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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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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假設你擁有這件斜紋軟呢夾克。

這是件精美的舊夾克,用高地羊濃密柔軟的羊毛織成,可以說是小農場裡的手工藝品,也可以說是手工業裡的農產品,反正是諸如此類的東西。如果你看得夠仔細,就會在上面發現彩虹的所有顏色,比繪兒樂出品的最大盒蠟筆都更多彩,色調變化也更豐富。

這件夾克你買了有好幾年了,即使新買時也顯得陳舊。現在,夾克的胳膊肘上有了皮革補丁,袖口處有了皮製緄邊,而皮革自身也都磨舊了。口袋因為經年承擔著你放進去的物件而鼓了起來。你曾經穿著這件衣服在月夜的荒野裡散步,在高原地帶昂首闊步。你曾經在騎馬時穿著它,你那條興奮的狗用沾泥的腳掌在上頭留下了汙漬。這件夾克曾經淋過雨,為霧氣所襲而潮溼。這件夾克浸透了煙霧,來自空曠地方的營火,以及茅草屋裡的泥炭火堆。夾克裡也有汗水,純正的人類汗水。還有人類的歡樂與悲哀——如果你看得夠仔細的話,你就可以分辨出比繪兒樂出品的最大盒的蠟筆還要多樣的情感變化。

夾克也吸收了音樂,風笛的狩獵呼號,還有錫制長笛的尖銳笛音,從一個峽谷到另一個峽谷,橫越整個山區。在酒吧里老民謠的輕快曲調中意興昂揚,在唱給孩子聽的喃喃催眠曲裡迴轉旋繞。一切都在那裡,吸收滲透到斜紋軟呢的經緯纖維裡。

現在你用銅壺和銅製線圈施法術,把夾克變形。你把夾克的精粹全都蒸餾出來,裝成一桶液體,然後放在燻黑的橡木桶裡久存,比起前後兩個王位覬覦者合起來的壽命還要長久。

然後,你將液體倒入玻璃杯中,就是格蘭·德拉姆納德羅希威士忌了。

「格蘭·德拉姆納德羅希,」卡洛琳說,重複我們的主人奈吉爾·艾格倫廷的話,他在倒酒時還念著酒名,「你覺得如何,伯尼?」

「不錯。」我說。

「你得按步驟進行,」奈吉爾說,「才能夠嚐到所有滋味。」他拿起自己的杯子——和他為我們斟滿的白蘭地杯一樣——舉高迎著燈光。「首先是色澤。」他說,我們模仿他的動作,將酒杯迎向燈光,專注地看著顏色。我不得不說,酒是一般的威士忌色,不過確實是威士忌光譜裡較偏暗色的那類。

「接著是香氣。」他宣佈,然後用手掌握住杯子,畫著小圓圈,搖動杯中的烈酒,然後吸入酒香。我們依樣行事。

「然後是味道。啜飲一小口含在嘴裡,用鼻子吸氣。這樣會強化並加深風味。」確實如此。「最後是回味。」他說,然後傾斜酒杯,喝了一大口這珍貴的甘露。真是場快速研習,我模仿了他的每一個動作。

「我想再喝一點這種酒,」我說,放下一個空酒杯,「色澤、香氣、味道與回味。我想要確定我每個步驟都記清楚了。」

他笑了笑。「相當特別,不是嗎?德拉姆納德羅希。」

「好極了。」我說,隨即倒滿我的酒杯。

我們在吧檯見到他,他在那裡的角色比較像是主人而非酒保。加特福旅舍的吧檯以體面的方式運作:客人自己倒酒,然後在皮革裝訂的賬簿上記錄。在我看來,這種操作方式有個潛在的危險;隨著夜越來越深,不會有人越來越容易忘記該記上一筆嗎?

