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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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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表示對客人的尊重,布基現在總是去門廊上抽菸,但屋子裡到處都是他從紐約搬到這裡來之後消滅的幾百支威豪香菸的嗅覺幽靈。第二天早上,比利出來走到他身旁,艾麗斯正在洗澡。她邊洗邊唱歌,這大概是她恢復到現在最好的跡象了。

「她說你在寫書。」布基說。

比利大笑:「恐怕未必能達到那個高度。」

「還說你今天也許想去避暑屋繼續寫。」

「也許吧。」

「她說你寫得很好。」

「我覺得她沒什麼可供比較的物件。」

布基沒有追問下去:「今天上午我打算帶她去買東西,給你點時間做你的事情。你需要新假髮,她需要一些女性用品。不止染髮膏。」

「你們已經商量過了?」

「事實上,是的。我通常5點起床——主要看膀胱幾點叫醒我——放完水我出來抽菸,她已經在外面了。我們一起看日出。稍微聊了聊。」

「她看起來怎麼樣?」

布基朝唱歌的聲音擺擺頭:「聽上去怎麼樣?」

「似乎不錯。」

「我也這麼認為。我們說不定會開車去博爾德,那裡的選擇更多。回來路上跑一趟裡奇二手車店。看看他都有什麼。也許在快手安迪吃午飯。」

「萬一他們也在找你怎麼辦?」

「在風口浪尖上的是你,比利。我猜他們會在紐約找我,可能還會去皇后區我妹妹家問一聲,然後就當我是失蹤了。」

「希望你說得對。」

「說起來,我們還是先去一趟野牛交易所或者粗痞服裝店吧。我要買一頂牛仔帽,拉下來蓋住耳朵。咿哈!」布基摁滅手裡的菸頭,「知道嗎?她覺得你無所不能,像是公貓的睪丸。」

「希望她的原話不是這麼說的。」

衛生間裡,淋浴還在嘩嘩沖水。她依然在唱歌,這是個好兆頭,但比利猜她肯定覺得無論怎麼洗都洗不乾淨。

「其實呢,」布基說,「她說你是她的守護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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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時後,衛生間裡的蒸汽已經散去,比利正在刮臉,艾麗斯來到門口。

「你不介意我去嗎?」

「當然不介意。玩得開心,保持警惕。當收音機震得你牙齒嘩嘩響,不要不敢讓他把音量調低點。每次電臺一放克里登斯清水樂隊或扎帕,他就要把聲音開到震天響。他這個習慣恐怕改不了。」

「除了我的染髮膏和你的假髮,我還想買兩件裙子和上衣。一雙網球鞋。還有內衣,不那麼……」她的聲音小了下去。

「不是你什麼也不懂的叔叔會在十萬火急的時候隨手幫你拿的內衣。別怕傷害我的感情。我能接受。」

「你給我買的也挺好,但我還想要更好的。另外還有胸罩,總不能一直穿一條帶子打結的這件吧。」

比利忘記了。就像蒙迪歐的車牌。

儘管布基在門廊上邊抽菸邊喝橙汁(比利不知道他怎麼能忍受這個組合),艾麗斯還是壓低了聲音:「但我沒錢了。」

「讓布基買,我會和布基算的。」

「你確定?」

「確定。」

她抓住他沒拿剃刀的那隻手,使勁捏了一下:「謝謝你。為了你做的一切。」

她感謝他,這一方面很瘋狂,但另一方面也完全合理。換句話說,是個悖論。他沒有這麼說,而是說不用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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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點15分,布基和艾麗斯開切諾基出門。艾麗斯化了妝,臉上的淤青不見蹤影。其實就算不用遮瑕霜,淤青也幾乎看不出來了,比利心想。她和特里普·多諾萬的約會已經過去了一週多,而年輕人的創傷總是好得很快。

「需要什麼就給我打電話。」他說。

「好了,老爸。」布基說。

艾麗斯對比利說好的,但他看得出來她的心思已經上路,她和布基像普通人那樣交談(就好像她的處境有任何普通之處似的),想著她會在商店裡見到什麼新奇東西。也許她會試穿幾件新衣服。今天早晨,這個女孩遭受過強姦的唯一證據就是淋浴的時間無比漫長。

