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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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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非常、非常、非常感謝你。」

「不客氣。我要掛電話了,貝弗利。」

「好的,道倫。非常、非常感——」

「回頭再聊。」他說,結束通話了電話。

簡訊來自布基與他聯絡的諸多假名之一,很簡短。

大老爹1982:「還沒轉賬。他想知道你在哪裡。」

比利用他的一個假名回簡訊。

帥哥77:「想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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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炒了幾個雞蛋,熱了個番茄湯罐頭當晚飯,這次食物留在了胃裡。吃完東西,他開啟電視看6點的新聞,他調到nbc(美國全國廣播公司)的附屬電視臺,因為他不想也不需要再看第六頻道的那段錄影了。自由互保公司的廣告過後,他的照片出現在螢幕上。他笑呵呵地站在常青街小屋的後院裡,身上的圍裙寫著「不僅是性客體,我還會做飯!」。後院裡其他人的臉都打了馬賽克,但比利認識他們每個人。他們曾經是他的鄰居。照片是在他款待鄰居們的那次燒烤派對上拍的,他猜拍照的是戴安娜·法齊奧,因為她永遠在按快門,用的不是手機就是小尼康。他注意到他的草坪(他依然把它當作是他的)看上去真他媽不賴。

照片底下的字幕說:「戴維·洛克裡奇是誰?」他很確定警察已經知道了。如今在電腦上搜尋指紋只需要一眨眼的工夫,海軍陸戰隊檔案裡有他的指印。

「警方認為正是此人在法院門前的臺階上暗殺了喬爾·艾倫。」兩名播音員之一說,他有點像銀行家。

另一個播音員——像雜誌模特——接過話頭:「目前還不清楚他的動機,也不知道他是如何逃離現場的。但警方很確定一點——有人幫助他。」

我沒有,比利心想。有人提出要幫助我,但我拒絕了。

「開槍後僅僅幾秒鐘,」銀行家播音員說,「發生了兩次爆炸,一次在槍手所在的傑拉爾德塔對面,另一次在主大道和法院街的路口。根據局長勞倫·康利的說法,它們不是高效能爆炸裝置,而是焰火表演和搖滾樂隊使用的閃光彈。」

雜誌模特播音員接過話頭。比利不明白他們為什麼要把話頭傳來傳去,真是個不解之謎。「拉里·湯普森就在現場,由於法院街已經封鎖,他只能儘可能地靠近現場。拉里?」

「沒錯,諾拉。」拉里說,彷彿在確認他就是拉里。他背後是一條警用的黃色膠帶,五六輛警車的警燈依然在法院周圍閃爍。「警方目前認為這是一場精心策劃的黑幫暗殺。」

這一點倒是說中了,比利心想。

「在今天的記者釋出會上,康利局長稱,嫌犯戴維·洛克裡奇——這很可能是個化名——今年初夏就已經來到本地,他的託詞非常獨特。請聽她是怎麼說的。」

局長召開記者釋出會的畫面取代了拉里·湯普森。維克裡局長和他那頂可笑的斯泰森帽都沒有出席。康利開始講述槍手(她沒有裝模作樣地稱呼他為嫌犯)如何假裝自己在寫書,比利關掉了電視。

某些東西在啃咬他的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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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時後,比利在二樓詹森家的公寓裡給達夫妮和沃爾特澆水,他做出了一個決定。他本來不打算在槍擊當天離開這間地下室的。事實上,他計劃在這裡待上幾天,甚至一週。但情況有變,而且不是朝著好的方向變,他需要了解一些情況,而布基幫不了他。布基已經完成了任務,假如他足夠聰明,他現在應該在飛機上逃離餘震的影響了。當然,前提是餘震會把他捲進去。比利依然無法確定他是不是在疑神疑鬼,但他必須搞清楚。

他回到樓下,穿戴多爾頓·史密斯的偽裝。這次他把假孕肚幾乎打滿了氣,也沒有忘記角質框的平光眼鏡,眼鏡一直在書架上,和他那本《戴蕾斯·拉甘》待在一起。暮色已深,這個因素對他有利。佐尼便利店很近,這同樣對他有利。對他不利的是尼克的爪牙有可能依然在街上搜尋他,貓王弗蘭奇和保利·洛根一輛車,雷吉和達那另一輛,而且到傍晚時肯定已經不是那輛全順貨車了。

但比利認為值得冒險一試,因為他們肯定認為他這會兒躲了起來,甚至有可能認為他已經逃離小城。另外,就算他們湊巧開車從他身旁經過,多爾頓·史密斯的假髮應該也能騙過他們。至少他希望如此。

