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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諸位,」亞李沙似乎在模仿剛才的修多羅,就像歌劇女演員一樣在客廳不慌不忙地來回踱步,「看看四名被害人的名字,你們沒發現什麼嗎?」
「名字?」「咦?」喃喃自語聲瞬間響起。大家歪著頭面面相覷,貌似無人發現。
梢繪也沒想到什麼。名字?我的名字怎麼啦?聽亞李沙剛才的語氣,她好像認為被害人是根據特定標準選擇的。也就是說,四個人的名字有什麼共同之處。真的是這樣嗎?
「名字嘛,」凡河歪著頭,手指在空中比畫著像是在寫字似的,「四個人的名字中隱藏著某種特定的標準,對嗎?」
「正是,老師。」
「那究竟是什麼?」
「您沒看出來?」
「我認輸,告訴我吧。」
「四個人的名字裡都存在呢。」亞李沙雙手叉腰,慢慢環顧眾人,「名字裡都有表示數字的字吧?」
「啊?」「數字?」「怎麼說?」周圍再次響起疑惑般的呢喃聲。
「喂喂。」修多羅一臉愕然,「一禮比小姐的名字我能看出來,是‘一’對吧?寸八寸義文也一目瞭然,就是‘八’。但另外兩個——」
「哎呀。莫非,」弓子一開口就撲哧一聲笑了出來,「你想說架谷先生的名字裡有‘二’嗎?是因為他的名字耕次郎裡有‘次’這個字嗎?」
「嗯。」儘管被嘲笑了,亞李沙依舊充滿自信毫不動搖,「正是如此。」
「就算是這樣,」反倒是弓子顯得有些沮喪,「那矢頭倉美鄉呢?」
「美鄉的‘美’和‘三’是諧音吧?」
梢繪目瞪口呆。究竟是該生氣,該吃驚,還是該哭泣呢?太荒唐了,梢繪頭暈目眩。自己一直盼著能聽到亞李沙的大膽假說,沒想到她竟甩出來如此幼稚的發言。
其他人也毫不掩飾困惑的表情。但是,亞李沙不可能對如此沒有水平的蠢話這般自信,大家可能在防備這點吧,暫時沒人揶揄或批評她。
「但是,你啊……」修多羅好像也擔心亞李沙做好了反駁的準備,小心翼翼地選擇措辭,「不管怎麼說,這也太牽強了吧。」
「的確是這樣啊。」亞李沙果然毫不動搖,「再牽強一點說,關於寸八寸,我不認為是‘八’,而是義文的‘義’,也就是說,他是‘四’。」
「你是想說,」修多羅露出尷尬的笑容,「被害人從一禮比小姐的‘一’開始,按照‘二、三、四’的順序湊齊了,難道你是這個意思?」
「正是。我再說一次,的確牽強。是的,純粹是牽強附會而已。」為了強調自己不是在開玩笑,亞李沙的聲音突然變得低沉起來,「如果要選名字裡帶有數字的被害人,那麼名字裡有‘三’或‘四’的人要多少有多少。但口羽公彥非要在此時選擇牽強附會。我感覺他是這樣的。他沒有選擇名字裡帶有‘三’和‘四’的人,而是特意選擇了矢頭倉美鄉和寸八寸義文,這是為什麼?唯一的原因就是,能成為被害人候選物件的人十分有限。」
看樣子亞李沙不是在開玩笑。她非常認真,應該是有某種確定的想法。梢繪這麼一想,趕緊坐直了身體。不過梢繪還是不明白她發言的重點是什麼。其他人也一樣,凡河不解地問道:「你大概想說什麼,矢集小姐?口羽公彥是以名字裡有數字為標準挑選被害人的嗎?還是沒有這樣選擇呢?究竟是哪種?」
「詳細說明之前——」亞李沙從放在一旁桌子上的大信封裡取出了一樣東西,「諸位,請看一下這個。」
是印有鉛字的影印紙,用訂書機裝訂在一起,每份四頁。亞李沙給每個人發了一份。
看著發到手上的影印件,梢繪不由得叫出了聲,因為上面印著她的名字,就是那篇以《街道居民應當反省》為題的文章。那篇被當地報紙的讀者版塊第一次錄用,也是梢繪唯一一次被錄用的雜文。內容具體如下:
