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
「我二十分鐘後到。」
哈利將車子停在國立醫院門口,亞歷山德拉已站在那裡等他。她交疊雙臂禦寒,腳穿高跟鞋,身穿緊身長褲,臉上頂著大濃妝。一個人在辦公室工作,卻還打扮得像是要去參加派對一樣。她總是說,人生苦短,當然要時時刻刻讓自己保持最美的狀態。
哈利按下車窗,亞歷山德拉彎下了腰。
「晚安,主人,」她露出微笑,「五百克朗可以打手槍,七百克朗可以……」
哈利搖了搖頭,將兩個塑膠袋遞給她,一個裝著林道爾的毛衣,另一個裝著他的牛仔褲。「你知道晚上這個時間挪威都沒人在工作嗎?」
「哦,難怪辦公室只有我一個人,你們這些挪威人真該好好教教世界上的其他人。」
「你是說減少工作量?」
「我是說降低標準,既然山上有小屋,何必一定要登月?」
「嗯,真的很感謝你,亞歷山德拉。」
「那你應該從價目表上選擇一項服務,」她收起笑容,「是不是卡雅那個女人勾引了你?我要殺死她。」
「她?」哈利傾身向前,更仔細地看著亞歷山德拉,「我以為你痛恨的是我這種人。」
「我痛恨你,但我想殺死她,這樣說你應該懂吧?」
哈利緩緩點頭。殺死。他想問亞歷山德拉,這句話是不是羅馬尼亞諺語,轉換成了挪威語聽起來才更可怕?但他還是打消了念頭。
亞歷山德拉後退一步,看著車窗靜靜地關上。
哈利駕車離去,望著後視鏡,只見亞歷山德拉依然站在街燈下,雙臂擺在身側,身影越來越小。
車子從三號環線下方穿過。哈利打電話給卡雅,一五一十地告訴她關於沾血毛衣、抽屜裡的絲巾、林道爾出現並拔出手槍之事。他請卡雅儘快調查林道爾是否有用槍執照。
「還有一件事——」哈利說。
「這是不是表示你沒有過來?」卡雅插嘴說。
「什麼?」
「從你那邊到我家只要五分鐘,但你說‘還有一件事’,好像我們短時間內不會碰面。」
「我需要思考,」哈利說,「而我獨處時思考效率最高。」
「瞭解,我不是故意要煩你。」
「我沒有覺得煩。」
「不是,我……」卡雅嘆了口氣,「你剛才說還有什麼事?」
「林道爾家的電腦後方牆壁上貼了一張照片,拍的是一個女人的扭曲屍體。你知道,照片就在他的視線經常可及之處,好像是個證書或別的什麼。」
「天哪,這是什麼意思?」
「我不知道,不過你可以幫我找找他那個失蹤的俄籍前妻的照片嗎?」
「應該不是太難,如果網路上找不到,我會再打電話給她朋友。後續如何我再用簡訊通知你。」
「謝了,」車子緩緩行駛在松恩路上,兩旁都是寧靜的英式花園磚房。哈利看見前方有一對車燈朝他靠近。「卡雅?」
「什麼事?」
迎面駛來的是一輛公交車,明亮的車廂裡一張張蒼白如鬼的臉孔正透過車窗看著哈利,其中一張是蘿凱的臉。「記憶閃現」發生得越來越頻繁了,猶如山體滑坡發生之前零星崩落的石塊。
「沒什麼,」哈利說,「晚安。」
哈利坐在沙發上聆聽雷蒙斯樂隊的專輯。
雷蒙斯樂隊對他並沒有特別意義,只不過侯勒姆送他這張唱片後,它就一直被放在唱盤上。哈利意識到,自從葬禮結束後,他就刻意不去聽音樂,不論是在家裡還是開車時,沒開啟過一次收音機。他似乎比較想安靜地獨處。安靜有利於思考。安靜有助於聆聽從黑暗彼端、從半月形玻璃窗的另一頭、從幽靈般的公交車的車窗內所傳來的言語。他幾乎可以聽見那些言語在說什麼。只是幾乎。但現在他必須用音樂來淹沒那些言語,因為它們已經太大聲了,讓他難以承受。
