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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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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西斯·戈蒂耶的房間比我的好多了。更大,這是當然,而且裝潢更好,窗外是麥迪遜廣場的優美風景。貓王從壁爐頂端俯瞰下來,壁爐和我的不同,沒用磚塊封起來。事實上,這個爐子還能用,現在就派上用場了。看不到火,因為火被遮在一面幾乎不透明的爐網後面,不過你可以聞到空氣裡有燃燒的木頭味,偶爾還能聽到在火中爆裂開的噼啪聲。

房間裡就算沒有火,應該也很溫暖。我點火時感覺屋子裡有些涼,不過現在已經暖和起來了,可我不知道和爐裡的火有沒有關係。房子裡擠滿人的話,每個人都會暖和起來,尤其是當其中幾個人心中的怒火正熊熊燃燒的時候。

沒錯,這裡座無虛席。艾西斯·戈蒂耶在這裡,看起來和我們第一次碰面時差不多:頭髮梳成無數的小辮,身上穿著帕丁頓小熊的繽紛原色。馬丁·吉爾馬丁緊挨在她的一邊,相形之下,他身上的暗沉斜紋軟呢非常樸素。愛麗絲·科特雷爾穿著西服套裝,看起來很莊重,另一個我沒見過的男子也一樣——高高瘦瘦的窄鼻子傢伙。房間裡其他人我都認識,所以按照排除法,我判定此人是蘇富比的維克多·哈克尼斯,他的長相和這個角色還挺搭。

格列佛·菲爾伯恩不在場,不管有沒有銀鬍子,有沒有棕色貝雷帽,有沒有假髮或者墨鏡。不過研究這位作家及其作品的全球頭號權威也到場了,正是萊斯特·埃丁頓本人。他的襯衫釦子這次扣對了,算是有了些變化,不過看起來還是像只怪裡怪氣的呆頭鵝,而且,除非時尚雜誌幫他做整體造型,否則只怕很難有所改善。

希里亞德·莫菲特,全球頭號收藏家,也蒞臨現場,他的龐大身軀塞在灰色法蘭絨長褲和碎格子花外套裡面,兩件衣服都太小。他坐在椅子上,上身前傾,比先前更像牛頭犬了。我手上就是支票簿,他似乎在想,那我們還在等什麼?

能坐的地方不多,所以有些人站著。卡爾·皮爾斯伯裡——舞臺、銀幕以及酒店大堂之星——倚在牆邊,擺出一副永遠倚在牆邊的架勢。他的白絲襯衫纖塵不染,暗色長褲折線筆挺,不過他的黑鞋倒是需要擦亮。我猜他把鞋油都用在頭髮上了。

雷·基希曼也站著,身穿不合身的藍色西裝,真是巨大的驚喜,而且門邊還有一個警察。那個人我沒見過,姓名不詳,不過要看出他是警察並不難,因為他穿著制服。卡洛琳·凱瑟也在場,當然,還有她的朋友埃麗卡·達比。兩人看起來如此嬌媚,很難相信竟然沒人衝過去給她們倆搬椅子。

我走過去,站在舞臺中央,那扇東方屏風前面,也就是壁爐前面。我可以聽到火燃燒的聲音,所以你不難想象這裡有多安靜。這夥人應該有很多話要聊,可是沒人吭聲。他們全在看我,等我開口。

我不確定該怎麼開場,所以慣用的開場白便脫口而出。

「我猜大家都在奇怪我為何把各位召集到此,」我說,「真不知道該從哪兒講起,也不知道是否該從頭講起。起初,有個叫格列佛·菲爾伯恩的人寫了本叫《無名之子》的書。要是你覺得這本書改變了你的一生,你可不是孤單一人。很多人都有這種感覺,包括在座的大多數。

「不必說,這本書改變了菲爾伯恩的一生,有好的影響,也有壞的。這本書讓他能夠以他唯一愛做的事——寫作——維生。不過他也因此很難擁有他想要的默默無聞的生活。他避開鎂光燈,躲開信件往來和訪談,從來不肯讓人拍照,而且用化名生活。雖然如此,他的隱私偶爾還是會遭人侵犯。