他認為他終究還是需要一部一次性手機的,儘管今天上午他扔掉的那部並未暴露,但他沒有因此責備自己。只有上帝能預見一切,更何況那和險些身穿科林·懷特的偽裝離開小巷不是一個等級的愚蠢。做比利的這個行當(髒活兒,我們就別粉飾太平了),你能做的僅僅是制訂計劃,然後希望你沒有預見的因素不會反咬你一口,否則你就會來到一個綠色小房間裡,胳膊上插著靜脈注射的針頭。

我不能被逮住,他心想,要是我被逮住了,那兩棵植物就他媽必死無疑了。

可憐巴巴的小購物中心,除了佐尼便利店,所有店都關著門,而火辣美甲永遠也不會重開了,肥皂沫糊在他家的櫥窗上,門口貼著破產告示。

便利店裡只有兩個西班牙裔男人,他們正在研究啤酒冰櫃。能量飲料的展示架和擺著至少50種甜點的展示架之間是一摞盒裝的fastphone手機。比利拿了一部,走向收銀臺。收銀臺裡不是那個時運不濟的女人——叫萬達什麼來著——而是一箇中東相貌的男人。

「沒別的了?」

「沒別的了。」扮演多爾頓·史密斯的時候,他說話的音域會稍高一點。這是他用來提醒自己在扮演誰的另一個方法。

收銀員為他結賬。不到84塊錢,包括120分鐘的通話時間。去沃爾瑪買能便宜30塊,但乞丐沒有挑剔的餘地。另外,去了沃爾瑪你還要擔心面部識別問題,如今這東西無所不在。便利店有監控探頭,但比利敢打賭錄影每隔12小時或24小時就會被覆蓋。他付現金。逃亡或躲藏的時候,現金就是王道。收銀員祝他今晚過得愉快,比利也祝他愉快。

天已經黑了,他遇見的幾輛車都開著車頭燈,因此他看不見車裡的人。每次車輛接近,他都有衝動(或者也許是本能)想低下頭,但這麼做會顯得自己更加可疑。他也不能把棒球帽的帽簷拉下來,因為他出門時沒戴帽子。他希望金色假髮足以掩飾他的身份,他不是比利·薩默斯,警方和尼克的硬點子都在找的那個人。他是多爾頓·史密斯,一個混得普普通通的電腦高手,生活在小城比較貧窮的地段,角質框眼鏡總是順著鼻樑往下滑。他每天坐在電腦螢幕前吃多力多滋和小蛋糕,所以體重超標,要是再長個二三十磅,走路就會步履蹣跚了。

這個偽裝很好,而且不過火,不過他轉身關上658號的大門時,還是舒了一口氣。他下樓,關掉頂燈,拉開潛望鏡窗戶的窗簾。外面沒人,街道空空如也。然而,話說回來,假如他被發現了,他們(他想到的是雷吉和達那,而不是貓王弗蘭奇和保利,或者警察)肯定會從後門摸進來,但擔心你無法控制的事情是毫無意義的,那條路只可能通向發瘋。

比利合上窄小的窗簾,重新開燈,然後坐進房間裡唯一的安樂椅。這把椅子很難看,但就像生活中許多難看的東西一樣,它也很舒服。他把手機放在咖啡桌上,盯著看了一會兒,思考他究竟是思路清晰,還是掉進了疑心病的旋渦。從許多方面說,疑心病對他更有利。現在該揭曉答案了。

他從盒子裡取出手機,裝好電池,插在插座上充電。和前一個一次性手機不同,這是個翻蓋式手機。已經過時了,但比利很喜歡。用翻蓋式手機打電話,假如你不喜歡對方說的話,你可以啪的一聲結束通話電話。幼稚歸幼稚,但非常解氣。充電沒花多少時間。感謝史蒂夫·喬布斯,他因為手機沒法拿出包裝盒立刻開機使用而怒不可遏,因此現在一次性手機之類的貨架商品都預存了一半電量。

手機問他使用什麼語言,比利選擇英語。手機問要不要連線無線網路,比利選擇不要。他確認了他購買的通話時間,打了個必要的電話到fastphone總部完成了交易。這些通話時間在接下來3個月內有效。比利希望3個月後他已經在某個海灘上了,身邊只有繫結了多爾頓·史密斯信用卡的那部手機。

