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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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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給我肩膀上一拳:「王八蛋。說起來,你為什麼喜歡裝傻?」

「我不明白你在說什麼。」

「看看,你又來了。」

「這樣更安全。別人沒法拿他們不知道的事情來傷害你。或者反過來糾纏你。」

他思考了一會兒,然後說:「對,那一槍你能打中,沒問題,但我想問的不是這個。我們在說的是一個大活人。你確定你能下手嗎?硬著心腸給他腦袋一槍,要了他的小命?」

我對塔可說我確定,但沒有說我知道我能殺人是因為我殺過人。我朝鮑勃·雷恩斯的胸口開槍打死了他。不過狙擊手學校教我的是,永遠要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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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把寫完的內容存檔,起身時踉蹌了一下,他的腳像是伸進了另一個空間。他坐了多久?他看了一眼手錶,震驚地發現自己坐了快5小時。他覺得自己像是剛從栩栩如生的夢境中歸來。他用雙手按住腰窩,舒展身體,兩條腿的痠麻感覺漸漸過去。他從客廳走到廚房,又走到臥室,最後回到客廳裡。他又走了一圈,然後走了第三圈。他第一次見到這套公寓時,覺得它的大小正合適,是個隱居的好地方,他可以在這裡躲到風頭過去,然後開著租來的車向北(或者向西)去。現在它似乎太狹小了,就像長大了穿不下的衣服。他想出去走走,甚至慢跑,但就算穿戴上多爾頓·史密斯的道具,這也是個非常壞的主意。於是他繼續在公寓裡踱步,覺得不夠運動量就在客廳地上做俯臥撐。

「趴下給我做25個!」他想起厄平頓中士的叫囂,「別管我是不是踩著你的屁股,你個廢物點心。」

比利忍不住笑了。這麼多記憶一下子全回來了,要是全都寫下來,他這本書得有1000頁。

俯臥撐讓他平靜了一些。他考慮要不要開啟電視,看看調查的進行情況,或者看看手機上有沒有報紙的新聞推送(報業正在走下坡路,但比利發覺他們似乎總是最先搞到明確的事實)。他決定既不看電視也不查手機,他還沒有準備好回到現實。他考慮要不要吃點東西,但他也不覺得餓。他應該餓了,但他確實不餓。他決定喝一杯黑咖啡,於是他站在廚房裡喝掉,然後他回去開啟筆記型電腦,從剛才放下的地方繼續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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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賈米森中校親自開車送我和塔可去10號公路和一條南北向道路的交叉路口,海軍陸戰隊用ac/dc樂隊的名曲《地獄公路》給後一條道路起名。我們坐在中校的鷹牌旅行車裡,這是他的專用座駕。後車門上貼著一匹紅眼黑馬的貼紙畫。我不喜歡這麼招搖,因為我能想象伊拉克人的觀察兵注意到了它,說不定正在給它拍照。

福斯不見蹤影。他已經返回他們這種人在陰謀啟動後會去的地方了。

山頂上一個塵土飛揚的回車場裡,停著兩輛伊拉克電力與照明公司的皮卡,不過車身上曲裡拐彎的文字也可能是其他意思。它們看上去和美國公用工程部門用的皮卡一樣,只是尺寸稍小,被漆成蘋果綠,而不是黃色。車身側面的油漆顯然比較厚,但也沒有完全蓋住薩達姆·侯賽因的笑臉,他像是頑固地不肯消散的幽靈。皮卡旁邊還有一輛帶吊斗平臺的吉尼鉸接式懸臂起重機。

兩根電線杆立在路口,支撐起為費盧傑及其城郊居民區降壓供電的大型變壓器。扎頭巾的男人在周圍忙碌,還有兩個人戴著庫菲帽。他們都身穿橘紅色的工作背心,但沒人戴安全帽。看來職業安全和健康署還沒來過安巴爾省。從河對面看,這些人就是普普通通的政府施工隊,但假如你來到60碼之內,就會發現他們全都是我們的人。我們班的阿爾比·斯塔克走向我,撥弄著他的頭巾,唱「你千萬別踩超人斗篷」那首歌。然後他看見了中校,連忙立正敬禮。

