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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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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費盧傑的幻夢中度過了3天。

比利寫了熱火九人組,「塔可」貝爾、喬治·迪納斯坦、阿爾比·斯塔克、大克萊、「喇叭」卡什曼。他花了一個上午寫約翰尼·卡普斯如何算是收養了一群伊拉克孩子,他們來討要糖果和香菸,留在軍營打棒球。約翰尼和巴勃羅·「大腳」洛佩斯教他們怎麼打球。有個叫扎米爾的孩子喜歡一遍又一遍唸叨「他安全了,狗孃養的!」和「給我中!」,他似乎只會這兩句英語。扎米爾坐在板凳上,身穿紅褲子和史努比狗狗t恤,頭戴藍鳥隊帽子,見到有人跑到游擊手的位置上就大喊:「他安全了,狗孃養的!」

比利寫了醫務兵克萊·布里格斯(他們叫他「江湖大夫」)同時與蘇城的5個女孩保持既活躍又色情的聯絡。塔可說他無法理解這個醜八怪怎麼能睡到那麼多女孩。喇叭說那些小妞都是虛構的。阿爾比·斯塔克說「他安全了,狗孃養的!」和江湖大夫與女孩保持既活躍又色情的聯絡毫無關係,每次他這麼說都能逗他們笑得前仰後合。

比利在寫作的間隙堅持運動:俯臥撐,仰臥起坐,舉腿,蹲跳。頭兩天他還原地跑,伸展雙臂,用手掌拍膝蓋。第三天,他忽然想了起來——真傻!——屋子裡只有他一個人,於是他不再原地跑,而是從地下室到三樓來回跑樓梯,直到氣喘吁吁,脈搏衝到150。他沒有因為幽閉過久發狂,畢竟目前還不到一週,但長時間靜坐寫作不是他習以為常的生活,這些爆發性運動能確保他神智健全。

運動也有助於思考,一次在爬樓梯的半路上,比利想到了一個主意,他無法相信他先前居然沒想到。比利用詹森家的鑰匙開門。他看了看達夫妮和沃爾特的情況(兩者都很好),然後走進臥室。唐是個淳樸的男人,喜歡橄欖球和納斯卡賽車,喜歡燒烤肋排和雞肉,喜歡週五晚上和兄弟們喝兩瓶啤酒。這種男人,你幾乎可以肯定他有一兩把槍。

比利在唐那一側的床頭櫃裡找到了一把。魯格左輪手槍,彈倉裡裝滿了6發子彈。槍旁邊是一盒點三八中髮式子彈。比利覺得沒理由把槍拿下樓,要是警察衝進來要逮捕他,他肯定不會和他們展開槍戰。但是,沒人說得準你什麼時候會需要用槍,知道到時候你能去哪裡拿槍,這自然是一項優勢。這個需要究竟是什麼,他此刻還無從想象,但在人生這個兔子洞裡,誰也不知道前方還有多少個曲折和轉彎。他比任何人都懂得這個道理。

他拿起噴壺,朝著貝弗利的兩株植物各噴一下,然後小跑回到地下室。他聽見外面的風大了起來,正吹過街對面的建築空地。天氣預報說要下雨,氣溫還會降得更低。「你也許不會相信,」今天一早播報天氣的女士快活地說,「但事實上有可能會下雨夾雪。看來大自然母親她不會看日曆!」

比利不在乎外面是下雨、下雨夾雪、下雪,還是稀里嘩啦地下香蕉。無論什麼天氣,他都會待在地下室的公寓裡。他正在寫的故事已經取代了他的生活,因為就目前而言,他只有這一種生活,不過他能接受。

他和布基·漢森簡短地交流了兩次。昨晚他發簡訊:「你還好嗎?」布基回答:「好。」他發簡訊:「付錢了嗎?」布基不出比利所料地回答:「沒。」他不能打電話給喬治,就算用一次性手機也不行,因為警方很可能在監聽喬治的電話。即便他甘願冒這個風險,又能得到什麼呢?他幾乎可以肯定,電話裡是個機器女聲說您所撥打的號碼不在服務區。因為喬治已經不在服務區了。比利對此非常確定。