他調高音量,閉上眼睛,把頭靠在沙發後方的唱片層架上。雷蒙斯樂隊。《毀滅之路》。喬伊·雷蒙所寫的辛辣歌詞。儘管如此,這張專輯聽起來還是更偏向流行,而非朋克。這種情況很常見。事業有成、生活安逸、年齡漸長,凡此種種都會讓即使最憤世嫉俗的音樂人安靜下來。哈利也是如此,他脾氣變得更好,待人更和善,幾乎願意與人社交。在經營良好的婚姻中,他心甘情願地被他所愛的女人馴服。這段婚姻稱不上完美,不對,該死,這段婚姻已經夠完美了。直到有一天,宛如晴天霹靂一般,蘿凱刻意去踩他的雷,直接說出了她內心的懷疑與他對質,而他也坦白相告。不對,不應該說坦白相告,因為哈利總是有問必答,只是看她會不會問。蘿凱的分寸總是拿捏得很好,懂得不去過問她不需要知道的事,但這次既然問出了口,就表示她想知道答案。她問的是哈利曾和卡翠娜共度一晚的事。那晚哈利喝得爛醉,完全無法照料自己,因此卡翠娜照顧了他。至於他們有沒有上床,哈利不記得了,因為他喝得爛醉如泥,就算有那個意思,可能也心有餘而力不足。但他還是對蘿凱據實以告,說他無法完全排除這個可能性。蘿凱說這有什麼差別?總之他背叛了她,還說不想再見到哈利,叫他立刻打包走人。
想起這件事,哈利依然心痛如絞,呼吸急促。
那天他打包了衣服、盥洗用品和唱片,只留下cd。自從那晚和卡翠娜獨處之後,他一直滴酒未沾,但被蘿凱趕出門後,他直奔商店買酒,還沒踏出店門就開啟酒瓶,店員見狀趕緊上前制止。
亞歷山德拉應該正在檢驗那件毛衣。
哈利在腦中拼湊細節。
如果毛衣上沾的是蘿凱的血,那就算破案了。案發當晚,彼得·林道爾大約十點半離開妒火酒吧,然後突然造訪蘿凱家,可能是為了請她繼續擔任酒吧的董事。蘿凱讓他進門,遞給他一杯水,婉拒了他的提議。但蘿凱也可能答應了,這也許就是林道爾待得比較久的緣故,因為他們還討論了工作上的事。之後他們也許談到了比較私人的事,林道爾可能跟蘿凱說,先前哈利在酒吧裡幹了什麼好事,蘿凱可能提到哈利的個人問題,還說哈利暗地裡架設了野生動物攝像機,以為她什麼都不知道。這個可能性哈利是第一次想到的。蘿凱甚至可能告訴林道爾,攝像機架設在什麼地方。他們可能會敘述自己遭遇的難題,甚至談到自己的快樂,這時林道爾可能覺得他們之間可以有更親密的發展,卻被蘿凱斷然拒絕。林道爾覺得受辱,怒不可遏,從廚房料理臺的刀座上抽出一把刀刺向蘿凱,可能是在盛怒之下一口氣刺了好幾刀,這時才突然驚醒,發現為時已晚,傷害已經造成,乾脆一不做二不休,把蘿凱殺了,再清理證據。他設法維持頭腦清醒,把現場清理乾淨,離開前還拿了一個獎品,或一張證書,就像他殺了那個女人後還拍下照片一樣。他拿走了掛在帽子架下蘿凱外套旁的絲巾,然後回到車上,突然想起蘿凱提到的攝像機,便又下車破壞攝像機,將儲存卡丟棄在加油站,回家後將沾了蘿凱鮮血的毛衣跟其他待洗衣物一起丟在地上。說不定他根本沒發現毛衣上沾了血,否則他應該會立刻清洗。這可能就是事發經過。
可能是,也可能不是。
哈利偵辦命案的資歷長達二十五年,經驗告訴他,案發經過的一連串事件,總是比第一印象看起來要更復雜和難以理解。
但殺人動機通常就如第一印象般簡單明瞭。
林道爾愛上了蘿凱。他第一次去妒火酒吧視察時,難道哈利沒看見他眼中燃燒的慾望?他說不定也順便視察了蘿凱。愛與謀殺總是經典組合。蘿凱在家中拒絕林道爾後,可能還說她想跟哈利複合。於是所有要素都撞在一起,浪蕩子、竊賊、酒鬼、殺人兇手。我們總是一再重蹈覆轍,卻希望從上帝、其他人和自己身上獲得原諒。林道爾下手殺了蘿凱,就像他殺害前妻安德烈婭·克利奇可娃一樣。
哈利原本設想的是完全不同的情節,他本來認為當晚出現的第一人和第二人是同一人。命案在第一人出現後發生,由於兇手知道大宅裡只有蘿凱一人,因此才再度回來清理現場。從監視畫面來看,第一次是蘿凱開的門,第二次則是那人自己開的門。有沒有可能是因為蘿凱已經死了?有沒有可能是因為兇手拿走了蘿凱的鑰匙,才能自己開門入內,清理現場,離開時把鑰匙留下?或者兇手派了某人去清理現場?哈利隱約覺得,從第一人和第二人的身形輪廓來看,他們應該不是同一人。無論如何,哈利推翻了這個假設,因為法醫研究所的書面報告明確指出了死亡時間,這個時間是根據屍體和室內溫度推算出來的,所以案發時間一定是在第一人造訪之後,換句話說,命案是發生在第二人在屋子裡的時候。
