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普森先生,」查爾斯·威克斯說,「我現在想起你了。那天晚上我只看了你一眼,不記得你的樣子。剛才還不確定能不能認出你來,當然我現在認出來了。進來吧。告訴我你怎麼會認識赫伯曼隊長的,還有你為什麼認為我可以幫你。」
我心中對他有一幅清晰的影像,但不知道如果在路上跟他擦身而過的話,我能不能認出他來。前幾天晚上他穿著襯衣和吊帶褲,戴著一頂小禮帽。今天早上他的帽子放在架子上,他身穿一件夏威夷衫,白色棉布寬鬆褲子,腳踏帆布便鞋。他的禿頭就在我眼前,只有腦袋邊緣還有一圈灰色的頭髮。我猜他前幾天晚上也一樣禿,不過被帽子蓋住了。
「如果你早五分鐘打電話來,」他說,「就找不到我了。我起床後喝了杯咖啡,然後出去散步一小時左右。回家路上我拿了報紙,邊看報邊吃早餐。我以前都是訂報送到家,邊喝咖啡邊看,但發現這樣就沒機會出去散步走動了。今天早上你打電話來的時候,我剛打了雞蛋。」
他一邊不停地講,一邊拿眼睛看著我,我覺得他正仔細地打量我。「所以你時間抓得好極了,」他繼續說道,「但據我所知,你打了不止一次,因為我沒有答錄機。我退休了,你知道,平常電話沒那麼多,有急事的更少。其中還有些令人沮喪的電話,一般是通知我某個熟人死了,這種訊息不能留言給答錄機,對吧?」他溫和地笑了,「至少我辦不到,雖然我相信很多人可以。我煮了咖啡,不過是有咖啡因的,另外我得警告你,我煮得相當濃。」
「我就喜歡這種咖啡。」
「馬上就好。」
他去了廚房,把我留在那個擺放著傳統傢俱的舒適房間,每樣東西看起來都用過很久,但是並不破舊,我可以在這種房子里長大。一個旋轉橡木書櫥裡有書,從歷史到生物都有。牆上唯一的藝術品是一幅印象派風格的風景油畫,裱著簡單的畫框。
咖啡就像他說的那樣,濃得幾乎可以在上面走路了。我表達了我的讚許,他滿足地點點頭。
「我的醫生說,不希望我喝太濃的咖啡,」他說,「我告訴他,滾他的吧。我是個鰥夫,沒有孩子,這輩子也活夠了。喝點濃咖啡是我唯一稱得上壞習慣的嗜好,如果要我戒掉,只為了能比其他老友多活幾年,那我就去死吧。你叫威廉·湯普森,或者你比較喜歡我稱你為比爾?」
「叫比爾就行。」
「如果我沒記錯,你曾說你就住在這幢大廈,雖然我不記得以前見過你。當然這幢大廈很大。」
「沒錯。」
「你剛才叫前臺的那小子打電話上來報了你的名字,其實你可以直接上來,不必通知的,因為我正在等你。你真有禮貌。剛才在前臺的是拉蒙還是桑迪?」
他眼中有警戒的神色。「我不知道,」我說,「我不住在薄伽丘裡面,威克斯先生。」
「不過前幾天你的確自我介紹說住在這裡,不是嗎?或者是我記錯了?」
他的記性好得跟吃過銀杏一樣。「恐怕當時我並沒有說實話。」我說。
「我沒想到這種事需要說謊。你撒了謊嗎?」
我覺得自己好像應該用肥皂洗洗嘴。「對,」我說,「而且當時我撒的謊可能不止這一個。」
「哦?」
「我不是赫伯曼隊長的老朋友。在向你自我介紹不到一個小時前,我們才第一次見面。」
「你這麼做是為了認識我?」
「不,先生。如果一切按照計劃進行,我根本不必跟你碰面。赫伯曼和我離開電梯時,我應該在他按你的電鈴之前就進了樓梯間的。」
「哪裡出錯了?」
「電梯服務員盯著我們看。」
「所以你必須裝作是跟他一起來拜訪我,但你其實在這幢大樓的其他地方另有事情要辦。」
「對。」
「如果你不介意的話,請問是什麼樣的事情?」
「我是個安保技術工人,」我說,「有人花錢僱我去拜訪一戶沒人住的公寓。」
「在薄伽丘大樓?我都不知道這裡還有沒人住的公寓。」
「那天晚上沒人在。」
他想了想。「也就是說,住戶不在家,而你有鑰匙?」
「不完全是。」
「那你一定不需要鑰匙。不必低頭,擁有某種技能並不可恥,雖然很多人並不用在正途上。天哪,那就是赫伯曼隊長來這裡的原因嗎?為了把你帶進來?」
