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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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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再想想,我居然還真的嘗試過要放棄這一切……

我鎖上兩把鎖——只是為了安心,然後環視那個l形的大房間。除了一個小廚房和更小的浴室之外,整套公寓就這樣了。裝潢則充滿實驗性質,是那種新婚夫婦去康蘭或「板條箱與桶」連鎖傢俱店買來東西佈置自己第一個家的組合風格。一塊有幾何圖形的淺色地毯佔據了三分之一的鑲木地板,小臥室裡塞了一張地臺床。

我看了壁櫥,檢查了梳妝檯的幾個抽屜,然後斷定屋主是男性,不過也有不少的女性衣物,所以他不是有女友,就是有性別認同方面的問題。

「只要拿那個資料夾,」雨果·坎德莫斯曾建議我,「你找不出任何其他值得拿的東西。那人是個公司密探之類的,他不收集任何東西,也不愛珠寶。你也不會發現大量現金。」

那麼,資料夾裡面是什麼?

「一些檔案。你我只是那種企業合併案裡面的小角色。找到那份檔案,我們就可以分到一筆酬勞,你的部分至少是五千美元,如果我有辦法從對方那邊爭取到的話,說不定你還能多拿三四倍。」他憧憬著微笑起來,「那個資料夾是皮面的,有燙金裝飾。公寓裡頭有個書桌,如果不是在第一個抽屜,就會在其他抽屜。抽屜可能上鎖,這會是問題嗎?」

我告訴他,鎖對我來說,從來都不是問題。

房裡有個書桌,沒錯,北歐風格、樺木材質,沒有上漆。最上層抽屜裡只有一個皮製工具盒和一張八乘十英寸的鑲銀相框照片。工具盒裡面有鉛筆和回形針。照片是黑白的,上面是個穿制服的男人,不是美國大兵,制服很漂亮,足以在薄伽丘大樓裡擁有一張書桌。他戴著眼鏡,露齒而笑,讓他看起來有點像老羅斯福總統,而中分的頭髮則讓他看來像小約翰·赫爾德筆下的素描。

他看起來很眼熟,但我一時說不出是為什麼。

我拉過一把椅子,坐在桌前幹活。桌子兩邊各有三個抽屜,中間有一個。我先試中間那個,開啟,抽屜正中間就擺著一個小牛皮面的資料夾,棕色的,有燙金裝飾邊和鳶尾花紋。

好極了。

我靜靜地坐了一會兒,看著那個資料夾,耳邊一片寂靜。然後這片寂靜被一個絕對是鑰匙插入鎖孔的聲音打破了。

如果之前我在做別的事情——比如翻其他的抽屜、開櫥櫃門、開鎖——我就會錯過那個聲音,或者反應得太慢。不過我立刻聽到了,從椅子上跳起來,好像等那個聲音已經等了一輩子似的。

多年前——早在你我出世之前——老黑人聯盟有個棒球員叫「酷爹」貝爾。據說,他速度極快、行動出其不意;他常被形容為疾如閃電,可以關上臥室的燈,然後在臥室變黑之前上床。我總以為這是誇張的修辭,但現在我沒那麼確定了。因為我把抽屜關上,關掉一盞燈,又關掉另外一盞,衝到房間那頭關掉頭頂的大燈,鑽進玄關的衣櫃,猛地把門關上,我好像是在燈光熄滅之前就置身於一堆外套大衣之間了。

就算不是,也很接近了。

最重要的是,我在另一扇門開啟之前關上了衣櫃的門。如果我的入侵者鑰匙轉得快一點,他就會撞見我了。另外,如果他怕冷而穿了大衣,或者神經兮兮地帶了雨傘,他就會開啟櫃子的門,那接下來,我該怎麼辦?

坐牢吧,我想。去北邊,沒有什麼人做伴,也沒好書可看。但也許不會到那個地步,也許我可以找到理由脫身,或者賄賂警察,或找我的律師沃利·亨普希爾製造一個法律奇蹟。也許我可以——

有兩個人進了門。我能聽到他們在講話,一男一女。聽不出他們在說什麼——衣櫃的門很厚而且關得很嚴——不過仍聽得出他們的聲音高低不同。公寓裡有兩個人,一男一女。

哦,好極了。坎德莫斯曾向我保證我有充裕的時間,說那個資料夾的現任主人整夜都不在家。但現在他顯然回來了,還帶著女朋友,我唯一能期盼的,就是他們很快就去睡覺,不要開啟衣櫃門。

但他們聽起來並不困,而且情緒很好,甚至很熱烈。我明白了為什麼我聽不出他們在講什麼,他們是在用一種我聽不懂的語言談話。

這其實包括了除英語之外的所有語言。不過有些語言我聽到後可以識別出來,雖然不知道在講什麼內容。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義大利語——我知道聽起來是什麼樣,甚至還能聽懂一兩個詞。但這兩位向對方嘰咕的是一種我沒聽過的語言。聽起來甚至不像是語言,更像是把甲殼蟲樂隊的專輯倒著放,找尋保羅·麥卡特尼已死的證據。

