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開納德勒醫生辦公室的時候,天空下著毛毛雨;雨勢不大,不至於讓我懊惱為什麼把雨傘留在了家裡。那天傍晚,我們要聽一場音樂會,但我不想白白浪費下午的時間,還想找個地方遛遛。我在雨滴中走到百老匯,然後搭乘地鐵前往格林尼治村。在派瑞街那邊,有間店面被匿名戒酒協會租來用作聚會場所。這地方有些年頭了,大約是我戒酒時間的兩倍,在我經常跟他們打交道的時候,戒酒協會每天只有兩三場聚會;但是,現在的聚會排得密密麻麻的,從清早到深夜都有。我進去的時候,一場聚會剛進行到一半,結束之後我和他們一起喝咖啡;然後又坐回去,參加下一場聚會,撐了大半場的時間。我聽了一大堆神經兮兮、自怨自艾的自我檢討,感覺比西摩·納德勒一天的工作量還要繁重,雖然我得不到一毛錢,但我走出去的時候,至少還是清醒的。
tj打電話來,說他假冒紐約市布魯克林建設部副督察員的表現無懈可擊,演技震驚全場。他在麥瑟羅街輕輕鬆鬆地找到了那幢房子,不過他說,在那種地方還是穿迷彩短褲更加自在。到處都是推土機,很多地方在動工修整,整個區域看起來比以前好一點,但是,想要脫胎換骨——根據tj的說法——恐怕還得忙一陣子。
他見到了彼得·梅雷狄思和其他三個室友。他們面對面談了很久,但他只簡單交代一句:梅雷狄思和克里斯廷分手之後,體重沒有增加,但是好像也沒有減肥成功,所以,他絕對穿不下傑森·比爾曼的襯衫和牛仔褲。他的室友裡面,兩個是女的,一個是黑人。到目前為止,我們並沒有說得很清楚,但他覺得這個神秘的第三個人是高加索白人。
還有一個人,tj沒見著。我跟埃萊娜說,但一個督察員接連兩次造訪同一幢建築,難免令人生疑。反正這個人的名字也在手上,真的要查也不會沒有著落。
「我想這不算是空手而回,」她說,「但是,跑了這麼遠的路,只弄到這麼點資訊,未免有點浪費。」
「我是這麼說的,tj可不覺得。紐約的這個地方他以前沒有去過,這次算是開了眼界,而且他也不算是空手而回。」
「因為這幾個人涉案的可能性可以排除了。」
「這只是一部分而已。他得到一筆錢,他們真以為他是督察員,以前也顯然是應付過這種人,或是得到過高人指點,所以看到tj這樣無所事事,晃來晃去,東看看西看看,又說不出什麼具體的名堂,彼得·梅雷狄思就把tj拉到一邊,塞給他一張百元鈔票。」
「tj當然當仁不讓。」
「如果他拒絕了,」我說,「我就真弄不明白他這個人了。沒錯,他順手就拿了。其實,如果他不拿,整場戲都白演了,彼得說不定還會懷疑他,因為這太不符合官僚的基本行事原則。」
「人家給你錢,就一定要放進口袋。」
「就是這一條。」
我們在家吃了晚餐,然後沿著第九大道前往林肯中心。出門的時候,雨已經下得很大了,我們應該叫計程車的,但雨天實在很難找到車。於是我們乾脆撐著傘,就這麼安步當車地走了六條街,身上居然沒有被打溼。
音樂會是一位比利時的音樂家彈奏莫札特時代的鋼琴。那時候的鋼琴還在演變之中,是大鍵琴和現代鋼琴中間的產物。節目單上告訴我很多這種發展中的鋼琴和現代鋼琴之間的異同,其實我也不是很在乎。「非常莫札特」樂團在一旁伴奏,他們彈奏音樂,輕鬆地送入聽眾耳際,相當動聽。
我對他們的音樂卻聽而不聞,心思飛到了別的地方。在我腦子裡盤旋重現的是一段段的對話——我和納德勒醫生、克里斯廷,霍蘭德、布魯克林以及曼哈頓警方的對話。我把腦子裡的場景調回到訪談克里斯廷的那一段——配樂則是斯卡德《第三個人主題變奏曲》——慢慢地,那場面變成了我無法掙脫的夢境,旋律縈繞在腦際,揮之不去。
