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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第1頁,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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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正在慶祝案件告破,慶祝方式符合硬漢警察一貫的傳統——喝著藍莓康普茶,吃著芹菜條蘸有機鷹嘴豆泥,欣賞飛鏢比賽。

他心想,在dna鑑證時代之前,殺人犯肯定更容易逃脫制裁。現如今的嗜血狂魔會不會有生不逢時的遺憾?

要是你殺了人,尤其是近距離用槍殺人,那麼——這種事很難說得動聽——受害者的dna就會濺得你渾身都是,尤其是你的手和衣服上。再然後,dna還會轉移到你接觸過的每一件東西上。

在肯特郡警察獎的頒獎禮上,帕特里斯問克里斯還要去抓誰歸案,明年才能再次獲獎——再打一次黑領帶,再享用一次免費的普羅塞克起泡酒。又一個漂亮的天鵝絨拉繩袋,以及一枚亮閃閃的漂亮獎章。

看完自己剛剛收到的簡訊,克里斯知道明年他十拿九穩還能得獎。這應該是帕特里斯的功勞。

這一切都因為「槍太小了」。克里斯一直在為傑克·梅森兇案現場的槍苦惱,先不論那把槍是否合法,傑克·梅森能使用的槍不計其數,他為什麼非要選一把能揣進口袋裡的小手槍來自殺呢?

答案一如既往地簡單,因為這把槍曾經揣在某個人的口袋裡。

挖掘希瑟·加伯特家的花園時,安德魯·埃弗頓從現場偷走了這把槍,他選的是其中最小的一把。原因很簡單,他帶著兇器離開的時候,不能被當時在場的其他警察發現。儘管他們找到了兩把ak-47,但他不可能把這麼一把大傢伙藏在身上。

克里斯請鑑證部門又做了幾項檢驗,這些檢驗證明它曾經和挖掘時發現的另外四把槍埋在一起。包裹槍支的織物纖維是一樣的,土壤的酸度也是一樣的,槍裡的彈藥亦是如此。結論是,安德魯·埃弗頓看見過這把槍,並且偷偷拿走了它,然後用傑克·梅森的槍殺死了它的主人。

毫無疑問,這是站得住腳的證據,但並不完美。沒人看見安德魯·埃弗頓偷走那把槍,實際上挖掘現場的任何一個人都有可能偷走它。還有可能是傑克·梅森在幾周前自己挖出來的。策劃自殺的時候,傑克也許心想:我知道我要怎麼自殺,我要去把我十年前埋在地下的一把槍挖出來。如果上了法庭,安德魯·埃弗頓肯定會聘請一位經驗豐富的律師,而經驗豐富的律師很快就會知道該怎麼推翻這項證據。

但對於克里斯來說,這項證據已經足夠說明安德魯·埃弗頓謀殺了傑克·梅森。他要做的僅僅是證明它。

他和唐娜仔細討論過,他們不希望埃弗頓在出庭受審時,因為取證技術性問題而擺脫謀殺指控。克里斯需要找到足夠強的直接證據,證明傑克·梅森遇害的那個時刻,埃弗頓就在現場。是時候讓dna證據技術上場了。

但應該去哪兒找線索呢?最後是帕特里斯想到了個主意,她提出有可能在什麼地方找到dna,但克里斯不敢相信。更確切地說,假如這是真的,也未免過於諷刺了。在她的再三催促下,克里斯終於聯絡了鑑證實驗室,今天他拿到了結果。帕特里斯是正確的,他迫不及待地給她發簡訊告知她。

她去主持家長之夜活動了,克里斯剛剛發簡訊通知了她。

殺人後,埃弗頓肯定把自己裡裡外外洗了個乾淨。血液、腦漿,連同它們含有的傑克·梅森的dna,早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了。但安德魯·埃弗頓也會有馬虎的時候。不,克里斯根據自己對他的一點兒瞭解,覺得安德魯·埃弗頓很可能是因為自大,直到殺人後的第二天才銷燬行兇時穿的衣物。而那一天,恰好舉辦了頒獎儀式,他就坐在克里斯和帕特里斯旁邊,和他們有說有笑。安德魯·埃弗頓在銷燬衣物的時候,會不會重新沾染上了傑克·梅森的dna呢?

安德魯·埃弗頓在肯特郡警察獎的頒獎儀式上把兩樣東西遞給過克里斯,一樣是一枚亮閃閃的漂亮獎章,另一樣是個漂亮的天鵝絨拉繩袋。鑑證人員在這兩樣東西上都找到了傑克·梅森的dna痕跡。

法庭之上,無論出於什麼理由,安德魯·埃弗頓應該都很難對一個問題自圓其說——他身上的傑克·梅森dna痕跡究竟從何而來。

克里斯又抓起一根慶功芹菜條塞進嘴裡。

那個傢伙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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