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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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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三十二個小時之後,我按下他那幢褐石公寓門口四個門鈴中的一個。他按了開門鍵讓我進去,我爬了三層樓梯。他站在樓梯頂端等我,領著我進入他那套佔據了一層樓的公寓。裡面的陳設相當有品位,一整面牆鑲著玻璃書架,鋪滿室內的單色地毯上擺著一塊貴重的奧布松織花地毯,傢俱看起來既高雅又舒適。

作為一名終身竊賊,最糟糕的症狀之一就是踏進每個房間時我都想勘察一番,眼睛對值得偷的東西特別敏感。我猜這是逛商店的一種形式。我不打算拿走坎德莫斯的任何東西——我是個職業小偷,可並不是竊盜狂——不過我照樣睜大了雙眼。我看了到一箇中國鼻菸壺,粉晶的,雕刻技法十分精巧,還有一組象牙根付,其中一個是肥胖的海狸,它的尾巴好像整個斷掉了。

我很欣賞他的地毯,坎德莫斯又帶著我四處看,指著另外兩塊,其中一塊是西藏老虎毯,很舊。我為遲到而道歉,他說我很準時,我們的第三個成員才真是遲了,不過應該隨時會到。我謝絕了他來杯酒的提議,接受了咖啡,結果咖啡沒有令我失望,又濃又香醇,現煮的。他談了點溫索普·麥克沃斯·普雷德,猜想著如果不是結核病讓他英年早逝,他會有什麼樣的成就。他會當選下議院議員,然後在政壇進一步發展,而把寫詩放在第二位嗎?或者他會對政治生活逐漸幻滅,再也不寫他後來轉投時事黨派後創作的打油詩,而繼續創作出成熟的作品,取代他早期的詩作而傳世?

門鈴響起時,我們的這個話題剛告一段落,坎德莫斯穿過房間按了鍵讓新客人進來。我們在樓梯頂端等著,結果來者是個矮胖的老傢伙,有個哈巴狗似的鼻子和大臉。他看起來像酒鬼,咳起來像煙槍,就算你又聾又瞎,也還是會知道他怎麼過日子,除非——比如說——你得了重感冒,聞不到他呼吸中的酒味和頭髮衣服裡散發出的煙臭。即使如此,你大概也可以從他爬樓梯的方式猜到,因為他在每層樓之間都停下來喘氣,爬到最後一層還得放慢速度。

「赫伯曼隊長,」坎德莫斯跟他打招呼,兩人握手,「這位是——」

「湯普森,」我迅速說,「比爾·湯普森。」

我們謹慎地握了握手。赫伯曼穿了一套灰色西裝,繫著藍色與褐色條紋的領帶,腳上是棕色的鞋子。西裝看起來好像蘇聯改革之前穿在三流蘇維埃官僚身上的那種。我認識的人裡,唯一穿西裝看起來會這麼糟的,是個名叫雷·基希曼的警察。雷的西裝很昂貴、做工考究;只不過好像是替別人剪裁的。赫伯曼穿的是一套廉價西裝,反正穿在誰身上都不會太像樣。

我們進入坎德莫斯的公寓,把計劃又回顧了一遍。赫伯曼隊長應該在一個小時內到達七十四街一幢安保措施嚴密的公寓大樓的十二樓,只要他帶我闖過門衛那關,他就去赴他的約,而我則去四層樓之下赴我的約。

「那裡不會有其他人,」坎德莫斯向我保證,「也不會有人打擾你。赫伯曼隊長,你在十二樓會待多久,一小時?」

「沒那麼久。」

「而你,湯——唔——托馬斯先生,可以在二十分鐘內進去又出來,不過如果需要的話,你在裡面待一整夜也沒關係。你們兩個應該安排好在十二樓會合,再一起離開那幢大樓,你們覺得怎麼樣?」

我覺得我應該抽身,一有機會就跳上經過的第一輛計程車。我不僅沒跟美女共乘計程車離去,還被迫學習了一堆中藥知識。過去兩星期,我一直在看亨弗萊·鮑嘉的電影,判斷力好像因此產生了變化。

「聽起來好像太複雜了,沒有必要,」我說,「要離開一幢大樓沒那麼難,除非你手臂夾著一臺電視機或肩膀上扛著一具屍體。」

其實要進一幢大樓也沒那麼難,只要你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前一天我就這麼告訴過坎德莫斯了,我們不需要赫伯曼隊長,自己幹就可以,但他不同意。赫伯曼隊長是整個計劃的一部分。我需要自己的隊長,大概就像東妮·坦妮爾需要她的隊長一樣,甩掉他的機會也同樣小。