「滾遠點,找點事做,」賈米森對他說,「還有我的天哪,你可別再唱歌了。」他轉向我和塔可,但說話的物件是塔可,因為他已經確定我們倆裡比較聰明的是塔可了。「貝爾一等兵,複述計劃。」

「大多數日子裡,賈西姆會在10點左右出來抽菸,和他的追隨者聊天,其中有些人很可能朝黑水僱傭兵開過槍。他扎一條藍色頭巾。比利開槍敲掉他。任務完成。」

賈米森轉向我:「假如你能殺了他,我就申請給你發獎章。沒打中,或者更糟糕的,打中了附近的其他人,別人怎麼踹我屁股,我就怎麼踹你屁股,只是我踹得更狠,而且靴子會踹到你的屁眼裡去。聽懂了嗎,大兵?」

「應該懂了,長官。」我想到了厄平頓中士,這番話從他嘴裡說出來,肯定會更有衝擊力和說服力。不過,我還是要誇獎一下中校,畢竟他裝兇也裝得很努力了。幾個月後,他遇到了路邊炸彈,失去了大半張臉和全部視力。

賈米森招呼喬·克萊科維斯基過來。他也是我們班的,我們班自稱「熱火九人組」,這些所謂的「市政工人」幾乎全都是我們班的人。他們主動報名來執行這個任務。他們非來不可,因為塔可發了話。

「中士,薩默斯開槍後,你知道接下來該怎麼做嗎?」

克萊科維斯基微笑,露出前門牙的豁口:「把他們弄下來,然後撒丫子就跑,長官。」

儘管我看得出賈米森很緊張(我猜我們沒人不緊張),但這話讓他露出了微笑。正常情況下,就算是石像,克萊科維斯基也能逗得它繃不住臉。「差不多就是這個意思。」

「要是他不出現呢,長官?」

「如果明天不行,那還有更多明天呢。動手吧,大兵們,千萬別給我整些喊口號的事,謝謝了。」他用大拇指指著幼發拉底河和河對岸堪稱捕熊夾的城市,「就像歌裡唱的——聲飄萬里。」

阿爾比·斯塔克和大克萊嘗試擠進吊斗。吊斗按理說能容納兩個人,但假如其中一個是克萊科維斯基,那可就不行了。他險些把阿爾比擠得掉出去。除了賈米森,所有人放聲大笑,像是在看阿呆與阿瓜。

「滾出來,你個笨蛋,」中校對大克萊說,「老天都要哭了。」他指了指喇叭,喇叭的褲子短了一截,棕色戰鬥靴支稜在外面。這一幕也很可笑,因為他像是穿上老爸的鞋子,在屋裡笨拙地走來走去的小孩。「你。小矮子。給我過來。你叫什麼?」

「長官,我是皮特·卡什曼一等兵,我——」

「白痴,這裡是戰區,別朝我敬禮。你老媽是不是用你的腦袋敲過核桃?」

「沒有長官,至少我不記得,長——」

「你和那個誰誰誰一起進吊斗,等你們到了上面……」他四處看看,「我的天,該死的裹屍布在哪裡?」

從專業角度說,他的用詞倒也沒錯,但從所有其他角度說都大錯特錯。他看見大克萊在胸前畫了個十字。

阿爾比還在吊斗裡,他低頭看了看:「呃,好像就在我腳底下,長官。」

賈米森擦了擦腦門:「還好,至少有人記得帶上了。」

這個人就是我。

「卡什曼,你進去。以最快速度佈置好。時間不等人。」

液壓桿運轉,吊斗平臺徐徐升起。它升到35或40英尺的最高處,在一個變壓器旁抖了一下停住。阿爾比和喇叭手忙腳亂地把裹屍布從腳底下弄出來,然後伴隨著一連串很有創意的咒罵(其中一些是來找我們要糖果和香菸的伊拉克孩子教會我們的),他們把它佈置了起來。他們把它弄成一個帆布圓筒,把吊斗和變壓器裹在裡面。它頂部由鉤子固定在電線杆的一根橫臂上,側面扣在一起,就像501牛仔褲的那種門襟紐扣。外面印著一團亮黃色的曲裡拐彎文字。我不知道它們在說什麼,反正只要不是「狙擊手正在行動」就行。

