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成的,尼克。我知道你們已經開始搞起來了……」比利舉起錢包,「……但是很抱歉,真的不行。要是有人問我在寫什麼書,我該怎麼回答呢?」
「給我5分鐘,」喬治說,「頂多,10分鐘。你要是聽完還不喜歡,那我們就此別過,當個朋友就好。」
比利覺得這恐怕不太可能,但還是讓他繼續說下去。
喬治把喝完巧克力的杯子放在椅子旁的桌子上(很可能是奇彭代爾的真品),打了個嗝。他把所有的注意力轉向比利,比利看清了大豬喬治的真面目:一個瘦削而健壯的靈魂,埋在肥肉的海洋中,很可能用不了許多年,他就會被這些油脂害死。「我知道剛開始聽是個什麼感覺,你畢竟就是這麼一個人嘛,但這肯定能成。」
比利稍微放鬆了一點。他們依然相信他們看到的一切,至少他在這方面是安全的。
「你至少要待六週,最長可能六個月,」喬治說,「取決於那個雜種律師能耗多久,抵制引渡的藉口遲早會用完。也可能,他認為他能在謀殺指控上和檢方談成什麼交易。做這個活兒你有錢拿,你花時間等同樣有錢拿。聽明白了,對吧?」
比利點點頭。
「意思就是你需要一個長住雷德布拉夫的理由,而這裡可不是什麼度假勝地。」
「這倒是的。」尼克說,做了個小孩看見滿滿一盤西藍花的鬼臉。
「你還需要一個待在和法院同一條街的那棟樓裡的理由。你正在寫一本書,這就是理由。」
「可是——」
喬治舉起一隻胖手:「你覺得成不了,但我告訴你,肯定能成。聽我說為什麼。」
比利做出懷疑的表情,但現在擔憂已經是過去時,他知道他們並沒有看穿他的愚鈍偽裝,因此也能猜到喬治打算說什麼了。成功的可能性確實很大。
「我做過調查。讀了一堆作家雜誌,還在網上看了很多資料。你表面上的說辭是這樣的。戴維·洛克裡奇在新罕布什爾州的樸次茅斯長大。一直想當作家,但連高中都沒念完。之前做過建築工人。你一直在寫,但喜歡湊熱鬧。酗酒。我考慮過給你一個離過婚的背景,但我又覺得這要說圓就太麻煩了。」
那是因為你只擅長擺弄槍,別的都不會,比利心想。
「然後你終於找到了靈感,明白嗎?我在部落格裡看到很多人說作家會突然開竅,你就是這樣的。你已經寫了不少,也許70頁,甚至100頁——」
「寫的是什麼呢?」比利真的開始樂在其中了,但他很謹慎,沒有顯露出來。
喬治和尼克交換一個眼神,尼克聳聳肩:「還沒決定,但我會想到個什麼——」
「也許寫我的人生?我是說戴維的人生。有個專門的詞來著——」
「自傳!」尼克叫道,像是在玩搶答遊戲。
「也許能成。」喬治說,而他的表情在說,尼克,這是個不錯的嘗試,不過這種事就留給專家吧,「或者小說。重點在於經紀人給你下過封口令,不許你談論你這本書。最高機密。你在寫書,這個不是秘密,你在那棟樓裡遇見的每個人都會知道五樓有位老兄在寫書,但沒人知道他在寫什麼。這樣就不需要擔心你的說辭對不上了。」
說得像是我有那麼傻似的,比利心想。「戴維·洛克裡奇為什麼會從樸次茅斯來這裡?為什麼會搬進傑拉爾德塔?」
「我最喜歡的部分來了。」尼克說。他看上去像個孩子,正在聽他最喜歡的睡前故事,比利覺得他既不是在做戲也不是在誇張,尼克已經完全沉浸進去了。
「你在網上找經紀人,」喬治說,然後遲疑了一下,「你上網的,對吧?」
「當然。」比利說,他很確定他比這兩個胖子都懂電腦,但這同樣不是他會隨便洩露的資訊,「我用電子郵件。有時候在手機上打遊戲。還有comixology,那是個手機應用。下載東西我用筆記型電腦。」
「好,很好。你找經紀人。你到處發信,說你正在寫這麼一本書。大部分經紀人拒絕了你,因為他們喜歡已經證明能掙錢的老傢伙,例如詹姆斯·帕特森和寫《哈利·波特》的那女的。我讀過一篇部落格,說這就像第二十二條軍規:你需要經紀人幫你出書,但你不出書就找不到經紀人。」
「拍電影也一樣,」尼克插嘴道,「你看見的是明星,但真正重要的是經紀人。真正的權力掌握在他們手上。他們告訴明星該怎麼做,我的天,他們一個個都很乖。」