在他故事裡的平行世界中,比利已經寫到了2004年11月的幽靈之怒行動。他估計這個部分需要10天左右寫完,也有可能兩週。等他寫完這個部分,等他把遊樂園的故事安頓好,他就收拾行李離開這座城市。到時候檢查站肯定都撤掉了,說不定現在就已經沒了。

他坐在電腦前,看著剛才停下的地方。行動開始兩天前,賈米森命令約翰尼和巴勃羅把打棒球的孩子們趕出基地,他們明白這是什麼意思:他們又要進城了,這次要一直待到任務結束。

比利記得扎米爾回頭看著基地大門,最後一次大喊:「他安全了,狗孃養的!」然後他們就永遠分別了。這麼多年後,孩子們已經長大了——如果他們還活著。

他開始寫遣散棒球少年們的那一天,但感覺起來很平淡。靈感之井暫時枯竭了。他儲存檔案,關機,然後走向另外幾臺電腦。他輪流開啟那三臺廉價筆記本,更新騙點選率的文章(《邁克爾·傑克遜的遺願》《解決坐骨神經痛的小妙招》《初代米老鼠俱樂部現在的模樣》),然後關機。他的小世界裡一切安好。他有個計劃,他要寫完故事裡的伊拉克篇章,遊樂園是自然而然的高潮。等大功告成,他就收拾東西,離開這座倒霉的小城。他要往西走,而不是向北,不太遙遠的未來某個時候,他要去探望尼克·馬亞里安。

尼克欠他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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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的計劃只堅持到午夜差一刻。他當時穿著內衣看動作片,儘管電影情節很簡單——一夥暴徒殺了一條狗,狗主人向他們尋仇——但比利還是越看越糊塗,於是他決定今天就到此為止了。他關掉白痴盒子,朝臥室走去,忽然聽見外面傳來輪胎摩擦地面的尖嘯聲和剎車保養極差的嘎吱聲。他為撞車的聲音做好了心理準備,車輛迎面撞上電線杆的轟鳴很像你摔上一扇大門的巨響,但他只聽見了微弱的音樂和響亮的大笑。這聲音聽起來,是醉漢的笑聲。

他走到潛望鏡視窗前,撩開窗簾。不遠處的馬路上有一盞路燈,投下的光線足以讓他看清那是一輛車身生鏽的舊廂式貨車。一側的車輪開上了建築空地旁的人行道。外面在下雨,雨很大,因此車頭燈像是穿過了紗簾。乘客一側的車門在軌道上拉開,車廂裡的燈亮了,但隔著風雨,比利只能分辨出幾個人影。至少三個,在動來動去。不,四個。第四個癱坐在座位上,耷拉著腦袋。兩個人影一左一右扶著這個人影的胳膊,那兩條手臂從手肘向下垂落,就像折斷的翅膀。

又是一陣笑聲和交談聲。兩個人把癱軟的人影拖出貨車,第三個人像監工似的站在他們背後。喪失意識的人影有一頭長長的黑髮,很可能是個女孩。他們把她拖到貨車背後,然後扔在地上。她上半身在人行道上,下半身在排水溝裡。兩個人跳上車,車門關上。舊貨車在原地停了幾秒鐘,引擎空轉,車頭燈照穿雨幕。然後它開走了,輪胎嘎吱作響,噴出一團尾氣。車的後保險槓上有個貼紙,比利當然不可能看清。車牌上方的燈在閃爍,幾乎不亮。

確實是個女孩。她穿運動鞋,裙襬捲了起來,一條蜷曲的腿幾乎全露在外面,上身穿皮夾克,露出來的那條腿有一半泡在排水溝的流水裡。她的皮膚看上去非常白。她會不會死了?三個男人會不會是因為她死了才笑?比利在沙漠裡見過一些事情(永遠也不可能忘記),他知道這是有可能的。

他必須去救她,不僅因為如果他不去,她很可能死在外面。儘管這一塊城區即便在工作日的中午也非常安靜,但遲早會有人路過發現她。他們未必會停車,好撒瑪利亞人永遠短缺,但他們很可能會報警。謝天謝地,現在很晚了,更要謝天謝地的是,他沒有在5分鐘前回臥室休息。警察會在皮爾森街的這一側排查,詢問有沒有人見到這女孩是怎麼被扔在那裡的,他們肯定會來敲他的門,假如敲門的時間是凌晨一兩點,他不可能有機會戴上多爾頓·史密斯的假髮,就更別提假孕肚了。其中一個警察會說,咦,朋友,你看起來似乎很眼熟嘛,跟我們走一趟吧。

