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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重逢(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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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現在還住在原來的地方?」勳邊走邊問。

他記得,武內的住處離的場家和池本家只有步行五六分鐘的距離。繼續住在那裡,完全有可能碰見池本亨。這兩人已經結下了樑子,恐怕會很尷尬。

「我一直住在那裡。」武內低著頭回答道,「不過除了媒體,還有各種人不分晝夜地找上門來,有的在家門前守著,有的甚至會闖進院子裡,所以我每天都關著木窗。現在跟鄰居也不好打交道了,所以經常一個人悶在家裡。」

「那真是辛苦您了。工作方面呢?」

「我實在提不起勁工作。」

案發之前,武內一直從事小商品進口的個體經營事業,但規模不大,更像是興趣愛好。畢竟他資產豐厚,不需要靠工作為生,想必是為了有些成就感。

「身體怎麼樣?我看您的臉色比兩年前好多了。」

「這方面是在慢慢好轉,畢竟我每天的生活跟隱居療養差不多。」

「嗯,這樣啊。您別怪我多管閒事,我覺得可以嘗試一下換個新的環境生活。總悶在家裡還是不太好啊。」

「好……」武內面色陰沉地點了一下頭,「我也想過乾脆搬走算了,可又怕別人說我在逃避……」

「怎麼會呢?」勳對武內的苦惱報以輕笑。「您不必如此在意別人的目光,應該選擇讓自己更舒服的生活。難道不是嗎?」

「也對,您說的沒錯。」武內的語氣稍微明朗了一些,「有老師您這樣的人支援我,真的讓我有了更大的勇氣。這次能見到您,真是太好了。」

「過獎了,我也沒做什麼。」勳苦笑著搖了搖頭。

「老師您退休後住在哪裡呢?」武內反問道。

「我嗎?我租了一段時間的房子,今年春天總算買了一座獨棟小樓安頓下來。地方在多摩野的高地上。以前當法官總是搬來搬去,直到這個歲數,才有了自己的家。」

「是嗎?真是太讓人羨慕了。」

「哪裡哪裡,就是一座成品小房子。地產商拆了舊小區,在上面蓋了幾座新的獨棟房。」

其實這只是他在謙虛。勳買了那片新住宅中最大的五房兩廳小樓,已經把兒子夫妻喊過來住,加上家中老母,一點都不顯大。

他兒子俊郎今年三十歲,大學畢業後一直幹自由職業。可不知怎麼的,他三四年前竟然有了挑戰司考的心思,說將來想當律師。然而那只是他的藉口,從那以後他連零工都不打了,一個勁管勳要錢,勳實在看不下去,就把他喊到了新家。不過老母親身體一年比一年糟糕,有了兒媳雪見幫忙,倒也能輕鬆不少,並非都是壞事。

「話說回來——」勳打斷了談論自己的話題,「我指導的研討班正好有幾個學生在學習冤罪,而那也是我本人感興趣的主題。如果武內先生不介意,能請您去講講自己的體驗嗎?當然,您不必勉強……」

這多少有點利用他人不幸的嫌疑,但勳提出這件事,主要是為了拉他走出沉悶的生活,傾吐鬱積在心中的話語。他覺得這不是個壞主意。

武內眨了眨眼睛,用剋制卻難掩欣喜的語氣回答道:「我不知道能講些什麼,但只要能幫上老師的忙,我就去。」

黃金週結束後的第一次研討班上課,勳就邀請了武內。

他在二十幾個學生面前娓娓講述了自己的體驗。學生們都向他投去了同情的目光。

「因為當時背上受的傷,我發起了高燒,在醫院病床上呻吟了三四天。由於頸部也受了傷,我幾乎一動都動不了。

「那時候,刑警天天都來訊問,等到第五天我退了燒,他們就開始變臉了。此前,他們還對我說‘請早點好起來’‘我們會積極搜尋兇手’,從那天起,他們就再也不說那樣的話了。刑警的目光變得很犀利,給人很不高興的感覺。他們對我說:‘武內先生,你能說實話嗎?’此前我一直是發著燒回答他們的訊問,頓時懷疑自己是不是說了什麼胡話。想到這裡,我就回答了‘好’。結果刑警竟然說:‘你說自己五點四十五分遭到兇手的襲擊,這不太對吧?’接著又說:‘鄰居家夫人五點半就聽到了慘叫聲。’因為他們說我打電話報警的時間是六點左右,我猜想案發時間應該是十幾二十分鐘之前,就估摸著回答了五點四十五分。因為當時沒有看錶,只能憑感覺回答。如果說是五點半,我也覺得可能是那個時間。也許是隔了三十分鐘左右。於是我回答:‘可能是的。’在我改口之後,刑警們的語氣突然變得很衝,還說我‘撒謊’,說‘你有謊言癖’‘不能騙人’……