「我想他很高興見到你,」我說,「但——」
「我真想不通這到底怎麼回事,」他說,「隊長不會騙人的,從來不會。他是那種單純直率的人。」
「還喜歡香菸和伏特加。」
「確實。你們倆來之前一兩天,我接到一個電話。一聽是他,我很吃驚,因為我已經很多年沒有他的任何訊息了,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死是活。」他停下來,眼睛探詢著我的目光,「他說,他想來看我。我呢,這陣子什麼都沒有,就是時間多。我想跟他花上一小時左右敘敘舊。他提議星期三,晚一點,接近午夜時分。他說,他在紐約的時間有限,只有這個時間可以。我建議在外頭找個地方喝杯酒,但他不願意,說他可能會遲到,不願意讓我久等。另外,他還帶了東西給我,希望帶到我家讓我看。」他抬起頭,「我看這些都是為了要幫你進入這幢大廈的說辭。」
「一定是。」
「可真費了不少工夫。他給了我一個禮物,是隻小老鼠。就在你左邊的桌子上。」
那是一隻一英寸多長的精緻的雕刻品。「真美,」我說,「象牙的?」
「骨頭。」此刻他的目光不再那麼充滿探詢意味了,兩眼彷彿看著遠方,「我見過這個東西,剛刻好的時候是純白色的,隨著時間推移漸漸發黃。‘我在一家商店櫥窗看到的,’隊長說,‘於是想到你。幾乎和那個老傢伙刻的是一對。’我看,這東西跟老列申科夫的作品不只是一對,根本就是同一個。我一眼就看出來了,也不相信隊長會在商店裡發現它。他什麼時候變成那種會看櫥窗的人了?但也很難相信這麼多年他居然一直留著這玩意兒。他到底是怎麼弄到的?」他再次搜尋著我的目光,「你不知道我在說什麼,對吧?」
「對。」
「當然,你怎麼會知道呢?我們認識很多年了——赫伯曼隊長和我。當然,還有伍德、雷尼克和貝特曼。我們五個在美國被稱為‘鮑伯和查理秀’。雷尼克和貝特曼的名字都叫羅伯特,暱稱鮑伯,我們其他三個人的名字都是查爾斯,暱稱查理。既然一起合作,我們就改了名字。為了押韻,雷尼克叫羅伯,貝特曼叫鮑伯。我還是查爾斯,伍德改名為查克,他小時候大家都這麼叫他。我們就叫他赫伯曼隊長。」
「因為他當時是隊長?」
「哈!他唯一當過的隊長,就是大學的足球隊。他有那種領袖的氣質,僅此而已。我們沒有排名,又不是軍隊。對官方來說,我們甚至根本不存在。」他喝了口咖啡,「這些都是陳年往事了。現在這個時代,不知道還有誰會在乎。冷戰都結束了,不是嗎?我不知道我們贏了,但另一邊似乎是輸掉了,或至少離開戰場了。」
「那是什麼時候?」
「哦,很多年以前了。馬薩里克在捷克斯洛伐克遇刺是什麼時候?你不記得,但我應該記得的。一九四八年?我們的小小歷險就從他被刺一年後開始。天哪,當時我只是個孩子,卻自以為是個大人了,以為已經比自己的實際年齡更成熟,但其實我一定還乳臭未乾。」
「當時你在捷克斯洛伐克?」
「你怎麼會這麼想?哦,因為我提到了馬薩里克。不,我們在捷克斯洛伐克的東方或南方,基本上是在巴爾幹半島。我們會溜過邊界,在咖啡館和後巷裡交換暗號。我們以為那是個遊戲,而且我們相信我們所做的事情合乎國際利益。現在我知道,從兩方面看,我們都錯了。」
「你們做了些什麼?」
「喚起人們的希望,拿他們的命冒險,也拿我們自己的命。」他沉默了片刻,思索著,「現在都不重要了,」他說,「這跟你上次的來訪也沒有關係,對不對?」
「我想是有關的。」
「天哪,怎麼會?那幾乎是半個世紀前了。那些人大都死了。」
「我想問你一個問題,」我說,「你是否聽過一個叫安納特魯利亞的國家?」
「親愛的基督啊,」他說,「那不是國家。在加里波底和義大利復興運動之前,他們總說義大利只是一個地理名詞。安納特魯利亞連那個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