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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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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舊金山待了一年半——花了這段時間寫下一本小說的初稿。寫完後,她把稿子擱置了一個星期,然後讀了一遍,認為那是本爛小說。她原本想把書丟進壁爐裡燒掉,但是她沒有壁爐,所以她就自己動手撕掉,把所有的稿紙都撕成兩半,再撕成四份,讓垃圾工人運走了。

她一直都在咖啡店當服務員,自食其力。後來她做膩了,舊金山也住膩了。她搬到了波特蘭,還帶著那個聖伊爾德豐索甕,然後又搬到了西雅圖。她在西雅圖拓荒者廣場找到一個房間,在一家書店找到了工作,又寫了個短篇故事。她把稿子寄去了《紐約客》,稿子被退了回來,她又寄給了安西亞·朗道——她認識的唯一一個經紀人。菲爾伯恩偶爾會寫信給安西亞,偶爾也會收到安西亞寄到聖達菲郵局信箱的信。

「她把稿子退回來了,」她說,「還附了一封信,說我的故事雖然技巧圓熟,但缺少原創性,沒有說服力。她還說她已經不再是格列佛·菲爾伯恩的代理人了,所以我當初提了他的名字或許是失策了。」

她又讀了一遍那個故事,覺得經紀人說得很對。她撕掉了稿子,過了一天還是兩天之後,在書店買了本禾林出的愛情小說帶回了家。她當晚就讀完了,第二天晚上換了一本,週末又讀了另外五本。然後她便坐在打字機前,沒用一個月就寫好了一本書。她把書直接寄給出版商,他們寄了張支票和合約給她。

她用的筆名是梅麗薩·曼納林。曼納林這個姓來自《無名之子》,不用解釋,而取梅麗薩這個名字只是因為她覺得和曼納林這個姓很配。第二本書寫到一半的時候,她辭掉了書店的工作。後來,她開始為另一家出版社寫皇家愛情故事,書裡有屬於那個時代的對話和懦弱的男主角,那些書的筆名則是維吉尼亞·弗隆。她每過兩年就換一個城市,朋友和愛人換得更頻繁。她出書的速度很快,錢從來都不是問題,不過也沒有快到讓她擔心自己失去創作熱情。

每隔一段時間,二十年裡有八到十次吧,她會收到一個印上了她當時地址的紫色信封。裡面則是格列佛·菲爾伯恩寫給她的信。

「他不需要僱私家偵探,」她說,「我不像他那樣過著匿名生活。每次搬家我都會把新的地址寄到郵局。我從來沒額外付錢申請不把電話登記在黃頁上。不過他還是得費點兒工夫才找得到我。」

第一封信是在梅麗薩·曼納林的第一本小說面世後幾個月出現的。也許是那個筆名引起了他的注意。總之,他馬上就認出了她的寫作風格,也花了時間把書看完,寫了評語。這讓她感到受寵若驚。他還附上了回信地址——密蘇里州喬普林的郵局信箱,以及一個假名,讓她回信。她火速寫好一封長信,撕掉,又寫了封簡訊,寄出去,沒收到回信——直到兩年後,另一個紫色信封從千里之外寄過來,這次郵戳上顯示的是緬因州奧古斯塔。

時間就這樣過去。婚後不久,她收到他的一封信,兩年以後又收到一封,是在她離婚後不久。他們兩人不斷地在國內搬來搬去,偶爾也會搬到國外。他們的路線從未交會,不過她從來沒有連續兩年聽不到他的音信。每一個紫色信封都讓她驚訝,而且每次讀的時候總是既興奮又害怕。她不得不承認,他一直都是她生命裡最重要的男人。有時她會因此詛咒他,不過這是事實,無法改變的事實。

隔了杳無音信的三年之後,差不多三個星期前,她又有了他的訊息。

「在紐約嗎?」

不是,當時她住在弗吉尼亞州的夏洛茨維爾,是今年春天搬到那兒的,租了個可以步行到弗吉尼亞大學的公寓。她和樓裡的其他三個房客共用一座玫瑰園,她把他的信拿到花園裡讀——在某個清風裡帶著甜香的溫暖午後。

他非常激動。這一點頗不尋常,因為他的信一貫筆調輕鬆。他想知道,她把他寄給她的信怎麼處理了。她把信銷燬了嗎?她能不能把信全銷燬呢?要不然,能全寄回給他嗎?