吊斗降回地面,帆布圓筒留在上面。吊斗齊腰高的欄杆不再從側面撐住圓筒之後,它看上去確實很像裹屍布。喇叭的手在流血,阿爾比的面頰擦傷了,不過至少兩個人都沒從吊斗裡倒栽蔥掉下來。他們好幾次險些失足。

塔可抻著脖子往上看:「這東西本來是什麼,長官?」

「沙地迷彩,」賈米森說,然後又說,「應該吧。」

「似乎不是毫無破綻。」塔可說。他望向河對岸擁擠的房屋、商鋪、倉庫和清真寺,那是我們稱之為皇后區的西南城區。裝在裹屍袋裡從皇后區運出來的海軍陸戰隊士兵已經超過百人。另外還有幾百人出來時比進去時少了些「零件」。

「要是我想聽你的意見,我會問你的,」中校說——老掉牙的說法,但總是很好用——「拿上你們的裝備,給我立刻上去。進吊斗前也穿上橘紅色的背心,這樣大家只會看見兩件背心在上面。你們其他人給我忙起來。我們最不希望被人看見的就是那把大號狙擊槍。薩默斯,你背對河面,直到你進了……」他停下,他不想說等你進了裹屍布,我也不想聽他這麼說,「直到你進了隱蔽處。」

我說收到,然後我們就上去了,我背對城區,把m40抱在懷裡,塔可用雙腳護住觀察手的裝備。狙擊手是頭頂光環的群體,有人為他們拍電影,斯蒂芬·亨特為他們寫小說,但其實苦活累活都是觀察手乾的。

我不知道真正的裹屍布是什麼味道,但帆布圓筒臭得像陳年死魚。我解開側面的三個搭扣,製造出一個射擊孔,但對準的方向不對,這樣只能打中從拉馬迪迷路走來的山羊。我們費了些力氣才把圓筒轉過來,哼哼唧唧,罵罵咧咧,而且轉向的時候我們還要讓這個鬼東西掛在至少兩個鉤子上。帆布拍打著我們的臉,死魚的臭味愈加濃烈,這次輪到我險些從吊斗裡掉下去了。塔可一隻手抓住我的背心,另一隻手抓住步槍的揹帶。

「你們在上面幹什麼呢?!」賈米森吼道。他和其他人從底下能看見我們的腳笨拙地動來動去,就像兩個小學生在學跳華爾茲。

「做家務,長官。」塔可喊道。

「好吧,建議你們別做家務了,快點做好準備。馬上到10點了。」

「有兩個智障把射擊孔對錯了方向,又不是我們的錯。」塔可對我嘟囔道。

我檢查嶄新的瞄準鏡和我的步槍——同樣的槍很多,但這把是我的——用一塊羚羊皮把所有東西擦乾淨。在戰場上,沙粒和塵土會鑽進所有的縫隙。我把槍遞給塔可,讓他按慣例再次檢查。他把槍還給我,舔溼手掌,然後從射擊孔伸出去。

「風速零,比利老弟。希望狗孃養的會出來,因為我們不可能碰到更好的天氣了。」

除了我的狙擊槍,吊斗裡最大的一件裝備是m151,綽號「觀察手之友」。

比利停下,從白日夢裡驚醒。他走進廚房,用涼水搓臉。他走到了一個意料之外的岔路口,在此之前一直是直路的。也許無論他選擇哪條分支,結果都不會改變,但也未必如此。

問題的關鍵是這把m151。觀察手用它的瞄準鏡來計算從槍口到目標的距離,準確度高得出奇(至少對比利來說),這個距離是moa(也就是角分法)的基礎。對幹掉喬爾·艾倫的那一槍來說,比利不需要這些東西;但他在2004年那天負責開的那一槍(他們一直假定阿馬爾·賈西姆會走出店門,因此有可能開槍),距離要遠得多。

他要不要解釋這些?

