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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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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很好。他個子很高,深色頭髮、深色眼珠。長得不錯。穿著體面,雖然不像其他幹他這一行的專業人士那樣花哨。」

「專業。」她調皮地說。

「就我所記得,他死的那條街一向有娼妓活動。現在還有什麼我們認得的人是身材高膚色深,一副常春藤的穿著,然後就像他一樣的死法,而且死在類似的街上?」

「哦,親愛的,」她說,「你可以長話短說嗎?」

「誰殺死了他,朱莉婭?」

「嗯,」她說,「聽起來兇手跟殺死我們的朋友格倫是同一個人,而且我已經告訴你我不知道是誰殺的。」

「‘以前不知道。’」

「我把時間說錯了嗎,馬修?」

我搖搖頭。「以前你不知道是誰殺的,」我說,「但我想你現在知道了。因為我相信格倫·霍爾茨曼是被錯殺的。殺死他的人其實在找羅傑·普里索克。說不定他只是聽說羅傑是怎樣的長相,也說不定他們兩個長得很像,所以在那樣的燈光下把他搞糊塗了。」

「我遠遠在對街另一頭,」她說,「我看他並不像羅傑道傑呀。」

「你已經知道他不是了。稍早的時候你在近距離看過他。」

「說得也是,」她說。她檢查她的一隻手指甲,然後瞪著指甲根的那圈皮。「我沒有把這兩樁兇殺案連線起來,」她說,「第一樁殺格倫,我有好幾個星期都沒去想了。我也沒有聽說什麼有關第二樁的細節。我不知道死者的腦後中了彈。」「像某種親筆簽名一樣。」

「不錯。」她又繼續研究她的手指甲,同時在上面吹氣,好像指甲油還沒幹,「我甚至不知道他已經回來了。」

「普里索克。」

「嗯。我有幾個月沒見到他,我聽說他回洛杉磯去了。我想他是從那兒來的。」

「我也這樣聽說。」

「我一聽到他回來的訊息,」她說,「就是他死去的訊息。」

「誰跟他有仇?」

她的眼睛迴避著我。「我沒有一個替我拉皮條的,」她說,「你也可以叫他們經理,現在好多人喜歡這樣被叫。而且我跟羅傑道傑不熟,我也看不起他。他的衣服可以穿得很保守很像樣,但就算他穿了一套昂貴的西裝,他仍舊看起來像一個十塊錢買得到的下賤貨套在一件新娘禮服裡。你相信我的話沒錯。」

「好。」

「任何我告訴你的話都是我從別人那裡聽來的。而且你不是在我這裡聽到的,因為我永遠不會重述這些話。你明白了嗎?」

「再明白不過。」

「我聽到的是,」她說,「我是在道傑消失很久之後才聽說的,他跑到加州去是因為健康緣故,換句話說,有人想要殺他。」

「誰?」

「我不知道那個人。我只知道他在街上混的名字,而且我從沒見過他,因為他跟我不在同一條街上活動。」

「他們怎麼叫他?」

「佐特。」

「佐特。」我說。

「因為他喜歡那種服飾,當然這跟那位死去的普里索克先生有很大的不同。」

「他穿佐特裝。」

「穿一套真正的佐特裝,」她說,「如果你知道那像什麼。很多人以為佐特裝一定缺乏格調或花哨作怪,不是跟鬆垮的紫紅帽子,就是跟裝毛皮的粉紅凱迪拉克轎車相配,其實佐特裝是四十年代一種特殊的風格。」

「一種垂落的造型及利落的褶線。」

「親愛的,真想不到。我這樣說有點太那個,不過你看起來不像對流行很敏感。想不到你居然在男性服飾方面是如假包換的歷史學家。」

「不見得,」我說,「告訴我有關佐特的事。他是黑人嗎?」

「啊,你從來沒告訴我你是個靈媒。」

「膚色很深,」我說,「下巴尖長,側面比正面要引人注目。一個小紐扣似的鼻子。」

「聽起來你好像認得他。」

「我也從來沒有跟他說過話,」我說,「但我看過他一次。他穿著一套粉藍色的佐特裝,戴著一副裝了遮光鏡的太陽眼鏡。還有一頂帽子。」我閉起眼試著全神貫注地回想,「一頂草帽,像可可的棕色,帽簷非常窄。上面有一條很醒目的帶子。」

