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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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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尼。」她說,她的反應彷彿是被人一刀捅進了心臟,而且此人和她非常親密,就像布魯圖和愷撒的關係一樣。「伯尼,真不敢相信你覺得我有辦法殺人。」

「你有辦法做到很多事啊,」我說,「一開始就是你把我捲進了這堆麻煩裡,編了個故事,說是出於好心,想幫格列佛·菲爾伯恩討還信件。這樣一來,你不用花一分錢就能拿到信。」

「可那是實話啊,」她說,「我就是為了幫他。」

「因為菲爾伯恩寫信寄給了你在夏洛茨維爾的家。」

「我也許撒過幾個小謊。」

「小謊?」

「善意的謊言吧。我不住在夏洛茨維爾,格利也沒寫信給我。可我知道他的心情會有多差,也知道要是那些信能憑空消失,就是幫了他一個大忙。再說,我又在你的店門前走過幾次,知道店主的副業是小偷——」

「他的正業是小偷,」雷插嘴道,「副業是賣書。」

「所以我就想,我或許可以說服你幫一個偉大的作家做點兒好事。」

「順便幫一幫平庸的作家。」

「你說什麼?」

「我店裡會收到《出版者週刊》,」我說,「通常我都沒時間看,裡面也沒有多少舊書交易商能用得上的訊息,不過我還是抽出時間翻看了幾期舊雜誌,猜猜誰得到了一個寫書的提案?我忘了你的經紀人是誰,反正不是安西亞·朗道。你打算寫本回憶錄,對吧?主要內容就是你和格列佛·菲爾伯恩的戀情。」

「不僅僅是那個,」她說,「我的生活很豐富,大家也會有興趣讀我的事。」

「不過萬一沒人有興趣的話,能抹黑菲爾伯恩也不錯。關於你打算寫的內容,你已經給了我一個大綱,關於我的文學英雄,我不想知道的事你都講了。原來,你連你不知道的事也講了。」

「我寫小說,」她說,「給事實稍稍做些藝術加工是很正常的。」

「你沒打算把信還給他,對吧?」

「也許最後還是會還給他。不然我可能就乾脆把信毀了。或者有可能賣給你,莫菲特先生,或者轉交給你,哈克尼斯先生,而且說不定我會多印一套給你,埃丁頓先生。不過我可能會做什麼又有什麼關係呢?我沒拿到信。」

「不過,你一心想要拿到手。就算我住進了帕丁頓,你還是成功地接近了卡爾,提出了相似的建議。不過你沒有向他的同情心哀求,也沒把這件事講成是做慈善,你用身體做了交換。」

「說得可真難聽。」

「你拿不出多少錢,」我說,「不過你夠性感,卡爾又禁不起誘惑。而且你講得很清楚,他幫你拿到信,但不會有任何損失。你會影印一份,把原件還給他,他願意怎麼處理信都行。」

「卡爾真受歡迎,」卡洛琳說,「他和凱倫上床,可又拒絕不了愛麗絲。」

「凱倫和我從來都不是一對。」卡爾說。

「只是好朋友,」艾西斯說,「你讓她睡你的床,可你坐懷不亂,從來沒動心?」

「我一直懷疑卡爾是同性戀,」雷說,「可他怎麼會被愛麗絲勾引?」

卡爾翻了個白眼。「男人要是有紳士風度,」他說,「或者舉止稍有戲劇性,就有人妄下斷言說他是同性戀。我偏偏不是。不過我有幾個好朋友是,凱倫就是一個。嚴格說來,她不算很好的朋友,不過她的確是同性戀。」

「所以你對她沒興趣。」

「嗯。」

「可你對愛麗絲有興趣。」

「她嫵媚動人,」他說,「很會挑逗,又有說服力。她出價兩千美元,這錢我還在等——」

「別指望了。」愛麗絲說。

「——而且她還說,事成以後,我們慶祝的方式一定會讓我滿意。朗道小姐遇害的第二天早上,她打電話來問事發經過。我告訴她信我已經拿到手了。」

我轉向愛麗絲。「我原來就一直奇怪為什麼沒有你的訊息,」我說,「其他人全都打來電話,或者登門造訪,可你倒躲得遠遠的。就算不為別的,你也應該想知道我有沒有拿到信。不過你早就知道了。」