她馬上寫了回信,表示她保留著所有的信,包括他最開始寄給她的那一封。她一向輕裝旅行,留下的東西不多,連自己寫的書都不是每本都有,不過她手上還有他題字送給她的那本《無名之子》,而且也還保留著他的信件。她還想繼續保留下去。他為什麼要她把信毀掉?

他寄來了答覆——內附回郵信封——是登在《紐約時報》上一篇文章的影印件。他以前的經紀人安西亞·朗道要在蘇富比拍賣他多年來寄給她的所有信件。

他給那個女人打過電話,當時氣急敗壞,失策地讓諸如「吸血蟲」「只知道斂財的吸血鬼」以及「不及我靈魂的十分之一」的話跑了出來。朗道掛了他的電話,他再打過去時,她拒絕接聽。他寫了封信給她,委婉申明自己的立場,強調當初寫信時認為只有她一個讀者,並表示無論如何都得把信要回來。他提出要付錢買下信,讓她定個價錢。她無須再向拍賣行多付佣金,他說,也不用把這筆款項報告國稅局,又能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她一直沒有回信。他又寫了一封,不過剛投進郵箱就想到她可以把這封信也放入拍賣行列。一想到這一點,他火冒三丈,從此再也沒給她寫過信。

「他對此束手無策,」我告訴卡洛琳,「法律對信件的規定非常清楚,它們歸收信人所有。如果我寄一封信給你,信就是你的。你可以保留,可以撕掉,也可以把信賣掉。」

「首先我得找到願意買的人,伯尼。」

「哦,如果我是格利·菲爾伯恩的話,你不會費什麼力氣。他是重量級作家,又是如此神秘,所以他的信特別搶手。如果你願意的話,當然可以賣。你唯一不能做的是出版他的信。」

「如果信件歸我的話,為什麼不行?」

「信件作為物質財產是屬於收信人沒錯。但作為著作財產的話,所有權歸寄信人。他擁有版權。」

「等一等。我知道菲爾伯恩是不太正常,伯尼,不過你可別告訴我他曾經把他的信寄到國會圖書館申請過版權。」

「沒有那個必要。你寫的東西是自動處於著作版權法保護之下的,不管有沒有在華盛頓登記過。菲爾伯恩擁有信件的版權,同時也有權禁止別人出版。事實上,幾年前他還對此採取過行動。」

「安西亞·朗道想出版他的信?」

「不是,有個人沒經過授權寫了本他的傳記,顯然。有幾個人這些年來收到過紫色信函,而其中的某些人也願意讓那個寫傳記的人參考。他打算在書裡大量引述信件內容,後來,菲爾伯恩告上了法庭,他才打消了這個主意。」

「那人連摘錄都不可以嗎?」

「法院宣判他可以概述大意,因為那只是陳述事實,不過如果引用的話,就會侵犯菲爾伯恩的版權。他可以詮釋,但不能太過詳細,所以最後他根本無法按最初計劃完成那本書,印出來的那版根本沒幾個人想看。」

她想了想,又說:「如果他的信不能出版的話,無論信件歸誰,菲爾伯恩又有什麼可在乎的呢?如果不能出版的話,那些信不管是在安西亞·朗道的檔案夾裡還是跑到哪個收藏家的書房裡,對他又有什麼差別?」

「其實可以出版。算是吧。」

「你剛才說……」

「我知道我說了什麼。你不能在書裡引述,連概述也不能太過詳細。不過你可以在拍賣目錄上引述,也可以詳細描述信件內容。」

「為什麼?」

「因為你有權提供出售物品的內容描述。而且,你也有權把東西向可能的買主展示,所以有意購買的人都可以在拍賣前一個星期到蘇富比瀏覽菲爾伯恩的信。媒體也能報道信件內容。」

「他們會費這麼大的力氣嗎?」

「菲爾伯恩如此神秘,他的信又炙手可熱,我覺得他們很有可能會這麼做。他們肯定會報道拍賣過程,宣告成交價格。」

「對菲爾伯恩的宣傳又會鋪天蓋地了。」

「但他是美國唯一不需要宣傳的作家。特拉文跟他一比簡直就成了討好媒體的妓女,而現在只要出到最高價就能拿到他的私人信函,其實遲早也會全部出版的。」

「等版權到期以後。」

「等菲爾伯恩死後。到時版權還是受法律保護,不過他的繼承人必須出庭才行,誰知道他們是否樂意費那個事呢。再說,就算他們願意打官司,法庭也會因為當事人已死,無法親身感受到隱私被侵犯帶來的影響,而減弱保護個人隱私權的動力。菲爾伯恩要確保那些信不被出版,唯一的辦法就是把信拿到手,然後燒掉。」