安全上岸。那樣當然最好。

他在雙手之間拋接手機,思考弗蘭克·麥金託什和保利·洛根帶他去米德伍德黃色小屋的那一天,他多麼希望自己沒有跑那一趟啊。尼克在小屋迎接他,但不是在外面。比利想到他第一次去尼克租用的超級豪宅,尼克同樣張開雙臂迎接他,但依然不是在外面。接下來,他想到尼克向他講述焰火筒和脫逃計劃的那個晚上——你只需要跳進車廂,比利,然後就可以放鬆了,享受前往威斯康星州的旅程。那頓飯以香檳開始,以火焰冰激凌結束。兩個人為他們烹飪和上菜,很可能是本地人,也許是夫妻。這兩個人見過尼克,但對他們來說,他是個紐約商人,來這裡做生意。他給了女人一些錢,打發他們滾蛋。

來來回回,一次性手機。左手到右手,右手到左手。

我問尼克是不是霍夫去放焰火筒,比利心想,他是怎麼回答的來著?他說霍夫是什麼來著?一個狗孃養的大蠢貨,對不對?狗孃養的,或者婊子養的,或者狗操的,反正就是這種意思,具體怎麼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尼克接下來說的:你要是這麼看不起我,我可是會很傷心的。

因為那個狗孃養的大蠢貨是他選中的替罪羊。開槍的大樓屬於霍夫,槍是霍夫搞來的,現在槍在警察手上,警察已經在追查銷售來源了。假如他們能找到賣槍的地點,不,等他們找到賣槍的地點,他們會發現什麼?要是霍夫有點腦子,他應該會用個化名,但只要警察向賣家出示霍夫的照片,他就沒戲可唱了。肯會被關進狹小的審訊室,他願意做交易求輕判,不,他渴望做交易,因為他認為這樣對他的好處最大。

但比利敢打賭,肯·霍夫不可能活著走進那個小房間。他不可能說出尼古拉·馬亞里安的名字,因為他必死無疑。

比利幾周前就想到了這些,但6點的新聞讓他得出了一個結論,要是他少花點時間和常青街的孩子們玩《大富翁》、拾掇他的草坪、吃科琳娜的曲奇、和鄰居們談天說地,他早就應該得出這個結論的。即便現在他想到的東西看似不可思議,但其中的邏輯無可指摘。

肯·霍夫和戴維·洛克裡奇並不是唯二在臺前的人物。

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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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發簡訊給喬治·皮列利,也就是大豬喬治,也就是他肥胖的文學經紀人喬治·魯索。他用了個他知道喬治肯定認識的化名。

特里爾比:「回我簡訊。」

他等了一會兒。沒有回應,情況不妙,因為喬治手邊永遠有兩樣東西:一是手機,二是食物。比利又試了一次。

特里爾比:「我必須立刻和你談談。」

比利想了想,繼續道:「合同規定了出版當天付款,對吧?」

沒有小點表示喬治正在讀簡訊或回覆。毫無反應。

特里爾比:「回我。」

毫無反應。

比利合上手機,放在咖啡桌上。面對喬治的沉默,最糟糕的一點是比利並不吃驚。看起來,他的愚鈍化身確實存在,愚鈍化身一直到任務結束、無法回頭的時候都沒有意識到,喬治和肯·霍夫一樣都是臺前人物。喬治和霍夫一起帶著比利走進傑拉爾德塔,領他參觀五樓的寫作工作室,而且那不是喬治第一次走進那棟樓。「這位是喬治·魯索,你上週見過他。」霍夫是這麼對保安歐文·迪安說的。

喬治回內華達了嗎?假如是的,那麼他是正在拉斯維加斯吃肉喝奶昔,還是被埋在了附近的沙漠裡?老天作證,他絕對不是第一個被埋在那裡的,可能連第100個都排不上。

就算他死了,警方也能順著喬治查到尼克身上,比利心想。他們一直都是搭檔,尼克是首領,大豬喬治是他的軍師。比利不知道現實中喬治這種人是不是真的使用這個稱呼,還是那只是電影裡編出來的,但這個大胖子對尼克來說扮演的無疑就是這個角色:他的左膀右臂。

不過其實他們也不是一直都是搭檔,因為比利第一次為尼克做事(他第三次收錢殺人)是2008年,當時還沒有喬治。是尼克親自出面和他談的。他告訴比利,有個強姦人渣在拉斯維加斯邊緣地帶比較小的俱樂部和賭場裡活動。這個人渣喜歡年紀比較大的女性,喜歡傷害她們,最後玩過頭了,殺死了一個女人。尼克查到了他的身份,想找一個外來的職業殺手處理掉他。「比利,」他說,「有人向我推薦了你。對你評價很高。」