他們繼續不停地講著,我也繼續愚蠢地試圖聽懂,同時極力忍著不要打噴嚏。衣櫃裡顯然黴菌肆虐,而我好像有點過敏。我吞吞口水,捏住鼻子,做了所有你想得到的事情,明知沒什麼用卻仍然希望能有效。然後我惱火起來,生氣自己怎麼會陷入這個爛泥塘,結果竟然奏效。打噴嚏的衝動消失了。

談話也停止了。只是偶爾冒出一兩個詞,聲音太小聽不見,就算你懂那種語言也沒用。不過還有其他聲音,他們到底在幹什麼?

哦。

我知道他們在幹什麼了。木板床沒有彈簧因此不會發出那種唧唧聲,所以我不會有那種聲音線索,但即使沒有,我的結論也照樣確定無誤。就在我忐忑不安地蹲在衣櫃裡的時候,那兩個小丑居然在做愛。

我只能怪自己。如果我沒有浪費時間在公寓裡面亂逛,檢查冰箱,數書桌抽屜裡那個皮革盒子中的回形針。如果我沒有拿起那個銀框照片,轉過來轉過去,試圖搞清為什麼上面的人看起來這麼面熟。如果我表現得專業一點,上帝啊,我就可以在這兩位出現之前走掉,把那個資料夾鎖在我的公文包裡,去領那筆錢了。我早就出了那扇門、出了這幢大廈,而且——

慢著。

公文包呢?

肯定沒和我一起待在衣櫃裡。是不是放在書桌旁,或是公寓裡的其他地方?我不記得了。我帶進公寓了嗎?我開鎖時放下或者把它夾在兩膝之間了嗎?

我很確定沒有。唔,我跟著赫伯曼隊長進入薄伽丘大樓時帶著嗎?我試著回想整個過程——乘電梯上來,跟12j的威克斯先生講了幾句話,然後衝下四層樓。除了想減掉的五磅肥肉之外,好像沒有其他多餘的負擔,可是也不能確定。

會不會留在家裡了?我記得提起公文包,但也可能又放下了。問題在於,我離開自己公寓時帶了嗎?

我確定答案是肯定的。因為我還記得今天晚上第二次招來邁克思·費德勒的計程車時,公文包還在我手上,而且他問我是不是有公務約會時,包就放在我的膝蓋上。

會不會忘在車上了?我有他的名片,或者該說他給的那張中醫師的名片,總之,上頭有邁克思的電話。公文包裡面沒有任何我需要的東西。事實上,裡面什麼都沒有。那個公文包很好,而且跟了我很久,難以割捨,但如果必要的話,就算沒有它,我也照樣可以過著豐富多彩的生活。

但如果邁克思打算把它歸還——他在同一個地方讓我下車又上車,知道我住在哪兒。我想我沒提過自己的名字,要麼就是自稱比爾·湯普森,但他可以向門衛描述我的外貌,或者——

我到底在瞎操什麼心?我在這個該死的櫃子裡已經快瘋了。那不過是個空的公文包,裡面既沒有證件也沒有任何足以讓我吃官司的東西,如果能找回來當然很好,但就算沒有也無所謂,誰在乎呢?

總之,我下計程車時還帶著公文包。因為我還記得為了按雨果·坎德莫斯家的門鈴,我把公文包換了手。這表示赫伯曼和我展開這趟烏龍任務時,公文包可能留在坎德莫斯家了,不然就是落在「威克斯福德城堡」,不過我想應該沒有。我幾乎可以確定是掉在了坎德莫斯家,這樣我拿資料夾回去交差收錢時,就可以拿回來了。

如果我能離開這個衣櫃。

從聲音可以判斷,外面的愛火已經燃盡。我想我可以直接走人,也許他們不會注意到。

對。

我很好奇鮑嘉會怎麼做。

過去十五天,我看了三十部電影,全都是亨弗萊·鮑嘉演的。其中一些是人盡皆知的電影,比如《馬耳他之鷹》《卡薩布蘭卡》和《非洲女王號》,還有些沒人聽說過的電影,比如《無形的枷鎖》和《男人是笨蛋》。我看這些電影時,坐在我旁邊跟我分享爆米花的同伴似乎相信銀幕上的鮑嘉可以告訴你人生所需的一切。我那時憑什麼告訴她不是如此呢?