下樓時,赫伯曼還是在每層樓都暫停休息,到了外頭,他抓住鑄鐵欄杆靠著。「你說,」他開口道,「該在哪兒叫計程車?」

「我們走路過去,」我說,「就三個街區。」

「其中一個街區可長得要命。」

「還是走路吧。」

他聳聳肩,點了根香菸,我們一起動身。我認為這算是我贏了,可是等到他走進列剋星敦大道上一家名叫「威克斯福德城堡」的愛爾蘭酒吧時,我改變想法了。「還有時間快速喝一杯。」他宣佈,然後點了一杯雙份伏特加。酒保一副看盡世態炎涼、卻半點也不記得的模樣,他倒酒的瓶子標籤上有個戴著波斯羔羊皮帽的人,掛著野蠻的笑容。我正要說我們應該在午夜之前到達目的地,可是還沒開口,隊長已經喝完了。

「你要喝什麼嗎?」

我搖搖頭。

「那我們走吧,」他說,「應該在午夜之前到那兒,大夜班會在午夜交班。」

我們再度上路,酒精似乎讓他鬆弛了許多。「問你個問題,」他說,「為什麼吃葡萄不吐葡萄皮,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

「好吧,這算個問題。」

「你認識那傢伙很久了吧?」

三十二小時,快要三十三小時了。「不是很久。」我承認。

「你是做什麼的?他之前跟我提起你的時候,用的不是你的真名,而是叫別的什麼。」

「哦?」

「我本來想說羅德拉克,但不是。羅德卡?也不對。羅德波?」他聳聳肩,「無所謂,反正我確定不是湯普森。一點都不像。」

「他年紀大了。」我說。

「腦子硬化了,」他說,「你是這麼想的吧?」

「我沒想得那麼嚴重,可是——」

「我已經夠煩的了,」他說,「告訴你也無所謂。這投資太大了,很多人把希望寄託在這上頭。不過我猜,我不必告訴你這些,對吧?」

「我想是的。」

「反正說得太多一向是我的毛病。」之後,直到我們抵達那幢大樓,他都沒再說半個字。

那幢大樓是個堡壘,沒錯。薄伽丘是位於公園大道的諸多公寓大樓之一,二十二層高,奢華的新藝術風格大廳裡擺了許多盆栽,像叢林一般。外面有個門衛,接待臺後面有個接待員,電梯裡面還不可能沒有服務員。三個人都穿著栗色鑲金邊的制服,看起來挺像那麼回事。不過白手套把所有的效果破壞殆盡,讓他們看上去活像是迪士尼的卡通動物。

「我是赫伯曼隊長,」赫伯曼告訴接待員,「來找威克斯先生。」

「哦,好的,先生。威克斯先生正在等您。」他檢查了登記簿,在上頭做了個小記號,然後抬頭詢問似的看著我。

「這位是湯普森先生,」赫伯曼說,「他是跟我一起的。」

「很好,先生。」又在登記簿上做了個小記號。也許我自己一個人進來就沒這麼輕而易舉了,不過——

電梯服務員在大廳的那頭盯著我們看,說不定也聽到我們的談話了;赫伯曼的嗓門又大又響,我估計大家都聽見了。我們進電梯時,他說:「兩位,十二樓嗎?」

「12j,」赫伯曼說,「威克斯先生。」

「好的,先生。」於是電梯帶我們升到十二樓。服務員朝j戶的公寓指了指,而且在後頭看著,以確定我們能找到。我們走到j戶門口之後,赫伯曼看了我一眼,一道濃眉揚了起來。我的目標——樓梯間——離我們站的位置只有幾步路,但我還看得到電梯服務員,而且他還在盡責地看著我們。於是我伸出手指按了門鈴。

「那我要怎麼跟威克斯先生說?」赫伯曼問道。感謝上帝,還好聲音不大。

「給我引見一下,」我說,「接下來就看我的好了。」

門開了。出現的威克斯先生是個矮胖子,雙眼明亮。他在室內還戴著帽子,是頂黑色小禮帽,不過反正是他的帽子、他的房子,所以我想他有權愛怎麼打扮就怎麼打扮。他的穿著倒沒那麼正式。一對公雞圖案的揹帶吊著他布克兄弟的西裝褲。他的襯衫袖子捲了起來,領帶解開了,表情當然有些困惑。

「卡比,」他對赫伯曼說,「你好,這位是——」

「比爾·湯普森。」赫伯曼說。很快,我聽到了旁邊電梯門關上的聲音。

「我住在這幢大廈,」我說,「在大廳碰到了這位——」我也跟著喊卡比?不,最好不要,「——這位先生,就跟他一路聊了過來。」我真誠地笑了。「幸會,威克斯先生。晚安,兩位。」

