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雷·基希曼,他身上套著深藍色西裝,打了條紅藍條紋領帶,想必一定穿了乾淨的內衣褲——出於為他著想的心態,我希望內衣褲比那套西裝合身。他看看我,搖了搖頭,看看卡洛琳,再次搖搖頭,然後便走過來倚在櫃檯上。
「我聽說他們把你放出來了,」他說,「很抱歉不得不先把你關起來。這種事我沒有選擇。」
「嗯,」我說,「我看是沒有。」
「你沒放在心上吧,伯尼?」
「沒放在心上,雷。」
「這我就放心了。伯尼,我得告訴你,以你的年紀在酒店裡爬上爬下是老了點兒。這是年輕人的把戲,可你已經不是小孩了。你現在都算是敲上中年人的門了。」
「要是這麼說的話,」我說,「我也是在輕輕地敲。如果他們不放我進門,我可不會撬鎖進去。」
「那可就是幾百年來第一扇你不撬的門了,」他說,「你昨晚在老小姐的房間裡,對吧?」
「你怎麼會這麼想?」
他換上狡猾的表情。「沒什麼。」他說。
「沒什麼?」
「什麼也沒有。沒有盜竊工具,沒有大捆鈔票,沒有金幣,沒有珠寶。那個英國佬是怎麼說從來不叫的狗來著?」
到底是怎麼說的?我想了想他這句話,假設所謂的英國佬是福爾摩斯,那隻狗一定不是《巴斯克維爾的獵犬》的主角(一般人常會犯這個錯誤),而是《銀斑駒》裡那隻像巴仙吉犬一樣沉默的狗。不過當時我唯一能想到的英國佬只有雷德蒙·歐漢隆,上回我讀到這個人的時候,滿腦子都是美洲豹、蠍子、叮人的蚊子,咱們的老朋友牙籤魚就更別提了。他才不會談論什麼狗呢。
「不知道,雷,」我說,「他是怎麼說那條狗的?」
「它會咬人,伯尼。你的故事也一樣,說什麼住進酒店的房間去跟哪個女孩約會。像你這種人會花大把鈔票開房間只有一個原因,非得是大宗盜竊案不可。你跑去那個地方是為了找你要偷的東西。」
「也許吧。」
「伯尼——」
「卡洛琳,」他說,「沒人學過你不要插嘴嗎?」
「有人很努力地學過我,」她說,「不過我這個人教得很慢。伯尼,他昨晚對你說了一遍米蘭達警告,記得吧?所以說話要小心,因為說不定會被當成證據。他完全可以站在法庭裡發誓你說過。」
「我想怎麼說都行,」他很有說服力地表示,「不管伯尼說了沒有。沒辦法在證人席上信口胡扯的話就不必當警察了。不過現在的重點不在法庭,伯尼。重點是你我要香噴噴地從這堆屎裡全身而退。你是讓我繼續講下去呢,還是要我走人?」
「我說了算嗎?」
他憤怒地瞪著卡洛琳,我啜下最後一口奶油蘇打。「講下去吧。」我說。
「你就在這家酒店,」他說,「而且可不是為了什麼浪漫情事而來的。你當時在六樓,因為你說在那兒遇見了高低椰。」
「高低椰?」
「你已經把她忘了嗎?那個黑女孩,在你想偷偷溜出大堂時高聲尖叫的那一個。」
「艾西斯·戈蒂耶。」
「對啊,正如我說的。高低椰。」
「我是在走廊裡碰到她的,」我說,「我覺得我們聊得還算投機。」
「就說她對你印象深刻好了,伯尼。她直接找到了前臺服務員,要他馬上撥打九一一:‘別再往頭髮上抹鞋油了,眼下正有個可疑人物在這兒偷偷摸摸地爬來爬去呢。’」
「真不明白她怎麼會說我是可疑人物,」我說,「我明明從頭到尾都沒起過什麼疑心。」
「你啊,」他說,「簡直比黃瓜還要冷靜,雖然都已經成了醃黃瓜。說到這個,那一根你還吃嗎?」我搖搖頭,他便一把抓走了黃瓜,兩三口吞了個精光。「謝了,」他說,「依我看,伯尼,你是聽說了那個叫朗道的女人的事和她那些信。你跑去找信,結果不小心撞見了屍體。」
「你的意思是,不是我殺了她嘍?」
「當然不是,伯尼。你不是殺手。你是個賊,還是賊裡面最能幹的那種。不過說到暴力的話,你簡直是集甘地和耶穌於一體。」
「那正是我啊。」我說。
「總之你看見了朗道,」他說,「而且她已經死了。於是你就趕快跑了,順手鎖上了門,連同鏈鎖什麼的全閂上了,像你過去每一次做的一樣。這是你的註冊商標,伯尼。」
「誰讓我生來就是個講究的人呢,」我承認,「不過——」
「讓我講完。你自己闖進去,找到了一個死女人,然後又自己跑出來,卻撞上了一個活女人。」
