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的名字。」卡洛琳說。
「呃,卡洛琳也是,這能說明什麼呢?信都是用同樣的信封寄來的,而且跟現場所有東西一樣,也撒上了粉,查指紋。其中一封上面全是指紋,有一些被弄模糊了,而且大部分都是她的,不過其中一個像水晶一樣乾淨,你猜是誰的?」
「看來是我的。」
「你沒費心處理那個指紋,」他說,「因為你原本打算把它跟其他所有信一起拿走。我看你是搞砸了。別做出這麼一副垂頭喪氣的樣子,伯尼。指紋把你扯進了謀殺案,可我原本就知道你人在哪裡,所以沒什麼大不了的。」
「隨你怎麼說吧。」
「你有整整一沓信。原先應該是放在哪個大信封或者檔案夾裡,所以有多厚呢?一英寸?兩英寸?高低椰沒說你拿著東西,所以你的手應該是空的,因為你的襯衫裡塞滿了。」
「我的襯衫?」
「你的襯衫底下,我猜信就藏在那裡。這樣你就可以逃過高低椰這一關,不過訓練有素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來,所以你必須在進入大堂以前把東西藏好,因為你知道有人被殺了,也知道自己有可能被抓住。」
「被訓練有素的人。」
「或者某個剛好認出你是個一激就上鉤的小偷的人。」
「無藥可救的小偷。」
「是你自己說的。可是你沒把東西藏在自己房間裡,也沒帶著東西出酒店,所以東西藏在哪兒呢?」
「既然你不相信我根本沒拿的話——」
「打死我都不信。」
「——那我一定是把東西藏在酒店某處了。」
「是啊。依我猜,是另一個房間,如果我年輕氣盛的話,我就會一間一間地仔細搜查,搬開傢俱,掀開地毯。」
「不過你是個有智慧的長者了。」
「你懂我的意思,伯尼。咱倆現在都有機會撈到好處,又何必多此一舉呢?現在你只要告訴我你把東西藏到哪兒了,我會親自去拿,接下來咱們就等著瞧吧。」
「等著瞧什麼?」
「看怎麼換現。難就難在這裡。從我聽到的訊息來看,沒人知道那些信件值多少錢。除非能夠公開出售,不然根本就換不了多少錢。你要是偷本珍品書或者有價錢幣、名畫什麼的,就有那些腦子不正常的收藏家會花大價錢買下來,然後藏在別人連想偷看一眼都找不到的地方。可是隻有大學圖書館是這些信的大買主。而且,除非可以向外界大肆宣揚自己拿到了這些信,不然他們是不會花大錢的。」
「他們要的是宣傳。」
「就跟找個年輕女孩做女友的老傢伙一樣。這事一半的樂趣是跟老朋友炫耀——尤其是當他也沒什麼成就可供炫耀的時候。所以說,這種買賣一般只能把贓物賣回給保險公司……」
「呃,如果是這樣……」
「可是這些信沒買保險。朗道不肯為那些信件買動產保險,而且因為蘇富比還沒拿到信,所以他們公司的保險也不能涵蓋。再說,朗道又不能把信贖回來,因為她已經死了,而且除非有個沒人聽說過的新遺囑,否則她的財產就全得捐給藝術家工會,資助窮困潦倒的作家——依我看,大部分作家在大部分時間裡都是這種境況。」
「是這個社會出了問題,雷。我們不夠尊重藝術。」
「是啊,我們都應該感到羞愧。重點是,伯尼,總有人願意出賞金,上帝總會開啟一扇門讓咱們神不知鬼不覺地賺到錢。然後,咱們就把錢分了。」
「五五對半分賬。」
「這是唯一避免傷害感情的辦法,伯尼。你一半我一半。平均分配,誰也不多拿一分。」
「好像挺公平。」
「見鬼,不能更公平了。所以呢?咱們就這麼定了?」
「大概是吧,」我說,「不過我必須親自把信拿回來。」
「怎麼拿?到處都是登著你照片的報紙,伯尼。你連前臺那關都過不了。我去拿吧,我可以像酒店老闆一樣走進去,不會有人攔我的。」
「把你的警徽借給我,」我說,「我也一樣辦得到。」
「你真會說笑話。」
「信藏在安全的地方,」我說,「而且沒有人會找到。我可以儘快拿到手,不過不著急。再說你去拿會有困難,雷——就算你知道東西在哪兒。」
「這講不通,伯尼。」
「雷,」我說,「我可以把我知道的事通通告訴你,可你就是找不到。相信我。」