他們離開後,比利沿著艾麗斯昨天的路線走。他在布基所謂的避暑屋停下,看了看裡面。地板是沒上過漆的木板,傢俱只有一張牌桌和三把摺疊椅,但他需要什麼呢?他只需要打字的軟體,也許還有冰箱裡的一罐可樂。

作家的生活是多麼美好,他心想,然後回憶這話是誰說的。歐文·迪安,對吧?傑拉爾德塔的保安。似乎是很久以前了,上輩子的事情。也確實如此,屬於他扮演戴維·洛克裡奇的那段人生。

他走到小徑的盡頭,隔著深谷眺望對面的空地,覺得他或許也能看見艾麗斯提到的酒店。但他沒有看到同樣的海市蜃樓,只在酒店曾經聳立之處見到了幾根燒焦的支柱。他也沒有見到禿鷲。

他回去拿上macbook pro和可樂,放在避暑屋的牌桌上。他敞開門,採光很好。他坐進一把摺疊椅,剛開始小心翼翼,但椅子似乎相當結實。他調出他的故事,往下滾到塔可把大喇叭遞給翻譯法裡德。他正要從上次被默頓·里克特打斷的地方繼續寫,一抬眼看見牆上掛著一張畫。他起身過去仔細看了看,因為畫掛在離門最遠的角落——對掛畫來說是個奇怪的地方,上午的陽光完全照不到那裡。畫裡是修剪成動物形狀的樹籬,左邊是一條狗,右邊是兩隻兔子,中間是兩隻獅子,獅子背後似乎是一頭牛,也可能是犀牛。畫家的技法不怎麼高明,動物的綠色過於肆意,不知為何畫家在獅子裡的眼睛裡加了一抹紅色,使獅子透出一股邪氣。比利把畫摘下來,翻過來對著牆。他知道要是不這麼做,他就會忍不住去看它。不是因為畫得好,反而是因為畫得不好。

他開啟可樂,喝了一大口,開始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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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吧,兄弟們,」塔可說,「我們去找樂子。」他把大喇叭遞給法裡德,大喇叭上用記號筆寫著「早安越南」,他叫法裡德把平時那番話喊一遍,就是要麼現在自己走出來,要麼等會兒被裝在裹屍袋裡被抬出來。法裡德喊了一遍,沒人出來。通常來說,這時候我們就該喊著「我們是黑馬」和「廢話廢話」衝進去了,但這次塔可叫法裡德再喊一遍。法裡德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但還是照做了。還是沒人出來。塔可叫他再喊一遍。

「你這是怎麼了?」喇叭問。

「不知道,」塔可說,「就是覺得不對勁。首先,我不喜歡圓頂周圍的那個陽臺。看見沒?」我們看見了,看得很清楚。陽臺有一道低矮的水泥擋牆。「後面可能躲著一夥頭巾佬,蹲在地上。」他看見我們瞪著他,「不,我不是嚇壞了,但真的感覺不對。」

法裡德的第三遍喊到一半,新上任的連長赫斯特上尉過來了,他站在敞篷吉普車裡,兩腿分開,好像他以為自己是該死的喬治·s. 巴頓。馬路對面有三座公寓樓,兩座已經完工,一座建到一半,三座樓的外牆都噴了一個大大的c字,意思是已經掃蕩過了。好吧,理應是掃蕩過了。赫斯特還很嫩,未必知道有時候頭巾佬會溜回來,而就算在最差勁的瞄準鏡裡,他的腦袋也和聖誕南瓜一樣大。

「你們在等什麼,士兵?」他吼道,「浪費大好陽光!給我去掃蕩那座該死的莊園!」

「遵命,長官!」塔可說,「再給他們一個活著出來的機會吧。」

「別費事了!」赫斯特上尉吼道,然後加速離開。

「傻逼發話了。」大腳洛佩斯說。

「好吧,」塔可說,「全體疊手。」

我們緊緊地圍成一圈,曾經是熱火九人組的熱火八人組:塔可、丁丁、大克萊、喇叭、大腳、約翰尼·卡普斯、揹著醫藥包的江湖大夫,還有我。我看著我們,彷彿游離在自我之外,我有時候就會這樣。