喇叭傳出唱針輕觸唱片標籤的聲音,彷彿低調地提醒唱片該翻面了。他的大腦建議他聆聽更吵鬧、麻木效果更好的硬搖滾樂,但他抗拒這個念頭,就像他經常抗拒這該死的大腦對他的喝酒建議一樣:只要喝一小口就好,不然喝幾滴也好。他該上床睡覺了,能小睡片刻對他而言都算賺到。他用雙手拿起唱片,避免碰觸上面的刻紋,也避免留下指紋。林道爾竟然忘了清除洗碗機內玻璃杯上的指紋,想想實在很奇怪。哈利將唱片放進內套,再放進封套。他用手指掃過架上唱片的側標,唱片以歌手名字或樂隊名稱的首字母和入手日期先後來排序。他把手插進《造雨人》和《雷蒙斯》這兩張與樂隊名稱同名的專輯之間,挪出空間給這張新唱片。就在此時,他發現兩張唱片之間塞著一樣東西。他把唱片推到更旁邊,好看清楚那是什麼,隨即又閉上眼睛,感覺心跳加速,彷彿明白了某件他的頭腦尚未理解的事。
手機響起。
他接了起來。
「我是亞歷山德拉,我做完了初步檢驗,目前從dna序列的差異性來看,已經可以辨識出林道爾毛衣上的血跡不可能是蘿凱的。」
「嗯。」
「毛衣上的血跡也跟你的dna序列不吻合,你牛仔褲上的血跡也不是你的。」
一陣靜默。
「哈利?」
「我還在。」
「有什麼不對嗎?」
「我也不知道,我原本以為他的毛衣和我的牛仔褲上一定沾有他的鼻血。沒關係,反正還有指紋可以把他和命案現場聯結在一起,而且他家抽屜裡有蘿凱的絲巾,那條絲巾上有她的味道,上面一定會有她的dna,像是頭髮、汗水、皮屑等。」
「好,可是毛衣上的血跡dna序列和你褲子上的血跡也不吻合。」
「你是說毛衣上的血跡不是林道爾的、我的或蘿凱的?」
「有這個可能。」
哈利明白亞歷山德拉正在給他時間釐清其他可能性,但其他可能性只有一個,用邏輯就能推演出來。
「我褲子上的血跡不是林道爾的,而且你說也不是我的,那到底是誰的?」
「我不知道,」亞歷山德拉說,「只不過……」
「只不過?」哈利看著唱片之間的縫隙。他知道亞歷山德拉會怎麼回答。這時從山上滾落的已不是預警山體滑坡即將發生的鬆動石塊,而是整座山都坍塌了下來,山體滑坡正在發生。
「目前為止,你褲子上的血跡和蘿凱的dna並未出現不吻合的跡象,」亞歷山德拉說,「當然還要進行很多檢測工作才能判定吻合度達到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也就是所謂完全吻合,但目前的吻合度已達到百分之八十二。」
百分之八十,也就是五分之四。
「這當然是可能的,」哈利說,「蘿凱的屍體被人發現後,我前往現場時穿的就是那條褲子,我蹲在她的屍體旁邊,那邊正好有一攤血。」
「原來如此,如果你褲子上沾到的確實是蘿凱的血,那你要我繼續進行檢驗,排除毛衣上的血跡屬於蘿凱的可能性嗎?」
「不用了,沒有必要,」哈利說,「謝謝你,亞歷山德拉,我欠你一個人情。」
「好吧,你沒事嗎?你的聲音聽起來好——」
「我沒事,」哈利打斷說,「謝謝你,還有晚安。」他結束通話。
命案現場的確有一攤血,他也的確在現場蹲了下來,但這些都不是觸發他腦子裡尖叫聲的原因。山體滑坡正在發生,土石正在將他掩埋。當天他前往蘿凱家的命案現場,身上穿的並不是那條褲子,因為那天早上他把那條褲子丟進了洗衣籃,這一點他還清楚地記得。直到現在,關於當晚的事,也就是從晚上七點他走進妒火酒吧起,直到隔天那個做慈善募款的女人來按他家門鈴,把他吵醒為止,他依然什麼也想不起來。然而零星的形象已開始浮現並連線成串,彷彿連成一部影片,而影片的主角是他自己。至於他腦中響起的那個顫抖又破碎的尖叫聲,是他自己的聲音,背景則是蘿凱家的客廳。換句話說,案發當晚他就在現場。
在造雨人樂隊和雷蒙斯樂隊的專輯中間,塞著的是蘿凱喜愛的藤次郎刀具,橡木刀柄上鑲著白色水牛角邊,而刀身上沾著的只可能是血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