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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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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早上,卡洛琳和我數了錢。我們直接到她的銀行,她和一位職員坐下來,辦理租保險箱的手續。那家銀行只剩最小尺寸的保險箱,不過已經足夠她存放隨身帶著的六萬五千美元大額鈔票了。她分到的錢不止這些,另外還有兩千多美元,不過都是些小面額紙幣,她就放在家裡慢慢花。

接著她回去開店,我則乘計程車去上城。乘地鐵會比較快,但我身上帶著那麼多錢。一號地鐵在百老匯大道和七十九街交會口有個車站,多年來我在那個街角的花旗銀行都有個保險箱。乘地鐵十分鐘就可以到那裡,但我為了偷這些錢花了太多工夫,不能冒險讓什麼小毛賊給搶走。雖然乘計程車時間比較久,但下車時身上只少了十美元,這對我來說沒問題。

我進入銀行,坐在被指引到的桌前,在一張簽名卡上籤下了威廉·約翰遜。這是我開戶時用的名字,故意挑了個讓人很容易忘記的,但我不擔心自己會忘記。威廉·約翰遜是我小時候第七團童子軍的輔導員,我一直很喜歡他。那些報道流傳時,我跟所有人一樣驚訝。

那位銀行職員之前從沒見過我,但她把我的簽名跟原來開戶資料上的比對過後,便讓我進入金庫,用我的鑰匙和她的鑰匙把我的保險箱取出來。那是個大號保險箱,至少有卡洛琳保險箱的十倍大,但銀行職員張女士輕易就可以拿得動,因為是空的。我從沒把任何東西長期存放在這裡,因為這保險箱只能防賊,防不了警察或國稅局,他們可以毫無困難地拿到法院命令來開啟它。他們沒來開我保險箱的唯一原因是他們不知道它的存在,但早晚他們會發現,我希望屆時保險箱是空的。所以我現在只是把這個保險箱當成一個暫時的儲藏處,在想不出更好的地方之前,可以先放這裡。如果我的秘密暗格還在,東西就可以放在那裡,但眼下只好放在金庫的保險箱裡了。

張女士帶著我來到一個小房間,我進去後鎖上門,把整整十二萬五千美元從帶來的那個人造麂皮公文包裡挪到保險箱中。我分到的部分是將近十三萬五千美元,但已經花掉了一些,剩下的則放在卡洛琳的浴缸裡,藏在貓砂底下。

再有就是馬丁的那份,我離開銀行時還放在公文包裡。分給他的是三萬五千多一些,足夠說服我再叫一次計程車到書店。我開了店門,不過沒費事把特價書桌搬出去,因為此時已經快十一點了,再過一個小時我還得把它拖進來。卡洛琳已經餵過拉菲茲了,不過它照樣纏著我的腳踝磨蹭,想哄我再開一罐貓罐頭。這招偶爾會奏效,但這回我沒上當。

我開啟那個公文包,拿出卡洛琳幫我從幾個不同的網站下載列印的資料。我之前瀏覽過一遍,不過現在我有更多時間仔細看看那幾頁東西,這會兒全世界的讀書人與藏書人都未能找到通往我店門的途徑。我正仔細把那些資料看第二遍的時候,門上的鈴鐺響起,宣告顧客的到來。

「歡迎,」我頭也沒抬地說,「請隨便看看,需要我幫忙儘管吩咐。」

「沒什麼機會讓你幫忙嘍,伯尼。因為我在這裡能看見的,除了書還是書。你在看什麼?」

「沒什麼,雷。只是一些印刷品,跟書一樣,不過沒裝訂就是了。」我折起正在閱讀的資料收到旁邊。他試圖不露痕跡地看一眼,結果形跡敗露了也沒看到,不過他倒是注意到了我放在櫃檯後面地板上的公文包。

「不錯的公文包,」他說,「我以前好像見過。」

「這個嘛,有可能。我有這玩意兒好幾年了。」

「裡面有兔子嗎,伯尼?」

「兔子?放在公文包裡?」

「就像我說過的,我見過這個公文包,而且不止一次見你從裡面拉出兔子。如果這回你又要變魔術,我希望能在場。」

「好像不太可能有什麼魔術,」我說,「不過如果我要變出兔子來,一定會讓你坐在前排。」

「後排座位更好,伯尼。這樣我就可以守著門口。」他湊上前來,壓低聲音。店裡沒有客人,但或許他不希望被拉菲茲聽到。「我查了那個電動剃毛刀上的指紋。東西可以還你了,不過換了我是你的話,我會買個新的。那玩意兒已經裂了,而且出故障不能用了。」

「我知道。你查到那些指紋的主人是誰了嗎?真快。」

「電腦的功勞,」他說,「所有事情的速度都加快了,連華盛頓的回覆速度都變快了。當然此事不必經過華盛頓,因此就更快了,指紋剛好屬於某個紐約當地人,我們已經有他的檔案了。」

「我想到過可能會是本地人的指紋。」

「指紋中有一部分不完整,看大小像是女人的,不過我沒傳到華盛頓去查,因為我想你有興趣的是另一套指紋,也就是最新印上的那批,既完整又清晰,而且的確查到了點苗頭。你對威廉·約翰遜這個名字有印象嗎?」

「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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