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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第1頁,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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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婪,這是他最大的弱點,致命的缺陷。他為什麼不能安於自己已經擁有的生活呢?

事實上,除了貪婪,還有聰明過了頭。是的,他有兩個致命的缺陷。

他本來應該坐在西班牙豪宅的露臺上,手邊一杯冰啤酒,面前一臺熱烘烘的打字機。而事實是,他正待在貝爾馬什監獄的牢房裡。

「冰啤酒和熱烘烘的打字機。」安德魯·埃弗頓把這個短句寫在記事本里。新書《有罪或無罪》會是他迄今為止寫得最好的一部小說,現在只等他們允許他用電腦了。判決下來之後,他們是不是就會允許他用電腦了呢?他的行為觸犯了《犯罪所得法》,他要賣多少本書才能還完那一千萬英鎊呢?他猜恐怕需要賣很多很多。

偷增值稅的這個騙局其實設計起來非常簡單,而且除了政府沒有其他受害者,但事情怎麼發展到瞭如今這個地步呢?安德魯·埃弗頓把小說裡的情節變成了真實生活中的犯罪,他真該把這個想法只留在書裡的,相信靠自己的文筆就能飛黃騰達。「有約翰·格里森姆的味道」,安德魯·埃弗頓忘了是誰這麼評價過自己的作品。

他也不該寄子彈給貝薩妮·韋茨的。他本來希望子彈能嚇退她。他也不該寫郵件要求和她見面的,他應該藏在陰影裡。生活畢竟不是小說。

死了好幾個人,但只有一個是他殺的。他告訴過傑克和希瑟,是他殺了貝薩妮,這是他的神來之筆——用一具不存在的屍體勒索他們。海岸警衛隊曾告訴過他,落入大海的屍體,假如一週內沒有被海浪衝上岸,那就很可能永遠不會出現了。正是這句話給了他靈感,他想到了一個非常聰明的點子。然而最後卻聰明反被聰明誤,真是不公平。他覺得,一個人不該因為過於聰明而受到懲罰。

還有,他之所以在圖書室裡對戴卵石紋眼鏡的那個傢伙說是他殺了貝薩妮,是因為他認為對方就想聽這句話。他以為自己必須這麼說,才能拿回他的錢。

貪婪,還有聰明過頭,安德魯你看你得到的結果是什麼?

到底是誰殺了貝薩妮·韋茨呢?安德魯·埃弗頓並不知道。不是他,他知道也不是傑克·梅森,否則他的勒索計謀就行不通了。另外,那筆錢到底去了哪兒呢?他同樣不知道。戴眼鏡的那個老傢伙是誰?伊麗莎白·貝斯特是不是不像看上去的那麼簡單?從第一次見到她開始,他的整個生活就開始分崩離析。他腦子裡的問題太多,答案卻太少。

他掃視自己所在的牢房,四面牆壁把他和其他囚犯分開。為了他的人身安全,他二十四小時都不能離開牢房,大小便通過固定在牆上的金屬馬桶解決。安德魯·埃弗頓不禁想到,儘管自己如此聰明,但不知道的事情似乎還是有很多。

也有好訊息,人永遠應該把精神集中在好訊息上。沒有物證能把他和貝薩妮或希瑟的死亡案件聯絡在一起,而他的律師肯定能解決達威爾監獄的所謂「目擊證人」,他也許可以擺脫謀殺的指控。當然,公眾渴望給他放放血,但公眾永遠在渴望這個、渴望那個。他們的注意力很快就會轉移到別處,這一點邁克·韋格霍恩倒是沒說錯。

也許只有稅務欺詐的罪名成立,他要服多少年的刑呢?判十年,服五年?寫個暢銷系列,講述一名囚犯在牢房裡破獲罪案,怎麼樣?就叫《鐵窗》或《囚鳥》好了。

對,集中精神想好事。

諷刺的是,有一個人確實是安德魯·埃弗頓殺的,但他甚至不會成為嫌疑人。傑克·梅森一旦開始鬆口,安德魯·埃弗頓就必須幹掉他,再把現場偽裝成普普通通的自殺,別無選擇。傑克其實也清楚這一點,那天他剛開啟門,就知道了自己的命運。

「死神來敲門。」安德魯·埃弗頓把這個短句也寫在了記事本上,放在「好書名」的列表中。

只要他能擺脫謀殺指控,五年時間只是一眨眼的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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