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些寒暄的客套話講得越多,」卡洛琳說,「他就會在這裡待得越久。」
「我差不多要走了,」雷說,「伯尼,你記得那胖子皮夾裡的幾張剪報嗎?他們把俄文翻譯出來了,全都是有關‘林哥黑魔鬼’的。」
「是里加。」
「隨便。他們找了個人負責其他剪報,想找個人來翻譯,不過我敢跟你打賭,內容都差不多。」
「我不賭。」
「無所謂,因為反正我贏定了。跟你說,那些字母跟我們的一樣,但沒有一個詞是你我能看懂的,不過有個詞我倒是從譯文裡頭認出來了,因為那是個名字。」
「庫卡洛夫。」
「這你又是怎麼知道的?」他舉起一隻手阻止我解釋,「算了,伯尼。你已經查出些結果了,我只需要知道這些。現在隨時都會有兔子飛出來了。」
他走出門後,卡洛琳說:「哈,他當然沒付啤酒錢就走人了。你知道嗎?我如果想擺脫他,得請他喝上一整箱啤酒才行。」
「哦,雷還好吧。」
「不,」她說,「不好。總之,會飛的兔子是怎麼回事?」
「他希望我從公文包裡變出一隻兔子。」
「你公文包裡有兔子?」
「或是從我帽子裡變出來,不過反正我也沒帽子。他要我把所有人邀到一個房間,然後揭穿兇手的身份,我想不出要怎樣才能辦到。」
「因為你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啊,對於發生了什麼事,我已經很有頭緒了,」我說,「知道怎麼發生、誰讓它發生的。但這不是一般的案子,尋常案子裡頭會有幾個鎖定的嫌疑犯,兇手是其中之一。」
「我們根本沒有任何嫌疑犯,伯尼。」
「我知道。通常會有各種人走進我的書店,到頭來其中一個就是兇手。這回唯一走進我書店的是瓦爾第·伯金斯,就是拉脫維亞大使館的那個胖子,但是他不可能是嫌疑犯,因為他很快就被殺了。」
「所以你打算怎麼做?」
「我什麼都不該做的,」我說,「我已經幹了一件收穫頗豐的活計,並且全身而退。甚至中間還交到了一個女朋友。這不是認識姑娘的好方法,我不會推薦給任何人,但在這件案子裡頭進行得還不錯。其實我已經把關於我的真相告訴她了,這種事通常我會避免的,可是我別無選擇,而且目前為止她好像還能接受。所以我現在可以停下來,讓警方去破案或不破案,一切都會平安無事。」
「可是你不會停止,對吧?」
「不一定。」
「是哦,沒錯,」她說,「可能性不大,伯尼。」
我打電話給芭芭拉,發現是答錄機便掛了,又試了她的辦公室。看起來今天會工作到很晚,她說。我則說我可能也一樣,還有些事情要去辦。她提醒我,她是宣誓過、有義務的法院人員,所以如果我要去辦的事情不合法,那她寧可不要事先知情。我叫她那個漂亮的小腦袋不必傷神,於是她給了我一句建議,我想了想,她這句建議從字面意義上來看是不太可能在物理層面付諸實踐的。「請原諒我說拉脫維亞語。」她補了一句,然後我們一致同意明天再談。
我搭公車到三十四街,吃了一片比薩又喝了瓶可樂,然後搭了橫向的公交車到列剋星敦大道。我拜訪了半打酒吧,包括帕西法爾,不過在每家都待了不超過兩分鐘。我還打了幾個電話,包括打到河谷區的科蘭多·梅普斯家。一個男人接了電話,我說:「不知道這個電話對不對,我想聯絡克里弗·梅普斯,是一位作家。」
「我沒聽說過,」他說,「我還不知道有個叫梅普斯的作曲家。他寫的是哪一類音樂?」
「哦,不是音樂,」我說,「他是寫五行打油詩的。非常有才華。」
「那祝福他。」他說,然後掛掉電話,接下來我花了足足二十分鐘胡亂幻想有關可憐蟲梅普斯的押韻傳說,他捲入了一些可怕的糾紛,麻煩纏身掉了不少積分,諸如此類的內容。最後一行可以是,女人的身材都形態各異,醉酒尿溼了簾子和牆壁,不過中間的對句我怎麼都想不出來,最後終於命令自己放棄。如果你想費腦筋續上,請便。
其他幾個電話是打給馬丁給我的那個號碼,我因此聽到了瑪裡索·馬里斯的錄音,邀請我留話。她的聲音很好聽,感覺不出任何波多黎各或拉脫維亞口音,聽起來就像來自賓州奧克蒙鎮的年輕女郎。
我沒留話,連個假的、看她是否在過濾電話的留言都沒有。她是個女演員,她不會過濾電話,電話鈴響她就一定會接,就像她一定會永遠懷抱著希望那樣。如果轉到答錄機,就表示她出去了——不是跟梅普斯,因為此時他人在德文郡小巷的古老大房子裡,試著不要去想一首裡頭有他名字的五行打油詩。
我往上城西邊走,經過時報廣場,沿路碰到沒壞的公共電話,就停下來試著再撥給瑪裡索。我手指搭在聽筒鉤架上,一聽到答錄機就立刻結束通話。如果你動作快,就可以拿回退幣。我每次都成功,只有一次失敗,我覺得自己真厲害,因為即使沒有答錄機,紐約公用電話的退幣率也只有百分之六十左右。
這招我太拿手了,結果在第九大道和四十六街交會口一家雜貨店外牆上的公用電話撥號時,我結束通話又掏回硬幣後才意識到剛剛不是答錄機。聲音跟答錄機裡面一樣,不過是現場本人講的,但我還是照樣結束通話了電話。
我又撥了一次——號碼都會背了——這回她的「喂」聲音有點尖。「對不起,」我說,「我是剛才打電話來的,恐怕之前斷線了。」
「我還納悶呢。」
「還好你在家,」我說,「你不要走開,我幾分鐘內就到。」
我急忙趕過去。那幢大樓是地獄廚房那一帶常見的出租公寓,每層樓有四戶,3c的電鈴上標著「馬里斯」。我按了鈴,對講機裡面雜音大得聽不見她的聲音。「是我。」我說,大概說了等於沒說,不過足以讓她滿意,按鍵開了門鎖讓我進去。
我一次跨兩層臺階上了樓,正要伸手敲3c的門時,門剛好開啟。來開門的年輕女子高而纖瘦,有種小馬般生澀的魅力。她有波羅的海般的藍眼珠和蜂蜜色的頭髮,高高的顴骨,深褐色的皮膚,還有寬而豐潤的嘴唇,真要感謝最高法院撤銷了那些愚蠢的法律,那張嘴讓人想到的銷魂事現在已經不違法了。
她看起來嚇壞了,但不一定是被我嚇的。「你是誰?」她問道,「你為什麼來這裡?你想幹什麼?」
「我名叫伯尼·羅登巴爾。」我說,「我想跟你談談瓦倫丁·庫卡洛夫。」
她往後退了一步,一手掩著她那張妙不可言的嘴,然後突然哭了起來。
羅傑·馬里斯(rogermaris,1934—1985),美國職棒大聯盟一九六一年的全壘打王,單季六十一支全壘打紀錄高懸三十七年之久,被稱為「馬里斯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