「這是什麼時候的事?」

「一年以前,比較可能是在一年多以前。我記得他有一個名字,但不是叫佐特。」

「他在做什麼?」

「跟我的一個朋友同坐在一桌。然後他走了,我就坐上他的椅子。」

「而且聽說了他的名字。」

「但不是他在街上混的名字。」

「現在問個值大錢的問題。他的帽帶是什麼顏色?」

我皺起眉全神去想,然後搖搖頭。「抱歉。」我說。

「相信我,我也很抱歉,」她說,「但你不是全盤失敗。像電視節目裡一樣,你仍舊可以留著微波爐及家庭娛樂系統。謝謝你參加我們的記憶力大賽節目。」

「尼科爾森·詹姆斯,」我告訴喬·德金,「他原來叫詹姆斯·尼科爾森,但不知怎麼搞的他的名字在某個官方檔案裡給弄反了。我猜是法官下的拘票,因為這可能是他最常見的官方檔案。不論是什麼,他喜歡他的名字反過來。一旦他可以去辦,他就依法把名字改了過來,這可能是他最後做的一件合法的事。」

「那麼他做的最後一件違法的事是什麼?」

「很難說。他把一個叫羅傑·普里索克的傢伙在南公園大道上給殺了,但那是好幾天前,所以從那時候起,他可能已經犯了半打的一級罪。另一方面來說,他也可能已經洗手做神甫去了。你永遠不會知道。」

「我就從來不知道,」他同意,「只要你的朋友尼科爾森不在我的轄區出現,我也不能說我在乎就是了。他是不是這樣叫他自己的?尼科爾森?還是他喜歡叫詹姆斯?」

「有些人叫他佐特。」

「好極了,」他說,「真有格調。當然如果他變成了神甫,他們得叫他佐特神甫。或是佐特修女也可能。現在你告訴我,有個把他自己名字顛倒的渾蛋,在別人的轄區裡殺了另一個渾蛋,這跟我什麼關係?」

「他殺死的人大概六英尺一英寸,深色頭髮深色眼珠,穿著整齊,案發時在打公用電話。佐特在他胸前打了幾槍,又在他腦後補了最後一彈。」

他一下坐直了。「好了,」他說,「我開始注意聽著。」

「兩個月以前,或不管有多久,尼科爾森·詹姆斯開始跟羅傑·普里索克結了仇。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結怨。可能是為了女人,要不然就是為錢。一天晚上佐特開車經過十一大道。也許他是在找普里索克,也許他只是走了運,但他要找的人就在他眼前,像普里索克一樣在打公共電話,又一套常春藤的服飾,跟普里索克一個樣。」

「只是他不是普里索克。」

「他是格倫·霍爾茨曼,」我說,「出來散步,很可能在進行他自己的陰謀詭計,只是還沒行動,我們也永遠不會知道了。佐特跳下車,打了他三槍。霍爾茨曼仰面朝天倒了下來,所以如果佐特還沒有發現他殺錯了人,他現在也不會注意到。無論如何那時候是晚上,光線很暗。」

「加上尼科爾森·詹姆斯又不聰明。」

「所以他再開一槍然後就回家了,」我繼續,「或上什麼地方慶祝去了。喬治·薩德斯基這時從陰影裡閃了出來,以為他還在越南,所以最好去撿他的彈殼。警方辦案卓越,把有一口袋證據的他抓了起來,而喬治甚至無法發誓不是他乾的。」

「原來該死的被害人呢?」

「羅傑道傑?像是道奇球隊,他去了洛杉磯。事實上當佐特殺了霍爾茨曼時,他可能已經出城了。要不然他就是在不久後走的。喬治先去了瑞克斯,再轉貝爾維,又再轉回瑞克斯,在那裡被亂刀殺死。這個案子早已結束,現在更不會上法庭,攪起已經落定的塵埃。」

「道上的人怎麼說?怎麼沒有人知道霍爾茨曼替別人捱了子彈?」

「他們怎麼會知道?很多人甚至不知道佐特跟普里索克有仇,知道的人也不可能太重視。皮條客之間老是彼此結怨。而且街上的人不知道霍爾茨曼跟普里索克很像,也不知道喬治不是報上所說的兇手。天知道,就連普里索克都沒想到真有這樣嚴重。他以為夠安全可以回來了。尼科爾森·詹姆斯一聽說他回來,就開車四處跑,直到他找到對的公共電話,找到對的打電話的人,然後他就幹了他曾經幹過的事。」

