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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週過去了,他一直在等喬治的訊息,但什麼都沒等到。週五晚上,他邀請鄰居來後院燒烤,比利、賈邁勒和保羅·拉格蘭在後院裡玩了一陣三人傳球,孩子們玩捉人遊戲,在保羅和賈邁勒扔出的快球底下左躲右閃。儘管賈邁勒給比利找了一隻襯墊很厚的捕手手套,洗碗時他的手還是感到微微刺痛。就在這時,他的手機響了。
他先拿起的是戴維·洛克裡奇的手機,但不是這個。然後他拿起比利·薩默斯的手機,也不是這個。這就只剩下他以為不可能會響的那隻手機了,肯定是布基從紐約打來的,因為只有他知道多爾頓·史密斯的號碼。他從客廳的威爾士衣櫃上拿起多爾頓·史密斯的手機,卻意識到實際上未必如此。他在房產經紀人默頓·里克特給他的表格上填過這個號碼,也把它留給了樓上的鄰居貝弗利·詹森。
「你好?」
「你好,鄰居。」不是貝弗利,而是她丈夫,「亞拉巴馬州怎麼樣?」
比利有一瞬間完全不知道詹森在說什麼。他愣住了。
「多爾頓?你還在嗎?」
各種細節忽然對上了。他應該在亨茨維爾為衡平保險公司安裝電腦系統。「在,我在。還能怎麼樣?熱,就是這樣。」
「除了熱,天氣都還好嗎?」
比利完全不知道亨茨維爾是個什麼天氣,按理說應該和這裡差不多,但天曉得呢。但凡他做過一丁點唐·詹森有可能打電話給他的思想準備,他就會預先查一查。「沒什麼特別的,」他說,「有什麼事嗎?」
嗯哼,我們在琢磨你他媽到底是什麼來頭,他想象唐這麼回答,那個假肚子也許能騙過大多數人,但我老婆一開始就看出來了。
「是這樣的,」唐說,「貝弗利母親的病情昨天突然惡化,今天下午去世了。」
「天哪,我非常抱歉。」比利真的覺得很抱歉。也許不至於「非常」,但至少是「有點」。貝弗利比不上科琳娜·阿克曼,但也是個好人。
「是啊,貝弗利非常難過。她在臥室裡,收拾一會兒東西,哭一會兒,哭一會兒,收拾一會兒東西。我們明天飛去聖路易斯,然後在機場租車去那個鳥不拉屎的小鎮迪金斯。除了葬禮,我們還有很多事情需要處理。很可能要待一段時間。」唐嘆了口氣,「我討厭花錢,但她的什麼律師會在週二宣讀遺囑,我猜裡面也許給我們留了些錢。至少聽起來是這個意思,不過你知道律師都是什麼德行。」
「謹慎。」比利說。
「沒錯,謹慎。不過呢,安妮特生性節儉,而貝弗利是她唯一的孩子。」
「啊哈。」
「我們大概會在那裡待一段時間,我給你打電話就是因為這個。貝弗利問我們能不能把我們家的鑰匙從你的門底下塞進去。等你從亞拉巴馬州回來,麻煩你有空時看看我們家的冰箱,順便給貝弗利的吊蘭和鳳仙花澆澆水。她對植物特別瘋狂,甚至會給它們起名字,你能相信嗎?要是你還有一週多才能回來,我們可就要撓頭了。我們在這裡認識的人不多。」
因為那附近的人本來就很少,比利心想。他還心想,這太好了,豈止是好,簡直是天降的好運氣。這下皮爾森街那座屋子就只有他一個人了——除非詹森夫婦在喬爾·艾倫離開加利福尼亞前回來。
「要是你不行……」
「我當然行,我很高興能幫你們。你們會離開多久?」
「很難說。至少一週,也許兩週。我請了事假。當然了,沒工資的,但要是能分到點遺產……」
「好的。我懂了。」越來越好了,「澆水就交給我吧。我應該很快就會回來,這次出差已經夠久了。」
「那就太好了。貝弗利叫我轉告你,冰箱裡的東西你隨便吃。她說有人吃總比放壞了好。不過到時候牛奶多半已經沒法喝了。」
「是啊,」比利說,「我遇到過這個問題。祝你們一路順利。」
「多謝,多爾頓。」
