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來了一聲可能是卡洛琳鬆了口氣的聲音,然後是利托費爾德失望的輕哼聲。「什麼都沒有,」他宣佈,「只有可憐的拉斯伯恩的衣物。他淨買些垃圾,不是嗎?」他吸吸鼻子。「裡面聞起來有點臭,像是有人在他的鞋子裡撒尿了。可能是那隻該死的貓。」
「拉菲茲受過上廁所的訓練。」卡洛琳說。
「那很好。無論如何,要是這裡面有具屍體變臭,那會比這個難聞得多。我們在浪費時間。」
然後他們離開了。最後一個人關上了門,很明顯的沒人費心去上鎖,這可以替我省下一兩分鐘,並且減少了我的工具損耗。
我又等了一分鐘,確定沒有人會回頭再看一眼,然後從床底下爬出來。
***
看吧,根本就不用擔心。你沒有被愚弄。你已經知道在眾人看到溪谷底下的假人時,他們還在找我。所以利托費爾德開啟衣櫥時,你的心頭沒有突然一緊。
卡洛琳倒是嚇了一跳。她確定我在拉斯伯恩的房間裡,因為我跟她說了我可能會在裡面。他們很可能根本就不會搜尋這個房間,但是我告訴她,即使他們察看也不會發現我,因為我會藏在某個地方,可能在衣櫥裡。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會藏在床底下。或許是因為我不願意和拉斯伯恩的鞋子分享一個密閉空間。更有可能的是我想起了這幾年來躲藏過的衣櫥,想著如果再玩一次這種老把戲是否會把運氣用完。我先前已經到過拉斯伯恩的床底下一次,尋找那並不存在的夜壺,因此知道我擠得進去,而且很舒適。所以我就在那裡了,而且感覺不賴。
如果我事先想到的話,就會讓衣櫥的門大開著,他們不必越過門檻就能夠知道房間裡沒人,看一兩眼就會離開。但如果我關上了衣櫥的門——拉斯伯恩的鞋子和這個舉動或許有些關係——就足以引起利托費爾德的興趣。卡洛琳以為我在衣櫥裡,所以讓門關著。對我來說,我希望他們開啟那該死的衣櫥,然後滿意地離開,以免有人動起要看看床底下的念頭。
後來,當他們發現三張草地長椅上的屍體時,卡洛琳甚至不必假裝也非常害怕。因為如果我不在拉斯伯恩的衣櫥裡,她也不知道我在哪裡,我就完全有可能會在其中一張草地長椅上。
他們一檢查完臥房,就在一樓展開了對我的搜尋,這時便輪到我佔了上風——翻亂他們的臥室。我用和多年前幾乎一樣的方式,一扇門接一扇門地開,那時有個叫路易斯·劉易斯的傢伙賣給了我一把萬能鑰匙,可以開啟塔夫旅館的每一扇門。我曾經考慮每回偷襲五六個房間,每次間隔一兩個星期,但這是過去的想法,當時青春之火在我的血液裡燃燒。我迫不及待。我想要立即的滿足,一刻也不想等待。
所以我在塔夫旅館用專門為此選擇的姓名登記住宿,並且讓一位侍者把我的兩個大行李箱搬到房間。我在下午三點入住,第二天早上七點離開,而那時我已經比《聖經》裡的基甸去過的房間還要多了。塔夫是一家規模龐大的旅館,不可能偷襲每個房間,但是我盡了最大努力。我會走到門前輕輕敲門,等一會兒再敲一次,然後開門進去。搜尋旅館房間花不了多少時間——房客待在裡面的時間不夠久,不會累積一大堆雜物——所以只要檢查抽屜和衣櫥,翻遍行李,然後翻尋衣櫥裡衣服的口袋就可以了。
經常沒有什麼東西可拿。但我偶爾會發現一些值得偷的珠寶,而有時候會找到現金。晚間稍早的時候,我去的房間大部分是空的,但是隨著夜深人靜,房客都回到旅館上床睡覺。有些人會對我的敲門聲咆哮或是前來應門,只要道歉便可以讓他們回到床上;有些人沒有聽到我敲門,也沒聽到我開啟他們的門,在他們鋪了地毯的地板上躡手躡腳地走動。房客在裡面時我的造訪比較短暫,但是也比較有收穫,因為如果他們在家,他們的皮包和皮夾也在,我也不必費力翻尋。