「一次對他隱私的重大侵犯就要到眼前了。一個叫安西亞·朗道的女人——帕丁頓的長期住客,菲爾伯恩的頭號經紀人。她要把菲爾伯恩寫給她的信賣給出價最高的人。菲爾伯恩簽過名的無論什麼東西都是稀有珍品,而他的親筆信更是舉世罕有。」

「我有他的幾封信,」希里亞德·莫菲特說,「包括寄給北卡羅來納州希克里城一個房屋經紀人的信——詢問對方出租的房子。至於文學性信件,我看他恐怕已經多年沒動筆寫了。他把手稿寄給目前的文學經紀人時,用的是快遞,還捏造回郵地址,裡面沒附紙條。」他嘆了口氣,「這人不容易被收藏。」

「所以寄給朗道的信很值錢,」我說,「甚至無價。」

「沒有無價的東西,」來自蘇富比的哈克尼斯說。聽起來像在引述該公司的座右銘,我這種外行還反駁什麼呢?「除非你把無價定義成:數目只能等公開拍賣會叫價結束以後才能決定。我看過幾封樣本,完全相信它們能換取可觀的數字,絕對可以逼近甚至超過六位數。」

「信件還沒賣掉,」我說,「所以無從得知進賬能有多少。不過我們都知道信件很值錢,而且魅力無窮,所以才能把一些有趣的人物一路引來紐約。其中有幾位就在這裡。比如說希里亞德·莫菲特,他已經告訴各位他拿到了幾封格列佛·菲爾伯恩的信。他想得到其他的。」

「我收藏這個人。」他說。

「還有萊斯特·埃丁頓,他非常瞭解菲爾伯恩的事。」

「他是我的生命鉅著,」埃丁頓告訴我們,「莫菲特,我很有興趣看看那封寫給北卡地產經紀人的信。我知道他在大霧山待了兩年,要是能確定是哪兩年就太好了。」

「這封信不賣。」莫菲特大聲喊著,而埃丁頓則告訴他影印件一樣可以,甚至手抄本也可以。莫菲特哼了一聲,算是回答。

「另外還有凱倫·卡森麥爾。」我說。

我環顧一週,每張臉都露出了困惑的表情,除了雷——他知道這個名字;還有另外那個警察——他好像沒在聽我說話。

「凱倫·卡森麥爾當過小偷,」我說,「不是個完美的竊賊,因為她被抓住了幾次,還坐過牢,不過她的專業技術很好,也從不在廉價商店順手牽羊。她專偷高檔貨物,據說都是應客戶要求行竊。」

「於是她來到了紐約,伯尼?」

「從堪薩斯城,」我說,「照她的行李條所說。不過兩個星期來,航空公司從堪薩斯城飛到紐約的班機都沒有登記過叫卡森麥爾的乘客。」

「所以她是更早的時候來的。」莫菲特說,下巴上垂下來的肉一晃一晃的。

「或者用了假名。」艾西斯·戈蒂耶說,「罪犯都用假名,對吧?前幾天我才碰到一個人自稱是彼得·傑弗里斯,還是傑弗裡·彼得斯呢。我想不起哪個是對的,他也一樣。」

「要用假名乘飛機可不容易,」我說,「登機時要出示附照片的身份證明,而且必須用信用卡買機票,否則會引來安保人員的注意,誰都會盡力避免這一點,尤其是小偷。而且如果她用了假名,她可不會繼續貼一個上面有她真名的行李條。」

「很難說,」埃麗卡說,「罪犯都很笨。這一點眾人皆知。要不然他們也不會落網。」

「有時候是走黴運,」我說,帶著點兒辯護的意味,「總之我們知道她用了真名,因為她搭的那班飛機留有記錄。安西亞·朗道遇害前三天,凱倫·卡森麥爾搭了聯合航空公司從西雅圖飛往肯尼迪機場的航班。」

