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一輛當地分局的警察巡邏車慢慢駛過,密切觀察著周圍的動靜。
如果他們往我這裡看,能看到什麼?只不過是個看似無辜的傢伙,體面地穿著卡其褲和一件休閒外套,有點困難地要把鑰匙插入鎖孔,這不過是在街角的酒吧喝了一兩輪酒(或三四輪)會有的尋常反應。這個鎖太簡單了,我用根牙籤就能開啟,因此毫不費力地解決了。我進了前廳才又往街上看了一眼,那輛警車早已不見蹤影。
不過知道警察恪盡職守,還真是讓人欣慰。
我花了點時間戴上塑膠手套——這個舉動就會引起警察的注意了,哪有人開自己家的門之前還要戴上手套的?然後我開啟裡面那扇門,不比開啟外面那扇更難。我安靜地關上門,站在那兒,除了街上透進來的燈光外,四周一片黑暗,我站著傾聽整幢建築裡的聲音。
要我說,這幢樓安靜得像墳墓。
我爬了一層樓,停在菲爾德茅斯(feldmous)的公寓門口。這個姓氏我沒聽過,是德文,我懂一點,只知道可以翻譯為田鼠(fieldmouse)。克里利(creeley)我想是個愛爾蘭人的姓氏,或者是有蘇格蘭血統的愛爾蘭人,我不知道這姓氏的意思是什麼。creel是漁夫用來裝捕到的魚的編籃,但我實在想不出跟那個姓氏有什麼關係。
克里利還是菲爾德茅斯?菲爾德茅斯還是克里利?
一切條件都相同時,最好是挑樓層較低的那戶公寓。可以少爬一層樓梯,而且更重要的是,出去時可以少下一層樓。菲爾德茅斯家的門底下沒有透出燈光。我貼在門上聽了好一會兒,什麼聲音都沒聽到,然後我吸了口氣,按下門鈴。
接下來還是什麼都沒聽到,只有門鈴的聲音,我耐心等待著,正打算再按一次門鈴時,沒錯,我聽到了腳步聲,然後是那種絆到東西時會發出的詛咒聲,或許是因為在黑暗中摸索前進所致。腳步聲停了一下,然後又響起。
樓上住的是男的還是女的?我不知道,於是我把先生或小姐講得很模糊。「是克里利嗎?」我隔著門喊。
那個腳步聲又停了,沉默了半晌。然後一個因睡意和惱怒而濁重的男聲說:「住樓上。」
「哎呀,真是對不起。」出於某種原因,我裝出了英國腔。
「操他媽的白痴。」菲爾德茅斯說,聽起來有氣無力。我走向樓梯,聽到他走回去睡覺的腳步聲。
上了樓,我面對著克里利家的門,把同樣一套過程從頭玩一遍。先確定門下或鑰匙孔裡都沒有燈光透出,然後伸出手指按門鈴。如果克里利走近的腳步聲響起,我完全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我會說「菲爾德茅斯先生嗎?」而且不必故意講得很模糊,因為我已經確認了菲爾德茅斯是男的。(雖然我知道可能還會有個菲爾德茅斯太太,但反正我沒碰到。)
然後克里利先生或女士會告訴我菲爾德茅斯住樓下,接著我會用地道的英國腔道歉告退。然後我會下樓,不是下一層而是下兩層,最後我會離開這幢樓。接下來,上帝啊,我要攔住看到的第一輛計程車回家。
可是我沒聽到任何腳步聲。
我又按了次門鈴,仍然毫無反應。我把耳朵貼在門上,傾聽著那片寂靜。
門上有三道鎖。我把三個全開啟了,或至少我以為開啟了,但其實中間那個沒上鎖,所以我挑動制栓的結果是把鎖給鎖上了,要開門時才發現。我又挑了一次鎖,把我無意中上了鎖的制栓給挑回去,這回門開了。
然後我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