在眼下這種被動的狀態下,除了鮑嘉,我沒有更好的事情可想。也許鮑嘉會咬緊牙關,鼓起勇氣做一些事,但我覺得這種時候他手裡很可能有槍,而我卻連該死的公文包都丟了。我的雙手唯一能握住的,只有一個衣架。

門外,那兩個人似乎又重新開始活動起來,不過不是之前那種。他們在走路,同時伴隨著我聽不懂的談話。

然後傳來一聲巨響,有什麼東西或人撞上了衣櫃的門,然後是一片寂靜。幾秒鐘之後,門開啟了——感謝上帝,不是衣櫃門,聽起來像是前門。然後門關上了。更長時間的寂靜。

然後,我終於再次聽到了開啟這整件事情的聲音——鑰匙插入鎖孔。不管那人是誰,一定是走向電梯的途中又決定回來鎖門。或許是他有序的天性使然,或許是鎖門的人認為這樣可以讓那具屍體晚點被發現。

因為我之前經歷過類似的場面。我曾經在某人意外回家時鑽進衣櫃,那是在格拉梅西公園大廈,公寓主人是克里斯特爾·謝爾德里克,我從衣櫃出來時,發現她躺在地板上,心臟處插著一把牙科手術刀。我年輕時被太多屍體絆倒過,也許你習慣了,但是我沒有,也不太希望自己習慣。

又來了,我就知道會是這樣。剛剛撞上衣櫃門的東西就是那個——一具屍體,死得像肉醬罐頭似的,在從垂直到水平的笨拙轉變時撞上了門。如果我現在開啟門,那具屍體會擋著路,我會在不知情的狀態下動了證據,再試著從更適合拉菲茲進出的門縫裡擠出去。

或者那人根本沒死。說不定衣櫃外面那個人只是被打暈了,甚至會在我走出藏身處的時候恢復意識。我衷心祈禱能有一個圓滿的結局——如果非得有個人躺在那裡,那最好是活的——但此刻我真的感受不到任何活人的氣息。我匆匆向小偷的守護神聖狄司馬斯禱告,讓這個人活著,可是不要醒過來,我苦苦哀求著。如果可以的話,我心想,最好把此人搬去斯克內克塔迪吧——不過或許這樣的要求過分了點。

一個想法忽然掠過我心頭,完全不由自主,抑制不住:換作是鮑嘉,就會擺脫這該死的衣櫃。

我開啟衣櫃的門,當然,外面沒有屍體。為了確定我還四處找了一遍——雖然屍體不是那種你希望遇上的東西,也不會刻意去找。沒有屍體,公寓裡面哪兒都沒有。曾有兩個人進來又出去,其中一個出去時絆了一下,撞在了衣櫃門上。

之前鋪得很整齊的床,現在皺巴巴的,亂七八糟。我看著糾結在一起的床單,為自己的偷窺行為感到難為情。那是非自願的,天知道,而且我什麼也沒看到,也沒搞清自己聽到的是怎麼回事。可是看著這一切,我還是覺得不安。

除了床之外,其他地方看不出來有人來過的跡象。那個穿著制服的傢伙,爵士年代的老羅斯福依舊在相框裡露出牙齒傻笑。同樣的衣服仍舊掛在衣櫃裡,同樣的回形針依然躺在皮盒子裡。

但資料夾不見了。

奧布松(aubusson),法國中部城市,以產地毯聞名。

根付(netsuke),一種日本小墜子,常用來吊在劍柄或和服繫帶的末端作為裝飾,現已成為一種頗有歷史意味的美術工藝品。

指前蘇聯調整或改革經濟和政治制度的政策,由勃列日涅夫一九七九年首次提出,並得到戈爾巴喬夫的積極推動,改革最初指提高自動化程度和勞動效率,但是後來指增強經濟市場意識和結束中央計劃經濟。

隊長與坦妮爾(captain&tenille),活躍於美國二十世紀七○年代流行樂壇的著名夫妻樂團,由東妮·坦妮爾(tonytenille)與丈夫達利爾·德拉貢(daryldragon)組成,曾獲格萊美獎。二○一四年坦妮爾提出離婚,原因是達利爾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但達利爾未同意。

這裡的原文為英語繞口令「howmuchwoodwouldawoodchuckchuckifawoodchuckcouldchuckwood?」,意思是「如果一隻土撥鼠能夠拋擲木頭,它能拋多少呢?」這裡翻譯時用中文經典繞口令代替。

布克兄弟(brooksbrothers),美國經典服裝品牌,創立於一八一八年。

指一九六四年四月二十六日發生的切爾諾貝利核洩漏事故(chernobyldisaster)。

卡薩諾瓦(giacomocasanova,1725—1798),極富傳奇色彩的義大利冒險家、作家、「追尋女色的風流才子」,以所寫的包括他的許多風流韻事的《我的一生》(histoiredemavie)而著稱,十八世紀享譽歐洲的大情聖。卡薩諾瓦,也引申為風流浪子、花花公子、好色之徒。

小約翰·赫爾德(johnheld,jr,1889—1958),美國插畫家、作家,以描繪爵士年代的作品而聞名。

見《衣櫃裡的賊》。

斯克內克塔迪(schenectady),美國紐約州東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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