假如他解釋,這意味著他預期,或期待他寫的東西有朝一日會被別人讀到。假如他不解釋,就說明他放棄了這樣的預期和期待。所以,他到底是什麼想法?

他站在廚房水槽前,回想起他離開沙漠後不久在收音機裡聽到的一段訪談。應該是npr廣播的節目,節目裡每個人聽上去都很聰明,而且都在服用百憂解。接受採訪的是某個老作家,他在重要作家都是白人、男人和邊緣酒鬼的那個時代曾經紅極一時。比利怎麼都想不起來那個作家是誰了,但反正不是戈爾·維達爾,他不夠尖酸,也不是杜魯門·卡波特,他不夠古怪。他只記得訪問者問到寫作過程時,這位作家答道:「我坐下來碼字的時候心裡永遠裝著兩個人,一個是我本人,另一個是陌生人。」

這把比利的思路又帶回到了那把m151上。他可以描述它,可以解釋它的用途,可以解釋為什麼moa比距離更重要,儘管這兩者總是要綜合考慮。他可以寫下這些文字,但只有在寫作物件既是他自己也是陌生人的時候才有必要。所以,是這樣嗎?

現實一點,比利對自己說,這裡唯一的陌生人就是我。

但這也沒問題。他完全可以為自己而寫。他不需要……應該怎麼說才好呢?

「確認。」他喃喃道,回到電腦前,從剛才的地方往下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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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我的狙擊槍,吊斗裡最大的一件裝備是m151,綽號「觀察手之友」。塔可架好三腳架,我挪來挪去,儘可能不礙事。平臺上下晃動,塔可叫我別動,否則我打中的就不是賈西姆的腦袋,而是店門上方的標牌了。我儘可能靜止不動,讓塔可做他的事情,他一邊心算,一邊自言自語。

賈米森中校估計的距離是1200碼。塔可瞄準一個在立等可取店門口顛球的孩子,讀數告訴他距離實際上有1340碼。射擊距離確實很遠,但在4月初一個沒有風的好日子裡,我對這一槍很有信心。我打過距離更遠的靶子,更何況我們都聽說過,世界級狙擊手打中過比這個距離遠一倍的目標。我當然不能指望賈西姆能像紙靶上的頭像那樣一動不動,這個問題讓我擔憂。他是個活生生的人,心臟在跳動,大腦在運轉,這一點卻沒有讓我擔憂。他誘騙我方的4名人員踏入陷阱,那4個人沒做錯過任何事情,僅僅負責運送食物,我們打算幹掉他以儆效尤。他是壞人,需要被消滅。

9點15分左右,賈西姆走出店門。他穿著像是大喜吉的藍色長衫和寬鬆的白褲子。今天他沒纏藍色頭巾,而是戴一頂紅色針織帽。這頂帽子是個絕妙的標靶。我開始瞄準,但賈西姆只是給了顛球的孩子的屁股一巴掌,趕走那小子後就回去了。

「真他媽的。」塔可說。

我們默默等待。年輕男性走進立等可取店,年輕男人走出店門。他們說笑打鬧,全世界的年輕男人,從喀布林到堪薩斯城,他們都是這個德行。僅僅幾天前,他們之中有些人肯定用ak掃射過黑水公司的皮卡。7個月後,我們挨個街區清除他們的時候,他們之中有些人無疑也朝我們開過火。他們之中有些人很可能就在所謂的遊樂園裡,那裡,一切有可能出錯的事情都出了錯。

10點,10點15分。「也許他今天在後門抽菸,」塔可說。

10點半,立等可取店的門開了,阿馬爾·賈西姆和他兩名年輕的手下出來。我瞄準。我看見他們在聊天說笑。賈西姆在一個年輕手下的後背上拍了一巴掌,兩個手下勾肩搭背地走了。賈西姆從褲兜裡掏出一包煙。我從瞄準鏡裡看見那是一包萬寶路,甚至看清楚了金獅商標。每個細節都無比清晰:他濃密的眉毛,他紅得像是塗過口紅的嘴唇,他花白的胡楂。