前幾天,我從商業街經過。由於急著上班,走得比較快。
一位駝背的老婆婆拄著柺杖走在我前面。她走得很慢,我想趕緊超過她,卻差點兒撞到她。我在人群中左右閃躲,好不容易才避開她。
我剛鬆了一口氣,正想再走快些時,聽到背後有個聲音。回頭一看,發現剛剛那位老婆婆跌倒了。她雙手撐著地面,手裡的東西飛了出去,散了一地。
這時,有群初中生或高中生從她一旁經過,他們雖然看到了老婆婆,卻不聞不問。老婆婆好像對那群孩子說了什麼,很生氣的樣子,但我沒聽清。貌似那群孩子中的某一個,沒能像我剛才那樣避開,把老婆婆撞倒在地。
但是,那群孩子沒有一個人道歉,也沒人伸手去扶老婆婆。我想他們不會是上學要遲到了,所以著急吧。不對。他們是慢吞吞地結伴離開的。
說實話,我很生氣。但我也趕時間,就在我準備離開時,一個揹著書包的小學女生默不作聲地迅速靠近了老婆婆。那個小姑娘冷眼看著揚長而過的大人,麻利地撿起老婆婆掉在地上的東西,然後伸手去扶她。
當時,其他行人依舊沒看到老婆婆和小姑娘似的,視而不見地從他們身旁走了過去。
我也是其中一人。想到這個,我就羞愧難當。我沒有資格對剛才那群孩子或其他行人感到憤怒,何止如此,說不定其他人看到我的表現也會憤怒不已。
視而不見。一直這麼做的,就是你和我。
文章結尾寫著「一禮比梢繪」的名字和住址,以及職業「白領」等字樣。梢繪曾因文章被報紙採用而興高采烈。她把這篇文章反覆讀過好多遍,到現在都能記得內容。文章刊登於五年前,一九九六年九月八日。因此只有住址——
「啊!」有人不禁叫了一聲。不過這次不是梢繪,而是丁部。他被訂起來的那份影印件驚到了。
「怎麼了?」
「沒、沒什麼。」丁部慌忙朝著亞李沙搖頭,「沒什麼,失禮了。您請繼續說吧,矢集老師。」
「真的沒事嗎?那麼,」亞李沙再度環視四周,似乎想重新調整氣氛,「諸位,請看!這是當地報紙收到的讀者投稿。第一張影印件是一禮比梢繪小姐投的文章,此外還有另外三人的。刊登的日期各不相同,但全都集中在五年前的一九九六年。看看這四位投稿人的姓名,聰明的各位立刻就能知道我想說什麼了。」
正是如此。梢繪的文章之後,第二張影印件上的投稿人姓名是架谷耕次郎。標題為《只讀不買與盜竊同罪》,文章對去書店只讀不買的行為表達了不滿。
從以前開始,一到書店我就感覺不爽。不論男女老少,大家對雜誌書籍都是隻讀不買,而且還覺得自己的行為沒什麼問題。
如果只是看看大概內容,那還可以理解。但是,我所說的只讀不買可沒那麼簡單。有些人為了等朋友,或只是為了打發時間,長時間閱讀並不打算購買的雜誌,即便將書頁折角了也一副無所謂的樣子,竟然堂而皇之地把書放回到書架上。
損壞商品無須賠償。這在其他商店是不被允許的。不,就算書店原本也不應該允許這種行為。但是,現在大家好像都不覺得這是常識了,本應提醒他們的店員也無法阻止這種行為,只能放任自流。
可能擔心勸阻不當會惹上麻煩,店員就閉口不言了,也可能是沒認識到只讀不買是種罪惡。我覺得原因是後者。所謂書籍,就是一種以書中內容換取金錢的純粹商品,但人們缺乏這種常識。
而且,且不說有人為了打發時間站在那裡看雜誌,甚至還有一些厚臉皮的人,經常連著幾天去書店讀一本小說。這種行為真是讓人歎為觀止!這些人自作聰明地狡辯「買書實在太花錢」。
怎麼會有如此可惡的事。不付錢就不該讀書。別說我的想法極端,這是理所當然的事。人不吃飯就活不下去,如果說句「吃飯實在太花錢」,你就覺得自己可以吃霸王餐嗎?
