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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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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以為科尼島大道是通往科尼島,或者穿過科尼島的,那你可就錯了。這條路的起點是遠景公園西南角的圓環,往南延伸,一直到伯德沃克附近的布萊頓海灘大道。我搭乘d線地鐵在十六街與j大道的交會口下車。如果我多乘一站到m大道下車的話,應該可以省下幾條街的步行距離,但我下了車才知道。

我一邊檢視方位,一邊沿著j大道往西走。這是一條熱鬧的商業街,滿是小餐館和麵包店,大家管這裡叫米德伍德區。以前,在布魯克林還是猶太人、愛爾蘭人和義大利人聚居時候,這裡一直住著中產階級和猶太人。從招牌來看,如今這地方還是有不少猶太人,只是不太看到那種穿著及膝大禮服、戴著寬邊帽的傳統猶太人罷了,跟猶太區公園或皇冠高地那些地方相比,還是有些不同。

聚住在科尼島大道的人種更加多樣。猶太小吃店的兩邊分別是一家巴基斯坦雜貨店和一家土耳其餐廳。我走過幾家二手車店、平價珠寶店,又走了兩條街,順著門牌號碼一家家走下去,終於到了我要找的那一家。從洛克斯特街的街角再往前隔兩幢房子,有一條巷子從科尼島大道歪歪斜斜地延伸出來,夾在l大道和m大道之間。

巷子裡的一幢房子就是比爾曼與伊凡科的喪身之地。它有四層樓高,方方正正的,像是個長箱子。起初只是一座木結構房子,我想現在還是,至少下半部是,但有人覺得用鋁架改良一下會更好。這樣可以省下大筆的暖氣費用和幾年就得粉刷一次的麻煩,更讓牆壁看起來獨一無二。主人因陋就簡,似乎只想把屋子包起來拉倒,懶得裝飾,也不講究建築細節,省錢就行。什麼都是四方形的,一個屋頂四面牆,看來是隨便找人胡亂弄了弄,到處都是修補的痕跡。

「看你這副專心的樣子,好像想把它買下來似的。」

我尋聲看去,消防栓旁邊有一部警車,一個一頭黑髮、留兩撇小鬍子的警官探出頭來跟我說話。他穿了一件夏威夷衫,手臂曬得黑黑的。「埃德·艾弗森,」他說著露齒一笑,「你一定是斯卡德。」

一進大門,就看到八個電鈴,另外還有一個沒有標籤的。「高階住宅,」他說,「管理員的門鈴可沒有標籤。」他按了按沒有標籤的那個,對講機裡傳來一個男人的聲音。「警察。喬治,我帶了個朋友來見你。」

一陣噼裡啪啦的靜電聲。幾分鐘之後,一個來自西印度群島、皮膚黑黑的人走了出來。他個子很矮,兩條羅圈腿,上半身很強壯,彷彿練了很久舉重似的。

「這是斯卡德先生。」艾弗森說,「他想當你們一樓的新房客。」

他搖搖頭。「剛租出去了。」

「開玩笑,現在已經有房客了?」

「下個月一號。房東告訴我說他已經簽約了,意思是讓我刷油漆,把房間打掃乾淨。」他皺了皺鼻子,「得先把臭味除掉才行。」

「油漆味兒說不定壓得住。」

「能蓋住一些。可臭味兒已經滲入地板了。」喬治說,「牆壁裡也有。我看得點香才行。」

「可以試試。」

「但是,裡面又都是香的味道,這要怎麼除掉?」

「嘿,燒菜的油煙味兒可重得很。」艾弗森建議說,「帶我們進去看看吧。」

「我跟你說過,租出去了。」

「裡面有斯卡德先生想看的東西,他又不想租,喬治。還是讓我們進去吧,難道要我再把門踹開?」

「味道淡多了。」艾弗森對管理員說,「你整天在這裡,可能沒注意到昨天和今天的差別。你先用阿莫尼亞水洗地,就像現在這樣,然後把窗戶全部開啟,再噴點空氣清新劑,誰知道這裡出過什麼事情?」

