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看向卡爾·皮爾斯伯裡,我可真服了他——完全處變不驚。他沉吟著皺起了眉頭,大拇指和食指捏著下巴,噘起嘴唇,吹了個無聲的口哨。「某個在帕丁頓工作而且染了發的人,」他說,「說起來,幾年前我們這兒是有個戴假髮的員工,不過這是兩回事,對吧?我還真想不出有誰會用染髮劑。」
「那一定是有人把你頭朝下提起來,」雷說,「再把你的腦袋塞進了墨水瓶裡,因為你這窩掃把頭看起來簡直和人造草皮一樣自然。」
「我?」他說著,睜大了眼睛,「你真的覺得我染了發?」
「大家都知道你染了,卡爾。」艾西斯說。
「大家?」
「附近三個州以內所有的人。」
「這麼明顯?」
「恐怕是這樣的。」
「我很清楚發生了什麼事,」我說,「雖然這裡或那裡是有幾處空白。我知道你來自中西部,凱倫·卡森麥爾也是。你們兩個的年齡也差不多。我看你們早在老家就認識了,不然就是在紐約遇到的。」
「這真可笑。」
「我想過她是到這兒以後才以陌生人的身份接近你,」我說,「不過很難相信。你們應該早就認識。」
「這就說得通了,」希里亞德·莫菲特說,「我在西雅圖遇到那個女人的時候,可絕沒提過什麼違法勾當——」
「不管你有沒有提,」雷向他保證說,「我們還有條更大的魚要宰。何況不管你做了什麼都是在西雅圖,這裡是紐約,我可沒看見哪個西雅圖警察在這個房間裡。所以有什麼要說的就趕快說吧。」
「好吧。」莫菲特說,下巴向前戳著,「我提到這家酒店的時候,她的反應很奇怪。在那之前她好像不太感興趣,對我的提議一直沒反應,可那之後,她臉色一亮。‘帕丁頓,’她說,‘不知道他現在還在那兒嗎?’我問她這話什麼意思,她只是搖搖頭,催我提供更多細節。」
「這可什麼都證明不了,」卡爾說,「她認識一個在酒店工作過或者住過的人。那又能說明什麼?」
「一個好警察能查到的東西,可能會讓你大吃一驚。」雷說,「等我們仔細看過你們倆的背景,很可能會找到什麼線索把你和她放在同一時間的同一個地點,你說是吧?乾脆現在就承認,省得大家麻煩。」
「就算我認識她,」他說,「也證明不了什麼。」
「依我看,事情的經過如下,」我說,「她跑來酒店,告訴你她想用假名登記入住。你想了個更好的主意:她連登記都不必,你幫她找個房間。這一來起碼可以幫她每晚省下一百五十美元。」
「你憑什麼認定我會做出這種事?」
「酒店業也不是沒發生過這種事,」我說,「前臺藉此賺點小錢,倒也不失為一個好辦法,就像酒保忘了收酒錢一樣,會有心照不宣的顧客付超額小費表示感激。不過凱倫·卡森麥爾提供的可不只是讓你通過背地裡租給她房間來撈幾美元的機會。她付得起房費,因為你提供的不僅僅是住處。你有辦法讓她進入安西亞·朗道的房間。」
「她何必找我幫忙?你已經說了她是職業小偷。」
「她對偷東西很專業,」雷說,「不過檔案上可沒說她哪一次不用鑰匙就能開啟門。」
「你可以讓她進去,」我說,「這一點她一定會好好謝你。你可以找一把朗道房間的備用鑰匙或者借給她萬能鑰匙。而且你可以通知她朗道什麼時候不在酒店,這樣一來,她就可以從容進出,而且不會碰到那個女人。」
「幾年前我們遇到過類似的案子,」雷說,「是城裡的一家大酒店,我們開始接到報告說盜竊案不斷。沒有強行闖入的跡象,而且失竊的都是現金,另外——受害人幾乎無一例外都是日本商人。」
「城裡好幾家酒店都有這種事,」埃麗卡說,「你們只知道這一家。」