「艾西斯·戈蒂耶。」
「黑皮膚那位,」他表示同意,「有個法國名字。她正要出門。你怎麼不乾脆跟她一起鎖進電梯離開犯罪現場算了?那樣一來,等警察控制酒店大堂的時候,你已經安全自在地躺在自家床上了,不是嗎?」
「我相信你已經知道為什麼了,雷。」
「當然,」他說,「狗。」
「什麼狗?」
「不講話的那隻狗。我們搜過你,伯尼。把你從頭到腳摸了一遍,也把你四樓房間裡的每個角落翻了一遍。結果你知道我們找到了什麼?」
「一些襪子和內衣褲,」我說,「還有一隻泰迪熊——除非紐約的精英分子把它偷走了。」
「你對警察的期望太高啦,伯尼。沒人偷走你的泰迪熊,再說了,它是酒店的財產,本來就不屬於你。我們找了半天依然兩手空空,一樣盜賊的工具也沒找著。」
「所以呢?」
「所以東西到底在哪兒?」
「你儘管搜啊。」
「我們搜過了,記得吧?」
「記憶猶新。」
「你沒把東西留在家裡,」他說,「不然你怎麼能開啟朗道的門,甚至還在離開前把門反鎖?總之它們是你的美國運通卡,是你離家時的必備物品。不過你知道自己一定會被搜身,所以就把它們丟到了什麼地方。」
「而且只要咱們知道工具在哪兒,」我說,「就可以用它們闖進五角大樓,竊取政府機密。」
「如果咱們知道工具在哪兒,」他說,「找到的就不會只是一套偷竊工具,還能找到那些信。別問我是什麼信,伯尼。如果讀了今早的報紙,你也該知道——如果你原先真不知情的話。某個我沒聽說過的名作家寫的信,所以他能有多出名呢?從沒在脫口秀裡見過他。這樣一來,怎麼可能有人知道他是誰啊?」
「你可以試著讀一讀他的書。」
「如果我想看書的話,我還是繼續看暢銷作家——溫鮑、康尼茨、艾德·麥克班恩的書吧。起碼他們頭腦清楚,不像那種會把所有的信都寫在紫色信紙上的大白痴。信全不見了,伯尼。我們搜過她的房間,因為那裡就是犯罪現場。沒有信。」
「也沒有盜竊工具。」
「正如我剛才說的。」
「也沒有狗,」我說,「雷,你剛才說了我沒殺她,記得吧?」
「就像昨天發生的一樣清楚。」
「是他殺,對吧?還是自然死亡?」
「有人朝她的頭猛敲,」他說,「再往她胸口上插了把刀,所以自然造成了她的死亡。兇手把刀一起帶走了。他有可能把刀留下了,你也有可能帶走了刀,和你的盜竊工具還有信一起藏起來了,可他為什麼要留下刀,你又為什麼要撿呢?這都說不通嘛。」
「很少有什麼事情說得通,」我說,「我還以為她是被槍打死的。」
「你怎麼會有這種想法?」
因為我聞到了火藥味。「不知道,」我含糊地說,「可能是聽到的吧。」
「那你聽錯了。不過就算她中了彈,開槍的也不是你,因為昨晚我們給你做了石蠟測試,你表現完美地通過了。」他扯了扯下嘴唇。「當然,你可以戴手套。還記得你以前總是戴著橡膠手套,在掌心處挖個洞,以便通風。那是你的另一個註冊商標,就像偷了馬以後把門鎖上一樣。」
「我瞭解伯尼,」卡洛琳說,「我現在就可以告訴你,雷。他從來都沒偷過馬。」
他瞪了她一眼。「橡膠手套沒辦法幫你通過石蠟測試,」他繼續說,「因為你的掌心還是會沾上硝酸鹽粒子,不過現在你改用一次性手套了,塑膠膜做的那種。」他禁不住露出了一個微笑。「只不過昨晚你什麼手套都沒戴,對吧?」
「怎麼說?」
「你留下了一個指紋。」
怎麼可能?我清楚地記得,在扭開彈簧鎖,把自己關進安西亞·朗道的房間之前,我明明套上了塑膠手套。而且戴上手套以後,我馬上擦了我有可能碰過的門把、門和門框。一直到我整個人都出了套房之後,才把手套脫下來。脫下手套時,我已經到了套間樓下的防火梯。
「你不打算問我在哪兒發現的嗎,伯尼?」
「有這個打算,」我說,「不過我有種預感,你一定會告訴我。」
「在一個信封上。」
「哦,」我說著皺起了眉頭,「什麼信封?」
「哈,」他說,「我就知道。」
「知道什麼?」
「知道你連自己漏下了兩封信沒拿走都不知道。紫色信封,兩封都是寄給安西亞·朗道的。安西亞到底是個什麼名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