比利沒浪費時間穿外褲和鞋子,只穿一條四角短褲就跑上了樓梯。他穿過門廳,跑下門前臺階,他沒有關門,任憑風吹得門來回碰撞。他感覺到一根木刺扎進了一隻腳的拇趾裡,而且插得很深,但令他印象更深的是外面真他媽冷。雖然沒冷到下雨夾雪的地步(至少現在還沒有),但已經差不多了。他的胳膊立刻起了雞皮疙瘩。他缺失的那一節大腳趾也在疼。就算那女孩還活著,也未必能堅持多久。

比利單膝跪地,把她抱起來,他腎上腺素飆升,根本不知道她是輕是重。他左右看看,雨水淌下他的面頰和赤裸的胸膛。他的短褲溼透了,貼在他的胯骨上。他沒看見任何人。謝天謝地。他踩著積水回到街道靠住處的一側,就在他抱著她走上步道的時候,她轉動頭部,從喉嚨裡發出噦噦聲,一口吐在了他的身體側面和一條腿上。嘔吐物溫熱得驚人,簡直像是電熱毯。

唔,他心想,看來她還活著。

上臺階的時候,他的腳又被紮了一根刺,然後他就回到了室內。他不能放任大門被風吹得砰砰響,於是把她放在門廳的地上,回身去關門。等他重新轉過來,女孩睜開了一半眼睛,他看見她的面頰和鼻樑側面有一大塊青紫。這不可能是在人行道上摔出來的,因為她不是面朝下倒在那裡的。另外,淤青已經有段時間了,不是剛剛受的傷。

「你是誰?」女孩口齒不清道,「這是——」她再次嘔吐。這次嘔吐物反流回了她的喉嚨,她開始嗆咳。

比利在她旁邊跪下,一條胳膊摟住她的上腹部,用她的胸部當支撐點,把她抱在身前。他該死的四角短褲被雨水淋溼了,而且短褲本來就有點大,這會兒開始順著他的腿部往下滑。他把兩根手指插進她嘴裡,祈求上帝讓她別咬他,他可不想在這種情況下弄個傷口感染。他掏出一團嘔吐物,甩在地上,然後勒緊她的上腹部。這一招奏效了,她像勇者似的一挺身子,噴出的嘔吐物畫出弧線,啪的一聲落在門廳的牆上。

一輛車開了過來,這輛車要是早3分鐘出現,恐怕比利的末日就到了。比利看見車頭燈照亮了前門灑滿雨點的玻璃窗。他單膝跪地,依然把女孩抱在身前。他可笑的四角短褲滑到了兩膝之間,他忍不住思考自己為什麼不再穿拳擊短褲了。她的腦袋向前耷拉下去,但他覺得此刻他聽見的哧哧聲是打鼾,而不是咳嗽聲。她又失去了知覺。

車頭燈越來越亮,沒有停下,隨即變暗。比利抱著女孩站起來。他一條胳膊在她的雙膝底下,另一條摟著她的肩膀。她的頭部向後垂下去。他抖動雙腿,短褲落在腳踝上。他邁步走出來,把短褲踢到一旁。感覺像是噩夢裡的雜耍表演。

他側身下樓梯,努力不失去平衡摔倒;她溼透的長髮滴著水,前後擺動。她仰著臉,慘白得像一輪滿月。她額頭左眼上方還有一塊淤青。

上帝呀,他的腳要疼死人了,倒不是因為那缺了半截的大腳趾,而是該死的木刺!他走到樓梯底下,好不容易才沒摔倒,用屁股頂開公寓的門。她從他的懷中往下滑,身體癱軟變成u字形。他抬起一條腿抵住她的腰窩,把她推回他懷裡,然後踉蹌著進門。她又開始往下滑。比利不顧他被凍得冰涼的雙腳和繼續往肉裡鑽的木刺,快步走向沙發。他到得非常及時。她撲通一聲落在沙發上,嘴裡不清不楚地哼了一聲,然後繼續打鼾。