然後我走到走廊盡頭,開啟防火門,連跑帶跳地下了樓。

幸好樓梯間沒有攝像頭。

薄伽丘大樓裝了閉路電視,我剛才看到接待臺後面有一堆監視器螢幕。一個顯示洗衣房,其他則掃描著大廈前方的街道、載客與載貨電梯、七十四街角落的送貨口,還有地下二樓的停車場。

大樓的兩端都有樓梯間,所以要裝閉路電視的話,每層樓都得裝兩個,而且還得有同等數量的螢幕,接待員非把眼睛看瞎了不可。不過還有另外一個辦法:把其中一些螢幕設定為多頻道,負責監視的人可以悠閒地拿著遙控器坐在那兒,連續幾個小時逛頻道玩。

之前我覺得他們沒有這樣的裝置,但也很難說,直到踏入樓梯間我才確定。其實我也沒那麼擔心,他們不太可能監視樓梯間,即使有裝置,我想我也可以避開。

看吧,有了這麼高水準的保護,你就永遠不會出事。首先不屬於這裡的人就別想通過大門——即使是中餐館的工作人員想在曼哈頓每戶人家門下塞一張選單也不行。有那麼多安全保護設施,你自然覺得很安全。然後,既然從沒發生過任何事,你對自己的保安裝置就不會那麼時時注意了。

看看切爾諾貝利發生了什麼事。他們有個測量器,上面有警告裝置,輻射事件發生時,這些裝置都沒壞,都發揮了預期的功能。結果某個笨蛋看著這個測量器,認定是它壞掉了,因為上面顯示的狀況很反常,於是這個笨蛋決定置之不理。

儘管如此,我也只是對自己最後不會出現在《美國家庭滑稽錄影》裡感到高興。

下了四層樓,我確定走廊空無一人,然後走到8b門前。我按了門鈴,其實坎德莫斯已經跟我保證過沒人在家,但他有可能搞錯,或者不小心弄錯了公寓號。所以我按了門鈴,等了一會兒沒反應,我又按了一次。然後掏出那套開鎖的工具,開始動手。

太簡單了。如果你要找那種最新式的鎖,不要去公園大道上的豪華大廈。得找那種既沒有門衛,也沒有接待員的出租公寓或褐石建築。那種地方才找得到鐵窗、警報系統和警察鎖。8b有兩道鎖,一個西格爾鎖,一個雷布森鎖,兩個都是標準的圓筒狀耶魯鎖,結實可靠,其挑戰性和《電視指南》上的字謎一樣低。

我開啟一把鎖,停下來喘口氣,然後破解另一把——敘述的時間仍然比實際用的時間還長。有點滑稽的是,這事太容易了,我實在有點遺憾。

看吧,開鎖是一種技巧,在技術成就的排名上,比腦部手術只差幾位。只要有適當的工具,任何具備基本手工技能的人都可以學會基本技巧。我就教過卡洛琳,她一度對於開簡單的鎖也相當拿手,後來沒練習又生疏了。

但我不一樣。我有的不僅僅是技巧,還有這方面的天賦。當我破解一道鎖進門時,整件事有一種超然脫俗、進入全新狀態的意味。我無法真正形容,就算可以,大概你聽了也會覺得無聊,但那對我來說真是神奇的時刻。這就是為什麼我在這方面這麼拿手,也是為什麼我脫離不了這一行。

當第二道鎖輕嘆一聲投降時,我就如同卡薩諾瓦聽到女郎說「願意」時的感受一樣——感激自己的戰利品,卻又遺憾不必再稍稍多花一分力氣在上頭。我自己也輕嘆一聲投降,轉開鎖、踏進門,趕緊把門關上。

裡面沒有開燈,黑得像煤礦。我給自己的眼睛一點時間適應黑暗,可是適應後也沒看清什麼。其實這是好事,說明窗簾都拉上了,而且這個公寓防光設施良好,因此表示我可以任意開啟所有的燈。我不需要在黑暗中躲躲閃閃,一邊磕磕碰碰一邊罵罵咧咧。

我先用手電筒四處照了照,確定所有窗簾都拉上了,確實。然後用戴著手套的手開啟最近的一盞燈,燈光刺得我直眨眼。我把手電筒收進口袋,深吸一口氣,給自己一點時間,品嚐純粹的喜悅引起的小小戰慄,那是我每次不請而入的時候必然會有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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