塔可的m151已經拿在了手裡,他正在瞄準:「這廝簡直是阿拉法特的翻版。」

「塔可,閉嘴。」

我把十字星對準針織帽,等賈西姆點菸。我決定在送走他之前允許他享受一口。他把一支菸放進嘴裡。他把煙盒放回口袋裡,掏出打火機。那不是便宜的一次性打火機,而是個zippo。多半是花錢買的,也許從商店裡,也許從黑市上。也有可能,這打火機來自某個中彈而亡、被火燒焦,然後被掛在橋上的僱傭兵。他彈開打火機,一顆微小的太陽在頂蓋上一閃而過。我看到了,我看到了一切。彭德爾頓的迭戈·瓦斯克斯一級軍士長說過,海軍陸戰隊的狙擊手為完美一擊而活。我這一擊就是完美的。他還說:「這就像做愛,我的青頭小子們。你們永遠也不會忘記第一次。」

我吸了一口氣,憋住,數到5,然後扣動扳機。後坐力頂在我的肩窩上。賈西姆的針織帽飛了出去,我有一瞬間以為我沒打中,也許只差了1英寸,不過對狙擊來說,1英寸和1英里沒什麼區別。他只是站在那裡,萬寶路還叼在嘴裡。然後,打火機從他手裡滑下去,香菸從他嘴裡掉出來,這兩件東西落在積著塵土的人行道上。電影裡,中槍的人會隨著子彈飛出去,但在真實生活中,這種事很少會發生。事實上,賈西姆還向前走了兩步。不過這時我已經看見了,飛出去的不只是針織帽,針織帽裡的上半個腦袋也不見了。

他跪倒在地,然後摔了個嘴啃泥。周圍的人開始逃跑。

「報應來了。」塔可說,猛拍我的後背。

我扭頭大喊:「把我們弄下去!」

平臺開始下降。我感覺下降速度慢得可怕,因為河對岸已經開火了。槍聲聽上去像放炮的聲音。塔可和我從帆布圓筒裡鑽出來,立刻低頭閃避,倒不是因為閃避能讓我們更加安全,而是出於本能。我等著聽子彈嗖嗖飛過,做好了中彈的思想準備,但我什麼也沒聽見,什麼也沒感覺到。

「快下來,快點!」賈米森喊道,「跳啊!該溜了!」但他在笑,笑得很得意。我們全都在笑。我們跑向中校載我們離開的骯髒三菱車,他們沒完沒了地使勁拍我肩膀,害得我險些摔跤。阿爾比、喇叭、大克萊和其他人跑向電力公司的小皮卡——我們後來再沒用過這個花招。我們聽見河對岸傳來喊叫聲,槍聲也越來越密集。

「沒錯,吃老子一槍!」大克萊喊道,「好好受著吧,狗孃養的!大黑馬剛踩死了你們老大!」

中校的舊旅行車停在電力公司的皮卡背後。我開啟後車門,把我的槍和塔可的裝備放進去。

「快點!」賈米森說,「我們擋住他們了。」

嗯,車是你停在這裡的,我心想,但沒說出口。我把我們的東西扔進去。關車門的時候,我看見地上有個東西,是一隻嬰兒鞋,肯定曾經屬於一個小女孩,因為鞋子是粉紅色的。我彎腰去撿,就在那個瞬間,某個槍手亂射的一顆子彈打在後車門的防彈玻璃上。要是我沒有彎腰,子彈肯定會打中我的後脖頸或後腦勺。

