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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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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問我為什麼,但我過了馬路,以確認她沒有叫一杯咖啡在那兒等我。當然她沒有。我從門口掃視整個咖啡店,然後離開,回家。

我打電話去她家,沒人接,我並不意外。我拿了專程回家要拿的東西又出了門,搭每天去上班那條路線的地鐵,但比平常提早一站,在百老匯大道和二十三街交叉口下車。我剛好錯過南北線的巴士,準備叫計程車,但我有什麼可著急的呢?

我走過二十三街,在離她公寓兩個街區外最後一次試了她家的電話。硬幣掉出來後,我走完剩下的路,站到她那幢公寓對面的人行道上。一樓的那家「單純愉悅」已經打烊,一片黑暗。四樓窗戶沒有透出燈光,但這也不能說明什麼。她的公寓在建築的後部。

我將手伸進口袋,觸控到我回家拿的那些小偷工具。我好像沒有道德上的權利進入伊洛娜的公寓,但其實我也沒什麼道德感,這點我早就知道了。

我左右看看,然後過了馬路——那是條單行道,不過你拿這話去跟騎單車送中餐外賣的人說吧——我再度看看左右,然後走上門前的階梯來到那幢建築門口。我要找一個上頭標示著「馬爾科娃」的電鈴,卻沒找到,不過頂樓只有一個電鈴,沒標示名字,我想那一定是她的(順帶一提,這是錯誤的推論:卡洛琳在阿伯巷的電鈴還標示著「阿拉諾」呢,那房客早就搬走了,不過在紐約,想逃避房租管制的人,要比參加匿名戒酒協會的人還善於匿名)。

我按了那個沒有標示的電鈴,電鈴要麼是她的,要麼是別戶空著的公寓的,因為沒人應門。

前門那道鎖的麻煩之處在於那地方大家都看得到。任何房客進出都會看到你在動手;路過的人從街上就能看到你在幹什麼。在那把鎖上花越多的時間就越容易被發現。

但前門的好處是,它們一般都不會太難開。通常都是彈簧鎖——如果用那種非得靠鑰匙才能開的栓鎖,那樓上的人就不能按個鍵隨時讓人進門了——而且鎖通常開關太頻繁,就會鬆弛柔順得像……呃,這麼說吧,一種古老行業裡很老的從業者。這個鎖至少有個保護片,沒法用信用卡或彈簧鋼條順利撬開,但除此之外,要弄開它實在沒什麼困難。憑這個鎖,你唯一能指望擋在外頭的人,就是丟了鑰匙的房客。

事實上,我告訴自己,這道門不是盧比肯河,我不必咬牙決定從此不回頭。即使我正好在門廊撞見伊洛娜,我也可以解釋為我發現門掩著,或者有別的房客開了沒關上。她那戶公寓的門,那才真的是另外一回事。

幾分鐘後,我站在她那戶公寓門口。

沒有人回應我的敲門聲,門下方也沒有透出燈光。前一夜我注意到門上有三道鎖但她只鎖兩道,而且是用同一把鑰匙開啟的(沒辦法,我就是會注意這種事情。我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管轄區;雷·基希曼就會注意到提葛拉斯·雷斯莫里安那條鱷魚皮帶上頭的皮帶扣)。我拿出那串小鑿子開鎖,動作很快——我可不想浪費時間——但也不必著急。我開啟了一道鎖,又開啟另一道,然後進去。

我身上沒有手套,就算有也不會戴上。我不擔心指紋,天哪,我擔心的是把自己搞得很蠢,而且在一段關係才剛剛開始之時就把它給毀掉。如果我乾乾淨淨地脫身,沒有任何我造訪過的法庭證據對我不利;如果她逮到我進門,戴多少手套也幫不了我。

我立刻把門關上,定定地站在漆黑的房間裡,一開始連氣都不敢喘,豎起耳朵聽聽看有沒有其他人的呼吸聲。然後我吸了口氣,接著伸手到燈的開關處——我也還記得在哪兒——把燈開啟。頭頂上光禿禿的燈泡亮起,刺得我眨了眨眼,然後四處看了一圈。

我覺得自己彷彿是一個考古學家,剛闖入一個空蕩蕩的墳墓。

維希政府,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佔領下的法國傀儡政府。

派蒂·赫斯特(pattyhearst,1954—),美國報業大王威廉·赫斯特的孫女,十九歲時被恐怖組織共濟革命軍綁架,後參加了該組織並參與了一起搶劫銀行的行動,引起廣泛關注。她的律師稱她在被綁架後受到拘禁、侵犯和洗腦,但結果仍被判終身監禁,後因卡特總統介入而於一九七九年獲釋。此故事曾被拍成電影《紅色八爪女》。

盧比肯河(rubicon),位於義大利東北部的河流,為義大利和山南高盧的古代界河。西元前四十九年裘力斯·愷撒率部隊跨過此河進入義大利,違背了將領不得率部越出自己行省的法律,以此使自己向羅馬元老院和龐培宣戰,接著發生了三年內戰,結果愷撒取得勝利。因而「渡盧比肯河」有破釜沉舟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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