中場休息的時候,埃萊娜問我要不要提前離開。「你在座位上,看起來是——動不動,」她說,「但你的心思不知道飄到哪裡去了,是不是?」
我說,我想留下來。音樂節只剩下一個星期了,我們還有兩場音樂會的票。其中一場她會帶朋友去,另一場是閉幕演出,結束之後,我們要等上十一個月,才有機會再參加這個年度盛會。時間還早,丹尼男孩的一天才剛剛開始。我回到音樂廳,讓一流的音樂家在我面前演奏,對我一點傷害都沒有,我是否在聽,是另外一回事。
我們出場的時候,第九大道的公共汽車恰巧停在路邊。雨勢轉小了,她說,她可以走回去。我說,要麼她坐公共汽車,要麼我和她一起走。
她說:「然後,你再掉頭走回七十二街嗎?」
「那就坐公共汽車吧。」我說,她照做了。
普根在百老匯東邊的七十二街附近,除了丹尼男孩經常在那裡出沒之外,這個酒吧沒有什麼值得推薦的地方。我認識他很多年了——我第一次見到埃萊娜,也是在他那張桌子旁邊。他好像一點也沒變,還是以前那個樣子,但是,我想這不可能是真的。我剛認識他的時候,他大約二十八歲,模樣當然比現在看起來年輕些。幾年以後,依舊是老樣子,但畢竟有了歲月的痕跡。
從一開始,他的樣子就與眾不同,這個特點至今沒變,他是非裔美國人,這個詞我不常用,但是,卻比「黑人」這個詞好,因為這個詞根本不適合他。丹尼男孩是白化病人,他的皮膚比白人還要白,頭髮接近無色,眼睛是粉紅色的,極度畏光。夏天的強光他得小心應付,看起來很像是個謹慎的吸血鬼。
入夜之後,他通常只會待在兩個音響和燈光都很弱的酒吧。一個是在上城、地點比較偏僻的藍調母親,那裡有現場演奏,專門接待收入不錯的黑人常客;另外一個就是普根,拗不過大家的懇求,這裡放了一部點唱機,裡面的歌還算有格調,但是總體看來,普根畢竟是比較粗俗的。不管在哪個酒吧,他都有固定的桌子,等人坐在他的身邊。有的人會告訴他一些訊息,有的人會跟他打探一些訊息。這就是資訊時代,丹尼男孩與時俱進——資訊,就是他囤積買賣的商品。
我在吧檯點了一杯可樂,跟他聊天的那個女孩有點臃腫,看來不像是幹那行的;但從她的穿著打扮來看又不太像是幹其他行業的。她把龐大的身軀硬擠進一身洋娃娃套裝裡,活像是斯蒂芬·金筆下的人物,但是,她爽朗的笑聲和愉悅神情讓任何有關她的負面評價都煙消雲散。從她的聲音聽來,這個女孩的性格著實不壞,很幽默。談話結束,她站起來,彎下腰親了親丹尼男孩的嘴唇,發出很大的聲響。然後她又笑了,從我身邊走過的時候,我聞到一股香水味兒,清雅縹緲,跟她暗藏鋒芒、故作矜持的風格很配。
我走近丹尼男孩的桌子,他正用白手帕沾著伏特加在拭嘴唇。「貝基的嘴很甜,」他說,「但是,誰知道她的嘴唇先前貼過誰?真高興見到你,馬修,好一陣子沒來了。」
「時光飛逝。」我說。
「快樂的時光、悲傷的時光,」他說,「都留不住。」他抬起頭來,仔細地打量我。「你的氣色不壞。」他說,「不碰酒真的對你身體很好,我可不行。」
他放下手帕,啜了一口伏特加,在嘴巴里攪弄了半天,好像是在用李斯德林漱口水,然後嚥了下去。「細菌,」他解釋說,「雖然我知道她在每一次小小的冒險之後,都會好好把自己清理一下,但寧可事前小心,免得事後後悔。」在藍調母親和普根,丹尼男孩都有自用的酒。他從冰桶裡拿出酒瓶,倒滿酒杯。「你戒酒之後,唯一的壞處就是你很少到酒吧來了。」
「我變成顧家的男人了。」我說。
「埃萊娜還好吧?」
「很好,她讓我問候你。」
「也請你代我問聲好。」他拿起杯子,喝了一口。他喝酒的氣勢,像是比他年輕一半、體重多一倍的男子。匿名戒酒協會課堂上的人說,這只是時間的問題,沒有人能逃開酒精的控制,但我不確定他們說的對不對。我有些朋友,情況看起來就很不壞。