我記得我聽見零星的槍聲。一顆手雷在背後的k區爆炸,發出一聲低沉的悶響,前方某處爆了一顆火箭彈,也許是在p區。我記得聽見一架直升機遠遠地飛過。我記得有個白痴在吹哨子,嘰嘰——嘰嘰——嘰嘰——天曉得為什麼。我記得天氣是多麼炎熱,汗水在我們骯髒的臉上留下一道道痕跡。還有街上的孩子們,孩子們永遠身穿搖滾或饒舌樂手的t恤,無視槍聲和爆炸聲,好像它們根本不存在。他們結疤的膝蓋跪在地上,撿子彈殼,拿回去重新裝彈,然後分發給戰鬥人員。我記得我去摸褲帶環上的嬰兒鞋,但沒有摸到。

我們的手最後一次疊在一起。我猜塔可感覺到了。我肯定感覺到了。也許他們全都感覺到了,誰知道呢。我記得他們的臉。我記得約翰尼的英國皮革古龍水的氣味。他每天都會塗一點,定量分配,那是他的個人幸運符。我記得有一次他對我說,真男人不可能帶著紳士的香水味去死,上帝不允許這種事發生。

「小的們,給我喊一個。」塔可說,於是我們喊了起來。愚蠢、幼稚——就和戰爭中的許多東西一樣——但的確鼓舞了我們計程車氣。假如真有頭巾佬埋伏在圓頂的大屋子裡,說不定也會停下來面面相覷,琢磨我們到底在幹什麼,為什麼要為一個半痴呆的老伊瑪目幻想中的神而死。

「我們是黑馬,沒錯!我們是黑馬,沒錯!」

我們上下搖了一下疊在一起的那隻手,然後站起來。我端著m4,m24也挎在肩上。大克萊在我旁邊,saw靠在一條胳膊上,這玩意兒裝滿子彈足有25磅,子彈帶像領帶一樣挎在他肌肉發達的另一側肩頭上。

我們聚在屋前庭院的大門外。街對面沒完工的建築物投下交錯的影子,把壁畫變成了棋盤——孩子在一些方格里,看孩子的女人和看女人的穆塔韋在其他方格里。大腳拎著m870破門霰彈槍,這東西能把門鎖轟成碎渣。塔可讓到一旁,讓大腳動手,但巴勃羅試著推了一把大門,門卻直接向內開啟了,嘎吱吱的怪聲像是恐怖電影音效。塔可看看我,我看看他,兩個吸引子彈的底層鍋蓋頭只有一個念頭:這他媽是搞什麼鬼名堂?

塔可聳聳肩,像是在說愛誰誰吧,然後帶領我們狂奔穿過前院,我們低著頭,伏著身子。卵石地面上孤零零地扔著一個足球,喬治·迪納斯坦經過時側腳把它踢開。

我們安全穿過前院,屋子帶鐵欄杆的窗戶裡連一槍都沒開。我們貼在水泥牆上,雙開門兩側各4個人,沉重的木門至少有8英尺高。兩扇門上刻著交叉的彎刀,底下是長翅膀的船錨,這是阿拉伯復興社會黨軍隊的徽標,又一個壞兆頭。我扭頭去找法裡德,看見他在大門口沒過來。他看見我在看他,於是聳聳肩。我明白他的意思。法裡德有他的工作,但不是我們在做的事情。

塔可指了指喇叭和大克萊,示意他們去檢查左側的窗戶。我和大腳去檢查右側的窗戶。我探頭掃了一眼我身旁的窗戶,希望我後撤的動作足夠快,免得被頭巾佬轟掉腦袋,但我沒看見任何人,也沒人朝我開槍。我看見一個巨大的圓形房間,地上鋪著地毯,有一張矮沙發、一個書架和一張被掀翻的咖啡桌,書架上只剩下一本平裝書。牆上掛著一幅奔馬圖案的織錦。天花板和小鎮天主教堂的中殿一樣高,到圓頂底下足有50英尺,照進來的陽光彷彿雷射,在飛舞的塵埃中如有實質。