「那他何不乾脆到拍賣會上去,自己把信買下來?」

「他這種人可不會在公共場合露面。」

「有什麼好怕的?反正沒有人知道他的長相。不過他也不用親自上場,他可以找人代他出價,比方說,律師。」

「是可以,」我同意,「如果他付得起。」

「你覺得值多少呢,伯尼?」

我聳聳肩。「愛麗絲那本有題字的初版《無名之子》,我都不能告訴她價錢。一百封信能賣多少那就更別問我了。」

「一百封?」

「嗯,她代理過他的四五本書。有些信也許談的是公事——此處寄上手稿,何時寄來支票?——不過或許有些較長的信透露了他的創作過程,讓大家可以瞥見隱藏在書後面那個人的隱私。」

「大概估個價嘛,伯尼。」

「實在沒辦法估計,」我說,「我沒讀過那些信,不知道信裡究竟洩露了多少秘密。而且我也無從得知拍賣當天有誰會出現。我敢說會有幾家大學圖書館叫價。要是出現私人收藏家,而他們的資產又足夠雄厚的話,成交價也許會衝破屋頂。不過,可別問我穿過屋頂到達哪個數字,也別問我屋頂的標準是多少,因為我不知道。我不能想象這些信的成交價會少於一萬,或者超過百萬,這個範圍實在算不上精確。」

「可菲爾伯恩有那麼多錢嗎?」

「沒你認為的那麼有錢。《無名之子》是為他賺了一大筆錢,而且還在不斷地賺進版稅,不過他之後的書銷量都不怎麼樣。他不斷嘗試創新,同樣、甚至同類的書都不寫第二次。他的書一定有人出版,因為你怎麼可能拒絕格列佛·菲爾伯恩呢?不過他近來的書都沒賺到錢,不管是他,還是他的出版商。」

「那些新書裡面,有好看的嗎?」

「大多數我都讀過,」我說,「雖然漏掉了幾本。還不錯,而且有可能比《無名之子》還好。當然比那時更成熟了。不過不像第一本那樣讓人為之痴狂。照愛麗絲所說,菲爾伯恩不在乎書賣得怎樣,甚至連賣不賣得出去,能不能出版都不在意,只要他能每天起床寫下他想寫的東西就好了。」

「只要他想,他還是可以賺到錢,對吧?」

「當然。他可以寫《無名之子幼兒篇》或者《無名之子少年篇》。他可以帶著書巡迴演講,可以到大學校園裡朗誦作品。或者,他也可以輕輕鬆鬆地坐下來,把《無名之子》的電影版權賣掉——他一向拒絕考慮此事。他有很多辦法可以賺錢,不過如果他想過寧靜的隱居生活,可就全都行不通了。」

「所以他沒辦法買回那些信?」

「他試過,記得吧?朗道連他的信都沒回。而且那些信在拍賣會上抬高的價錢他也付不起。」

「明白了,」她說,「我猜這就是你攪進來的原因吧,嗯,伯尼?」

「真是不幸,」我對愛麗絲說,「你以為律師能幫得上什麼忙,對吧?可我看他們只能寄希望於那個得手的買主是個不愛和媒體打交道的人了。」

「但總會有拍賣目錄的。」

「沒錯。」

「還有新聞報道。」

「遲早會平息下來的,」我說,「不過,那是在龍捲風過後了,而且你的小屋永遠都無法恢復原狀。總有人可以想出個辦法來吧。」

「也許真的有。」

「哦?」

「如果那個人是賊,」她說,沒有看我,「他可以搶先一步,不讓信件落入蘇富比手中,也就不會有拍賣目錄。只有技巧高超、經驗豐富的賊才能處理這種事。」

「其實早該想到的,」我告訴卡洛琳,「我當初買下書店就是覺得這裡是個邂逅姑娘的好地方,而且偶爾也的確如此。的確會有人走進來,有些是女人,有些很迷人。聊天是再自然不過的事,就算不談別的也可以談談書,有時候話題還可以延伸到共飲一杯甚至共進晚餐。」