「上車,快上車!」賈米森大喊。又一顆子彈打中旅行車的裝甲車身並彈了出去,也可能這些子彈都不是亂射的。到了這個時候,許多槍手已經跑到了他們那一側的河岸。

我撿起嬰兒鞋,跳上三菱車,賈米森首先開出回車場,車尾一甩,掀起漫天塵土,兩輛皮卡只能吃我們的灰塵了。中校根本沒想那麼多,他的心思全放在逃命上。

「他們快把升降機打爛了,」塔可說。他還在大笑,殺戮的刺激尚未過去:「你撿了什麼?」

我給他看,說我覺得是它救了我一命。

「你好好留著,兄弟,」塔可說,「一定要保管好。」

我一直留著它。直到那年11月的遊樂園,我們開始掃蕩工業區的那間屋子時,我找過它,但它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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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終於關上電腦,站在陸地潛艇的潛望鏡窗前,望著外面的小塊草坪、街道和街對面火車站曾經屹立的建築空地。他不知道他在那裡站了多久,也許相當久。他覺得大腦木木的,好像剛參加完全世界最漫長和最複雜的考試。

他今天寫了多少字?他可以看一眼檔案(現在名叫《比利的故事》,而不是《本吉的故事》)的字數統計,但他的強迫症沒那麼嚴重。肯定很多,知道很多就足夠了,而且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呢。他要寫賈西姆斃命後不到一週開始的4月攻勢,還要寫政客的膽怯如何導致撤退。然後是名叫幽靈之怒行動的終極噩夢,那是長達64天的地獄般的煎熬。他不會這麼說(假如真能寫到那麼後面),因為這個說法太爛俗了,不過那確實是地獄。這一切在遊樂園達到高潮,這一段似乎總結了其他一切。他也許會跳過部分時刻,但不可能跳過遊樂園,因為遊樂園是費盧傑篇章的意義。但意義究竟是什麼呢?意義就是毫無意義。它僅僅是一座需要掃蕩的屋子,但你看看他們付出了多大的代價。

幾個人從皮爾森街上走過。幾輛車經過,其中一輛是警車,但沒有引起比利的擔憂。警車開得很悠閒,沒有特定的目的地,也不是急著要去哪裡。城市的這個區域依然讓他感到驚奇,儘管離商業區很近,看起來卻如此荒蕪。在皮爾森街上,高峰時段就是寂靜時段。他猜在市中心工作的人每天結束勞碌後會拖著疲憊的身軀返回城郊居住區——都是環境更好的地段,例如本頓維爾、舍伍德高地、平原鎮、米德伍德,甚至科迪,他為一個小女孩贏了一隻毛絨玩具的地方。此刻他所在的城區甚至沒有名稱,或者就算有他也不知道。

他需要了解最新情況。比利開啟nbc新聞的第八頻道——他不想看第六頻道,第六頻道肯定還在播放艾倫遭到槍擊的錄影。第八頻道一出來就是「突發新聞」徽標,配樂是不祥的小提琴和咚咚的鼓點。比利心想,刺客還沒落網,現在恐怕不會有什麼像樣的突發新聞。刺客花了一天時間寫他自己的故事,這個故事極有可能會成為一本書。

案情確實有了發展,但沒有比利預料之外的內容,也配不上那麼可怕的背景音樂。一名播音員說,本地商人肯尼斯·霍夫疑似牽扯進了「愈發複雜的暗殺陰謀」。另一名播音員說,肯尼斯·霍夫看似自殺的死亡很可能是謀殺。福爾摩斯,你的推理能力讓我震驚,比利心想。

播音員把鏡頭交給現場的記者,他站在霍夫家的街對面,這套房子一看就很昂貴,不過和尼克租用的超級豪宅相比,這套房子的奢侈程度還是要低幾個檔次。記者是個腿特別長的金髮女郎,看模樣似乎上週剛從新聞系畢業。她說肯尼斯·霍夫與用來射殺喬爾·艾倫的雷明頓700步槍「百分之百有聯絡」。他與疑似槍手之間本來就有多重聯絡,槍支只是又增加了一重而已。槍手的身份已經得到「百分之百地確認」,此人名叫威廉·薩默斯,海軍陸戰隊退伍兵,曾參與伊拉克戰爭,獲得過數枚勳章。

銅星和銀星,比利心想,還有紫心綬帶,綬帶上有一顆星,表明在戰鬥中受的傷不是一處,而是兩處。他能理解他們為什麼不願意詳細列舉。他在這個案件裡是反派,為什麼要用講述他英雄般的過去來混淆視聽呢?混淆視聽是小說手法,不適用於新聞報道。