然後回到我的房間藏好我的收穫。再次出動,手裡拿著我的萬能鑰匙,就像聖誕節早晨的孩子般急切,好奇下一個漂亮的包裹裡面有些什麼。
啊,年輕!第二天早晨我離開時,拋棄了昨天為我的行李增添重量的電話簿,兩隻箱子都裝滿了豐富的收穫。我不知道在數過現金,並且賣掉了贓物後,我最後能得到多少,但那肯定不會比如今我從一次不錯的郵票或錢幣收藏買賣裡獲得的淨利要多,不過那還是一次相對成功的夜間工作。我覺得自己像個英雄,一個名副其實的竊賊。我可以夜復一夜,不只完成一件工作,而是完成幾十件。
當然,如果你有把鑰匙的話,就沒有多大困難。
但這一次我沒有鑰匙,而毫無疑問,鑰匙能夠加快工作的速度。無論你使用撥弄和探測工具開鎖有多快,有了鑰匙都會更快。不過有幾位房客忘了鎖門,稍微平衡了一下游戲的整體難度。即使有點困惑,但我還是很感激。我想這其實很好——假設其他房客和你一樣誠實——但是當週圍陸續有人被殺死時,這種幻象不是會變得越來越難維持嗎?我猜一個有教養的兇手應該還是會避免進入別人的私人領域的,但即使如此……
我著手我的工作,還得提醒自己不要偷竊——老習慣很難改掉——但因為情勢相當急迫,足以讓我專注於手邊的事。我確定自己和其他人隔了一層樓,聽到有人在樓梯上時,我便躲藏起來。他們都在一樓時,我飛快地看了一下樓上的員工區。稍後我從窗戶見到他們沿著通道朝斷橋那邊走,便抓住這個時機進入了一樓的幾個房間。
我從艾格倫廷的套房出來時,知道剩下的時間不多了。外面很冷,而且他們匆忙出去也沒有穿上厚重的衣物,所以他們會想盡快回到屋裡。我還指著這點呢——他們在外頭覺得越不舒服,就會花越少的時間檢視死去的伯納德·格林姆斯·羅登巴爾。
但是我想看一眼那些草地長椅。
先前的聲音過於低沉不清,我無法知道什麼事情讓他們那麼激動,雖然我猜或許是因為屋後的草地長椅。那些長椅上有一具新屍體嗎?如果是的話,會是誰呢?
我找到路來到日光浴室,透過窗戶見到了三張長椅,而我知道我不是唯一注意到的人。覆蓋的雪全都抖落在旁,遮蓋他們的床單被掀開過了。
但是,哎呀,床單又蓋回去了。雖然現在上面沒有覆蓋著雪,但是仍然遮蓋了長椅上的東西。
三具屍體。在適當光線下仔細地看,我只看出來了這麼多。但是最後一位受害者是誰?
我必須出去看一下,但我已經可以聽到他們正回頭朝屋裡走,每個人都在說話,他們的聲音形成不協調的一片模糊。等到我走到門外,跑到長椅那邊,然後看一眼——
沒有時間了。
我奔向樓梯。
回到小喬治房,我發現自己逐漸不再把這裡當成喬納森·拉斯伯恩的房間,反而當成了自己的,我坐在床沿思索下一步該怎麼做,接著拿起面前的紙在上面畫了張草圖,有一大堆圓圈、叉叉,以及箭頭。這張圖代表了兇殺案發生的順序,若看一眼我的手稿,可能會認為兇手曾經當過幾何學教師。沒有其他人能明白其中的意思。
我沒有看著圖,或者望向虛空的時候,就是在看手錶上的時間。我早晚都得離開這個溫暖而狹小的掩蔽處,出去面對世界,至少是在加特福旅舍裡有較多人的區域出現。我的假死為我爭取到了不少時間,而我又把其中一些花在了令我收穫頗豐的逐房之旅中。現在我已經掌握了可能拿到的所有資料,而且已經想出了是怎麼回事。
嗯,幾乎想出來了。
大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