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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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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呢?」雷納悶道,「這個故事裡有這麼多門要開了又關,伯尼。而且到目前為止,唯一具備開鎖技巧的就是你。可你怎麼會需要這個技巧開你自己的門呢?」

「確實,」我表示同意,「而殺了凱倫·卡森麥爾的那個人也不用。」

「你知道是誰?」

「嗯,」我說,「我知道是誰。」

「那就說出來吧,」卡洛琳提高音量,「因為至少我就沒有半點兒線索。你所講的內容,到現在我大致都還能理清,伯尼,雖然很複雜。不過我根本想不出有誰會下手。也許最後發現原來是凱倫·卡森麥爾殺了安西亞,朗道,然後她去了你的公寓,突然良心發現,舉刀自盡。」

「然後把刀子吃了?」

「什麼,刀子不見了嗎?那就是另外有人在屍體被發現之前跑過來,覺得那把刀剛好可以用來削蘋果。好吧,是有人殺她。不過不可能是這個房間裡的某個人,而且我也想不出另外還會有誰,所以——」

「是這房間裡的某個人,」我說,「可以不說的話,我真不願說出來,卡洛琳,可我別無選擇。就是坐在你旁邊的女人,埃麗卡。」

「怨氣久久沒消,」我說,「也許她們有過一段,結果不歡而散。也許她們追過同一個女人。不管原因是什麼,總之,埃麗卡·達比對凱倫·卡森麥爾懷恨在心,積怨多年。」

埃麗卡看著我。她的表情很難解讀,自從我指出她是兇手以後,她就一句話也沒說。也許她還記得雷向房間裡每個人宣讀過的憲法權利——雖然態度不夠嚴肅。也許她只是沒什麼話可講。

「埃麗卡想報仇,」我繼續說,「而且她顯然熟知西西里的名言:報仇這道菜放涼了吃最好。因為她等著事件完全平息下來,卡森麥爾根本不知道她的恨意還在蠢蠢欲動。卡森麥爾一到城裡就和她聯絡了,還讓自己的老朋友知道了自己的來意和住處。

「凱倫打算行動的當晚,埃麗卡來到了酒店。我不知道有多少是她的預謀,又有多少是即興演出,不過卡爾離開前臺的時候,她一定已經到了那兒。她知道凱倫打算去偷哪一間,所以只要從掛板上抓一把鑰匙上樓就行了。卡爾在樓下展示他的醫護技巧時,她來到了六樓,走進朗道的房間,看到之前的兩個人留下的現場——朗道躺在床上不省人事,地板上放著一把槍,椅子上放著凱倫的皮包。

「也許朗道醒過來,開始大呼小叫,埃麗卡成功地讓她閉上了嘴。不過我覺得老小姐可能一直都沒睜開過眼睛。我想,埃麗卡看到她躺在那裡,想起自己的老朋友會隨身攜帶刀子,就把一塊手帕包在手上,從皮包裡抽出刀來——這樣一來,刀子上就只有凱倫的指紋。之後便一刀插進了朗道的胸口,沒有拔出來。

「然後埃麗卡就離開酒店去報警了。艾西斯也通知前臺說她在走廊裡看見了我,於是卡爾也報了警,不過當時警察已經上路了。他們來得這麼快,原因正是如此。埃麗卡以為這樣應該就成功了——凱倫·卡森麥爾是喜歡帶著刀的知名小偷,而且就在案發的酒店裡,帶著她指紋的刀穩穩地插在受害者的胸口,而她的皮包又在幾碼以外。警察會像發現腐屍的禿鷹一樣抓住卡森麥爾,如果她有個好律師的話,也許等二十年左右就可以看到外面的馬路。如果律師不得力,她就會得到一個無法保釋的無期徒刑,或者在手臂上挨一針。

「你沒考慮到的是,」我跟埃麗卡說,「卡爾會在警察抵達之前,搶先一步到了那個房間。所以警察到的時候,屍體上已經沒有刀子了,椅子上也沒了皮包,總之沒有任何證據可以把嫌疑指向你的老朋友凱倫。不過她倒也不是安然無事。來紐約要拿的信沒到手,而她順手摸走的珠寶也莫名其妙地不見了。

「不過這樣你還不滿意。你告訴她——卡洛琳對你說漏嘴了——你知道我拿到了紅寶石,甚至有可能還拿到了信。而且你很清楚我把東西藏在了公寓的哪個地方。

「你讓她在你的公寓等你。你出門吃晚餐,回到了卡洛琳的住處,而不是你的,然後一等卡洛琳熟睡,你就偷偷溜出門。之後,你回到你的公寓,接卡森麥爾出來,一起到了七十一街和西端大道交會處。一進我的公寓,你就伺機行動——先得從她的包裡拿到刀子,然後就要像你對付安西亞·朗道一樣對付她。這一次,你的受害者神志清醒,所以比較麻煩。你們弄出了動靜,所以我的鄰居赫施太太注意到了,不過沒有馬上報警。之後你便徑自出門回家了。」

「她們是怎麼進去的?」是那個警察,這會兒他似乎有了興趣,「你說了卡森麥爾沒有開鎖工具。這位女士是個賊嗎?」

「就我所知,不是。」

「那她怎麼進門的?」

「她有鑰匙,」我說,「卡洛琳是我的好朋友。我們都有鑰匙可以進出對方的公寓和店鋪。前幾天她用了書店的鑰匙開門幫我餵貓。」

「而且她把鑰匙給了這位女士?」

「這位女士名叫埃麗卡,」我說,「埃麗卡·達比,等會兒你開逮捕令以雙重謀殺的罪名逮捕她時,名字一定要寫對。她帶著卡洛琳出門狂歡了一晚,而且只有這一晚,她沒管卡洛琳喝酒。事實上,她還慫恿了卡洛琳多喝。」