「不用客氣。」比利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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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夜裡,比利躺在床上,雙手插在枕頭底下,看著天花板上那塊朦朧的泛黃亮光,光線是法齊奧家門口的路燈投出來的。他總是忘記買窗簾,他考慮過買,但每次都會忘記。現在他除了等待什麼都做不了,應該能記住了。
他希望等待的時間別太長,不僅因為唐和貝弗利出門給他帶來了極大的便利,更因為沒法寫本吉的故事會讓他在傑拉爾德塔虛耗的時光變得格外難熬。接下來要寫的是費盧傑,比利知道他想講述哪段經歷,他想捕捉哪些精彩的細節。掛在棕櫚樹上的垃圾袋碎片,在熱風中像旗幟似的飄舞。穆斯林乘計程車去和海軍陸戰隊拼殺,他們從車上魚貫而出,就像馬戲團的小丑群演鑽出小車。區別在於馬戲團小丑不會抱著槍下車。身穿50分和史努比狗狗t恤的少年負責搬運彈藥,他們穿著破舊的耐克或查克泰勒運動鞋跑過瓦礫堆。三條腿的狗叼著一隻人手,慢吞吞地穿過約蘭遊樂場。比利能清晰地看見沾在狗爪上的白色粉塵。
素材都準備好了,但在任務完成前,他不可能把它們寫成文章。按照威廉·華茲華斯的說法,最好的寫作永遠是在平靜中回想的強烈情感。但比利失去了他的平靜。
他終於墜入夢鄉,但在深夜的某個時刻,手機收到簡訊的叮咚輕響驚醒了他。換在平時,這樣的響動不可能打擾他的睡眠,但現在他睡得很淺,夢境總是猶如薄霧。戰場上的情況永遠是這樣。
三隻手機在床頭櫃上一字排開充電:比利的、戴維的、多爾頓的。螢幕亮起來的是他的手機。
db1dom:打電話給我。然後是一個拉斯維加斯區號的號碼。db1dom就是雙張多米諾,尼克的賭場大飯店。現在比利這邊是凌晨3點。在拉斯維加斯,尼克多半剛剛準備睡覺。
比利打了過去。尼克接起電話,問比利好不好。比利說他很好,除了現在是凌晨3點。
尼克笑得很開心:「現在最適合打電話了,想找的人肯定在家。我剛剛收到訊息,我們的朋友很可能下週三往你那裡去。本來應該是週一的,但他有點食物中毒,多半是自己搞的。他的車會送他去旅館,他會在旅館過夜。明白了嗎?」
比利聽明白了。艾倫的旅館指的是縣拘留所。
「第二天上午,他會去你那裡赴約。明白我說什麼嗎?」
「明白。」提審。
「紅毛朋友把你要的東西送過來了嗎?」
「嗯。」
「東西可以嗎?」
「嗯。」
「那就好。你的經紀人會再給你發簡訊的,然後你就可以就位了。等事情結束,你就去度假。都聽懂了?」
「嗯。」比利說。
「別忘記付這個手機的賬單,還有你在用的另一隻手機。明白了嗎?」
「嗯。」比利答道。尼克說一句就問他一次明不明白,這固然讓人厭煩,但也是個好兆頭。尼克依然認為他在和一個腦子永遠半通不通的傢伙說話。銷燬比利·薩默斯的手機,銷燬戴維·洛克裡奇的手機,銷燬他這一路上使用過的所有一次性手機,我記住了。他只會留下一隻尼克不知道其存在的手機。
「我們回頭再聊,」尼克說,「願意的話,手機你可以保留一段時間,但記得刪除我發給你的簡訊。」說完他就掛了電話。
比利刪除簡訊,躺下,不到一分鐘就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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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涼爽的週末,秋天似乎終於來了。比利能看見常青街的行道樹上出現了最初的幾抹秋色。週日下午照例是《大富翁》,比利的對手是三個孩子,還有五六個孩子圍著棋盤嘰嘰喳喳。骰子平時總是他的朋友,但今天不是。他擲出三個雙倍,連續三個回合進監獄,這在統計學上不正常得可以和超級百萬彩票的六個號碼全選對相提並論。他堅持了很久,把兩個對手熬到破產,但最後還是輸給了德里克·阿克曼。銀行沒收他最後一項抵押資產後,孩子們歡呼雀躍,把他壓在底下疊羅漢,高喊「輸了輸了酒海沉船了」。科琳娜下樓來看他們在鬧騰什麼,大笑著命令他們從他身上起來,讓這位老兄喘口氣。