「偶爾還得等梅爾·託美唱歌以後才會宣告結束。」

「偶爾,」我同意道,「每隔很久的那種偶爾。不過總之我早該想到的。我是說,那天下午我又沒有表現得令人神魂顛倒。我能講的話題只有寄生鯰,怎麼可能討女人的歡心呢。」

「呃,起碼引起了她的注意。」

「她收到菲爾伯恩訊息的時候住在弗吉尼亞,」我說,「幾個星期以後她走進我店裡,從書架上找到了他的第五次印刷版,問我如果那本書是初版又有題字的話值多少錢。書已經在她手裡放了二十五年,對於書的價格她不是應該比我更清楚嗎?」

「只是找個話題嘛,伯尼,而且比寄生鯰好多了。只是巧合罷了:她需要一個賊,而你剛好就是,巧合便妙在那個巧字。瞧瞧埃麗卡就知道了。」

「我還是算了吧,」我說,「我瞧了敏蒂·海鷗一眼,結果被你痛罵了一頓。」

「我是在講巧合,」她說,「埃麗卡進入我的生命時,我剛巧有談戀愛的心情,也不排斥接受一段親密關係。你能說那不叫巧合嗎?」

「真的不算。」

「不算?見鬼,怎麼不算?」

「你一天到晚都有談戀愛的心情,」我說,「而且你只要覺得誰長得漂亮,就等不及要和她一起掀裙子了。」

「我們的視線穿過擠滿人的房間剛好相遇,伯尼,這種事發生的機率有多大?」

「你說得對,」我附和道,「巧得驚人,這表示你們兩個命中註定要在一起。不過愛麗絲的事可不是巧合。她花了心思瞭解我,要做到這一點,也沒我原以為的那麼難。坐在電腦前面,輸入書籍和竊賊,你認為誰的名字會跳出來呢?」

「沒錯,你的名字是在報紙上出現過幾次。」

「被逮捕就是會有這種麻煩,」我說,「知名度大增。要是菲爾伯恩想感受一下隱私被侵犯到底是怎麼回事的話,搶一家酒鋪就知道了。‘別拍面部特寫,求你了。我從來不拍照。’祝你好運,格利。」

「我猜這意味著他最好不要親自去找信。」

「我早該想到的,」我又說了一次,「而且我原本是有可能想到的,可是梅爾·託美唱得真是動情,而……」

「我明白了,伯尼。你打算動手,對吧?你打算去偷信。」

「我得先發瘋才行,」我說,「賺不著錢。那些信也許值點兒錢,可我要把它們還給寫信的人,他付的錢對我來說肯定不合算。而那個女人則住在酒店裡,酒店從來都很難搞。帕丁頓酒店雖說不是諾克斯堡,不過還是挺冒險的,再說彩虹的底端也沒有一甕金子等著我。唯一的甕是黑陶做的,而且他已經給了愛麗絲。我一定是瘋了才會真的動手。」

「那你跟她怎麼說?」

「我跟她說可以,」我捧起我的酒,「我一定是瘋了。」

科爾·波特(coleporter,1891—1964),美國作曲家,歌曲創作者。是著名曲目anythinggoes和let’sdoit,let’sfallinlove的作者。

梅爾·託美(meltormé,1925—1999),美國音樂家,傑出的爵士歌手。

聖伊爾德豐索(sanildefonso),美國新墨西哥州的一個印第安部落。

華萊士·史蒂文斯(wallacestevens,1879—1975),美國著名現代派詩人。

加思·布魯克斯(garthbrooks,1962—),美國鄉村音樂歌手,極具商業頭腦,多次登上流行音樂排行榜榜首。

科爾·波特為音樂劇《慶典》(jubilee)所創作的歌曲中的歌詞。

切特·貝克(chetbaker,1929—1988),美國爵士樂小號演奏家,歌手。

禾林(harlequin),禾林出版社,全球最成功的浪漫小說出版商,始創於加拿大。禾林小說在全世界擁有五千多萬女性讀者,美國三分之一的女性都至少讀過一本禾林出版的言情小說,被稱為「出版界的麥當勞」。◇◇◆◆禾林(harlequin),禾林出版社,全球最成功的浪漫小說出版商,始創於加拿大。禾林小說在全世界擁有五千多萬女性讀者,美國三分之一的女性都至少讀過一本禾林出版的言情小說,被稱為「出版界的麥當勞」。

特拉文(b.traven,1882—1969),美國小說家,以寫冒險小說及其神秘隱士般的作風聞名。特拉文是其筆名,他的真名,出生地,出生日期和生平都充滿謎團,評論界對其一直爭議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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