我縮回來,換大腳過去看。我沒被轟掉腦袋,因此他看得比我久一點。

「從這裡看不見門,」大腳對我說,「角度不對。」

「我知道。」

我們望向塔可。我前後擺動雙手,意思是有可能沒問題,但不能保證。喇叭在另一側窗戶旁聳聳肩,表達了同樣的意思。我們又聽見幾聲槍響,有的遠有的近,但l區沒有。圓頂大屋靜悄悄的。丁丁踢了一腳的足球滾到了前院的角落裡。這地方很可能已經廢棄了,但我不停去摸褲帶環,尋找那隻該死的嬰兒鞋。

我們8個人在門口聚在一起。「長蛇陣,」塔可說,「誰打頭陣?」

「我。」我說。

塔可搖搖頭:「上次你第一個進去的,比利。別搶著出風頭,也給別人一個機會。」

「我來吧。」約翰尼·卡普斯說。塔可說:「那就是你了。」這就是為什麼現在我能走路而約翰尼不能。就這麼簡單。上帝沒有計劃,他抽籤。

塔可指指大腳,然後指指雙開門。右側的一扇門上有個超大號的鐵門閂,它伸在外面,就像吐出來的黑色舌頭。大腳試了試,但門閂紋絲不動。前院對外開放,也許因為孩子們會在風平浪靜的時候進來玩,但屋子上了鎖。塔可朝大腳點點頭,大腳端起了霰彈槍,槍膛裡裝著專用的破門子彈。我們其他幾個人在約翰尼背後站成一列,也就是所謂的長蛇陣。大克萊站在第二個,因為saw在他手上。塔可在大克萊背後。我是第四個。江湖大夫一如既往地站在最後。約翰尼快速呼吸,以振奮精神。我能看見他的嘴唇在動:幹他媽的,幹他媽的,老子幹他媽的。

大腳等塔可下令,塔可一揮手,他開槍轟掉了門鎖。右側那扇門的一大塊木頭跟著門鎖飛了出去,門向內抖了一下。

約翰尼毫不猶豫地用肩膀撞開左側的那扇門,衝進房間,高喊:「萬歲,狗娘養——」

他只走出去那一步,因為守在那一側門背後的頭巾佬開槍了,ak瞄準的不是約翰尼的後背,而是他的雙腿。他的褲子像是被風吹起了漣漪。他叫了一聲。很可能是出於驚訝,因為大腦還沒有感覺到疼痛。大克萊倒退進房間,高喊:「兄弟們退開!」我們後退,等我們撤出火力範圍,他的saw就開火了。他把槍調成連發,而不是點射,打得門木屑飛濺,撞在門背後的那個人身上,交叉彎刀化作飛灰。頭巾佬從隱蔽處掉出來,只剩下衣服維持他的人形。但他還想去抓固定在腰帶上的一枚手雷。他抓住了,但手雷從他手裡掉了出來,安全栓還插在上面,大克萊把它一腳踢開。我從塔可背後看見了約翰尼,他現在感覺到了劇痛。他慘叫著蹣跚而行,鮮血淌出來流到了靴子上。

「按住他,」塔可對大克萊說,然後大喊,「醫務兵!」

約翰尼又走了一步,終於倒在地上。他慘叫:「我中彈了!上帝,我完蛋了!」大克萊向前走,塔可緊隨其後,就在這時,他們從上方向我們開火了。我們早該猜到的。我們應該從圓頂高處灰塵中的一道道陽光看出來的,因為我們在外面沒有看見窗戶。那是他們在水泥牆上鑿出來的射擊孔,位置比較低,而武裝人員就藏在陽臺周圍的齊腰矮牆後面。

大克萊胸部中彈,他抱著saw踉蹌後退。防彈衣擋住了那顆子彈,但下一顆子彈擊中他的喉嚨。塔可抬頭看陽光束,然後去拿saw。一顆子彈擊中他的肩膀,另外兩顆打中牆壁彈飛。第四顆子彈擊中他面部下方。他的下巴轉了個方向,像是裝在鉸鏈上似的。他轉向我們,鮮血噴出一個扇形,他揮手命令我們退出去,然後他的天靈蓋不見了。