「真是駭人的天氣,」他說,這時我正細心享用著小酒杯裡的第二杯格蘭·德拉姆納德羅希,「還在下雪,你知道的。」

「我一直看著窗外,」卡洛琳說,「真是美極了。」

「相當美麗。如果能一直看著雪不用做別的事就太好了,那真是大自然莊嚴的展現,令人讚歎。」色澤、香氣和味道——然後一飲而盡,甚至他伸手拿酒瓶,斟滿酒杯的樣子都是一道程式。奈吉爾·艾格倫廷收拾妥當,將酒放回一個精緻的酒架,完成了為品嚐美酒而演練的一切儀式。我想,在鑑賞家與尋常酒客之間有條細微的界線,就像美食家與狼吞虎嚥之間也有微細的差別。奈吉爾並未滔滔不絕地說個不停,也沒有踩到鞋帶絆倒。在我看來,他舉止相當得體。

離深夜還有一段距離。

「我不知道奧里斯已經出去過多少次了,」他說,「用吹雪機清除小徑上的積雪,接著剷除人行橋上的雪,然後鏟開通往外面馬路車道上的雪。我告訴過他,早晨以前不必再清了。但沒有用。」他抬起頭,「啊,晚上好,上校。」

「晚上好。」布朗特-布勒上校說著加入了我們。他自己倒了杯酒,在皮革裝訂的賬簿上記了一筆,這是過去半年來他每天必行的儀式。「漫長的冬天,嗯?雪又積得很深了,艾格倫廷。還好你有奧里斯幫忙。還有另一對夫婦預定要到,不是嗎?他們來了嗎?」

「利托費爾德夫婦。」色澤、香氣、味道,「我很懷疑我們是否見得到他們,上校。我只希望他們不要被困在哪個雪堤裡就好了。如果他們有點常識,決定掉頭回家,也許會更好些。」他轉向我。「他們也是紐約人,羅登巴爾先生。你該不會剛好認識他們吧?」

「那是個大城市。」我說。

「太大了,不對我的胃口,」上校說,「和倫敦一樣糟。那是門鈴聲嗎,艾格倫廷?」

「我想不是……有了,我聽到了。」他把酒杯放在吧檯上,快步離開去應門。

「好傢伙,」上校說,「艾格倫廷和他妻子,他們的生活很緊湊。要讓這種地方經營下去,不是件容易的事。」

「一定有很多事情要做。」卡洛琳說。

「無時無刻不在工作,」布朗特-布勒上校說,「你覺得自己做完了一天的工作,想喝杯酒輕鬆一下,然後討厭的門鈴就響了。這和行伍生涯有天壤之別,當軍人的苦在於你不是在和中東人打仗,就是在和無聊奮戰。很難說哪一種比較糟,但是兩邊加在一起,那就是最好的生活了。」卡洛琳問了個問題,讓他透露了一點自己的事,他回答時頗為雄辯自得。接著艾格倫廷帶了兩位新客人回來,他們還裹著外套大衣,交替摩擦著雙手,跺著靴子抖掉上面的殘雪。

「達金·利托費爾德夫婦,」奈吉爾宣佈,「原以為兩位不太可能光臨了,現在我們非常高興兩位安全抵達。這幾位是羅登巴爾夫婦,還有布朗特-布勒上校。在做任何事以前,我一定要兩位先喝一杯。那是我們的第一要務,趕走你們身上的刺骨風寒。」

奈吉爾倒酒時,也替其他在場的人都倒了一杯。他倒的是另一瓶未混合的麥芽威士忌,然後宣佈酒名和譜系,但是我沒有注意,也沒有讓他在我的杯子裡添酒。我杯子裡還有一點德拉姆納德羅希,覺得最好不要混添別的酒。不管怎樣,我已經喝夠了,所以我伸出一隻手,蓋住我的杯口。

「羅登巴爾太太?」

「嗯……」

「你知道大家怎麼說的,」達金·利托費爾德插話說,「鳥不能只靠一隻翅膀飛。」

羅登巴爾太太沒錯。一隻翅膀也沒錯。我想了想有沒有其他的類比可以描述當前的情景。狗無法用三條腿走路,螞蟻無法用五條腿走路,或是蜘蛛無法用七條腿走路。但是我閉口不語,好好地打量了利托費爾德夫婦,他們脫掉了厚重的外套,恢復了生氣。

