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要挖,亨利告訴他,不過之後得加工,也就是清除雜質,新增化合物,防止泥土乾硬。之後便可以上色包裝,然後運到商店裡。
「然後大夥兒便把黏土給了孩子,」雷說,「然後那些小雜種就沾著黏土,在地毯上打滾,黏土渣永遠沒人能清乾淨。你幫伯尼工作嗎,亨利?」
「他讓我在這兒閒晃,」亨利說,「有空的話我就幫個忙。比做黏土有趣。」
「如果你喜歡書本的話。」雷說。亨利說他是書迷,喜歡在書店裡碰到的那些人。什麼人都碰得到,雷同意道。亨利問我還需要他做些什麼嗎,我說不用,書店就快打烊了。亨利說他明天應該會見到我,出門時拍了拉菲茲一下。
「這人還可以,」門在他身後關上時,雷說道,「那天我過來時,他也在嗎?」
「很難記得住誰在誰不在。他常來這兒消磨時間。」
「亨利·克萊。不是有個名人叫亨利·克萊嗎?」
「就是那個說他寧可做個正統的人,也不要當總統的。」
「沒錯。」
「可是他不叫亨利·克萊。是亨利·瓦爾登。」
「大同小異。重點是這個名字似曾相識,他的臉也是。也不對,第一眼看上去很眼熟,可第二眼看去你才會發現是第一次見。」
「第二眼看去,你是第一次看到。」
「你懂我的意思。如果你看到那把鬍子,你一定會記得,對吧?引人注目之類的。伯尼,說起眼熟。也就是咱們剛才見過的那位女士,我知道她不是你原以為的那位,不過你確定她一點兒也不眼熟嗎?」
「她看起來一副死相。」
「對。呃,這一點沒什麼爭議的空間。」
「她看起來好像一直是死的,雷。好像生來就是個死胎,而且倒霉事從此沒斷過。」
「照我們查到的資料來看,她今年四十六歲。發生在她身上最倒霉的事就是昨晚被人用刀捅死,不過在那之前她的被捕記錄有一大堆,而且不止一次成功脫罪。」
「逮捕原因呢?」
「偷竊。她是小偷。」
「我公寓裡來了小偷。」
「對,第一次吧。她一定是想偷東西。」
「大概是吧。」
「你好像無所謂。為什麼?」
「呃,她可沒帶著東西逃走,對吧,雷?」
「沒,不過不管是誰殺了她,有可能拿走了她偷的東西。」
「我可不知道她想去拿什麼,」我說,「何況我又沒什麼東西可讓人拿。」
「你的小命呢,伯尼?」
「啊?」
「她包裡塞了把槍。」
「槍。」我說。
「非常非常小的一把。從上次開火以後就沒清理過。」
「搞不好她開槍打了捅她的人。」
「然後把槍放回包裡?」他做了個鬼臉。「槍倒有可能是,」他說,「幾天前打中她的那一把。」
「肩膀上的槍傷。」
「是啊。型號對得上。點二五口徑,用來擋住埋頭進攻的蟑螂再理想不過了。」
「要是有人朝她的肩膀開槍,」我說,「手槍怎麼會跑進她皮包裡?」
「也許前不久開槍打她的傢伙跟昨晚拿刀刺她的是同一個人。她倒下死了,而他則把槍塞進她皮包裡,隱藏兇器。」
「說得通。」
「一點兒也不通,」他說,「可有哪件事情說得通?」
「可能原先是她自己開槍打自己。」我說出一個想法。
「這就說得通了。那女人想自殺,於是開槍打中了自己的肩膀。」
「她是不小心打到了自己。」
「槍是她的,她又不小心拿槍傷了自己。」
「不行嗎?」
他仔細想想。「她的檔案裡列了一長串逮捕記錄,」他說,「沒看到因持有槍械而遭到起訴的。」
「人是會變的。」
「大家都這麼說,不過我可沒看到什麼證據。她兩次因為攻擊而遭到起訴,兩次都撤訴了。不過沒用過槍。」
「她用了刀。」我說。
「你怎麼知道?」
「你剛才遲疑了一下,我可以感覺到答案呼之欲出。她的確用了刀吧?」
「沒錯,她刺傷過兩個傢伙。」
