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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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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秘密間諜》。」我說,他面露喜色。我朝後伸手,把康拉德的小說從架上拿下來。我正要拿給他,他也正要伸手接,此時我忽然抽了回來。「可是之前打電話來的不是你,對吧?」他猶豫著,然後我回答了自己的問題。「他託你來幫他拿書。」

我再度得到一個微笑,還有點頭確認。我把書遞給他,他仔細檢查,但方式很奇怪;他沒有翻閱,甚至沒有看看書名或版權頁,而是把書拿在手上轉來轉去,好像想通過手掌吸收此書的精華。我見過某些收藏家碰到初版書或裝幀精緻的書時會做類似的事,但這本書只是供閱讀的尋常版本而已。

但他是替打電話來的那個人取書,可能對書本所知不多,只知道書店很適合養一隻貓。或許他以為有人遞書給你,你就該這麼把書在手上轉來轉去。

「就是它了,」他滿意地說,「你要收多少錢?」

「和我在電話裡說的一樣。上頭標的是十二美元。加了稅以後是十三多一點,不過我們可以去掉零頭。就十三吧。」

「十三。」他說。藍色的眼珠透露出一股饒有興趣的神色。他向左側身——也就是朝向拉菲茲——然後從胸前口袋裡掏出一個暗褐色的錢包,但他的身體擋住了我的視線。他數了十三張紙幣,或者說至少聽起來如此,他一邊語調奇怪地念叨著「十三」,一邊把錢包放回口袋。然後他轉過來,把那沓鈔票對摺,小心翼翼地握在掌中,掌心向下交給我。

我覺得應該數一下那些鈔票,但又告訴自己別犯傻了。他少給的可能性似乎很小,而且如果我收到的是十一或十二,而不是十三美元的話,我真的會在乎嗎?我也配合他的小心翼翼,用掌心接過那些鈔票,流暢地移轉到錢包裡。我寫了張收據,塞到書中,再把書放進一個大小相仿的棕色紙袋中,遞給他。

「非常榮幸。」他說,再度露出那個燦爛的笑容,然後靈活地轉身,走向拉菲茲,又搔了搔它的耳後,「真是可愛的小貓咪。」他說,而拉菲茲則全心全意地從喉嚨裡發出呼嚕聲。

接著胖子便轉身向門口走去。

宣告他離去的鈴鐺聲還在響,我就伸手去掏錢包了。我低頭一看,發現他弄錯了,因為最上面一張是百元鈔票。然後我翻了一下那沓紙幣,全部都是一百美元的。

我可能是個賊,但不會在自家書店行竊。我不會搶顧客的錢,也不會讓他們搶錢。他剛才不小心付了一千三百美元買了一本十二美元的書,光營業稅就比任何人該支付的要多,不論政府是否有財政危機。

我衝出櫃檯,猛地拉開門,站在人行道上,四處張望尋找他。他已經往大學廣場方向走過了兩幢建築,正站在人行道邊緣等著過馬路。「嘿!」我喊道,他沒回應。如果我知道他的名字就能喊了,可是我不知道,所以我喊的是,「嘿!秘密間諜!」然後拔腿沿人行道跑向他。

他隨著我的聲音轉身,但沒轉身或許更好。這樣他可能就會看到那輛車駛來,無論如何對他有點好處。

我不知道那是輛什麼車。我應該知道的,因為我就看著車子開過來,我看到車子加速,然後看著它突然隨著尖銳的剎車聲停下來。然後我看到乘客座的車窗開啟,看到一支槍伸出來。

然後我什麼都看不到了,因為我的直覺引領我做出了適當的反應,我猛地臥倒在人行道上,旁邊有一輛停著的車幫我擋住了那個拿槍的傢伙。他的槍並沒有指著我,但之後有可能轉向。

我後來才知道,那把槍果然轉向了。那是一把自動連發手槍,射手胡亂掃射,子彈亂飛。而當然,槍口的正前方,就是那個胖子站的地方。我躲藏的那輛車身上嵌了幾顆子彈,還有一顆飛進一家歐洲古董進口商的窗子,留下一個整齊的彈孔,最後子彈留在了一個法國鄉村風格的古董書櫥裡。還有很多子彈飛到別的地方,但更多的還是飛往了原來的目標,這對那個胖子可不會有任何好處。

當時我還不知道這一切,因為我不敢動。我的確轉了轉頭,設法從替我擋子彈的車子下面看到一點點有限的情況,而我看到的是:車門開啟,我推測是槍手的那個人,跳下車,跑到胖子躺的地方,伸手拾起一樣東西,很可能是一個書本大小的棕色紙袋,接著回車裡關上車門。然後那輛車子火速離開,在大學廣場右轉時都完全沒減速,引起很多車輛按喇叭表示抗議。

我不記得自己走到了胖子躺著的地方,但我一定去了,因為恢復神志後我發現自己站在那兒,低頭看著他。他中了至少十幾槍,血從他身上湧出來。他沒有在笑,不過誰能怪他呢?

「伯尼?」是卡洛琳,「我聽到槍聲就跑出來了,怎麼回事?他是誰?這些錢是哪兒來的?」

我低頭看到自己手上還抓著那一千三百美元。「這是要找給他的錢,」我說,「不過我想現在不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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