她是個甜美的金髮女人,身高中等,有著漂亮臉蛋與曼妙的身材,一般情況下,我會將眼光專注在她身上,但是此時他卻吸引了我大部分的注意力。他很高,留著波浪狀的深色長髮,看起來好像可以隨時在鋼琴前坐下來,彈奏哀傷的樂曲。濃密的眉毛讓他深邃的目光顯得陰鬱。他長著鷹鉤鼻,挑釁的下巴,還有一張無情的嘴。我在書裡面見過這樣的形容,而且總是好奇無情的嘴是個什麼模樣,現在我知道了。他薄薄的嘴唇似乎介於噘嘴和嘲笑之間。你看一眼他的嘴,就會想要給他一巴掌,因為你知道,你對付的是個真正狗孃養的渾蛋。

「過了我的睡覺時間了,」我唐突地說,這時上校剛好在懷想佩夏沃的舊時光中間停頓了一下,以便造成戲劇效果。「卡洛琳?」

她用了一點時間將杯中的酒一口氣喝完,然後向所有人道過晚安。我們找到了樓梯爬上去,到頂時她停下來喘口氣,然後問我是否還記得怎麼到阿加莎姨媽房。「奧古斯塔姨媽。」我說。

「我說了什麼,伯尼?」

「阿加莎。」

「是嗎?我是要說奧古斯塔。但為什麼我會說出阿加莎倒也不難猜,不是嗎?」

「迷霧般的克里斯蒂小姐?」

「嗯哼。雪還在下,除了我們兩個膽小鬼外,沒有別人在這裡。這可以成為《捕鼠器》和《無人生還》的混合體了。現在缺的只是圖書館裡的屍體。」

「圖書館裡還會缺少一樣東西,」我說,「雷蒙德·錢德勒寫的書。」

她睜大了眼睛。「你認為有人想偷走它嗎?」

「嗯哼。大約在一個小時內——整幢房子都安靜下來,大部分的人都睡著的時候。」

「要偷走它的就是你。」

「很好的推理,卡洛琳。」

「但是我以為你要把書留在那兒,伯尼。你在到酒吧的路上一直對我解釋,為什麼把書留在那邊直到最後一刻會比較安全。你為什麼改變主意了?」

「沒什麼。」

「什麼?」

「現在就是最後一刻了,」我說,「要不然你至少可以稱之為倒數第二個時刻。或是十一點鐘,怎麼說都可以。」

「你到底在說些什麼,伯尼?」

「到了早晨,」我說,「忠心的奧里斯會吹開小徑上的雪,剷除橋上積雪,然後鏟開車道的堆雪,只要他一完成這些工作,你和我就要趕快離開這個鬼地方。」

「是嗎?」

「如果天堂有上帝的話。」

我們抵達了奧古斯塔姨媽房,沒一會兒就到了。卡洛琳將手放在唇上,抬起頭盯著我瞧。我推開門(為了貓出入方便,我們沒上鎖)示意她進房,隨即跟進去關上門。

她說:「伯尼,為什麼?嘿,是因為我做了什麼事嗎?」

「你做了什麼?」

「我喝了最後一杯酒,而且我看到了我讓他再倒滿我的酒杯時,你給我的臉色。我承認我是有一點茫然,但是——」

「但是一條蜈蚣不能用九十九條腿走路,」我說,「不,不是這回事,如果我給你臉色看,那是無意的。那難看的臉色不是給你看的。」

「那是給誰看的?」

「那個渾蛋。」

「奈吉爾?我以為你喜歡他。」

「我喜歡他的精緻。」

「我的意思是他對格蘭·德拉姆納德羅希威士忌的態度是有點誇張,但是——」

「那不是誇張,」我說,「那是種尊敬,而且它也值得這種尊敬。奈吉爾不是渾蛋。」

「上校是渾蛋?他說了什麼渾蛋話?我一定聽漏了。」

「上校是個不錯的傢伙。我聽漏了一些話,是因為有些子音卡在他緊咬的牙間,但是我通常能明白他想表達的要點。不是他,我喜歡上校。達金·利托費爾德才是渾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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