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搖了搖頭。「我星期一給她打電話,」他說,「約她星期三中午共進午餐。我和她在東三十九街的奇狗小館碰頭。你見過她,一定注意到那雙藍眼睛了。」
「很難不去注意。」
「如果她是瑞典來的金髮女郎,」他說,「那雙眼睛也沒什麼特別的。要看長在哪兒了,對吧?」他噘起嘴唇,吹了個無聲的口哨,「我們點了生菜沙拉和煎蛋卷,共飲了一瓶香醇的葡萄酒。」
「然後回到了帕丁頓酒店。」
「你出去時,」他說,「我們正好進門。」
「我看,她答應了要退還珠寶吧。」
「不完全正確。我們打算進一步討論這個問題。」
「在她房間裡,」我說,「你在那兒待了多久?」
「幾個小時。」
「討論目前這種情況。」
「差不多吧。」馬丁說,表情就像是剛剛跟金絲雀搗過亂的貓。
「我猜你們有很多事需要討論。」
「比你能想到的還多。我得站在她那一邊罵約翰,她被他氣壞了。」
「因為他侮辱了她?」
「不僅如此。他還拿走了紅寶石。」
「還好我們沒喝下第三輪酒,」我說,「因為剛剛那輪的勁道比我預料的還大。要是約翰已經拿走了紅寶石,為什麼還找你上陣?」
「他沒拿到。可她手上也沒有。她原本打算戴上珠寶赴午餐約會,可是沒找到,寶石不見了。」
我挑起一邊眉毛。
「你不信?」
一個字也不信。如果馬丁在中午見到她時,珠寶已經不見了,當晚它們怎麼會奇蹟般地出現在她的內衣褲抽屜裡?不過我只挑起了一邊眉毛,這樣比較方便。
「我和你的想法差不多,」他承認,「不過她的話聽起來像是真的。」
虛假的項鍊,真實的戒指。「你說過,她的演技很好。」
「我也這樣想過。總而言之,我傾向於暫且相信她。」他把目光轉開,投向不太遠的地方。「她既迷人又優雅。午餐吃得很高興,我們喝了一瓶香醇的波馬特酒,相處得非常愉快。我想過她可能是謊稱珠寶不見了嗎?當然想過。搞不好它們就在梳妝檯抽屜裡,或者塞在她那隻泰迪熊穿的馬靴裡。我不能確定,不過當時我可不在乎。」
「而且你何必在乎呢?又不是你的紅寶石。」
「但約翰是我的朋友,而且他把這件事託付給了我。跟他的女朋友上床可不會減輕我的責任。所以我還是跟艾西斯說得很清楚,如果寶石能像失蹤時那樣又突然神奇地出現的話,我可以保證讓她賺到一萬美元。」
「你剛才不是說五千嗎?」
「那是約翰最初的想法,不過他已經同意,如果不得已的話,我可以開到一萬。我剛剛說出了最低價,就接著抬到了最高價。何必跟一個剛和你上過床的女人講價呢——更何況花的又是別人的錢?」他嘆了口氣,「最高價沒能打動她。我可以感覺到,她已經找人估過價了,至少已經對珠寶的價值有了概念。她的立場一直沒變——紅寶石不在她手上,所以她不能拿錢。它們被偷走了,她沒報案,是因為她覺得肯定是約翰乾的。」
「何況她又沒有產權,報失又能得到什麼好處?」
「正是如此,」他說,「那天看見你的時候,伯尼,我沒把你跟艾西斯還有紅寶石聯絡到一起,因為當時我還不知道東西被偷了。後來才想起曾跟你在大堂擦身而過。」
「可是她要赴約之前寶石就不見了,而你撞見我時,你們已經吃完飯了。」
