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看見家裡的牆壁變得更灰暗了。
「我沒有找到任何一起確切匹配的案件。」亞歷山德拉往下說。
哈利打個哈欠,她又來了。
「但我發現其實我可以拿斯韋恩·芬內的dna基因圖譜去和資料庫裡其他人的進行比對,結果我發現有一個殺人犯的基因跟他部分匹配。」
「什麼意思?」
「意思是說,就算斯韋恩·芬內不是兇手,他至少也是兇手的父親。」
「哦,該死。」哈利突然有個不祥的預感,「那個兇手叫什麼名字?」
「瓦倫丁·耶爾森。」
哈利不禁打了個冷戰。瓦倫丁·耶爾森。哈利沒有那麼相信基因,但事實證明斯韋恩·芬內傳播基因所生下的兒子,成為挪威犯罪史上最窮兇極惡的殺人犯之一。
「你沒有我想象中那麼驚訝。」亞歷山德拉說。
「我也覺得自己沒有想象中吃驚。」哈利說,揉了揉脖子。
「這個發現有用嗎?」
「有,」哈利說,「非常有用,謝謝你,亞歷山德拉。」
「你現在在幹嗎?」
「嗯,這是個好問題。」
「要不要來我家?」
「我剛才說了,我的心情不是——」
「我們不一定要做什麼啊,有人陪伴躺在身邊也不錯啊。你還記得我住哪裡吧?」
哈利閉上眼睛。自從他的防守陣線崩潰之後,他上過許多人的床,穿過許多門廊和庭院,但那些臉龐、姓名和地址都被酒精蒙上一層薄紗。更別說現在他想的全是瓦倫丁·耶爾森,其他記憶都給遮蔽了。
「搞什麼啊,哈利?雖然那天你喝醉了,但你至少可以假裝記得吧?」
「基努拉卡區,」哈利說,「塞路斯街。」
「聰明,那一小時以後見嘍?」
哈利結束通話,又撥了通電話給卡雅·索尼斯。這時他突然想到,他就算喝得爛醉也還記得塞路斯街……這表示他有一定的記性,他的記憶絕對不會完全空白。因此他之所以完全不記得那晚在妒火酒吧發生的事,可能不是因為長期酗酒,而是因為有些事情他不願意想起來。
「你好,這是卡雅的語音信箱。」
「我找到你要的動機了,」哈利在聽到嘟一聲之後說,「他的名字叫瓦倫丁·耶爾森,原來他是斯韋恩·芬內的兒子。瓦倫丁·耶爾森已經死了,是我親手殺死他的。」
theclash,成立於1976年的英國朋克搖滾樂隊。
theramones,成立於1974年的美國紐約皇后區的搖滾樂隊,由四名成員組成,主要風格是朋克。
therainmakers,美國密蘇里州的搖滾樂隊,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在美國和歐洲(尤其是挪威)取得了極大的成功。
rankandfile,成立於1981年的美國鄉村搖滾樂隊。
statusquo,成立於1962年的英國布吉搖滾樂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