「這一家發生了多次,」雷說,「很明顯是盜竊,而且擺明了把他們當作目標。我們介入調查以後,發現比原先想的還糟,因為很多日本人被偷了,又嫌報案麻煩,所以沒報案。我們知道一定是內部人員搞鬼,嫌疑範圍縮小到一個職員身上,可是證據不足。」
「結果呢?」
「你說呢?有一個我們取證的日本人,他被偷了,也認識另外幾個受害者。我們告訴他哪個職員有嫌疑。」他看著遠方,回憶起那時的情景。「有趣的傢伙,」他說,「他媽的會是個頂尖的撲克好手,因為他的臉上什麼表情都沒有。他伸手的時候,能看見腕上的刺青,等他鬆開領帶解開領釦,露出來的刺青就更多了。還有另一件有趣的事,如果他是美國人的話,你會認為他小指上戴戒指。可見鬼了他就是不能戴。」
有人很盡責地問為什麼。
「沒地方戴,」雷說,「兩根小指頭都不見了。有意思吧?」
「日本黑道。」我說,「那個職員怎麼樣了?」
「呃,肯定是拿著錢跑了,」雷說,「因為他不見了,而且再也沒出現過。」他聳了聳肩。「不過為了保險起見,之後一個月左右我都沒去壽司店。」
卡爾露出不小心吃多了烏茲別克菜的表情。看來他不喜歡酒店職員失蹤的故事。
「或許你跟她合作過一筆買賣,」我告訴卡爾,「因為某種原因她知道你不是個虔誠的教徒,所以就出了個主意,你也很感興趣。事實上,你自己又出了個主意。」
「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麼。」
「大夥總是這麼說,」我說,「但從來都不是實話,你很清楚我在說什麼。你跟她提過,有個女人就住在帕丁頓,是戲劇界人士,說她戴的項鍊珍貴無比,還搭了配套的耳環。」
艾西斯的下巴都掉下來了,飛快地轉向卡爾。「你這個婊子養的,」她說,「我還以為我們是朋友。」
「別聽他的,艾西斯。」
「那你說,我為什麼該聽你的,卡爾。」
「看在老天的分上,這個人自稱小偷。」
「事實上,」卡洛琳插嘴說,「我覺得‘承認’要比‘自稱’更恰當。他又沒四處向人宣傳。而且,對於自己是個小偷這件事,他還真有一點兒慚愧呢。」
「那他為什麼不洗手不幹?」艾西斯想知道。
「別告訴別人,我覺得他上癮了。」
「他試過心理治療嗎?或者什麼十二階段療法?」
「好像什麼都沒用。」
「不過我活在希望裡,」我說,「卡爾,你和艾西斯都是演員。你還在酒店大堂做前臺,可她已經有了角色,還戴著紅寶石。或許你因此懷恨在心,或許你只是覺得這筆錢好賺。你給了你朋友凱倫一把鑰匙和房間號碼,告訴她該找什麼。而且我看她的確很專業,因為她只拿走了珠寶,房間裡其他的東西原封未動。」
「我都不知道有人進去過,」艾西斯說,「我以為小偷會把房間弄得很亂。」
「只有最低階的才這樣。」
「我只知道項鍊和耳環不見了。我找過,沒找到。原以為是自己放錯了地方,可我又一想,哦,或許是被我的朋友拿回去了。後來我發現你是小偷,心想一定是你拿的。」
「呃,沒錯,」我說,「不過是卡森麥爾先拿走的。她把東西塞進了她內衣抽屜的最裡面。」我搖搖頭,「鞋匠的小孩沒鞋穿,這話還真沒錯。卡森麥爾這種專業人士竟然拿了寶石就藏在小偷首先會找的地方,我看她是急著去辦她來此地要辦的事——偷走菲爾伯恩和朗道的信。」
我吸了口氣。「現在要講的事關係到時間的先後順序,」我說,「朗道案發生當天正是我來帕丁頓的第一天。我差不多午餐時間登記入住,領了小熊以後就進了房間。」
「你拿了只小熊?」艾西斯問,「你來這兒打算偷東西,房間裡還想擺只熊?」