「誰知道你是什麼時候到的,或者到底造訪過酒店幾次?不過有可能不是你。有可能是受約翰委託去查訪項鍊和耳環的某個人。所以我就給他打電話,他聽說她如此厚顏無恥,大為吃驚,矢口否認珠寶失蹤跟他有關,而且認定她一定是在撒謊,為她竟然變成了這樣一個狡猾的婊子而感到驚訝。他的反應很激烈,很有說服力,把我因為跟她共度了一段溫柔時光而可能引發的罪惡感打得煙消雲散。我可沒在我朋友的私人領域裡偷獵,因為他們的關係顯然已經走到了盡頭。」
「所以他們倆的話你都相信了。有人拿走了紅寶石,不過不是他。」
「沒錯。我再次想到了你,我原本打算今天給你打電話。不過,我昨晚有事打給艾西斯,她跟我提到了帕丁頓的騷動。說她在走廊碰到了一個可疑人物,結果發現他正是竊賊兼兇手。」
「竊賊倒有可能,不過——」
「不用說了,伯尼。我知道那個女人的死跟你無關。」
「大家好像都知道我不會動手殺人,」我說,「可我還是一天到晚因為謀殺案而被捕。你幫了我一個大忙,幫我保釋出獄。」
「我很抱歉你得在牢裡待一晚。不過,如果你願意還我這個人情……」
「怎麼還?」
「紅寶石。」
「啊,紅寶石,」我說,「你打算給誰,決定了嗎?你的老朋友,還是你的新任女友?」
「這是個問題,」他承認,「而且只是諸多問題中的一個。你為什麼會去找紅寶石?純屬巧合嗎?或者,難道約翰真的認識什麼行動詭秘的私人偵探?」
「我可不認識什麼私人偵探,」我說,「不管是不是行動詭秘的。而且我可沒聽說過什麼約翰·康西丁,我猜我連那出《遊戲人生》也錯過了,因為我也從沒聽說過什麼艾西斯·戈蒂耶。我到帕丁頓來不是為了紅寶石,而是要拿格列佛·菲爾伯恩的信。」
「那個遇害的女人——」
「是他的經紀人,信在她手裡。是的,我去找信,有人捷足先登,還把她殺了。然後我就被銬上了手銬,塞了一耳朵什麼依照憲法我有什麼權利。」
「你不知道紅寶石的事。」
「不知道。」
他看看我,看看別處,又低頭看著自己的手。「我要再來一杯。」他說著,揮手招來了服務員,「你要喝巴黎水嗎?」
「不用了,黑麥就可以。」
「我以為你想保持頭腦清醒。」
「已經夠晚了,沒有必要,而且我現在覺得清醒的頭腦被高估了。昨晚我頭腦清醒,結果換來了什麼呢?」
酒被端來了,我們繼續喝。然後,他繼續說:「很難開口,可這話還真是不吐不快。你剛才說紅寶石的事你不清楚,而且我也絕對不想指責你是在撒謊,不過……」
「不過你覺得我是在撒謊。」
「伯尼,你到底是怎麼知道我說的珠寶是紅寶石?」
「是你自己說的啊。」
「我沒說。」
「你當然說了,馬丁。22k金鑲的緬甸紅寶石。記得吧?」
他搖了搖頭。「我先提到了她在戲裡戴的項鍊,又說約翰提議給她換一條。‘紅寶石項鍊,’你說,之後我才描述起那套項鍊和耳環。可你怎麼知道是紅寶石?」
「我完全可以說是人類無法解釋的靈異現象。」
「我相信你可以。」
「不過我不打算這麼說。」我又喝了幾口黑麥酒,希望它比彌爾的麥酒更能減輕我的罪惡感。「我剛才是在撒謊,不過,同時我講的也是實話。」
「哦?」
「我從沒聽過康西丁,或者艾西斯,或者紅寶石的事。我去找信,結果找到了一具屍體。當時我只想脫身。」
「然後呢?」
「出門時,我抄近道穿過另一個房間,你猜我在內衣抽屜裡找到了什麼?」
「不會吧。」
「沒錯。我不是去找紅寶石的,那不是我的目標。老實說,我更喜歡現金,不過我找到的是紅寶石,而且,以我並非完全沒經過專業訓練的眼睛來看,像是漂亮的上等貨。所以我就拿了。」