「你聞不出來?」

「當然聞得出來,但已經比以前好多了。你說已經有個天才租下了這個地方?他是怎麼了?鼻塞?」

「他是通過電話談的。」

「做事情就是不能馬虎,租房子怎麼連看都不來看。再說說住在對門的那個女人吧,聽說她一天到晚都在廚房裡忙活。她不是唯一抱怨屋子裡有怪味的人,是吧?」

「樓上的人也說他們聞到臭味。」

「樓上都能聞到?」

「從門縫竄出來之後,你看,就這麼一路上去了。」

「如果那時她沒在對門張羅吃的,或是,屍臭和食物的味道混在一起,相互抵消,誰會想到屋裡面有死人呢?她到底在煮什麼?」

「柬埔寨食物吧,我想。」

「柬埔寨?」

「她是從柬埔寨來的,」喬治說,「應該是弄柬埔寨食物吧,不是嗎?」

「我猜柬埔寨國宴的第一道就是大蒜煮狗肉。」艾弗森說,「她那家人對這道菜真是百吃不膩。好了,喬治,我們從這裡接手了。」

「接手幹什麼?」

艾弗森笑了笑。「接手幹活兒啊。」他說,「去忙吧,喝幾杯類固醇,舉舉重吧。」

「我沒碰過類固醇,自然的東西更好。」

「是啊,說得對。」

「那東西對人體不好。」喬治說,「你的蛋會變小。」

「小得跟鷹嘴豆似的。」艾弗森說。門關上之後,他說:「你看那個王八蛋的肩膀,自然個屁。那些矮個子都想長高變大,急了,每個人都想試試類固醇,還真的有效,誰捨得放棄不用?但用多了,蛋真的會變小。這些吃類固醇的人,嘴巴上這樣說,但是跟肝癌一樣,都覺得只有別人才會得。」他搖搖頭,「其實,我們不都這麼想嗎?壞事只會發生在別人身上。否則的話,誰敢乘飛機、誰敢從酒吧出來以後開車回家、誰敢抽菸?說不定,連出門都不敢了。」

「也不敢去聽音樂會了。」

「什麼事都不敢幹了。這裡就是命案發生現場,你還可以聞到味道,是不是?情況比喬治想得好一些。你能做的,就是拼命聞,因為什麼也看不見了。他把這裡打掃乾淨了。他也非打掃不可,沒有理由把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保留下來。法醫已經驗過屍了,證據帶走了,照片也拍過了。門一撞開,這案子就破了,完全沒有保留現場完整的必要。」

他帶我進到前屋,穿過廚房,在後面找到第三個房間。「傢俱都不見了。」他說,「其實原來也沒有什麼。客廳裡有兩把救世軍1捐的破椅子,紙箱子上放了部舊電視,廚房裡有個牌桌,連張床都沒有,地板上放個海綿墊,鋪張床單,就這麼睡了。有沒有衣櫃呢?這倒記不清了。我只記得一樣東西,這裡還有一部電視機,放在地板上,可以躺在地上看,不會扭著脖子。」

1基督教的一個組織,成立於一八六五年。

「他們想得可真周到。」我說。

「他們還想到睡覺的時候要多吸點新鮮空氣,刻意把海綿墊放在窗戶邊。那個瘋子,伊凡科,就死在你站的那個位置,四仰八叉地躺在那裡,頭朝下,身子一半在海綿墊上,一半在海綿墊外。突然想起來了,如果我們在警察局的話,我就可以拿現場照片給你看了,你會更加清楚我剛剛衝進來時候的現場情況。」

我說謝林已經拿給我看過了。

「所以你是想身臨其境,自己感受一下。」他白白的牙齒一閃,「聞聞這味道。」

「再跟到過現場的人聊一聊。」

他點點頭。「如果你看過照片,對現場應該很清楚。開槍的人在正對著海綿墊的屋角,就在那裡,穿著內褲,朝自己開槍之後,現場一片狼藉。不過,就算沒有這兩具屍體,這裡的氣味也不會好,相信我。我不知道為什麼在自殺之前,他要把襯衫和褲子脫掉;或者是他想全裸著死,正要脫內褲的時候,不知道想到什麼,覺得還是該體面些,就沒脫光。他的牛仔褲扔在電視機旁邊,大概就在那裡,他的襯衫,忘了他的襯衫在哪兒了,在這附近吧,大概,反正一定在地板上,這地方就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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