「他們在那個叫什麼來著,哦,旅客名單上找到了她的名字,」雷說,「而且搞不好也有她從堪薩斯城飛到西雅圖的記錄,如果要找應該能翻出來。她跑到西雅圖偷什麼,伯尼?體育館的圓穹屋頂嗎?」

「我看她什麼也沒偷,雖然有這種可能。依我對凱倫的判斷,如果她遇到誘惑,很難拒絕。不過她到西雅圖是為了和某一位非把信拿到手不可的人士碰頭。此人住在西雅圖,或者是從車距一小時以外的某地開車過去的。比方說,貝林厄姆。」

希里亞德·莫菲特的下巴往外一甩。「可笑,」他說,「純屬臆測。貝林厄姆離西雅圖有一大段距離,和加拿大邊境不過投石之遙。你說這女人是小偷,來自堪薩斯城。我怎麼可能認識她?」

「你是收藏家,」我說,「朗道遇害後,我被捕了,之後你馬上來到了我店裡。等於講明瞭你打算買信——即使它們是贓貨,即使我是殺了人才弄到手的。當時給我的感覺可不是你以前從沒開過這種口。」

「這話你口說無憑。」

「要找證據並不難,」我說,「卡森麥爾也許在西雅圖哪家酒店入住過,要查出是哪一家也不難。只要她打過電話,就會有記錄留下。要是她跟哪個長了張牛頭犬的臉、外加頭髮像鋼絲卷、又胖墩墩的傢伙碰過面——」

「說話小心點兒!」

「改成一位壯實的紳士好了,」我心平氣和地說,「頭髮捲曲,下巴堅定。要是她跟這樣一位瀟灑的男士碰過面,不管是在酒店大堂或者咖啡店,或者附近哪家酒吧,一定有人想得起來。你又何必強辯呢?可沒人讓你承認你是共犯。你只不過是讓她知道信件對你有多重要,順便透露在哪兒可以找到。」

「這可一點都不違法。」

「當然。而且你說不定還預支了些錢給她做費用。」

他想了想。「聽起來好像有違法的可能,」他說,「所以我敢說我沒做過這種事。而且要是真的有人付給了她費用,我敢說付的一定是現金,所以也不會留下記錄。」

「總之她來到紐約,」我繼續說,「在帕丁頓租了間房。不過有件怪事。她以死人的狀態出現時,警察查過是否有她的入住登記,結果沒有發現任何記錄。」

「這有什麼奇怪的?」萊斯特·埃丁頓說,「乘飛機要用假名或許有困難,可入住酒店能難到哪兒去?」

「沒那麼難,」艾西斯說,「伯尼幹過——雖然要他記住假名的確有點兒麻煩。」

我心中一喜。我們又回到稱名不道姓的親密階段了。

「麻煩很多,」我說,「除非你有張假名下的假信用卡,不然你就得用現金支付,還必須提前預付定金。不過她還是有可能這麼做,為了能讓她的名字和她打算作案的現場劃清界限,不過我們知道她沒用假名。」

「我們怎麼知道?」

「我們知道她住在哪間房,」我說,「雷?」

「依據某人提供的資料,」這位值得獎勵的先生宣佈,「我調閱了這家酒店的這個房間最近的入住記錄。在酒店登記簿上,這個房間上星期整整一星期都沒有人投宿。」

「等等,」艾西斯說,「要是沒留下記錄,你怎麼會知道她住哪間房?」

「依據某人提供的資料。」雷說。

「誰?」

「我。」我說。

「那你又是怎麼會有資料呢?」

「我剛好在那個房間,而且——」

「你剛好在裡面。」

「兩次,」我說,「第一次我不知道是誰的房間,也沒想知道。我從防火梯回到大堂,一心一意只想跑出這幢大樓,不再和它扯上瓜葛,因為我剛從安西亞·朗道的套房裡跑出來。」

「就是遇害的那位女士,」穿制服的警察說,「你進過她的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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