「案發兩個星期後,我總算出院了。回到家門口一看,那裡竟擠滿了媒體的人。到處都是攝影機,還有許多人隨便拍照。他們只問我案發時的情況,還問我傷勢如何,並沒有明說什麼,但我從那時就覺得自己可能被懷疑了。我猜警方是不是對媒體透露了什麼訊息,打算利用媒體的壓力讓我屈服。

「剛一齣院,調布警署就每天都傳喚我過去。那是自願配合,我本可以不去,但我當時並不瞭解這些,刑警又每天一早開車過來接,我就老老實實地去了。我擔心拒絕了會加重自己的嫌疑,連一點不高興的臉色都不敢有。加上我的確不是兇手,一開始就不怎麼在意,認為總有一天能證明自己的清白。

「然而,一旦被帶進警署,就成了徹頭徹尾的審問狀態。我一整天都被關在小屋子裡,被警察反覆審問同樣的問題。他們給的壓力特別大,幾乎在訓斥我。我也拼命解釋了,可他們就是不聽。警方已經完全把我認作兇手,我說什麼都沒用。我們之間壓根不存在交流。審問的過程顯得無比漫長,對我而言就是痛苦的煎熬。除了吃飯時間,真的是從早被審到晚。

「好不容易筋疲力盡地回到家裡,我也睡不好覺。我明明是被害者之一,被捲入了悽慘的案件,精神創傷無人理會,還要遭受那種折磨,怎麼可能睡得著。當時請律師已經算是晚了,再加上從早到晚被扣押在警署,既沒有時間也沒有辦法去找專門從事這方面辯護的律師。我又沒有家庭,連個依靠的人都沒有。

「就這樣,我的精神漸漸衰弱下去了,這時,與我接觸時間最長的刑警突然變得溫柔起來,似乎要主動來理解我了。其實這也是他們的一種戰術。他透露了我的立場有多不妙,還透露了各種資訊,比如‘鄰居家的夫人聽見你的吼聲了’‘鄰居家的大兒子說,的場夫妻一直很討厭你去做客’。

「所謂聽見吼聲,完全是徹頭徹尾的謊言。鄰居家夫人只說聽見了響動和疑似慘叫的聲音,並沒有聽見我的吼聲。警察竟然面不改色地說出了這種謊言。在庭審時,鄰居家的大兒子確實做證說,的場夫妻並不喜歡我去做客,但誰也不知道的場夫妻是否真的說過這種話。而且事情剛發生時,鄰居家的大兒子想都沒想過我會是兇手。這也太奇怪了。只不過當刑警問起這件事時,我自以為跟的場家是好朋友,所以受了很大的打擊。那讓我感覺,自己真的成了孤身一人。

「刑警變溫柔後對我說,只要把案子送上法院,再判明一切就好了。現在警方也走到了不能回頭的境地。他以局外人的態度勸我暫時妥協,到了法庭上再奮起戰鬥。他還說,警方會強行起訴,如果我再死撐下去,到最後就真的誰也不會聽我說話了。他向我暗示了死刑判決的可能性,說如果真的變成那樣,後果將不堪設想。他的說法也可以理解為只要聽警察的,我就不會被判死刑,但那跟現實問題毫無關係。他只是在威脅我、動搖我而已。

「可是聽了那些話,我漸漸覺得自己只剩下這條路可走了。現在開始跟律師商定策略,至少能跳出目前這種四面楚歌的狀況。那是我答應自願接受調查的第五天。有人也許會說,你怎麼才五天就投降了?這可不是開玩笑的。我忍受了五十多個小時的痛苦,其程度不亞於拷問。而且如果我不屈服,那種折磨就會永遠持續下去。刑警憑著練柔道練出來的無限體力,梗著脖子把我逼上絕路。有時甚至有精力充沛的幫手來助陣。而我呢,必須獨自承受這一切。我已經撐不住了。我當時就處在這種狀態,只要給我一條略微輕鬆的道路,我就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它。

「刑警開始懇求我,讓我承認罪行。終於,我忍不住點了頭。就算心裡已經放棄了,可我還是很不甘心要說這種謊話。我不由得流下了眼淚。不知道刑警如何理解我的眼淚,他只說‘是嘛’,然後摟住了我的肩膀。