我們這樣來回說了幾次。他問我我希望他做些什麼。

「說不定你可以打電話給在辦普里索克案子的人,」我建議,「告訴他們說不定應該查查尼科爾森·詹姆斯。」

「也叫佐特。」他用手指敲著桌面,「我怎麼會知道這些的?」

「你的人給你通風報信。」

「我猜是小鳥告訴他的。」

「那隻眾所周知的小鳥。」

「他們可能已經知道了。佐特很可能早在倫諾克斯大道上的酒吧裡自吹自擂,然後好幾個傢伙跌跌撞撞趕著去打電話傳播。」

「有這個可能。」

「但你不以為然。」

「如果話已經傳出來,」我說,「我有個朋友應該已經聽到了。但他還沒有。」

「我大概知道你在指誰。」

「你大概知道。」

「而他還沒聽到?那很有意思。不過你也可以自己打電話。只要不是在公園大道或十一大道,你到處都可以打電話。你來找我做什麼?」

「如果是你說的,他們會多加註意。」

「‘當德金說話,人人聽著。’記得那個廣告嗎?不知道這些人到哪裡去了?」

「我不知道。」

「說不定別人已經不再聽了。」他皺皺眉,「馬修,用什麼話來總結這個故事?這個故事要怎麼結束?」

「因為運氣和警方的大力追査,」我說,「尼科爾森·詹姆斯因謀殺羅傑·普里索克而被拘捕入獄。」

「那你已經安眠的狗呢?」

「你說什麼?」

「霍爾茨曼跟薩德斯基。如果那罐蟲子被放出來的話,一定又是一團混亂。你知道佐特跟霍爾茨曼的槍殺有關。事實上如果把事件掀開來,就比較不容易把他跟普里索克牽連起來。辯護律師可以藉機利用。」

「而且這對警方也沒有好處。」

「我知道有幾個傢伙因為抓到薩德斯基而得到嘉獎。所以我叫他和霍爾茨曼是已經安眠的狗。說不定我們就不要再去叫醒他們了。我不覺得佐特會自己提起,他不至於這麼笨吧。」

「不會的。」

「你覺得怎麼樣,馬修?你能讓這個案子就這樣結束嗎?」

「這要由客戶決定,」我說,「讓我試試看能不能說服他。」

我從我的旅館裡打電話到湯姆·薩德斯基的店裡找到了他。我很快地把經過說了一遍給他聽,而他靜靜聽著一直沒有打斷我的話。等全說清楚後我說:「你在這裡必須作個決定。就目前看來,兇手說不定會因謀殺羅傑·普里索克而被起訴,如果他被起訴的話,說不定他會被定罪。這都要看他們是否能提出一個強而有力的案子。我猜他不是認罪,就是出庭受審,因為這是一個新的案子,而且他們還有目擊證人。不過現在還在初步階段,所以很難說結果會是如何。

「如果我們試著把兇手跟霍爾茨曼聯絡起來,並且把我們所有的資料公開,那麼可能反而削弱了普里索克的案子。我們最多所能做到的是洗清你兄弟的罪名。你曾說那不重要,但如果你想要的話,你有權利改變你的想法。」

「天知道,」他說,「我以為我不會再觸及這件事了。」

「你不是唯一這樣想的人。」「你覺得我應該怎麼做?」

「我不能回答你的問題,」我說,「如果你就此算了,對我比較容易,而且對警方來說也要方便多了。但真正最重要的是你的想法,你和你家庭的想法。」

「喬治沒有幹?你確定這點,對不對?」

「絕對確定。」

「真可笑,」他說,「剛開始時我對他維持信心這點非常重要,但接著最重要的是讓這件事過去,你瞭解我的意思嗎?現在看起來我一開始就是對的,我很高興知道這點,但這點已經不再那樣重要了。這整個案子像是與喬治沒有關係,也跟我們無關。」

「我想我瞭解你的意思。」

「如果我要洗清他的名聲,我們又讓他重頭來一次。他不需要洗清他的名聲,讓整個世界忘了他。我們永遠記得他,而這就足夠了。」

「那我們就不要再翻案。」我說。

我打電話給莉薩。我說了喂,她也說喂,然後她等我邀請我自己去看她。

但我所要告訴她的是,她的丈夫因被誤認為一個皮條客而被殺。「這個案子不會重審,」我說,「唯一想要重審的人會是喬治·薩德斯基的兄弟,而他已經決定不要這樣做。警方最好沒人再去碰,我們也是如此。」

「所以這個發現並沒有改變任何事情。」

「它解決了幾個過去留下的疑點,」我說,「而且我們現在知道格倫並不是被他以前密告的人,或正想要去密告的人所殺,這點也不無安慰。但說實在的,不,這個發現並沒有改變任何事。」

「真奇怪,他居然會預感到有危險。」

「如果他確實有這種預感的話,說不定他正在做某種他覺得可能因此被殺的事,說不定那個皮條客沒先殺了他,他還是會被殺的。」

我們又談了一會兒。她問我想不想過去。

「今晚不行,」我說,「我累極了。」

「去睡覺吧。」

「我要去,」我說,「會先打電話給你。」

我結束通話電話走到窗前,站在那裡注視了窗外一會兒。然後我拿起電話來。

「嗯,」我說,「我過來好嗎?」

「現在?」

「是不是時間不好?」

「我不知道。」她說。

我說:「我真的想看你。我累得不行了,從前天晚上起我就沒上床睡覺。」

「有什麼重要的事?」

「不,我只是忙。但我想我可以等到明天再說。」

「不,」她說,「沒關係。」

「你確定嗎?」

「沒關係的。」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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