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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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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可能不想知道,」卡洛琳說,「但是我想。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伯尼?為什麼你要打電話給她,讓她到這裡來?為什麼要安排這個時間,讓你得在我面前上演這個場面?我不是在抱怨,我當然不想錯過,但是……」

「但是我為什麼要這麼做。」

「沒錯。」

我想了一下,咬了一口我的三明治。萊蒂絲進來後,我就沒動它了,而那樣的插曲會讓你胃口大增。我咀嚼吞嚥,喝了一些奶油蘇打,然後說:「雷蒙德·錢德勒。」

「什麼?」

「這是個雷蒙德·錢德勒式的案子,」我說,「一旦我瞭解到這點,我就開始行動,而不是像英國紳士那樣在客廳裡拼圖,試著把片段拼湊起來。這就是在你睡覺的那個夜晚,我做了那些事的原因。」

「什麼時候菲利普·馬洛也假裝自己死了,還用一把波浪狀的刀刺一個假人,伯尼?我一定漏掉了那本書。」

「嗯,你知道我的意思。我在圖書館裡把一切都說出來時,心裡確實想的是馬洛和錢德勒。我面對達金·利托費爾德的方式呢?完全是菲利普·馬洛。」

「你說什麼就是什麼吧,伯尼。」

我喝掉了剩下的奶油蘇打。「也許你無法看出來,」我說,「但是剛剛萊蒂絲的事情,就是馬洛式的。」

「是嗎?」

「嗯。我不能讓她覺得她可以逃得掉。」

「你不想為她當冤大頭,」她說,「但那不是菲利普·馬洛吧?那比較像是薩姆·斯佩德。」

「他也不會為布麗姬·奧肖西內當冤大頭,」我說,「但這不是當冤大頭的問題。這裡牽涉的問題是獲得真相,無論對人際關係有什麼影響。」

「而真相是她切斷了繩索。」

我點點頭。「那時候講出來不會有什麼效果,因為那隻會讓事情更混淆。我認為她犯了某個過錯,無論那是惡意傷害,還是意外殺人,因為如果不是她損壞了繩索,奧里斯也不會喪命。但你要怎樣才能證明呢?」

「所以你就一直等待,現在才講出來。」

「沒錯。」

「為什麼,伯尼?因為你需要一個見到她的理由嗎?」

我搖搖頭。「正好相反,我不想再見到她。她企圖割斷一座橋——嗯,我想燒掉我的橋。你聽到她說什麼了,她本以為最後會到我的地方聽梅爾·託美。我想確保這事不會發生。」

「因為你沒有興趣。」

「因為我有興趣,」我說,「而且我會一直有興趣,和萊蒂絲這樣的人是沒有任何未來的,甚至也沒有太多現在。所以我想要設法讓我永遠不會再見到她。現在我無法打電話給她,她也永遠不會打給我,而事情就應該是這個樣子。」

她噘著嘴,做了個吹哨的口型。「我想你做的是對的,」她說,「而且我必須告訴你,伯尼,我很感動。」

「謝謝,」我說,「但是不要給我太多讚美。我只是問自己菲利普·馬洛會怎麼做,然後便放手去做了。」

「雷蒙德·錢德勒。」

這是一個小時以後,我在這期間還真的賣出了些東西,一套很好的丹尼爾·笛福全集。顧客是一位擁有幾家洗衣店的瘦長男人。兩週前,他幾乎就要買下這套書了,但我不得不指出這套書缺了一卷。良心不見得都會讓我們變成懦夫,但是可以毀掉很多樁買賣。