「我們說好要慶祝的。」卡洛琳說。

「之前,她對我的興趣超乎尋常。問你我住在哪裡,還有起居作息之類的事情。所以她知道我的地址,知道你有我的鑰匙,也確定你喝了足夠的酒,飽嘗了足夠的……呃……」

「刺激,」卡洛琳提示說,「之後我就昏過去了,睡得像被木棒敲了一下頭。然後呢?她怎麼知道去哪兒找鑰匙?」

「你通常把鑰匙放在哪兒?」

「門旁邊,佈告欄上的一個鉤子上。」

「鑰匙圈上的小標籤寫著什麼?」

「‘伯尼’,」她說,「看來應該不難找。」

「門衛呢?」警察質問道,「你們的樓裡二十四小時都有門衛看守,對吧?」

「二十小時還差不多,」我說,「他們可不是每分每秒都堅守崗位,而且偶爾還會打瞌睡。不過就算當時門衛就在門口,非常清醒,又能怎麼樣?兩名衣著入時的中產階級白人女性,下了計程車,一起走進大堂,就像走進自己家裡一樣。」

「輕輕鬆鬆就過關了。」警察說道。

「沒錯。之後,埃麗卡把卡森麥爾的屍體關在裡面,上了鎖,搭計程車回到阿伯巷,把我的鑰匙放回原位。她應該也拿了你的鑰匙,以便事後可以進門,也一起放了回去。然後她就回到家裡,做起不義之人的好夢。」

「就這樣?」

「就這樣,」我說,「故事講完了。她殺了兩個人,因為其中一個很久以前做了一件讓她懷恨在心的事。等這件案子送到法庭,我想地方檢察官應該可以查出真相。不過就算不知道真相,我覺得也不錯。整件事感覺上就是這樣不合情理。」

「故事很精彩。」埃麗卡說。

「非常榮幸,」我表示同意,「也許裡面有幾處遺漏的地方,不過說得通。」

「我唯一要講的就是,」她說,「你這席話連一點證據也沒有。」

「我就知道你會這樣說。很有趣,無辜的人不會開口大喊沒有證據。他們只會說自己沒做。不過事實擺在眼前,證據充足,而且警方開始調查以後還會有更多。比如說,會有人知道你和凱倫·卡森麥爾的往事。把你和凱倫送到我公寓的計程車司機或許還記得你——如果拿著你們倆的照片四處向人展示的話。安西亞·朗道遇害當晚,在酒店看見你的人會站出來,而如果警察找到了你的指紋我也不驚訝——現在已經有了一組指紋能比對,而且他們又知道該找什麼。

「與此同時,當然,還有刀。」

「什麼刀?」

「你用來殺兩個人的那一把,四英寸刀刃的彈簧刀。我打賭就在你公寓裡,你和我賭多少?」

「無稽之談。」

「我有預感警察會在那裡找到,」我說,「泡在一碗漂白劑裡,就在廚房櫥櫃上、弗吉尼亞牌淡煙的月曆下面。我猜目的是為了除掉血跡,主意不錯,不過為什麼不把刀子扔掉?比如說丟進水溝裡,或者扔到垃圾桶裡?」我看著她,「要當紀念品?呃,也許是比殺人狂傑弗裡·達默的收藏品好一些吧,不過保留著還是會有危險啊。」

「我的公寓裡沒有刀。」

「看來是我的訊息有誤。那你是怎麼處置那把刀的呢?」

「我根本沒……你怎麼知道我的廚房裡有弗吉尼亞牌月曆?」

「大概是卡洛琳提到過瑪蒂娜那張美麗的照片。」

「你這個狗雜種,是你用那把刀栽贓我。可是——」

「我是怎麼進去的?」

「我知道你怎麼進去的,你是個賊。可你是從哪兒弄到了那把刀?不可能是同一把,刀子不一樣。你在我公寓裡放了另一把刀!」

「如果你仔細想一想,」我說,「你就會發現房間裡的人都已經明白的原因。要知道刀子不同只有一個辦法。」

「你有權保持沉默。」雷·基希曼吟誦著。他之前已經講過了,對著一屋子的人,不過現在他在對她講,而穿著警察制服的男孩正往她的手腕上戴手銬。我對眾人講述事情經過的時候,他已經走到了她的身邊,空間很充裕,因為卡洛琳已經躲開了。

然後,兩名警察把她帶出了房間,門在他們身後關上了。

西元四十四年,愷撒被以布魯圖所領導的元老院成員暗殺身亡。之前,愷撒十分喜歡並信任布魯圖。他最後的遺言還在感嘆為什麼是布魯圖殺了他。

不必為潑出去的牛奶痛哭,意為覆水難收。

傑弗裡·達默(jeffreydahmer,1960—1994),美國連環殺人狂,殺死了十七名年輕男子,並將受害人的屍體藏在自己家中。◇◇◆◆傑弗裡·達默(jeffreydahmer,1960—1994),美國連環殺人狂,殺死了十七名年輕男子,並將受害人的屍體藏在自己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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