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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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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那麼多城市中有那麼多家書店,她偏偏走進我這家。

那是兩個星期前的事情,星期三下午三點鐘。當時我在櫃檯後頭,鼻子正湊在一本書上。那本書是《東方的遺產》,威爾與艾莉爾·杜蘭特所著的十一卷本《世界文明史》中的第一本。多年來,「每月選書」俱樂部就好像基甸在宣揚《聖經》似的宣傳這套書,藏書稍豐的人很少沒有一整套,而且通常都保持在原始狀態——蒙了塵埃的書衣還沒被碰過,書脊完整無裂紋,裡面的書頁尚未被人類的眼睛接觸過。

我從利澤爾先生那兒買下巴尼嘉書店時,存貨裡就有這套書,幾年下來我偶爾會買一套,時不時還能賣掉一套。賣的和買的差不多,於是通常我總會存有幾套,一套放書架上,其他則裝箱放在後面。那個星期三,我總共有四套存貨,因為我前一天下午才買了一套,不是想囤積,而是因為我買了一批舊書,其中包括一些狀況良好的斯坦貝克和福克納的初版書。星期二晚上打烊時,我已經把《獻給未知的上帝》和《猶豫不決的戰爭》賣給一個熟客賺回了成本,因此覺得這套杜蘭特不是那麼佔地方,還決定也許自己也該看看他們是怎麼算人類歷史這筆總賬的。

我的注意力正集中在那本書上的時候,她走進了我的書店,也走進了我的生命。

這是個完美的春日,是那種神奇的紐約午後,會讓你想不通怎麼有人會願意住在別的地方。我的店門大開,所以她進來時上頭的小門鈴沒響。我那隻通常會迎接顧客、無恥地摩擦顧客腳踝以吸引其注意的貓兒拉菲茲,這會兒卻躺在窗臺的一角陽光下,展示它著名的抹布形象。

即使如此,我也知道來了顧客。我微微掃了一眼,然後她經過櫃檯前方,消失在一排書架後頭,留下一抹香水味兒。

我沒抬眼。當時我正看到第二或第三章,有關食人的部分。準確一點說,我正在看一些部落——我忘記是什麼了,你可以自己買回去看,我會算你特價——那些部落從不舉行葬禮,從來不需要在土葬和火葬間做艱難的抉擇。他們會把死人吃掉。

我試著看下去,但心思卻轉到了全球化的現代世界的另一番景象。弗蘭克·坎貝爾會是個承辦宴會的服務商,而沃爾特·e.庫克擁有一家大型連鎖快餐廳。皇后區的長島高速公路沿線不是墳場,而是熱狗攤,還有——

「打擾一下。」

我首先注意到的是她的聲音,因為我還沒抬頭看到她就聽到那聲音了。她的聲音低沉、沙啞,而且有歐洲口音。

那個聲音引起了我的注意,接著我抬頭隔著櫃檯看向她。我想我的心臟沒有停止,也沒有少跳一下,或者產生任何諸如此類讓心臟專家可以有一番說道的變化,但她的確引起了我的注意。

你會怎樣形容一個美女,寫一堆煩人的形容詞?我可以告訴你她的身高(五英尺七英寸),她的髮色(淡棕色加幾縷挑染的紅色),她的皮膚(亮白、清透、完美無瑕)。我還可以認真地用醫學分類詞彙一一詳述她的五官(高而寬的前額,挺拔的眉骨,位置適中的大眼睛,挺直而纖細的鼻子)。或者描述她如何讓我神魂顛倒(皮膚好似象牙上帶了一抹紅,棕色眼睛深得可以淹死人,一張生來用於接吻的俏嘴)。抱歉,我做不到。你得自行想象。