「可我敢說她皮包裡沒放一把刀。」
「沒有。」
「我的公寓裡也沒找著。」
「你的廚房裡塞了滿滿一抽屜的刀。不過沒有,現場沒找到兇器。他們推斷是兇手隨身帶走了。」
「同一把刀嗎?」
他讚許地笑了笑。「很好,」他說,「你應該能當個好警察——如果你沒先當了竊賊的話。」
「誰說不能兩個都當呢?殺安西亞·朗道的是同一把刀嗎?」
「如果我拿到了那把刀的話,」他說,「要說是或不是都很簡單。現在也只能說不是沒有可能。你看呢,伯尼?有沒有我們在哪兒能找到刀的線索?想到了把刀捅進卡森麥爾的人會是誰嗎?」
「沒有。」
「你知道關於卡森麥爾的事吧,伯尼。你說了你沒見過她,也說了她的事你完全不知道,可我第一次提到她的名字的時候,看見你臉上的表情,看起來不像第一次聽到。」
「這個名字我沒聽過,」我說,「可我見過。」
「在哪兒見過?」
我想了想。有理由瞞著他不說嗎?一定有,可我想不出是什麼。
「她住在帕丁頓酒店。」
「你怎麼知道?昨晚你在酒店,對吧?」他沒等我回答,「我用一下你的電話。」他說,手才伸出去,電話鈴就響了,「媽的。」他說,徑自拎起話筒,「伯尼書店,」他說,「你是誰,卡洛琳嗎?抱歉,搞錯了。等一等。」
他把話筒遞給我。愛麗絲·科特雷爾說:「伯尼?是你嗎?」我說是,「剛才那人是誰?」一個警官,我說。
「哦,那你不方便講話,」她說,「沒關係。聽著,我想讓你知道事情全處理好了。我拿到了我們要找的東西。」
「怎麼到手的?」
「說來複雜。可我打電話到俄勒岡給格利了,他高興得不得了。我把所有的信都送進了碎紙機,碎片全扔進了焚化爐。我現在在機場。我到夏洛茨維爾的班機就要廣播登機了。」
「呃……」
「再見,伯尼。」
電話在我耳邊滴滴作響。我把話筒遞給雷。
「該你了。」我說。
「哦,」他說,「沒有卡森麥爾的登記記錄。帕丁頓酒店沒有記錄。」
他打電話時,我已經把特價桌搬了進來,開始打烊。我本可以等他空出手來幫我的忙,不過那可得等很久。警察,我已經學到了,傾向於逃避擔負重物。
「也許她走了。」我提議道。
「我們知道她走了,」他說,「因為有人往你心臟裡插把刀的時候通常會起到這種效果。不過她沒退房,因為原先她就沒有登記入住。你為什麼這麼肯定她在那兒待過?」
「我進過她的房間。」
「昨晚?」
「之前還有一次。」
「可你從沒見過她。」
「沒有。」
「而且你也不知道她是誰。」
「對。」
「那你怎麼知道是她的房間呢?」
「她的行李箱擺在衣櫃裡。」
「你只要看一眼箱子就能知道主人是誰嗎?」
「如果上面貼了寫著她名字和地址的牌子的話,我就能。不過她登記入住的時候也許用了別的名字。」
「可行李箱的牌子上卻寫著自己的名字?」他皺皺眉,「她皮包裡有三張不同名字的身份證。我剛才一個個都念給酒店前臺那個同性戀聽了。」
「哪個同性戀?」
「留著長頭髮,抹了鞋油的那個娘娘腔。卡爾·匹茲堡。」
「皮爾斯伯裡。」
「隨便吧。他沒聽過這個人,不管她用的是哪個名字。」
「那她就是用了第四個名字。而且她應該沒退房,因為凌晨四點時房間裡還有人。當時她有可能已經跑去我的公寓了,不過她應該計劃好了要回帕丁頓。她的行李箱還在衣櫃裡,衣服也還在梳妝檯的抽屜裡。」
「也許我該過去瞧瞧,」他說,「你不會還記得房間號碼吧?」
我拎起話筒撥了個號碼。沒人接,我可不能說我對此很吃驚。
「當然,我記得號碼,」我告訴雷,「想做個交易嗎?」
clay音譯為克萊,意譯為黏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