「你完蛋了!」丹尼·法齊奧興高采烈地大喊,「被一個孩子打敗了!」
「是啊,」比利說,自己也笑了,「要是我每次都能搖到鐵路,而不是進監獄——」
沙尼斯的朋友貝姬朝他吐舌頭,所有人又笑得前仰後合。然後他們上樓,在客廳裡吃餡餅,賈邁勒正在客廳看棒球季後賽。沙尼斯和比利坐在沙發上,她把火烈鳥抱在大腿上。比賽打到第七局,她睡著了,腦袋靠在比利的胳膊上。科琳娜留他吃晚飯,但比利拒絕了,說他想去看早場電影。他一直在等《死亡快車》上映。
「我看過預告片,」德里克說,「好像很嚇人。」
「我使勁吃爆米花,」比利說,「這樣就不害怕了。」
比利沒有去看電影,而是在車上找了個播客聽影評,他開車穿過小城,去他存放福特蒙迪歐的停車庫。穩妥永遠好過後悔。他開著蒙迪歐來到皮爾森街658號,把多爾頓·史密斯的裝備放進壁櫥。然後他去樓上,給貝弗利·詹森的吊蘭和鳳仙花澆水。吊蘭精神很好,但鳳仙花似乎垂頭喪氣。
「好了,達夫妮,」比利說。鳳仙花前面的小牌子說她叫達夫妮,而吊蘭叫——天曉得為什麼——沃爾特。
比利鎖好門,走出屋子,用一頂棒球帽遮住他並非金色的頭髮。儘管天快黑了,但他還是戴著墨鏡。他開著蒙迪歐回到停車庫,開著豐田回到米德伍德,看了一會兒電視,上床。他幾乎立刻就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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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下午,有人敲門。比利去開門,心直往下沉,以為會是肯·霍夫。但來的不是霍夫,而是菲莉絲·斯坦諾普。她在微笑,但眼睛紅腫。
「想請個女孩吃晚飯嗎?」直截了當,「我男朋友甩了我,我需要給自己打打氣。」她停了停,又說:「我請客。」
「不用請我。」比利說。他知道吃飯會引出什麼,這很可能不是個好主意,但他不在乎。「我很願意請你,但你要是真的特別介意,我們可以aa。」
但他們沒有aa,比利付了錢。他覺得她很可能決定用和他睡覺來慶祝一段孽緣的結束,灌下肚的三杯螺絲刀(餐前兩杯,餐中一杯)讓他更加堅定了這個信念。比利把葡萄酒單遞給她,她揮手錶示不要。
「不混著喝就沒事,」她說,「這是——」
「《誰害怕弗吉尼亞·伍爾夫》?」比利替她說完,她放聲大笑。
她吃得不多,說分手鬧得很不愉快,先是面對面鬧了一場,然後在電話上吵了一架,所以她並不餓,她真正想要的是喝酒。他們也許不會各付各的,但她需要分一些勇氣來應付接下來的事情,因為現在看來,這已經不是一種可能性,而是不可避免的結果了。他也想要,他很久沒睡過女人了。比利用戴維·洛克裡奇的信用卡付賬,想到孩子們壓在他身上喊「輸了輸了酒海沉船了」。而僅僅過了一天,他就見到了一條酒海沉船,一個情場輸家。
「我們去你家吧。我不想回我家看見他的鬚後水擺在我家衛生間架子上。」
好的,比利心想,你可以看我的鬚後水擺在我家衛生間架子上。你甚至可以用我的牙刷。
他們來到常青街的黃色小屋,她用讚賞的目光掃視了一圈,誇獎他在市區二手店買的《日瓦戈醫生》海報,然後問他有沒有喝的。比利的冰箱裡有6聽啤酒。他問她要不要杯子,菲莉絲說她喜歡對著易拉罐喝。他拿了兩罐啤酒到客廳裡。