世上那麼多城市中有那麼多家書店,她偏偏走進我這家。

「我不想打擾你,」她說,「你好像在想什麼事情。」

「我正在看書,」我說,「不重要。」

「你在看什麼?」

「《世界文明史》。」

她抬起完美的眉毛。「不重要?」

「沒有什麼是不能等的。蘇美爾人已經等了幾千年,再等一會兒也沒關係。」

「你正在看蘇美爾人?」

「還沒有,」我承認,「他們是這本書裡的第一個文明,不過我還沒讀到。現在我還停留在史前時代。」

「啊。」

「早期人類,」我說,「他們的希望、恐懼、明天會更好的美夢,以及迷人的習俗。」

「迷人的習俗?」

我好像控制不了自己。「特別是這個部落,」我說,「或者可能不止這一個。」

「他們怎麼了?」

「他們吃死人。」天哪,我怎麼會談起這個?她什麼都沒說。我的眼睛往下落到書頁上,一個句子抓住了我的視線。「火地島人,」我說,「比較喜歡女人而不是狗。」

「是指用來做伴?」

「指用來當晚餐。他們說狗肉的味道像水獺。」

「這麼說水獺的味道不好?」

「不知道,」我說,「嚐起來應該像魚吧。」

「火地島人。我從沒聽過。」

「現在聽說了。」

「嗯,沒錯,現在聽說了。」

「我也沒聽過,」我說,「我想達爾文寫過他們,他們住在火地島,位於南美洲的最南端。」

「現在還住在那裡嗎?」

「不知道。不過我跟你說,如果我去那兒拜訪火地島人,我會自帶午飯。」

「還有你自己的女人?」

「我沒有女人,」我說,「但如果有的話,我不會帶她去火地島的。」

「那你會帶她去哪裡?」

「要看她的意思了,我大概會帶她去巴黎。」

「真浪漫。」

「要麼就帶她去看電影。」

「這也很浪漫,」她說,雙唇彎出一個微笑,「我想買書,你能賣給我一本嗎?」

「不要這本?」

「不要。」

「很好。」我說著合上那本《東方的遺產》,放到身後的書架上。她手上已經拿著一本書了,她把書放到櫃檯上,我看到是克利福德·麥卡提所寫的《亨弗萊·鮑嘉的電影》,精裝,三十年前由堡壘公司出版。我檢查了襯頁上用鉛筆標示的價錢。

「二十二美元,」我說,「另外,我是個誠實的商人,所以我要告訴你,我們還有一本平裝版。書名有一點不同,不過是同一本書。」

「那本我已經有了。」

「那本是大約十五美元——如果我的記憶力管用的話,通常挺管用的。」我眨眨眼,「你剛才是說,那本書你已經有了嗎?」

「對,」她說,「那本書的書名是《亨弗萊·鮑嘉電影全集》,而且你的記憶力很管用,書價是十四塊九毛九。」

「而你已經有了。」

「對,我想買一本精裝。」

「我猜你是個影迷。」

「我太愛他了,」她說,「你呢?你喜歡他嗎?」

「從沒有人能和他一樣。」我說。仔細想想,你會發現這句話可以用來形容任何人。「他很特別,不是嗎?他有——」

「有自己的調調。」

「我正想這麼說。」我的指尖放在那本書上,朝她的手指靠近。她的指甲修剪過,塗了厚厚的深紅色甲油。我的則沒有。我剋制著不讓自己的手指觸碰她的,然後說:「嗯,我有一本喬丹·曼寧寫的鮑嘉的傳記。至少上次我看到時還在。」

「我看到了。」

「那本書已經絕版了,很難找。但我想你也已經有了。」

她搖搖頭。「我不想買。」

「哦?那本書應該不錯,但——」

「我不在乎,」她說,「我為什麼要知道他的一生?我不在乎他生於哪裡,或者愛不愛他的母親。不管他娶過幾個太太,喝了多少酒,或死因是什麼,我根本沒興趣。」

「是嗎?」

「我愛的是銀幕上的他,」她說,「那個亨弗萊·鮑嘉。《卡薩布蘭卡》裡的裡克·布萊恩,《馬耳他之鷹》裡面的薩姆·斯佩德。」

「《蘭閨豔血》裡的迪克森·斯蒂爾。」

她的眼睛睜大了。「每個人都記得裡克·布萊恩和薩姆·斯佩德,」她說,「還有《碧血金沙》的弗雷德·多布斯,以及《長眠不醒》裡的菲利普·馬洛。可是誰記得迪克森·斯蒂爾?」

「我想我記得,」我說,「別問我為什麼,我記得很多書名和作者,這一行的職業病,另外我想我也很擅長記角色的名字。」

「《蘭閨豔血》。他在裡面演一個編劇,迪克森·斯蒂爾,你記得嗎?他必須把一部小說改編為劇本,可是他根本讀不下去這本書,於是找了個衣帽間的服務小姐來講故事給他聽。後來她被謀殺了,他就成了嫌疑犯。」

「可是還有另一個女孩。」我說。

「格洛麗亞·格雷厄姆。是他的鄰居,給他作了不在場證明,然後愛上他,替他打手稿、做飯。可是她發現了他暴力的一面,有次車禍,他揍了那個司機;另外一次,他的經紀人在他沒完全定稿前拿走他的劇本,也捱了揍。她覺得他一定是殺害那個衣帽間女孩的兇手,於是打算離開他。他發現了,掐她的脖子。你記得嗎?」

依稀記得,我心想。「記得很清楚。」我說。

「然後電話響起。衣帽間女孩的男友已經自首,承認犯下那樁謀殺案。可是對他們來說已經太遲了,格洛麗亞·格雷厄姆只能站在那兒,看著他永遠走出她的生命。」

「你不需要買書,」我說,「不用精裝本也不用平裝本。你什麼都記得。」

「他對我來說很重要。」

「看得出來。」

「我的英文是跟著他的電影學的。總共有四部,我一遍又一遍地放錄影帶,跟著他和其他演員說臺詞,矯正發音。可我還是有口音,對不對?」

「這樣很有魅力。」

「你這樣覺得嗎?我覺得你才有魅力呢。」

「你很美。」

她垂下眼睛,從皮包裡面拿出錢包。「我要買這本書,」她宣佈,「二十二美元,對吧?然後這是銷售稅。」

「別管稅了。」

「哦?」

「也別管那二十二美元了。行了,這本書是我送你的禮物,請一定收下。」

「可我不能接受。」

「當然可以。」

「我想付錢,」她說著放了一張五美元和兩張十美元在櫃檯上,「請收下。」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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