比利彎下腰,雙手撐住膝蓋上方,鬆弛即將抽筋的腰背肌肉。嘔吐物的臭味從她身上散發出來,害得他也想嘔吐。他還能聞到酒味,但只是一絲。

好吧,吐出來是好事,他心想,但是,假如她真的喝醉了,他應該能從她的呼吸裡聞到酒味才對。他在門廳裡就應該聞到了,然而——

他抬起頭,聞了聞身上最接近液體的嘔吐物,但只能聞到微弱的酒味。

他上下打量女孩,她穿的是牛仔短裙,褲腿被磨得起毛。要是她穿了內褲,他應該能看見,但她沒穿。他還有另一個發現,她的大腿外側顏色蒼白(就像月亮),但內側最頂上能看見星星點點的幹掉的血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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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再次反胃,但動靜不大,而且只從嘴角淌出了幾滴渾濁的口水。然後她開始發抖,她當然會發抖,因為她溼透了。比利脫掉她的運動鞋,小小的船襪跟著鞋一起下來了,襪口印著一圈紅心。他扶著她坐起來,小聲嘟囔著「來,你也幫點忙」,但他心裡知道她幫不上忙。她的眼皮忽閃著,她想說什麼。她很可能以為自己正在說話,以為她在問一個人碰到這種情況會提的那些問題,但他只能分辨出「誰」和「你」這兩個字,除此之外只有嗚嗚哇哇的含糊聲音。

「沒關係,」比利說,「都過去了,但你別死在我面前。」

但此時此刻,他開始認真思考該怎麼處理這個麻煩的局面,比利意識到要是她死了,事情反而變得更簡單。這麼想固然非常糟糕,但不等於不正確。

他脫掉她的皮夾克——便宜,很薄,不是真皮,而是人造革。底下的t恤印著「黑鍵樂隊2017北美巡演」。他把t恤從她頭上脫下來,卻被她的下巴鉤住了。她呻吟起來,他清楚地聽見了四個字:「不,別掐我。」

她開始往下滑。他脫掉她的t恤,剛好來得及抓住她,沒讓她摔在地上。她白色的棉胸罩歪斜著,只蓋住一側胸部,另一側胸部露在外面,因為左肩帶斷了。他把胸罩往下拉,翻過來,解開掛鉤。

脫掉她上半身的衣物後,他扶著她重新躺下。他脫掉她透溼的牛仔裙,扔在地上和其他衣物堆在一起。現在她完全赤身裸體了,只戴著一隻耳環,另一隻不知去向。她起了一身雞皮疙瘩,依然不斷髮抖。發抖的原因既有寒冷,也有休克。他在費盧傑見過這樣的顫抖,見到顫抖變成痙攣。當然了,她不像倒霉的約翰尼·卡普斯那樣腿部多處中彈,但她身上有血,他看見她一個小小的乳房上也有三處淤青,形狀細長。有人抓住她的胸部使勁捏,力氣非常大。她的左側頸部也有兩道手指形狀的淤青,比利回想起她說「不,別掐我」。

他想到她有可能還沒吐完,於是把她翻成側躺的姿勢,然後把她往裡推,直到她的後背貼到沙發靠背,免得她掉下來。她又開始打鼾,聲音很響,但有規律。她的牙齒在打架。這是個一塌糊塗的美國人。

他快步走進衛生間,拿來兩條浴巾之中的一條。他跪在沙發前,用浴巾摩擦她的後背、臀部、大腿和小腿。他很用力,看見慘白的皮膚漸漸有了血色,他不禁鬆了一口氣。他抓住她的一側肩膀(也有淤青,但比較小),把她翻成平躺的姿勢,然後繼續摩擦:腳、腿、腹部、乳房、胸部、肩膀。到她面部的時候,她無力地抬起雙手,像是想要推開他,但胳膊隨即垂了下去,彷彿是覺得太費勁了,真的太費勁了。他儘量擦乾她的頭髮,但難度很大,因為她的頭髮太多了,而排水溝裡的雨水一直泡到了她的頭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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