「我記得你說這段時間要滴酒不沾的。」
他聳聳肩:「承諾就是用來打破的。再說我也下班了。」
他們剛開啟啤酒,她就說「這裡好熱」,然後開始解罩衫的紐扣。啤酒會在咖啡桌上晾到明天早上,幾乎沒碰過,已經跑了氣。
做愛令人愉快,至少比利這麼覺得。他認為她也是這樣想的,但他從來都看不透女人的心思。有時候她們會表現得像是希望你快點完事,這樣她們就可以去睡覺了。不過,如果她在裝高潮,那她真的裝得很好。有一個瞬間,就在他忍不住的時候,她抵著他的肩膀發出「嗯嗯嗯」的聲音,指甲險些在他身上摳出血來。
他翻身下來,在床的另一側躺平,她拍了拍他的肩膀,像是在說小夥子不錯:「你別告訴我這是個同情炮。」
「不是的,相信我,」他說,「我就不問你是不是報復前任炮了。」
她大笑:「最好別問。」然後她翻身側躺,和他拉開距離。5分鐘後,她已經在打鼾了。
比利醒著躺了一會兒,不是因為她在打鼾——這個鼾聲很淑女,更像貓的呼嚕聲,而是因為他的思緒就是停不下來。他想到她如何出現,又如何跟他回家,感覺就像左拉小說裡的情節,每個角色都必須物盡其用,在結尾前像謝幕似的再出場一次。他希望他本人的故事沒有結束,但覺得故事的這個部分就快結束了。等他做完這一單,收到酬勞,就會走入新生活(也許作為多爾頓·史密斯,也許作為其他什麼人)。也許是一種更好的生活。
一段時間以來,很可能是自從開始寫本吉的故事,他就意識到了他不可能繼續過現在這種生活了,否則一定會被活活憋死。只殺壞人的理念(不,幻想)只能欺騙自己到這一步了。這條街上有很多好人正在家裡睡覺。他不會殺死他們之中的任何一位,但等他們發現他的真實身份,他們內心的某些東西就會被他殺死。
這麼說是不是太詩意了?過於浪漫化了?比利不這麼認為。一個陌生人來了,成為大家的好鄰居,然後是個精彩的轉折:事實證明,從頭到尾沒有人真的認識他。
凌晨3點,菲莉絲在衛生間嘔吐的響動吵醒了比利。衝馬桶,開自來水,她回到床上,她哭了一會兒。比利裝睡。哭聲停止,鼾聲重啟。比利睡著了,夢見垃圾袋掛在棕櫚樹上飄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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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點剛過,咖啡的香味喚醒了他。菲莉絲在廚房裡,光著腳,身穿他的襯衫。
「睡得好嗎?」比利問。
「挺好。你呢?」
「非常好。咖啡真的很好聞。」
「我偷了你幾粒阿司匹林。昨晚我好像喝得太多了。」她給他一個眼神,裡面好笑和尷尬各一半。
「只要你別偷我的鬚後水就行。」這話逗得她大笑。一夜情之後的早晨有可能非常難熬,他經歷過幾次這樣的倒霉事,不過比利認為這次不會,他很高興。菲莉絲是個好女人。
他說他可以來做嫩炒蛋,她做個鬼臉,搖搖頭。於是他請她吃了不塗奶油的吐司。吃完早飯,他把臥室和衛生間讓給她,這樣她就可以單獨洗澡和穿衣服了。等她重新出現時,她看上去神采奕奕。襯衫有點皺,除此之外都很體面。以後她有個傳奇故事可以說給別人聽了,比利心想。我和殺手共度的一夜。當然了,前提是她決定說出去。她也許不會說。
「戴維,能開車送我回家嗎?我想換身衣服。」
「當然。」
她在門口停下,伸出手按住他的胳膊:「不是報復前任炮。」
「不是?」
「有時候女孩就是希望被需要,而你想要我……對吧?」
「對。」
她使勁一點頭,意思是那就沒問題了:「而我也想要你。但我認為恐怕只會有這麼一次。雖然永遠不要說永遠,但我就是這麼感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