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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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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麼都不確定,」我說,「不過再給我來杯一模一樣的吧。」

第二杯比較容易入口一些,第三杯可能更容易,但我覺得還是不要去親身實驗比較好。我走出威克斯福德城堡時感覺比走進去時要好,而對於一瓶伏特加,你還想要求什麼呢?

我來到雨果·坎德莫斯的褐石公寓,在門廳找到了他家的電鈴,試著確定剛剛按鈴時有沒有把公文包換手。琢磨了半天,我覺得這要看我一開始是哪隻手提著公文包的。如果是左手提,那沒問題,我可以輕易伸出右手食指按鈴。而如果是用右手提,我就得極度尷尬地將左手食指橫過整個身子去按鈴。因此——

因此沒有結論。那個公文包可能在樓上也可能不在,我馬上就會知道了。此刻我兩手空空——沒帶著公文包,而且,可惜呀,也沒有那個淡褐色皮面燙金的資料夾。我隨便挑了一個手指頭,按了電鈴。

沒反應。

我等了一會兒,再按一次。還是毫無反應,這時我發現自己充滿渴望地盯著鎖住的門。我知道開啟這個鎖不是問題,而且也不期待上面四樓的鎖會構成什麼挑戰。我不明白坎德莫斯是怎麼了,他是等我等煩了,跑到街角去吃炒蛋了嗎?那我可以趁女招待給他的咖啡續杯的時候進去再出來。

在不驚動任何人的情況下取回我的公文包的想法確實很有吸引力。我早晚得跟坎德莫斯談,告訴他發生了什麼事,同時設法搞清為什麼,但是沒那麼急。

我把手放進口袋,手指貼近我那一小串竊賊工具。

慢著,我想。如果他在家,正輕鬆地躺在浴缸裡或正在款待訪客;或者他出去了,回來時碰到我正在行動。「哦,嗨,雨果。我在薄伽丘大樓失手了,想花幾分鐘偷你的公寓。」

在這個問題上,我應該抵擋不了順手牽羊的衝動。我既不是極端反社會分子,也不是竊盜狂,我不偷朋友的東西,可是雨果·坎德莫斯算朋友嗎?他以前是埃博爾的朋友,或至少他是這麼說的,我還挺喜歡他的,也覺得跟他意氣相投,但那是在他送我出門、讓我關在衣櫃裡、且兩手空空地回家之前。這或許不是他的錯,而且憑良心說,可能我動作不夠快也是部分原因,但不管該怪誰,都會減損我們友誼的牢固程度。

此刻站在門口,我還可以保持冷靜,我最不想做的事情,就是洗劫坎德莫斯的公寓。但如果我上樓,有什麼特別的東西吸引我的目光、扯緊我的心絃,那我會有什麼感覺?不是那張華麗的奧布松織花毯,那太大了沒法偷,但那塊西藏老虎毯呢?或是極容易包起來扔進手提箱的那些日本根付呢?或者,最具吸引力的莫過於甜蜜蜜且無法追蹤來源的現金了。我或許把持得住,可是我很痛苦,而且剛才的任務失敗了,我不想就這麼算了,放過五千美元亮閃閃的鈔票,而且我又喝了兩杯路德米爾,而且——

哦。

我不能進去,能嗎?我喝了酒,我是喝酒不開工、開工不喝酒的。

於是問題解決了。

我又按了一次門鈴,別問我用的哪個手指。我不期待有回應,也沒得到回應。我離開那幢大樓,走了一兩個街區,讓自己的腦袋清醒點,一輛計程車經過,我叫住了。

我幾乎以為會三度遇上邁克思·費德勒,但沒人會那麼走運。這回我的司機是個年輕人,邊開車邊吃開心果,扔得前座滿是果殼。他一路橫衝直撞地把我送到家,差點沒把我的骨頭顛散。

回到自己的公寓,我收好工具和手電筒,脫掉衣服沖澡。我洗了很久,想就這樣洗一整夜,但出了浴室,黑夜依然。我穿上浴袍,給自己倒了杯睡前酒,不知道喝過路德米爾之後再喝蘇格蘭威士忌會是什麼感覺。

我喝了半杯,然後從皮夾裡找出有雨果·坎德莫斯電話的那張紙條。現在打去會太晚嗎?有可能,但我還是抓起電話撥了號碼,響了兩聲之後,有人接了電話:「喂?」

聽起來不像是雨果。

我沒說話。沉默了一會兒,同樣的聲音又餵了一次,這回聽起來有點暴躁。

肯定不是雨果。

我把聽筒放回電話座上。

我又啜了一小口蘇格蘭威士忌,在心裡列了一個單子。第一項:我的薄伽丘大樓8b之行結果很悽慘。第二項:應該在家裡等著我帶資料夾過去的雨果·坎德莫斯在我去找他的時候不在。第三項:一個小時後,別人接起了他的電話,此人絕對不是雨果·坎德莫斯,但奇怪的是聲音聽起來很熟悉。

赫伯曼隊長?不,想了一會兒我斷定不是。肯定不是赫伯曼隊長。但很熟悉,肯定是我聽過的。

哦。

我拿起電話,猶豫著,然後撥了號碼。這回響了一聲那傢伙就接了起來,一開始什麼都沒講,光是這樣就幾乎足以確定我的直覺。然後他說:「喂?」之後又餵了兩聲。是他,沒錯。

我掛了電話。

「見鬼。」我大聲說,拿起酒杯皺眉瞪著。我怎麼會捲入這樣一堆煩惱裡?連續看了十五個晚上亨弗萊·鮑嘉演的電影,就會有這樣的下場嗎?

我該看勞萊與哈迪的。

一般洗甲水的主要成分為丙酮。

勞萊與哈迪(laurelandhardy),長期搭檔演出滑稽片的兩位美國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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