他嚥下那一大口酒,閉目沉思了好一會兒,我能感覺到那酒逐漸滑下他的食道。他睜開眼睛說:「我很想念。」這句話是對他自己說的,但好像也是在對我說。他又冥想了很久,然後看著我的眼睛說:「好了,馬修,是什麼風把你吹到這兒來的?」
我到家的時候,埃萊娜在客廳裡,手上拿著一本蘇珊·伊薩克1的小說,還端了一杯茶。她赤著腳,身上披了一件絲質睡袍,許多地方都蓋不住。我盯著她看,併發出讚歎聲,她說男人都是色鬼。「裡面的這個也是這副德行。」她說著拍了拍書,「丹尼男孩好嗎?」
1蘇珊·伊薩克(susanisaac,1941-),美國小說家、劇作家。
「老樣子。他請我問候你。」
「他真好。邁克爾打電話來了。」
「邁克爾?」
「你兒子。」
「他從不打電話來的。」我說,同時努力回憶上次他打電話來是什麼時候。「他有什麼事?」
「他是在我們聽音樂會的時候打電話過來的。回來後我在應答機裡聽到他的留言。他要你回電話給他,還留了電話號碼。我想他留的是手機。留言還在應答機裡。」
我到應答機旁邊重聽了一次。他沒有客套,「爸,我是邁克爾,你能不能回個電話給我?不管多晚都行。我也不知道我在哪裡,所以請你打我的手機好嗎……」
我匆匆記下電話號碼,又回到客廳。「還真不知道什麼事情。」我說,「他的聲音什麼都沒有透露,是吧?聽不出什麼來。」
「有個簡單的方法可以確定。」
「都三更半夜了。」
「他在哪裡?加州才九點。」
「你怎麼知道他在加州?」
「如果他在巴黎,」她說,「是清晨六點。」
「不管人在哪裡,」我說,「總有個時間。反正我他媽的拿起電話打就行了,可我偏偏不想。」
「我知道,親愛的。但是可能是好訊息啊。也許瓊又要生了。」
「不是這回事兒。」我說,「我想不是好訊息。不管是什麼,我還是得弄明白了才安心。」
「爸,」他說,「謝謝你回電。你在家嗎?是不是我剛才打的那個電話號碼?」
「當然,可是——」
「我打過去吧。這手機不好,總是有回聲。」他掛掉電話,我也放下話筒,等電話再次響起。我也曾經考慮買部手機,但是,隨著時間過去,我很高興我當初沒那麼衝動。
埃萊娜問:「到底出了什麼事情?」我還沒開口,電話又響了。
「抱歉,」他說,「安德魯有沒有打電話給你?」
「沒有,」我說,「怎麼啦?」
「我想他也不會打。他跟我說,他不會打電話給你,但我不知道他有沒有改變主意。但我想他是不會打的。」
「邁克爾……」
「抱歉,爸。他惹上麻煩了,就這樣。他不敢打電話給你,也不讓我打電話告訴你,但我覺得一定要跟你說一聲。」
「什麼麻煩?」
「找不出什麼好的形容詞幫他掩飾。他拿了一些錢。」
「你的意思是,偷錢?」
「在技術上,是的。我猜他不是這樣想的,但如果你從老闆那兒拿了錢,又不還回去,應該算是偷吧。」
我的腦子裡湧進一大堆問題。我理了理,先問了一個:「多少錢?」
「一萬。」
「偷他老闆的?」
「盜用公司款項,沒錯。」
「我還不知道他在哪裡工作呢,」我說,「也不知道他在幹什麼。」
「他在一家自營的汽車零件批發公司,擔任圖森地區的經理,負責處理一些賬戶往來的事情,多半是坐辦公桌。」
「聽起來接觸不到什麼現金啊。」
「沒錯,多半是支票。我不知道詳細情況,只知道他虛設了幾個假戶頭,然後把公司的支票存進去;再開幾個戶頭,把支票轉過去,然後再用這些戶頭的名義開立支票,存進自己的賬戶,就可以兌現了。」
這種虛立賬戶的手法多得很,沒被拆穿前怎麼看都無懈可擊。
「老闆發現了,所以——」
「老闆是絕對瞞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