「我可看不出來這兩件事有什麼衝突,」我告訴她,「熊很可愛。重點是,我登記入住的時候,從地板上撿起了一個信封。信封會在地上等著我撿,是因為我兩秒鐘之前剛剛扔下它。上面有安西亞·朗道的名字,可以用這個辦法找出她住在哪個房間。我只要看看卡爾把信放到哪兒就行了。」
「我哪兒也沒放,」卡爾說,「信就留在櫃檯上。」
「當時沒有,」我說,「可等我把東西收好,回到樓下時,你已經把信塞進了朗道的信箱。」
「怎麼看出來的呢?」萊斯特·埃丁頓問道,「至少也有一打信擺在一打信箱裡吧。」
「這一封是紫色的。」
聽到這話,他的眼睛一下子亮起來了,希里亞德·莫菲特也一樣。「和格列佛·菲爾伯恩寫的所有信一樣。」莫菲特說。
「我用了顯眼的信封,」我說,「才方便辨認。選紫色是因為我知道菲爾伯恩喜歡用這個顏色的信封。所以我就到文具店買了幾張紫色信紙和信封。」我從胸前的口袋裡拉出一張紙,朝四面揮了揮,「像這樣的。」我說,然後把紙放回去,「我在信封裡放了一張空白紙,交給前臺,後來臨出門前,我把鑰匙交給前臺保管,那時,信封已經進了安西亞·朗道的郵箱。當晚我拿回鑰匙時,信不見了。」
「她拿了信。」
「我原以為是這樣。不過近幾年來安西亞·朗道愈發深居簡出,很少離開酒店,也難得踏出套房半步。」
「當初我得去她房間,才能檢查她打算委託給我們的信,」維克多·哈克尼斯插嘴說,「‘你得來酒店才行。’她說,跟我約定在大堂碰頭。我從大堂打電話上去時,她說:‘你得上樓來。’」
「所以我看她應該不會下樓拿信,」我說,「我覺得她會找人拿上去給她。」
眾人看向卡爾。「那又怎麼樣?」他質問道,「這又能把我和什麼扯上關係?我中間休息的時候把她的信拿上去,塞進她房門底下。有幾個房客可以有這種待遇。朗道小姐是其中之一。」
「所以你就把信塞到她的門底下。」
「沒錯。」
「是嗎?如果我說有人看到你敲了她的門呢?」
「我把信塞到她門下。如果我敲了門,也只是讓她知道我拿來了信。我偶爾是會敲門。」
「不等門開啟就離開。」
「對。」
「如果我說有人看見你一直等到她開門呢?」
「沒人看見我,」他的臉紅了,「有誰分得清到底是哪天?她也許開了門。有時是會——如果我敲門時她正好站在門邊的話。開或沒開有什麼差別呢?」
「我其實是猜的,」我說,「不過應該非常接近事實。我知道你敲了門,也確定她讓你進了門,之後,我想你是動了手腳,以保證她會熟睡。當時她在喝茶吧?你在茶裡放了什麼?」
「太可笑了。」
「也許不是茶,」我說,「而且,可能不是當你在場的時候喝——不管喝的是什麼。反正你想辦法在她的飲料裡下了藥。」
「如果是這樣,」雷說,「應該留了痕跡。在杯子裡——如果她沒洗的話;在她體內——如果她喝了的話。」馬丁問他們是否找到了什麼。「沒有,」雷說,「因為我們沒有找。那個女人遭人重擊頭部,用刀刺死,所以通常警方不會檢查體內的毒素,看她有沒有服毒。不過現在下令也一樣,如果她服毒了,我們會知道的。」
「不是毒藥,」卡爾說,「天哪,我不會下毒殺人。」
「只是幫她入睡的東西。」
「她一直睡不好,」他說,「又總守著房間不出門,而且我知道凱倫已經等得很不耐煩了。凱倫會趁朗道小姐睡著時進去,如果她沒睡熟——呃,我很擔心後果。」
「理由充分——後續發展就是證據。」
「哦,天哪,」卡爾說,「也許我不該再說下去了。我已經說得太多了。」
「你有權保持沉默,」雷沉穩地說,把卡爾所有的權利說了一遍,「房間裡所有的人也都一樣,」他補充道,「你們全都有權保持沉默,還有我剛才唸的所有的話。不過,如果你問我的意見,你現在閉嘴可就瘋了。」