「這些都沒錯,」她說,「不過我沒殺朗道。當晚我根本不在那裡。」

「你有可能在那裡,」我說,「卡爾四處奔波、觸犯法律、背叛老朋友的時候,你有可能輕鬆溜過前臺。」

「可我為什麼要殺安西亞·朗道?」

「她是經紀人,」我說,「你不是說過她拒絕了你嗎?你可能懷恨在心。」

「這話連你自己也不信。」

「完全不信,」我說,「因為你怎麼知道要在凱倫·卡森麥爾的皮包裡找刀子呢?再說了,殺朗道的人幾乎可以確定就是殺卡森麥爾的那位。兇手可能用的是同一把刀。僅僅是這一點就差不多洗清了你的嫌疑,因為卡森麥爾在我的公寓裡被人捅死的時候,你正在三○三號房裡和卡爾速戰速決。」

「當時你躲在浴簾後面,」她說,一抹微笑隱隱出現在她的嘴角,「就和偷聽哈姆雷特談話的老臣波隆尼爾一樣,只不過你沒被刺死。而且你還認出了我的聲音,伯尼。真是甜蜜。」

「你匆匆穿上衣服,」我說,「沒浪費時間掀開床罩,免得還要浪費更多的時間鋪床。卡爾從他藏信的架子上拿下信,交給你,然後你就出門了。不過現在我無法斷定你是否真的沒時間馬上搭計程車來到我的住處,碰到凱倫,然後往她身上插了一把刀,可你他媽的又是何苦呢?信你已經到手了,再也沒你的事了。」

「沒錯。」

「何況你又為什麼要在乎她呢?你又怎麼會知道她皮包裡有刀呢?」

「卡爾有可能提過,」埃麗卡·達比說,「天知道他們在床上都說了什麼。」

「可我沒提,」卡爾說,「我連凱倫的名字都沒提過。我們,呃,做愛的時候,就在凱倫房間裡,因為信就在那兒。不過我沒告訴愛麗絲房主是誰。」

「你跟我說房主是長期住客,正在東岸客串演出什麼情景喜劇,」她說,「所以你知道信在那兒很安全,而且不會有人騷擾我們。」

「還是說凱倫·卡森麥爾吧,」我說,「信的事你是怎麼跟她說的?」

「我什麼也沒說。她告訴我放在皮包裡的信不見了,我就說,一定是殺了朗道小姐的那個人拿走的。」

「也就是說,她知道人不是被她砸出去的膠帶座打死的,之後,她向你問起了信的事。」

「對。」

「當時她有什麼打算?」

「呃,她斷定信已經不見了,」他說,「而且沒必要為潑出去的牛奶或者濺出去的血痛哭流涕。至少紅寶石在她手上。後來,她回到房間,發現寶石失蹤了,我實在無法相信她。她覺得有可能是我拿的,因為別人不知道珠寶藏在哪兒。可我不知道珠寶藏在哪兒,也無法知道我到那個房間裡、把信藏進衣櫃時,寶石是否還在。不過我沒說這個,因為她根本不知道衣櫃裡有信。」

「嗯。」

「然後她就判定東西在你手上。」

「你是說信?」

「不,紅寶石。你是個賊,她說,而紅寶石是從上鎖的酒店房間裡偷走的,所以理所當然你就是嫌犯。總之,她聽說了寶石在你那兒。不知是誰告訴她的。」

「不是我,」艾西斯說,「我沒見過那個女人,總之就算見過,我跟她也沒有什麼話可說。」

「她知道你住在哪一間,」卡爾繼續說,「她跟我說,對於紅寶石,她打算再試最後一次手氣,如果不行,她會搭最早一班能搭上的飛機回堪薩斯城。說這話時已經很晚了,然後她就出門了。我馬上打電話給愛麗絲,一起去了她的房間,因為我知道她起碼得在外面待上兩個小時。」

「可她一直沒回來,」我說,「有人在我的公寓裡遇到了她,也許就是那個人把她引去的。那個人能幫她開門,因為她自己不能動手。凱倫的偷竊技術很好,不過沒有開鎖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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