「是啊,」他說,「你藏東西的本事就和找東西一樣神乎其神。我只希望你沒有直接把信藏在朗道的套房裡。」
「我為什麼要這麼做?你們想必已經徹頭徹尾地檢查過那個地方了。」
「沒錯,」他說,「你的房間也是。包括小熊。」
「小熊?帕丁頓熊?」
「在你房間裡,坐在壁爐上。」
「你覺得它身上能塞一個兩英寸厚的資料夾?那它到底有沒有把東西藏在它的小紅夾克底下呢?」
他搖搖頭。「不是信。不過它有可能捧著盜竊工具,甚至是一把槍——如果是手槍的話。」
卡洛琳用小紅帽的口吻說:「親愛的帕丁頓,你到底是爪子裡抓著一把槍呢,還是因為看到我才這麼高興?雷,你跟你那夥人有沒有把伯尼的小熊開膛破肚?因為如果有的話,我覺得他要控告你們的理由非常充分。」
「也可以理直氣壯地向保護動物協會投訴,」雷說,「不過我們只幫它做了x光掃描,所以你大可放心。總而言之,搜查相當徹底,伯尼,你的房間和她的都是,不過這和搜毒品不一樣,不能帶狗進去。狗怎麼能幫你找到某個人寫的信呢?」
「或許你可以讓他聞聞格利·菲爾伯恩的筆跡樣本。」
「或者紫色信封。我知道你有多調皮,所以找了幾個巡警在她的檔案櫃裡找那些紫色信件。藏信的絕佳地點,只要把信塞到別的檔案袋裡就行了。」
「就跟愛倫·坡那篇《被竊的信》的情節一樣。」卡洛琳說。
「隨便吧。被竊或者悲泣,總之他們一無所獲。不過我們沒有劈開書桌或者冰箱門,所以你還是可以再溜回朗道的住所,找到一個隱秘的地方把東西通通塞進去。問題是,套房現在被當成犯罪現場封起來了。你進不去。」
「我不需要進去。」
「很好,」他說,「所以是別的地方,某個你進得去的地方。」
「差不多吧。」
「而且我進不去。」
「你不可能悄無聲息地進去,」我說,「而且會引起別人的注意,讓你渾身不自在。」
「那就算了,」他聳聳肩,「好吧,伯尼。就按你說的辦吧。慢慢來,可是不能太慢,明白嗎?眼下風聲很緊,而且還有個據說很有名的女士被人殺了——雖然我認識的人裡沒一個聽過她的大名。你該不會剛好知道是誰殺了她吧?」
「如果你說了半天只是為了——」
「當然不是,我知道你沒殺她。可你在我們之前抵達案發現場,所以你可能看到了什麼,有些什麼線索。而且就算沒看見,你也總有辦法擺脫踩到自己老二的處境,然後又香得像朵水仙花似的冒出來。前一分鐘你還是階下囚,後一分鐘就又看到你跟滿滿一屋子的人解說誰是真兇。」
「呃,我很高興這個房間沒有擠滿人,」我說,「因為現在我一反常態,舌頭打結了。」
「你說的是真的?」
「絕無虛言。我一點兒線索也沒有。」
「不過你可能會想出什麼主意來,」他說,「以前你不是沒有這樣做過。如果找到線索,你也知道該跟誰通風報信。」
「當然,雷。咱們是搭檔。」
「你說對了,伯尼。咱們倆搭檔一向合作順利,對吧?而且這一回我有很好的預感。這事幹完之後咱們應該都有斬獲。」他在門口停住腳步,「很高興看到你,卡洛琳。你幾乎一個字也沒講。」
「根本沒機會講,雷。」
「也許這就是原因。你不開口的時候的確更討人喜歡。」
「哇,」她說,「不知道這話用在你身上行不行得通?」
「看吧?你只要一開口,就是原來那副討人嫌的模樣。可嘴巴閉緊的時候還不錯。你知道嗎?你看上去不一樣了。」
「啊?」
「你看上去不一樣了,」他說,「大部分時間你看起來都像準備咬人的狗。」
「可現在我看起來像是剛洗了澡,梳過毛的貴賓狗?」
「比較像毛茸茸的可卡犬,」他說,「變得溫柔了,你知道嗎?」他開啟門。「不管你是怎麼辦到的,繼續保持。這是我的建議。」
巴仙吉犬(basenji),一種極少吠叫的狩獵犬,也稱剛果犬。
雷在此處用的詞是learn,通常表示「學」,俚語中有時用它表示「教」。
愛倫·坡(edgarallenpoe,1809—1849),美國詩人,小說家和文學評論家。西方偵探小說鼻祖。《被竊的信》是愛倫·坡創作的偵探小說之一。
可卡犬(cockerspaniel),獵鳥犬中最小的犬種,溫和好動,毛質為絲綢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