喬治耐心地等他說完,然後繼續道:「最後終於有個經紀人說行啊,好的,去他媽的,我願意瞅一眼,你把前兩章寄給我好了。」
「就是你。」比利說。
「就是我。喬治·魯索。我看完收到的那幾頁,驚為天人。拿給我認識的幾個出版商——」
他媽的弄錯了,比利心想,應該是拿給你認識的幾個編輯。不過問題不大,需要的時候再修正不遲。
「——他們同樣驚為天人,但他們不願意出大價錢,連7位數都不肯,必須等書完稿才行,因為你是個無名寫手。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嗎?」
比利險些說他當然知道,因為這其中的可能性讓他情緒高昂。事實上,這個偽裝會非常完美,尤其是發誓對寫作內容保守秘密的那部分。另外,扮演一個他一直想成為的角色也許會很好玩。
「意思是有可能會曇花一現。」
尼克亮出他百萬美元的笑容。喬治點點頭。
「差不多吧。反正過一段時間。我等著後面的稿子,但戴維沒寄來。我又等了一陣。還是沒稿子。我去龍蝦港找他,你猜怎麼著?這傢伙成天尋歡作樂,就好像他是該死的海明威。不上班的時候,他要麼和兄弟們出去鬧騰,要麼宿醉睡大覺。天才都愛喝酒嗑藥,你知道的。」
「是嗎?」
「經過驗證的事實。但喬治·魯索下定決心要挽救這隻羔羊,至少讓他把書寫完。他說服出版商簽約,預付金就當有個三五萬好了。不是什麼大錢,但也不少,而且假如到了某個日子——正式說法叫截稿日——還沒見到那本書,出版商還能把錢要回去。但你看,比利,這裡有個重點——支票是寫給我的,而不是你。」
整個安排在比利的腦海裡已經很清楚了,但他還是要讓喬治自己說出來。
「我有一些條件。為了你好。你必須離開龍蝦港和你那夥酗酒吸粉的朋友。你必須去一個遠離他們的地方,找個犄角旮旯的小鎮或小城,那裡沒樂子可找,就算有樂子也沒人碰那些東西。我告訴你我會給你租個房子。」
「我見過的那地方,對吧?」
「對。更重要的是我會給你租個辦公室,你每個工作日都要坐在一個小房間裡碼字,直到寫完你最高機密的那本書。你要麼答應這些條件,要麼就和你的大好機會說再見。」
喬治往後一靠。椅子很結實,但還是輕輕地呻吟了一聲。
「好了,要是你說這是個壞主意,或者主意雖然好,但你做不到,我們就取消整個計劃。」
尼克舉起一隻手:「比利,你別急著開口,先聽我說說另一個優勢。你那層樓的所有人都認識你,樓裡其他很多人也是。我瞭解你,除了能隔著0.25英里打中硬幣,你還有另一個天賦。」
說得好像我真能打中似的,比利心想,克里斯·凱爾都未必打得中。
「你不需要和別人稱兄道弟就能處得很好。他們看見你走過來就會微笑。」就好像比利會矢口否認似的,他繼續道:「我親眼見過!霍夫說每天都會有兩輛快餐車停在樓門口,要是天氣好,人們會排隊買吃的,然後坐在長椅上吃午飯。你可以成為他們當中的一個。等待的時間不一定非要白費嘛。你可以利用這段時間,讓大家接受你。一旦你寫書的新鮮感過去,你會變成朝九晚五的普通人,下班了就回米德伍德的小屋。」
比利能想象這樣的未來。
「所以到你最終下手的時候,你還是一個沒人認識的陌生人嗎?肯定是那個外地人乾的?不,你已經住了幾個月,你在電梯裡和別人閒聊,二樓有一家催收社,你偶爾和他們的幾個人打牌賭幾塊小錢,輸了的就請大家吃墨西哥夾餅。」
「他們會知道子彈是從哪裡射出去的。」比利說。
「對,但不會立刻知道。因為大家首先會找那個外地來的人。還因為會有人使障眼法。還因為你殺完人就會消失,消失的本事他媽的比得上胡迪尼。等到塵埃落定,你早就沒影了。」
「障眼法是什麼意思?」
「回頭再仔細談。」尼克說,比利不由得懷疑尼克很可能還沒想清楚。但對尼克來說,一切都很難說:「時間還很充足。現在嘛……」他轉向喬治,外號大豬喬治,化名喬治·魯索,他的眼神像是在說:交給你了。