有兩張並排的照片。一張是他第一天作為駐場作家來到傑拉爾德塔時,歐文·迪安為他拍攝的證件照。另一張照片裡的他是個新兵,鍋蓋頭使他顯得既嚴肅又呆傻。後者是入伍時的拍照日拍攝的,他看上去比金髮記者還要年輕。事實上很可能真的更年輕。這張照片肯定是從海軍陸戰隊的檔案裡調取的,因為比利沒有親人可以提供他的照片。

金髮記者說,當地警方認為薩默斯可能已經逃離本市,由於他同樣有可能已經逃離本州,因此聯邦調查局接管了此案。說完這些,金髮記者把畫面還給演播室,播音員接下來展示的照片是喬治·皮列利的,他們還念出了他的江湖匪號,好像他有可能用「大豬喬治」這個化名潛逃似的。喬治·皮列利與拉斯維加斯、裡諾、洛杉磯和聖迭戈的有組織犯罪存在關聯,但從未被逮捕過。他們的潛臺詞是,假如你見到一個體重超過370磅的義大利裔中年胖子,腳下很可能踩著一雙鱷魚皮鞋,手裡拿著奶昔喝得正起勁,就立刻聯絡你當地的執法部門。

所以,比利心想,霍夫死了,現在幾乎可以肯定,喬治也死了,尼克的不在場證明好得無懈可擊。因此,他就是攤子上的最後一個西瓜、豆莢裡的最後一粒青豆、盒子裡的最後一塊巧克力了——喜歡哪個比喻你自己隨便挑。

插播廣告,某種神藥,可能引發的副作用足有二三十種,其中不乏會致命的,然後又是訪問他在常青街的鄰居們。比利起身想關電視,但又坐了回去。他披著偽裝混進羊群,傷害了這些人,他至少應該看一看和聽一聽他們講述受到的傷害——還有困惑。

簡·凱洛格,這個街區的常駐酒鬼,似乎一點也不困惑。「我第一眼見到他就知道他不對勁,」她說,「他眼神閃爍。」

放什麼狗屁,比利心想。

丹尼的母親戴安娜·法齊奧告訴記者,當她發現他們竟然曾經允許自己的孩子與一個冷血殺手在一起玩時,感受到的驚駭是多麼強烈。

保羅·拉格蘭感嘆於他的表演是多麼圓熟和自然:「我真的以為戴維是個作家。他看上去完全是個好人。這可能證明了你不能信任任何人吧。」

科琳娜·阿克曼提出了一個其他人似乎都視而不見的問題:「事情當然很可怕,但他殺死的那個人去法院也不是因為扒竊,對吧?要是我沒弄錯,他也是個鐵石心腸的殺手。要我說,戴維為本縣節省了審判的開銷呢。」

上帝保佑你,科琳娜,比利心想,真的感到淚水湧出了雙眼,好像這是生活頻道的電影結局,所有人都得到了幸福。普通人的是非觀裡恐怕總是少不了一點私刑正義……就喬爾·艾倫的個案而言,比利沒有任何問題。

在播報交通資訊(抱歉了父老鄉親,由於警方設定的檢查站,車流依然緩慢)和天氣預報(正在轉冷)前,法院刺殺案還有最後一則報道,比利忍不住笑了。維克裡局長剛開始被調查排除在外,不是因為他的囚犯遇刺時他逃跑了,並把那頂可笑的斯泰森帽子扔在臺階上——更確切地說,不只因為這個——還因為他帶著囚犯走上了門前臺階,而不是走稍微遠一點的員工邊門。起初,有人懷疑他參與了密謀,但他說服了調查人員情況並非如此,多半是承認了他想博取媒體的關注。

走邊門我也一樣能打中他,比利心想,媽的,就算下雨我也能打中,除非那時候來一場創世記裡的大洪水。

他關掉電視,走進廚房,清點冷凍餐的庫存。他已經在考慮明天要寫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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