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倫敦的路上我一直悶悶不樂。阿德里安·威爾斯猜測我是一個連環殺手,專門殺害不喜歡我作品的評論家,這個荒謬的言論霍桑當然不會相信——反正我是這麼告訴自己的。霍桑什麼也沒說,只是拿出了他的ipad,不緊不慢地翻閱著哈麗特·斯羅索比的書。
順便說一下,我對《手提包》非常自豪,這是我為國家劇院的「新聯絡」計劃創作的第一部短劇,後來在巴斯的青年劇院節上演出了一週。正如威爾斯所說,它講述了一群關押在監獄裡的孩子的故事。他們生活中唯一的希望就是演出王爾德的傑作,他們認為這樣會讓自己看起來跟正常的孩子一樣。可悲的是:他們一個字也聽不懂。這是一部關於失敗和永不屈服的作品。
我從來沒有看過弗蘭克·海伍德的評論。
我和霍桑在帕丁頓車站分別,霍桑答應第二天會給我打電話。然後我乘地鐵回到法靈頓。當我從地鐵站爬上街道時,差不多晚上九點,天已經黑了。我整個人筋疲力盡。由於是週五,而且雨終於停了,人行道上擠滿了在城堡酒吧和三個羅盤酒吧外面喝酒的上班族。我正準備走到牛過街時,手機突然響起了簡訊的嘀嘀聲。我拿出手機看了一眼螢幕,是凱文·查克拉博蒂發來的訊息。
安東尼——壞訊息。朗伯斯法醫科學實驗室已恢復運作。格倫肖確認了頭髮的結果匹配。建議你趕緊撤離。
凱文。
當我還在盯著螢幕,兩輛警車閃著警燈飛馳過拐角。地鐵站的入口前面是個行人區域,所以他們沒有看到我。但我清楚地看見他們急剎車停下,卡拉·格倫肖探長和米爾斯探員從第一輛車裡衝出來,兩名制服警員從後面的車裡下來。我滿心恐懼地看著他們按響了門鈴。我還沒有告訴妻子這些事,她會如何應對呢?
在反應過來之前,我已經下意識地轉身朝另一個方向疾步走去,儘量與卡拉·格倫肖拉開距離。我產生了一種詭異的割裂感。就在剛才,我還是人群中的一員,朝著家的方向奔走。此刻我卻成了警方的通緝犯!我孑孓獨行,但實際情況比這更糟糕。我感覺有一臺高高在上的全視攝像頭正錄製著地上的畫面,而我正在螢幕前盯著自己。我意識到此刻的我就像個逃犯,於是強迫自己放慢腳步。如果有人看到了警車,然後再看到我,二者之間的關聯就不言自明瞭。
我轉進前一晚喬丹·威廉姆斯出現的小巷,回到我倆相遇的那座公園。我需要找個地方坐下來想想,我知道晚上的這個時間那裡的人比較少。此刻我心中最強烈的念頭就是我不能回到託普德爾街去,不僅僅是因為骯髒和羞辱,而是如果我再身陷其中,就不會只是二十四小時的事了。霍桑不會再來救我。卡拉也有了充分的證據。那些證據會被法庭採信嗎?當然會!託普德爾街是走向監獄生活的第一步。
公園已經關了,我絕望地坐在人行道邊。
所有這一切都太令人抓狂了。我沒有殺人,但匕首、指紋、頭髮、日本櫻花和閉路電視影像卻處處證明了我的嫌疑。我有殺人動機。有證人可以證明我曾威脅過哈麗特·斯羅索比;還有證人可以證明我贊同她該死的觀點。而且,這些還沒把我謀殺的第一個受害人考慮在內——布里斯托爾《阿古斯報》的評論家弗蘭克·海伍德。我百口莫辯。如果我是陪審團,也會判定自己有罪。
我不知道在那裡待了多久。也許卡拉已經離開,我可以溜進家門,躲在床底。可惜這套公寓沒有後門,甚至沒有可以讓我爬進去的窗戶。我不敢回到牛過街去,那裡可能會有警察整夜蹲守。最後,我做了一件最開始就應該做的事——拿出手機給我的妻子打電話。
她在第二聲鈴響時接起了電話。「安東尼?你在哪兒?」
「卡拉·格倫肖還在嗎?」
「嗯,她還在。」她接著說,「你為什麼這麼做?」
「做什麼?」
「謀殺那個評論家!」
「什麼?我根本沒接近過她!你真的認為我和案子有關嗎?!」
「警方似乎認為他們勝券在握。」
「你相信他們,卻不相信我?」
「那個,我知道那篇差評讓你很焦慮。」
「但我不會焦慮到去殺人!」
「那你為什麼不跟我說?」
「我以為你不想知道。」
「你說得都對!我真是太失望了——」
我本想繼續說下去,但卡拉·格倫肖從吉爾手中奪走了電話。「你在哪兒,安東尼?」