比利第二次去拉斯維加斯的時候,喬治不但在場,還親自出面和他談。他們正商量的時候,尼克走進來,給比利一個男子漢的擁抱,拍了幾下他的肩膀,然後坐在角落裡喝酒,一言不發地聽他們討論。一直聽到最後。第二個委託發生在第一個之後不到一年,喬治說這次的目標是個獨立色情片製作人,名叫卡爾·特里爾比。他給比利看的照片裡的人,長得出奇地像奧拉爾·羅伯茨。

「帽子的那個特里爾比,」喬治說。比利假裝不知道他在說什麼,他只好解釋給比利聽。

「我不會因為一個人拍別人做愛就殺了他。」比利當時說。

「但這個人拍男人搞6歲的孩子呢?」尼克當時答道。於是比利接下了這個活兒,因為卡爾·特里爾比是壞人。

比利還為尼克殺過三次人,不算艾倫一共五次,在總數中佔近三分之一。當然了,他在伊拉克幹掉的幾十個人沒算進來。談交易的時候,尼克有時候在場,有時候不在,但喬治永遠在,因此做艾倫這個活的時候,尼克屢次出現在現場並沒有讓比利感到奇怪。但他應該奇怪的,但直到此刻,他才意識到這個細節非常奇怪。

只要喬治保持沉默,尼克就能否認他知情。尼克可以說,沒錯,我認識這個人,但他做什麼是他自己的事,我對此完全不知情。就算第一次聚餐的廚師和上菜的女人能把他與喬治和比利聯絡起來(可能性不大),尼克也可以聳聳肩,說他去那裡是為了和喬治談賭場的事情,例如執照快要更新了云云。另一個人?尼克只知道那是喬治的朋友,或者保鏢,總之他話不多,他只說他叫洛克裡奇,然後就沒怎麼開過口。

警察問尼克,艾倫遇襲的時候你在哪裡,他可以說他在拉斯維加斯,提供一大批證人來支援他的不在場證明。還有賭場的安保錄影。賭場的系統不會每隔12小時或24小時迴圈覆蓋,他們至少保留一年的存檔。

前提是喬治保持沉默。但是,假如他是被引渡的犯人,還會堅守黑幫的緘默法則嗎?假如他有可能作為一級謀殺的從犯被處以注射死刑呢?

被埋在5英尺深的沙漠裡,大豬喬治就不可能開口了,比利心想。在處理這種問題的時候,這才是終極法則。

他抓住被他扔來扔去的手機,又給喬治發了一條簡訊。依然沒有回應。他可以給尼克發簡訊或打電話,但就算聯絡上了尼克,他能相信尼克說的任何話嗎?不能。比利唯一能相信的是150萬美元,對方應該把這筆錢轉入他的離岸賬戶,然後他會再次轉賬,玩一通讓人眼花繚亂的電子戲法,最後彙集到一個多爾頓·史密斯能夠存取的賬戶裡。等布基到了他決定去的天曉得什麼地方,他可以完成這部分工作,但對方必須先把錢轉過來才行。

今晚比利沒有其他事可做了,於是他上床躺下。還不到9點,但他度過了漫長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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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躺在床上,雙手插在枕頭底下,享受短暫的清涼,心想這一切都說不通,完全說不通。

肯·霍夫,可以,沒問題。這世上確實有一種專撈快錢的小城騙子,總以為無論掉進多麼深的糞坑,都一定會有人扔繩子救他。他們笑容可掬,握手有力,身穿艾佐德馬球衫和巴利懶漢鞋,出生證明上印著這是個自我中心的樂觀主義者。但喬治·皮列利不一樣。沒錯,他正在用飲食自掘墳墓,但在比利看來,他在其他方面都是個堅毅的現實主義者。他把自己整個套進了這件事裡,為什麼?

比利不再思考,沉沉睡去。他夢見了沙漠,但不是他在海軍陸戰隊時駐守的沙漠,那裡永遠散發著火藥、山羊、機油和廢氣的氣味,而是澳大利亞的沙漠。那裡有一塊巨大的岩石,有人叫它艾爾斯巖,但正式的名字是烏魯魯,這個詞念出來就怪怪的,聽上去像是風吹過屋簷的聲音。在最早見到它的原住民心目中,它是個聖地。他們用眼睛看它,用心靈崇拜它,但從不認為他們擁有它。按照他們的理解,假如存在神,那它就是神的石塊。比利沒去過那裡,只在電影(例如《暗夜哭聲》)和雜誌(例如《國家地理》和《旅行》)裡見過。他想去親眼看看,甚至做白日夢,設想以後遷居艾利斯斯普林斯,這座小城離烏魯魯只有4小時車程,巨巖在那裡昂起它不可思議的頭顱。他安靜地住在那裡,也許寫寫東西,房間裡充滿陽光,窗外是個小花園。