「為什麼?」
「你觸犯了某些法律,」他說,「而且毋庸置疑,你是從犯,不過如果你幫我們查清案情,把整件事和開斯米爾連在——」
「卡森麥爾。」我說。
「都一樣。你這麼做的話,就能全身而退。再說她已經死透了,說了又能有什麼壞處?」
「她殺了朗道小姐,」卡爾說,「我是說,這你已經知道了,對吧?」
「你為什麼不告訴我們事情經過呢?」
「沒多少好講的,我留了些時間,等藥起作用,然後打電話給朗道小姐。她沒接,所以我就假設她睡熟了。接著我就打電話到凱倫房間,要她下樓來拿鑰匙。她照辦了,然後拿著上樓。接著,朗道小姐就死了。」
「事情經過呢?」
「我只知道凱倫講的部分。她進了門,朗道小姐醒來和她理論。凱倫捅了她,然後跑了,沒有人看見。」
「你沒漏掉什麼?」
「應該沒有。」
「他們在我公寓裡發現卡森麥爾的時候,」我說,「她肩膀中彈了,而且不是在西端大道受的傷,因為傷口已經清理過,包紮好,開始癒合了。是朗道開槍打了她,對吧?」
「哦,沒錯,」他說,「我忘了這段。」
「像這樣的細節是容易忘記。她給你打了電話,對吧?從朗道的公寓裡,說她的肩膀剛中了一槍。你要她待在原處別動,然後上樓領她到你的房間——從你二十幾年前搬到帕丁頓後就一直住在裡面的那間。比你安置卡森麥爾的那一間更近,而且你那裡還有急救箱、膠帶紗布和消炎藥。你幫她包紮好,留下她在那兒休息。之後你就回到了朗道的公寓。」
「我為什麼要去?」
「看看你能幫那女人做些什麼。你不會扔下她不管,對吧?」
「對,當然不會,」他表示同意,「可是我也幫不上什麼忙,所以我——」
「當然可以幫上。」
「你說什麼?」
「關於槍傷有個有趣的事,」我說,「我在朗道的房間裡聞到火藥味。起先不知道那是什麼味道,後來知道了,才發現我和一個死人同處一室。我理所當然地以為她是被槍殺的,後來才得知她的腦部遭到了撞擊,還被刀捅了,這讓我一頭霧水。不過等弄清楚了是朗道開的槍,也就說得通了。她在自己的房間裡嚇著了小偷,還朝小偷開了槍。」
我停下來,和卡爾聽到日本黑道讓酒店前臺失蹤時的感覺一樣。我可不喜歡小偷中彈的故事。
「之後,凱倫用刀捅了她。」我繼續說,「如果你停下來仔細想想的話,這挺奇怪的。有人朝你開了一槍。子彈擊中了你的肩膀。你想攔住她,讓她別再開槍,結果你是怎麼做的呢?你拿出一把刀來捅她。」
「聽來像是自衛,」雷說,「但不是,如果當時你正在犯罪就不能算。這叫謀殺,沒什麼可說的。」
「而且也不太可能。有人朝你開槍,你卻拔刀自救?」
「凱倫隨身帶著刀,」卡爾說,「以前就給她惹過麻煩。」
「我知道,」我說,「不過她幹活的時候可從來沒有捅過人。她留著刀子在平時用。所以她在朗道的套房裡走來走去的時候,手裡不可能拿著一把彈簧刀,對吧?就算有刀,應該也是在她皮包裡,而且她或許一走進房門就放下了——如果她原先真的帶了皮包的話,不過我對此很懷疑。而且就算朗道射出子彈的時候,皮包還在她身上,你說她會動手在包裡翻找那把刀子嗎?」
「帶沒帶皮包有什麼不一樣?」艾西斯想知道,「總之這個卡森麥爾用刀捅了朗道,對吧?」
我搖搖頭。「不對,」我說,「門兒都沒有。」
「可是——」
「她打了朗道的頭,」我說,「她撿了個稍有分量的東西,朝老小姐揮過去。不用使多大的勁兒就可以打昏老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