有人撞了我一下,剛開始我還以為我背後中彈了,但緊接著江湖大夫跑了過去,他把醫療包從背後卸了下來,抓著一根揹帶拎在手裡。

「不,不,他們在頂上!」大腳喊道。他抓住另一根揹帶,把醫務兵拽了回來,克萊·布里格斯,也就是「江湖大夫」,現在還活著,這是唯一的原因。

子彈擊中大房間的地面,打得瓷磚碎屑滿天飛。子彈擊中地毯,掀起一團團灰塵和纖維。織錦上冒出一個彈孔,一匹奔馬胸部中彈。一顆子彈打得咖啡桌原地轉圈。陽臺上的頭巾佬在穩定輸出火力。我看見塔可和大克萊的屍體抽動不已,因為頭巾佬還在朝他們開槍,也許是為了補槍,也許是為了發洩怒火,也許兩者都是。但他們放過了約翰尼,他躺在地中間,血泊的面積越來越大。他慘叫得嗓子都啞了。他們很容易就能幹掉他,但他們不想這麼做。他們拿約翰尼殺雞給猴看。

這一切,從大腳轟開門到陽臺上的頭巾佬掃射塔可和大克萊的屍體,發生在僅僅90秒內。也許還不到。事情出岔子的時候,老天從不浪費時間。

「我們必須去救卡普斯。」喇叭說。

「他們要的就是這個,」丁丁說,「他們不蠢,你也別犯傻。」

「放著他不管,他會失血而死的。」江湖大夫說。

「我去。」大腳說,他跑進門,腰彎得幾乎折成兩半。他抓住約翰尼防彈衣背後的鉤子,拖著他往回跑,子彈落在他身體四周。他跑到頭巾佬的屍體旁,一顆子彈擊中他面部,來自德州埃爾帕索的巴勃羅·洛佩斯就此陣亡。他倒在地上,叛軍開始拿他打靶。約翰尼還在慘叫。

「我可以夠到他。」丁丁說。

「大腳也是這麼想的,」喇叭說,「那些渾球很會打槍。」

他轉向我:「比利,我們怎麼辦?呼叫空中支援?」

我們都知道一發地獄火就能幹掉陽臺上的頭巾佬,但同時也會讓約翰尼·卡普斯就此殞命。

我說:「我來狙掉他們。」

我沒有等待,現在沒時間討論了。我跑出前院,把m4扔在卵石地面上。「老大,你們要撤退了嗎?」法裡德問。

我沒有回答,只顧跑過街道,衝向沒完工的公寓樓。公寓樓沒有門,裡面暗影憧憧,散發著水泥未乾的氣味。大堂是個食物寶地,有罐頭、零食和好時巧克力。有整整一托盤的可口可樂,還有一堆雜誌,最頂上是一本《田野與河流》。某位有企業家精神的伊拉克商人把這裡當成了他的貿易站。

我跑上樓梯。第一段臺階上扔著很多垃圾。有人在二樓樓梯平臺上罵了一句「美國佬,滾回去!」,這句古老的口號永遠不會失去它的魅力。我依然能聽見暴雨般的槍聲和約翰尼·卡普斯的慘叫聲從街對面傳來。我沒聽見皮特·卡什曼中彈,但他確實中彈了。丁丁說喇叭的最後一句話是「我肯定能把他救回來,已經這麼近了」。

外牆到四樓戛然而止,陽光像拳頭似的擊中我。我繞過一輛手推車,車斗裡的水泥已經硬化了,我推開一堆木板,然後繼續向上爬。我喘得像條狗,汗如雨下。樓梯到六樓結束,不過沒問題,因為我已經來到了圓頂頂部的高度,能夠俯瞰陽臺了。

他們有三個人,跪在地上射擊,背對著我。我把m24的揹帶繞在右肩上,揹帶的鬆緊恰到好處,一堵未完工的牆上伸出一段鋼筋,我把槍管架在上面。三個人時而大笑,時而彼此大呼小叫,像是在看足球比賽,而他們支援的那一方領先。我瞄準中間那個人的頭部。他的頭在瞄準鏡裡沒有萬聖節南瓜那麼大,但也已經夠大了。我扣動扳機,他的腦袋就不見了。乾淨利落,只剩下鮮血和腦漿順著圓頂的弧度向下流淌。另外兩個人對視一眼,不明所以——剛剛發生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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