喬治的手再次伸向他帳篷似的正裝上衣,從口袋裡掏出手機。「只需要你開個口,比利,告訴我你最喜歡的一家離岸銀行的轉賬碼,我立刻把50萬打進去。40秒就能完事。萬一線路比較慢,也頂多90秒。本地一家銀行裡還有一筆充足的活動經費,能幫你站穩腳跟。」
比利知道他們這是在逼他儘快下定決心,肉牛被趕進屠宰場滑道的畫面短暫浮現,但這份多疑也許只是因為酬勞過於豐厚。一個人的最後一票也許不該僅僅是最掙錢的活兒,還應該是最有意思的,但他還有一個細節想要確認。
「霍夫為什麼會參與?」
「那是他的樓。」尼克立刻答道。
「對,但是……」比利皺起眉頭,做出一個特別專心的表情,「他說那棟樓裡有很多空房間。」
「但五樓的拐角套房是首選地點,」尼克說,「你的經紀人,我們這位喬治,房間是他租的,因此不會把我們捲進去。」
「他還負責搞槍,」喬治說,「也許已經弄到了。總而言之,不會查到我們頭上來。」
比利已經知道這一點了,因為尼克一直很小心,不願意被見到和他在一起,甚至進了有大鐵門的莊園,他也不到門廊上迎接他。但他並不完全滿意,因為他覺得霍夫是個話匣子,而在策劃暗殺的時候,身邊有個話匣子恐怕不是什麼好事。
b4/b
還是那天晚上,後來臨近午夜的時候。比利躺在旅館的床上,雙手插在枕頭底下,回味那份短暫的涼意。他當然答應了,而一旦答應了尼克·馬亞里安,你就沒有回頭路了。他正在主演他的最後一票故事。
他讓喬治把50萬匯入了一家加勒比地區的銀行。那個賬戶裡現在趴著很大一筆錢,等喬爾·艾倫死在法院門口的臺階上,還會再加上更大的一筆。省著點花,夠他過很長一段時間好日子了。他會省著花的。他沒有燒錢的癖好,香檳和伴遊服務從來不是他的愛好。戴維·洛克裡奇在另外兩家銀行(都是本地銀行)還有1.8萬可供支取。對在當地活動當然非常充足,卻不足以越過聯邦政府的邊境線。
他另外還有幾個問題,其中最重要的是即將履行約定的時候,他能提前多久得到通知。
「不會很久,」尼克說,「但也不會是‘他15分鐘以後到地方’。引渡令一生效,我們就會知道,然後用電話或簡訊通知你。至少24小時,也許三天甚至一週。可以嗎?」
「嗯,」比利說,「但你必須明白,要是隻有15分鐘,那我就什麼都沒法保證了。一個小時也不行。」
「不會的。」
「要是他們不帶他走法院門前的臺階呢?要是走其他的出入口呢?」
「另外確實還有一扇門,」喬治說,「法院的部分職員走那扇門。但你從五樓還是能一眼看見,只是距離遠了60碼左右。不過你能做到的,對吧?」
他當然能,於是這麼說了。尼克揮了揮一隻手,像是在趕煩人的蒼蠅:「肯定會走臺階的,十拿九穩。還有其他問題嗎?」
比利說沒有了,此刻他躺在床上反覆回想,等待睡意降臨。週一,他會搬進經紀人替他租的黃色小屋。他的文學經紀人。週二,他去看同樣是大豬喬治替他租的辦公套間。喬治問他打算在那裡幹什麼,比利說首先用筆記本下載comixology,也許再下幾個遊戲。
「別隻顧著看好笑的漫畫,也得寫點東西,」喬治說,一半在開玩笑,一半是認真的,「你明白的,要進入角色。體驗他的生活。」
也許他會的。也許他會寫點什麼。儘管他的文筆並不好,但可以消磨時間。自傳是他的建議。喬治建議寫小說,不是因為他認為比利聰明得能寫出小說來,而是因為假如有人問,比利可以這麼說,而到時候肯定會有人問的。等他和傑拉爾德塔裡的其他人混熟了,很可能會有很多人問。
他逐漸滑向夢鄉,但一個有趣的念頭忽然驚醒了他:為什麼不把兩者結合起來呢?為什麼不寫一本看似是小說,實則是自傳的書呢?作者不是讀左拉和哈迪甚至啃完了《無盡的玩笑》的那個比利·薩默斯,而是另一個比利·薩默斯,他稱之為愚鈍偽裝的第二人格?能行嗎?他覺得可以,因為他熟悉那個比利,就像他熟悉自己一樣。
似乎不妨一試,他心想。反正我最多的就是時間了,有什麼不行的!他思考著應該怎麼開頭,終於沉沉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