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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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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雷。」

「‘你好,雷。’聽起來一點兒都不真誠。」

「我很真誠啊。」

「哦,好吧,說得也是。你不會很高興見到我,這一點我可以理解,不過總比看到哪個你根本不認識的人要好吧。咱們現在就去市中心給你按指紋,然後你就可以打電話給沃利·亨普希爾,請他去幫你辦理保釋手續,咱們遲早能把事情弄明白。每次都能,對吧?」

「雷,」我說,「你沒理由把我送去警察局。」

「你是在開玩笑吧,伯尼。」

「戈蒂耶小姐說我沒辦法交代我的行蹤,」我說,「有法律規定我必須交代嗎?必須跟她交代嗎?我可沒問她在六樓幹什麼,她又有什麼權利問我呢?」

「我住在那兒。」艾西斯說。

她那身打扮的配色看起來真眼熟——倒不是因為我前不久剛剛在六樓走廊看見過。我一眼瞥見壁爐上方那幅霍瓦特的畫,才恍然大悟。她的裙子和它的帽子是相同的藍色,她的短外套和它的小外套相配,而她的襯衫和它的威靈頓靴子是一樣鮮亮的黃色。不可思議,而且她的膚色雖然和它毛皮的棕色不完全相同,卻也非常相近了。

「只因為我以往的記錄,」我說,「再加上你從來不相信我已經改邪歸正——」

「你沒有,」雷說,「一分鐘也沒歸正過。」

「——你就以為我在那兒鬼鬼祟祟地要偷什麼東西。好吧,就算我有過那種打算,你也不能因為某個人起了貪念,就把他吊死或者送進監獄吧。我什麼都沒拿,身上也沒帶盜竊工具。你不必相信我說的話。你可以搜身。」

「會的,」他說,「等我們把你送到警察局以後。這一點你大可放心,伯尼。」

「搜的時候,」我說,「我保證你什麼都找不到,這一點你也大可放心。不過你到底已經掌握了什麼呢?我剛好住在我登記入住的酒店裡,這算是什麼罪名呢?」

「你登記的是假名。」

「那又怎麼了?除非我想騙酒店老闆的錢,用假名登記可不能算犯罪。我已經預先付清了現金,雷。如果你打算白住,你通常不會事先付錢吧。這一點我是清白的。」

「要知道,」他說,「你還真會幫自己洗清罪名呢,伯尼。你真他媽的是個天才啊。如果只是有人舉報說看見你鬼鬼祟祟,如果你真的沒有隨身攜帶撬鎖工具,身上也沒有贓物的話,我也許只能放你走。不過,六樓有個房間裡死了個女人,而且看起來是死於他殺,而你正巧被人看到出現在六樓,所以,你說這會讓人怎麼想呢?」

「會讓人覺得此事純屬巧合,」我說,「不管出了什麼事,都跟我沒關係。我現在只想回家。你沒理由扣押我,我對自己的權利一清二楚。」

「你當然清楚,」他說,「也該清楚了,你都聽過多少次了。不過以防你的記憶生鏽,我還是再念一遍吧。你有權保持沉默。你明白吧?」

「雷,我——」

「嗯,你很明白。你有權聘請律師。你明白吧?嗯,這一點你也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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