「因為,這畢竟是你的職業。」
「可以這麼說吧。不過她當天上午找過紅寶石,沒找到,她不是這樣跟你說的嗎?」
「對。」
「當時我還沒到酒店呢。我是遇見你之前的幾分鐘才登記入住的。總之,她一定是在跟你說謊,你說對吧?除非她找錯了抽屜,才會真的以為珠寶失竊了。」
他想了想。「不知道,」他說,「聽起來有點兒離譜,對吧?她總該把所有的抽屜都看一遍才能確定吧?」
「也許,不過——」
「她有可能撒謊,」他說,「不過很難說到底是為什麼。總之,什麼都可能發生。」
「你剛說了。你剛才說也許紅寶石被塞進帕丁頓的靴子裡了。」
「帕丁頓的——哦,熊啊。是,我是說了,對吧?」
「我連她房間裡有隻小熊都沒注意到。絕對不在梳妝檯上。」
「她把熊擺在床上。哦,後來拿到小椅子上去了。」
「我一定看過那張床,」我說,「不過,如果上面有熊的話,我可沒注意到。我也不記得小椅子上有熊。」我皺了皺眉。「這樣回想起來,我可不記得什麼小椅子。只有一張很大的安樂椅。」
「哦,我不記得什麼安樂椅,不過話又說回來,我也沒有多餘的精力去注意傢俱擺設。我記得小椅子是因為她把小熊拿過去了。不過,要我描述椅子的具體款式的話,可是強人所難。唯一在我腦中揮之不去的裝飾品就是那幅嚇死人的畫。」
「什麼?」
「黑天鵝絨上的貓王。我當時可能是嚇得失態了。‘黑人文化,’她告訴我,‘你不會懂的。’我敢說她是在諷刺,不過——」
「黑天鵝絨上的貓王。」
「你看過那種畫吧?就是那種賣狗玩撲克的掛畫的店。我總是奇怪誰會買那種玩意兒,現在我知道了。」
「不知道我為什麼沒看見。我當時是趕著出門,不過通常對周圍的環境不會如此大意。這種品質對竊賊來說太危險了。不過我剛剛看見一具屍體,拼命逃離案發現場,警察又一直在猛敲門,我的意志都快崩潰了。我能逃到防火梯就謝天謝地了,沒注意房間裡有什麼也是理所當然。」
「不過還沒崩潰到忘記拿珠寶。」
「就別提這事了,」我說,「我剛想起了一件事。我在安西亞·朗道房間外面的走廊上看見了艾西斯。」
「那又怎麼樣?」
「該死的,她在那裡幹什麼?」
「你不是說她在等電梯嗎?」
「她是那麼說的,最後電梯終於來了,她也上去了——來得可真夠晚的。不過先不說電梯。她去六樓幹什麼?」
「你是什麼意思?」
「我也許不記得黑天鵝絨上的貓王,」我說,「不過我記得那個防火梯。我鑽出朗道臥室的視窗,爬下三截搖搖晃晃的鐵梯才找到一個沒人的房間。那是三樓,也就是艾西斯住的地方,而且——」
「不對。」
「不對?」
「我記得很清楚,」他說,「她的房間在六樓。所以她當然可以名正言順地在六樓走廊等電梯。不過如果她的房間在六樓,而你闖進的房間是在三層樓底下……」
我們面面相覷。
約翰·韋恩(johnwayne,1907—1979),好萊塢明星,以演出西部片和戰爭片中的硬漢聞名。
theringoftruth意思是聽來屬實,ring在此處是雙關語,有叮噹響之意,也表示戒指。
波馬特酒,一種法國產無果味紅葡萄酒,因產自勃艮第最著名的波瑪村而得名。
貓王,是美國搖滾樂史上影響力最大的歌手埃爾維斯·普雷斯利(elvisaronpresley,1935—1977)的綽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