他回到店裡,把這套書拿到櫃檯。「我想了想,」他說,「然後我突然意識到如果是完整的一套,價錢會貴很多。」

「毫無疑問。」

「而且如果我找到了缺失的那捲,或許可以花幾塊錢就買到,那時我就賺了。」

「確實如此。」

「所以我有東西需要尋找,而且這會很有意思。如果我永遠無法收集齊這套書,嗯,那又何妨?現在這個樣子擺在書架上就很好看了。說到閱讀這套書,嘿,我在開什麼玩笑?我念大學時必須讀《摩爾·弗蘭德斯》,但是我只讀了克利夫的註解本,還有《魯濱孫漂流記》的改編漫畫,我與笛福的關係就這麼多了。」他拍拍這堆書,「我打算看完。」他說,「但是我會等到讀完這七卷以後,才開始哀嘆缺了第八卷。」

所以我把書裝進袋子裡,收了他的錢,深深覺得自己的美德得到了回報。不一會兒門又開了,一個熟悉的聲音說:「雷蒙德·錢德勒。」我抬起頭看,原來是卡洛琳。

「那本書,」她說,「是我們當初去加特福旅舍的理由。」

「《長眠不醒》。」

「沒錯。那時我們看到書在書架上,喬納森·拉斯伯恩被謀殺以後書還在那裡,但是過了一會兒,書卻不見了。書怎麼了?」

「我拿走了。」

「你拿走了?」

「為了保管,」我說,「也為了讓我有東西可讀。」

「有東西可讀?」

「在拉斯伯恩的房間。我知道我得留在那裡,但不知道能在書架上找到什麼,所以我把《長眠不醒》收在了他梳妝檯頂層的抽屜裡。我帶了這本書也是件好事。那裡只有維多利亞時期的愛情小說,作者都是些名字有連字元的女人。」

「你真的讀了這本書?」

「這有什麼好驚訝的?錢德勒的書還是很好看的。」

「我猜那不是哈米特的版本,是嗎?」

「你為什麼這麼肯定?」

「嗯,如果是的話,你不會真的拿來讀,會嗎?一本值那麼多錢的書?」

我開啟抽屜取出一本書,翻開封面。「現在,」我說,「大部分作家利用書名頁來做簡單的簽名,或是用小書名頁來簽完整的題詞。但是錢德勒很少做這種事,所以不太在乎正確的形式。他在環襯頁上是這樣寫的:‘獻給達希爾·哈米特,你把殺人案放在了適得其所的鄙陋街頭。我相信你會將這本小書擱在書架上你的大作旁邊。謹致讚賞與友誼,雷蒙德·錢德勒。’」

「哇!活生生的文學史。我能看看嗎,伯尼?是這樣寫的,沒錯。但這是什麼?」

「你分辨得出來嗎?」

「寫得真是潦草,不是嗎?這也是錢德勒寫的嗎?看起來不像他的筆跡。」

「不是。」

「‘真是個自負的傢伙。讓他把他的書拿走,塞進那個拘謹主角的屁眼裡。說到這個,他們倒可能真會樂在其中。’這不是簽名,伯尼。」

「不,這不是。」

「別告訴我,伯尼。這是……」

「那是哈米特的手跡,」我說,「比平常寫得要潦草,但那是他喝醉時寫的,而且他一定是醉得差不多了,才會寫出這種東西。他一定很不喜歡這本書,根本就沒帶回家,然後肯定有人把書塞到書架上了。」

「雷蒙德·錢德勒的第一本書,」她說,「狀況良好,書衣沒有破損。由作者題獻給達希爾·哈米特,還有哈米特的回覆題詞。而且還是這種題詞!」

「沒錯,是相當特殊。」

「我想這一定是美國文學史上的終極手跡本了。」

「嗯,如果你找到一本由愛倫·坡題詞獻給年輕的亞伯拉罕·林肯的《帖木兒》,那可能會讓這一本相形見絀了。除此之外,我猜這書差不多有這種地位。」

「它能值多少,伯尼?」

「我不知道,」我說,「一筆財富,但是究竟是多少呢?我甚至猜不出來。必須舉辦一場拍賣會才能回答這個問題。這要看有什麼人出席,以及他們有多想要這本書。」

「哇。」

「但這無關緊要,」我說,「我不能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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