不可能讓你白吃。這種道理連小學生都懂。這和只讀不買是一回事。我最後再強調一次,只讀不買這種行為就是不折不扣的犯罪。
文章末尾寫著「架谷耕次郎」的名字和他的住址「淺黃公寓」八〇八號房,職業寫著「醫生」,發表於一九九六年四月十八日的當地報紙上。
第三張影印件是矢頭倉美鄉的投稿,題目是《能夠善待弱者的人才算是成年人》。文章對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不肯讓座給老人的乘客,以及區別對待女性的普通男性進行了規勸。
以前,在學校裡學過「抑強扶弱」一詞。我覺得這個詞很棒,可現實又是怎樣的呢?好像人人都在「恃強凌弱」。
有次坐公交車,一個年輕男人佔了兩個位子。有位看似腰腿不便的老人上車後,他也視而不見,雙腿還一直很不雅觀地叉開著。但是,當一個面露兇色的大叔上來後,這位大哥慌忙合起了雙腿,雖然沒人要他讓座,他一下站了起來。
這種情況雖然好笑,但我們不能一笑了之。「善待弱者」的社會究竟在哪裡呢?我的父母都有工作,母親在某家企業上班。但是,只要她提出休假,主管肯定會說些「女人就是這樣啦」之類的難聽話。
母親明明在行使法律保障的權利,為什麼非要聽別人說這些呢?男性員工提出休假時,我想不會有人說「男人就是這樣啦」。大家不覺得這很奇怪嗎?明明都是成年人啊。
學校老師和周圍的成年人都對我們說「一定要關心他人」。創造光明的未來是我們的使命,也是我們的責任。可是,那得讓我們看看怎樣才算是「優秀的成年人」呀。
「不善待他人的成年人」教育孩子「要善待他人」,這根本不會產生任何作用。
文章末尾寫著「矢頭倉美鄉」的名字和住址,以及「浴永小學五年級學生」。文章刊登於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日的當地報紙上。
作者雖然是個小學生,但文章寫得相當不錯。說不定寫得比自己還好呢,梢繪不由感嘆。被害時才十二歲,想想有些不太真實。小學生裡固然也有作文好得讓人驚歎的,因此不能一概而論,但也可能是父母幫忙修改過。假如自己是位母親,可能也會建議想要往報紙投稿的女兒「這裡得這麼寫」吧。肯定。想到這裡,梢繪彷彿被迫看到了什麼骯髒的東西似的,心情一下變得糟糕起來。
內容也有問題。矢頭倉美鄉批評了母親所在公司的男性員工,但明顯可以看出這位母親的用心,因為她預料同事們可能會看到這篇文章。明明可以匿名投稿,卻故意刊登真名和住址,這就是證據啊。利用女兒報復職場欺凌,這位母親的一時衝動和沒輕沒重引起了讀者生理性的厭惡。身為小學生卻持有高見,雖然矢頭倉美鄉因此被人稱讚,但至少梢繪懷疑採用這篇稿件的報社的良知。
接下來的第四張影印件是寸八寸義文的文章。文章標題為《不忍直視的情侶》,勸告年輕男女不要在公眾場合毫無顧忌地卿卿我我。內容如下:
我喜歡散步。我已經上了年紀,對我來說,在安靜的公園與河邊欣賞風景,一邊浮想聯翩,一邊悠閒漫步是一種至高無上的快樂。
但是最近,出門這件事開始讓人感到痛苦,因為讓人無法直視的年輕人太多了。他們不僅穿得怪里怪氣,而且沒有禮貌。這也算了,不看就是了。反正我既不是他們的父母,也不是他們的老師,沒有義務教育這些不像樣的年輕人。
然而,有些事情就發生在眼前,讓你尷尬得不知該往哪裡看才好。有些男女簡直把公共場所當成了自己家,在公眾面前撫摸彼此的身體。再怎麼不知羞恥也得有個度吧。
當然,相愛本身沒錯。我也沒說他們年紀還小不許談戀愛。我自認沒那麼狹隘。
但是,接吻這件事說到底屬於私密行為,私密行為還是應該在合適的場所和時間進行才對。
這麼做不僅會讓別人不快。不合時宜的私密行為不會有任何益處。行為不端損害的不是別人,而是當事人自己。
希望年輕人好好思考一下,「人前有顧忌」這句話究竟是什麼意思。
文章的結尾處寫著「寸八寸義文」的名字,住址是「姬壽莊」二號房,職業為「無業」。刊登時間和其他人一樣都在一九九六年,日期是十二月二十日。