「於是我就被逮捕了……然而戰鬥並沒有就此結束,而是剛剛開場。換言之,既然我已經承認了罪行,就不得不招供自己沒做過的事情。我雖然身在現場,但對很多細節一無所知。我不得不配合警方的偵查結果,編造出一個合情合理的故事。

「我聽說的場健太君是在樓梯上被勒死的,但沒有聽說是被什麼勒死的。那是隻有兇手才知道的答案。刑警想從我口中問出來,可我怎麼知道呢?於是我就編故事,說健太君看見了我行兇的過程,我就追上去,從背後用手掐死了他。結果刑警大發雷霆,叫我‘不要撒謊’。接著,他叫我‘好好回憶’,還意味深長地摸了摸自己的領帶。在那之前,他們讓我看過好幾次領帶的照片,問我‘對這個有沒有印象’。我不明白他們的用意,只回答說:‘這是我送給的場先生的禮物。’刑警當時還說了很過分的話:‘這領帶夠難看的,收禮物的人恐怕也頭痛吧。’我想起了這場對話,頓時恍然大悟:啊,原來是那條領帶……那就像可以得到提示的答題節目。一旦答錯了,我就要遭到痛罵。如果答對了就沒有痛罵,讓我長出一口氣。

「照著這個節奏,我也回答出了犯罪動機,那就是的場先生說他不喜歡那條領帶,我頓時發了火。這動機聽起來這麼奇怪,就因為它是這樣編造出來的。警方從精神鑑定的報告書上找到我有性格衝動的一面,就決定把它當成犯罪動機的依據,其實連我都覺得那樣太牽強了。

「製作這份供述期間,我一直被關押在調布警署的拘留所裡。每次審問都在拘留所門口的狹窄會客室進行。那裡的飯都不夠塞牙縫的,我時刻都被飢餓感折磨,渾身沒有力氣。本來我應該被轉移到看守所,而且聽說那裡有最低限度的待遇保障,但僅僅因為方便警方審問,我就被留在了拘留所。那是一段沒有任何自由的拘禁生活。然而並不都是壞事,因為同樣被關押在拘留所的人向我介紹了好幾位這方面比較出名的律師。

「警方好不容易完成供述報告,接下來就是資料送檢,我也被轉移到了看守所。後來,檢察官又來聽我供述,之後便是起訴。由於警察都是面目猙獰又蠻不講理的人,我一開始還指望檢察官會相信我是無辜的,後來發現,其實檢察官也一樣。故事虛構到了一定程度,就逼真得讓人捨不得打破。檢察官想都沒想過將其打破,反倒試圖加固一些薄弱環節。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檢方報告上甚至寫了我根本沒說過的東西。檢察官問我:‘為什麼接連毆打了十幾下?’我的回答是:‘不知道。’而報告上寫的卻是:‘我拿著球棒一個勁地打,到後來就什麼都顧不上了。’他們問我:‘你對的場一家有什麼想法?’我回答:‘我覺得那是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可報告上寫的卻是:‘的場一家看起來那麼幸福,我感到很不公平,就想破壞他們的幸福。’這完全是歪曲事實。檢察官最後在我面前讀了一遍檢方報告,但是他讀得很應付,語速非常快,我一點都沒聽明白。可他才不管這些,唸完就問我‘沒有錯吧’,然後叫我簽字。直到庭審開始,我才發現那份報告錯漏百出。這跟強買強賣有什麼不同?

「關律師告訴我,其實我從第一步開始就錯了。這種情況千萬不能自願配合警方的訊問,就算真的被逮捕了,也一句話都不能說,必須始終保持沉默。如果各位將來不幸遭遇到這樣的悲劇,一定不能說話。就算你反駁,他們也不會聽,反而會被乘虛而入,所以最好連反駁都不要有。

「關律師坦言,這場審判可能會很艱鉅。但是他又說,負責庭審的審判長……也就是梶間老師並非無腦偏袒檢方的人,所以翻盤的可能性絕不是零。事實證明,我真的翻盤了。聽說,如果換作普通的律師,即使來跟我碰面,也只會應付式地商談幾句,然後憑藉以往的經驗草草完成庭審。現實中的所謂辯護,就是律師一旦做出了情況對我不利的判斷,就走爭取減刑的道路,不做無謂的抵抗。然而,我是不惜投入全副身家也要贏的,所以就拜託關律師傾盡全力了。關律師理解我的意思,還幫我請了權威度高過檢方人選的知名鑑定人。