他把兩部手機擺在床頭櫃上。他關掉手機,3點左右起夜時,他開啟兩部手機看了看有沒有新訊息。一次性手機沒有喬治的音信,他並不吃驚。他猜測這個胖子再也不會聯絡他了,但在這個騙子都能被選為總統的世界上,一切皆有可能。多爾頓·史密斯的手機上有條訊息,是本地報紙的新聞推送:《顯赫商人自殺身亡》。

比利上廁所,然後坐在床上讀報道,文章很短。這位顯赫商人當然就是肯尼思·p.霍夫。一名翠綠山莊的鄰居跑步經過霍夫家時,聽見車庫傳來槍聲。當時是傍晚7點左右。鄰居打電話報警。警察趕到,發現霍夫的車沒有熄火,而他死在駕駛座上。他腦袋上有個彈孔,大腿上有把左輪手槍。

今天晚些時候或明天會有更長的詳細報道。報道里會重現霍夫的商場生涯,會有朋友和商業夥伴的震驚發言,會提到他「目前遇到了財務危機」,但不會講述細節,因為這裡其他有權勢的人不會同意披露細節。他的兩位前妻會說幾句好話,反正肯定比她們對離婚律師說的話動聽。她們會身穿喪服出席葬禮,拿著紙巾擦拭眼睛——動作很小心,免得弄花了睫毛膏。比利不知道報紙會不會說,警方發現他死在一輛紅色野馬敞篷車裡,但他知道肯定是那輛車。

一段時間之後,人們會發現霍夫與艾倫被刺一案的關係——這無疑是他自殺的動機。

驗屍官很可能會推測,這個抑鬱的男人決定通過吸入一氧化碳自殺,等得不耐煩後,他拔槍轟出了自己的腦漿。但新聞不會報道這個推測。比利知道實際上的情況並非如此。他唯一不能確定的是扣動扳機的究竟是尼克的哪個手下。有可能是弗蘭克或保利,也有可能是雷吉或他還沒見過的某個人(也許是從佛羅里達或亞特蘭大調過來的),但比利很難想象會是達那·愛迪生之外的人,他幾乎能看見那傢伙銳利的藍眼睛和深紅色的髮髻。

他是不是用槍逼著霍夫走進了車庫?也許沒這個必要,也許他只是對霍夫說上車聊聊,討論該怎麼解決目前的情況,一切都是為了霍夫著想。一個以自我為中心的樂觀主義者和已被選中的替罪羊很可能會相信。他坐進駕駛座,達那坐進乘客座。肯說你有什麼計劃。達那說計劃是這樣的,然後一槍崩了他。然後他開啟發動機,從後門溜走,開著高爾夫球車無聲無息地揚長而去,因為翠綠山莊就是建在高爾夫球場上的豪華公寓。

也許事情不完全是這麼發展的,也許動手的不是愛迪生,但比利確定大致情況就是如此。接下來只剩下喬治了,最後一塊沒處理掉的拼圖。

唔,不對,比利心想,還有我呢。

他重新躺下,但這次他無論如何都睡不著了。部分原因是三層樓的老屋子在嘎吱作響。風大了起來,沒有火車站擋風,風直接吹過建築空地,撲向皮爾森街。比利每次有點睡意,風就會在屋簷下嘯叫:嗚嚕嚕,嗚嚕嚕。要麼就是屋子又嘎吱一聲響,聽上去彷彿有人踩在鬆脫的地板上。

比利對自己說,小小的失眠無傷大雅,明天只要他想睡,有一整天的時間可以供他養神,他反正哪裡都不想去,但凌晨的時光總是無比漫長。能想象的東西太多,但沒有一樣是好的。

他考慮要不要起來讀書。除了《戴蕾斯·拉甘》,他沒有其他實體書,不過他可以用電腦下載讀物,在床上讀到產生睡意。

然後他有了另一個念頭。很可能不是什麼好主意,但這樣肯定能睡著,他敢打包票。比利起床,從褲袋裡取出沙尼斯的蠟筆畫展開。他看著微笑的女孩和她紅色的髮帶。他看著從火烈鳥頭上升起的紅心。他想起那場季後賽第七局時,沙尼斯靠在他身上睡著了,腦袋枕著他的胳膊。比利把畫放在床頭櫃上,很快就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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