每篇投稿,往好裡說,算是正確言論,說難聽點,就是可有可無、毫無創造性的無聊文章。文章還算不錯,但很難稱得上格調高雅。梢繪暫時把自己的事擱置一邊,挑剔地品評著這幾篇文章。梢繪雖然喜歡寫文章,但包括讀者版塊在內,她幾乎沒有讀過其他業餘作者寫的東西,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也算是一種新鮮的體驗。總體來說,感覺大家都挺閒的。
「大家都明白了嗎?」亞李沙算準所有人都大概看完影印件的時候,得意揚揚地說道,「的確如此。這才是四名被害人的共通之處。」
「也就是說……」好像遭到了亞李沙的碾壓一般,修多羅暫時合上了張了一會兒的嘴巴,「你是想說——口羽公彥從這個讀者版塊中挑選的被害人?」
「沒錯。隨機挑選。關於這點,和修多羅你的觀點相似,但從結果來看,口羽公彥也並非刻意盯上四名被害人中的某一個。總之,只要在當地新聞的讀者版塊發表過文章,都可能選上。」
「但是,為什麼?為什麼要挑選投稿的人呢?」
「簡單說來,我覺得是因為嫉妒。」
「欸?嫉妒?」
「這點我也和你意見一致。口羽公彥從小喜歡鉛字,性格早熟,頭腦聰明。從剛才寫在軟皮抄裡的文章就可以看出,他習慣於將自己的想法寫成文章。這種性格的少年,很可能會往報紙雜誌的讀者版塊投稿,對吧?剛剛那篇《不幸的資本》說不定就是準備往哪裡投稿的文章呢。」
是哦。這麼說來,自己可能跟口羽公彥有某些相似之處。梢繪突然意識到這點,一種難以名狀的不快就像毒素一樣立刻蔓延至全身。將瑣碎的小事寫成文章,因為會寫文章而產生毫無緣由的優越感,自命不凡。客觀來看只是個讓人討厭的傢伙。這麼看來,自己比原本想象的還要和口羽公彥相似。這個想否定也否定不了的事實讓梢繪十分不悅。
「但是,與這四人不同,口羽公彥投過好多次稿,卻沒被採用過。我調查了一九九六年前後幾年地方報紙的讀者版塊,沒有看到一篇以口羽公彥名義刊登的文章。」
不知是誰咕噥了一聲。梢繪也想哼哼一聲。亞李沙的假設確實奇特,但看過證實四名被害人共通之處的「實物」之後,感覺她發言的說服力與分量完全不同了。她從開始發言之前就顯得自信心十足,看來也不是毫無道理啊。
「不過,你真是目光敏銳啊。這點都注意到了。」或許是對亞李沙欽佩不已,修多羅就像個求人揭開魔術之謎的孩子。「你是怎麼想到這點的?是受了什麼啟發嗎?」
「這是商業秘密——我很想這麼說,但謎底其實特別簡單,你聽後肯定失望。」
「為什麼?怎樣都好,你就告訴我吧,別故作神秘了。」
「答案就是,其實我是這類投稿版塊的秘密愛好者。」
「欸?」梢繪的驚訝和剛剛完全不同,「欸?欸?難道矢集老師也會往這類媒體投稿嗎?」
「不,我不寫,但我喜歡看這些文章。一旦在雜誌或報紙上看到這類讀者版塊,我必定把角角落落看個遍。」
「哈哈。是那個吧,為了尋找作品素材?」
「嗯,說完全不參考是假的。不過,我幾乎沒有參考過,只是喜歡閱讀本身而已,感覺可以從中窺見各種各樣的人生。尤其是當地報紙的讀者版塊,早飯後肯定第一個閱讀,是啊,這個習慣已經持續了大概十年了。」
「我們的投稿您肯定在當天刊登的報紙上就看到了吧,所以才記得。」
「不過,我並不記得所有投稿人的名字。當然,接受雙侶的邀請決定參加今晚的研討會,在閱讀他給的資料時,看到了幾個熟悉的名字。架谷啊,寸八寸啊,當時感覺好像在哪兒見過,仔細想想才發現他們都是經常給讀者版塊投稿的人。」
看來,與投稿只被採用過一次的梢繪不同,架谷耕次郎與寸八寸義文的投稿曾多次被刊登過。
「當時只是在腦海中閃了一下,想著如果查一查過去的讀者版塊,會不會出現矢頭倉美鄉和一禮比梢繪的名字呢?沒想到真看到了。喏,就是這樣。看到我的本事了吧,實在沒什麼了不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