「我不會告訴你的。」
「你逃不掉的。整個倫敦都在找你。如果你能自首,局面會對你更有利。」
「我不想和你說話。我要和吉爾說話。」
「她很難過。她完全不知道自己嫁給了一個什麼樣的男人。」
「你為什麼不去死,卡拉!」
「你是在威脅我嗎?」她停頓了一下,「你在附近?」
我結束通話了電話。她的最後一個問題嚇到我了。難道她能追蹤通話?我在很多電影中看過那樣的場景,警察一直讓嫌疑人說話拖延時間,以便可以追蹤訊號——事實上,我也寫過這樣的情節。我一直想知道具體需要多長時間——也許現在警方正在即時追蹤。我得動起來。我站起身,沿著原路往回走。
但我沒有去車站,那是他們第一個會去找我的地方。相反,我朝霍爾本的方向走去。如果我想把自己淹沒在人群中,那麼市中心是最好的選擇,而且任何地方都比法靈頓安全。可恨的是,我今天穿著牛仔褲和套頭毛衣,要是穿的連帽衫或者出門戴了棒球帽就好了!那樣我就可以遮住頭部。所幸作家很少受邀上電視,而且我上一次在電視上露臉已經是一年多以前了。我把手插進口袋,低頭盯著人行道,希望沒有人能認出我來。
走了幾分鐘之後,我開始琢磨我這是在做什麼。我打算在哪裡過夜呢?住酒店是不可能的,估計我還沒到房間,前臺就把我上報了。我在城裡有幾個朋友,但我不確定是否要把他們牽扯進來,畢竟可能會引來警察給他們帶去麻煩——而且,卡拉·格倫肖幾分鐘前還拿著我妻子的手機。很可能她會記下吉爾所有的聯絡人,然後挨家挨戶去排查。我能去薩福克找我姐姐嗎?不行,那樣就得去車站和乘火車。
走到查爾斯街時,我突然冒出一個想法。我需要藏身之處——一間安全屋,而只有一個地方可能會向我敞開大門。我毫不猶豫地朝著河邊走去,返回到黑衣修士橋。那是我感到最暴露的地方,水面之上,又空曠開闊,人行道上只有我一個人,車輛從我身邊飛馳而過。我可以看到前方多吉特酒吧的燈光,那就是我要去的地方。我加快腳步,希望早點結束這段行程。現在唯一的問題是——霍桑會讓我進去嗎?
他極其注重隱私。認識他以來,我只進過他的公寓四五次,而且他的待客之道僅限於廚房裡的一塊奇巧巧克力……雖然有那麼一次,他招待過我一杯朗姆酒加可樂。我甚至不知道他有沒有多餘的房間。有沒有可能卡拉·格倫肖知道他住在哪裡?不太可能。霍桑絕對不會把他的住址告訴她;公寓屬於海外的一個人,不在他名下;他沒有支付任何房租;產權證上沒有他的名字——甚至水電費賬單上也沒有。我越想越覺得瑞沃考特是全倫敦最安全的地方。但我仍然很緊張。雖然事發以來,霍桑從來沒有全力維護過我的清白,但他肯定不會在深夜把我拒之門外。
我走到前門,按響門鈴。沒人回應,我開始在想他可能不在家、可能睡著了,或者只是不想回應。但是很快,揚聲器裡傳出了遙遠又刺耳的聲音。「託尼!」我不需要說話,他已經在監控中看到了我。
他聽起來並不驚訝。
我把臉貼在揚聲器上,聲音中的焦急呼之欲出。「我需要進去,」我說,「卡拉·格倫肖在我家,凱文發簡訊跟我說,他們拿到dna結果了。他們要逮捕我。我需要一個地方躲一下!」
一陣沉默。
「很抱歉,託尼,不行。」
我的心沉了下去。我早該知道他不會讓我進去。與此同時,我覺得這句話似曾相識,他表達的方式好像在提醒我什麼似的。隨即我想起來了,這就是我跟他說不再寫書時說的話。渾蛋!他選擇在這個時候報復我。
這次,我實在忍不了了。「霍桑,如果你不讓我進去,我發誓再也不理你了。你可以永遠忘記奧爾德尼島,我會撕毀我們的合約,不再寫第三本書。永遠不會。」
「我以為你已經開始寫了。」
「我會將它付之一炬。」
「你聽起來情緒很糟。」
「我當然情緒很糟!我正在被警察追捕。快讓我進去!」
又是一陣漫長的沉默。我想尖叫,但隨後傳來振奮人心的電子鎖的嗡鳴聲。我推開門,一下子衝進接待區。我走過去時電梯已經到了,不知道是不是霍桑按下來的。所幸四下無人,沒人看見我進來。我鑽進電梯,一個人上到十二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