「為審判花掉的錢何止一兩百萬!我為了證明自己只是被害者之一,什麼都沒做過,就不得不在精神和經濟兩方面都遭受重創。我沒有不戰而勝的道路。可是即使勝利了,也沒有人補償我。如果要求補償,我又得發起一場漫長而令人飽受折磨的官司。真是太過分了。

「地方法院和高階法院都做出了無罪判決,我已經被證明了清白,然而警方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在審判中,他們一直都是‘話雖如此,可真假難辨’的態度。我究竟要承受那種目光到什麼時候呢?媒體也一樣。他們絲毫沒有發現自己把我逼到了什麼地步,毫不反省自己利用警方放出的不確切訊息煽風點火,甚至好像失憶了一樣,這回又來炒作我的悲劇。真希望他們收斂一點。

「回到家中,我已經成了必須靠安眠藥才能入睡的人。每天晚上躺在床上,我都為自己被徹底攪亂的人生感到憤憤不平。最難以原諒的是,警方想當然地認定我是兇手,所以至今仍未查到真兇。那個人正躲在角落裡偷笑呢。我總是害怕,真兇哪天會找上門來,殺了我以絕後患。

「對於被害者的場一家……我實在找不到合適的話語。我是在前往歐洲工作的航班上認識他們的,後來,他們就成了不時光顧我的有品位的客人。的場先生做書籍翻譯的工作,是個開朗健康的人,的場夫人也漂亮時髦。他們很年輕,但都善解人意,待人處事落落大方,對我像對家人一樣熱情。健太君也是個好孩子,每次見面都會高高興興地跟我打招呼……沒想到這麼好的一家人,竟然被殘忍殺害……每次想起他們,我都會忍不住流淚。只有我一個人活下來,實在太對不起那一家了。而且就算我活下來了,也沒能幫上忙。有時我會想,怎麼就只有我一個人苟活在世上呢?這當然是沒有答案的,可我就是忍不住想。別看我這樣,其實在那件慘案發生之前,我也過著跟常人一樣的生活……」

說到最後,武內的聲音已經夾雜著哽咽,彷彿在忍耐什麼。學生們既沒有鼓掌,也沒有舉手提問。他們圍坐在武內周圍,個個神情肅穆,一動不動。幾個女學生還發出了隱隱的啜泣聲。

課程結束後,勳向武內道了謝。

「聽了您毫無保留的分享,學生們都深受感動。通過您的講述,他們相當於親歷了司法的現實,想必獲益匪淺。」

「其實我沒什麼自信,不知道說這些能不能派上用場……」

武內低著頭,謙虛地說道。

「哪裡哪裡,您分享的東西都很寶貴。不如我們在車站門口吃頓便飯吧?雖然稱不上道謝,但請讓我請客吧。」

勳只是隨口一說,武內卻用力搖了搖頭。

「那怎麼行,您別這麼客氣。我能幫到梶間老師已經很滿足了。您送到這裡就好。今後我也會默默支援老師的工作。好了,那我先告辭了。再見。」

武內連連低頭行禮,離開研究室時臉上還露出了笑容。勳也並非一定要請客道謝,就沒有挽留。

這人似乎很不願意麻煩別人,總會超出必要地為他人著想。無論怎麼看,他都沒有絲毫罪犯的氣息。這樣一個人,卻被突然捲進了一場悲劇。勳回想起他的話,再一次感到胸口發悶。

下課後,勳整理了兩三份資料,自己也離開了大學。他把愛車公爵開出教職員停車場,未到傍晚就早早回家了。

勳剛搬進去的新住宅區建有十五棟住宅,都是外牆色彩明亮的西式風格,每棟住宅都配有可容納兩輛轎車的車庫,庭院也比較寬敞,看起來很高檔。這些住宅的主人都跟勳年齡相仿,最年輕的也有四十多將近五十歲了。高地住宅區的氣氛平靜安穩,令人心曠神怡,他很喜歡這個地方。

這片新住宅區還有兩三座空房子。看來時勢所致,有的人簽約後又取消了。

勳家左邊那座樓就空置著。

註釋:

成品房:地產商在地皮上直接修建好並出售的獨棟房屋,相對自己購買地皮建房,在價格方面更低廉,缺點在於購買者無法自己設計房屋佈局,以及容易出現樓間距較窄的現象。——譯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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