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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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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你會直接回家?」

「我會走樓梯回到這裡,」我說,「免得電梯服務員起疑。所以如果一個小時後你看到我出現在走廊這邊,不要聲張。」

「希望到時候我已經呼呼大睡了,」他說,「只要想到鼬鼠在六層樓之上努力工作,我就會睡得很好。」他朝我伸出手。「祝你狩獵愉快,鼬鼠。」

「謝了,老鼠。」

「動物名字,」他滿足地說,「各有各的意義。明天見,我的好鼬鼠。」

「明天見。」我說,然後我們握手,各奔前程。他回到他的公寓,我走到樓梯間,然後假設我會去十九樓。

只不過我不是要去那裡。

我的確爬了兩層樓,然後坐在十五樓的樓梯間,好好整理腦袋裡的思緒。(沒錯,我爬了兩層樓,從十二樓爬到十五樓。你沒看錯,薄伽丘大樓沒有十三樓,這就是為什麼老鼠認為我的鼬鼠任務是在他的六層樓之上。)

他這樣推測了,但不表示事情就會如他所想。

在十五樓想了好一會兒,我又原路返回,經過查爾斯·威克斯很快就會酣然入眠的十二樓,又經過八樓,邁克爾·託德可能在此安眠,可能有也可能沒有伊洛娜·馬爾科娃的陪伴。然後我一路下到五樓,5d外的走廊是空的,正中下懷。我邊按電鈴邊想起上次在八樓幾乎忘掉了這個步驟。如果這回有人在家,我真的會嚇傻,但並沒有。我放下手提包,拿出工具,挑開兩個鎖,進屋。

據我所知,十九樓住著一個債券經紀人,他娶了個大富豪家族的太太,而且去了奎古厄度週末,這是完全可能的。而且這個週末,薄伽丘大樓內有很多戶公寓沒人在,這也是毫無疑問的,裡面的住戶到漢普頓或馬薩諸塞的南塔克或到屬於羅得島州界內的布拉克島去了,留下值錢的東西。對於一隻鼬鼠或是一個機靈的小偷來說,要拿到它們簡直是輕而易舉。

但我根本不知道他們住在哪一戶,也不知道該如何輕易地查出來。我唯一有辦法查到的,是今天下午在雷爾曼的公寓裡打電話給一大堆房地產經紀人,得知薄伽丘大樓裡面至少有三戶公寓要出售。其中一戶的現任屋主還住在裡面。另一戶目前高價出租,等八月底租約到期就可以出售了。

第三戶,5d,則是空的。

向我介紹5d這戶公寓的是科克蘭房地產集團的弗瑞特太太。我用比爾·湯普森的名義跟她約好星期三下午來看房子,但我決定不用等那麼久,所以現在我就出現在這裡了。

我一鎖好門,就迅速參觀了一遍,用手電筒彌補窗外透進來的光線的不足。這戶公寓面對公園大道,沒有窗簾、沒有百葉窗,也沒有軟百葉窗,總之萬一外頭有人剛好望向這裡,沒有任何東西能夠模糊他的視線。當然我可以把燈開啟——一名男子在一戶空蕩蕩的公寓裡踱步,也沒那麼可疑——但你永遠無法預測什麼事會讓好事鬼打九一一,或穿過馬路來向門衛告狀。

這戶公寓空得不能再空了,地板上什麼都沒有,牆上什麼都沒有,櫃子裡和廚房碗櫥裡也什麼都沒有。牆壁散發出微微的油漆味兒,拼花木地板上有打過蠟的味道。弗瑞特太太向我保證,這戶公寓隨時可以搬進來,屋主已經搬到了亞利桑那州的斯科茨代爾,而且價錢可以商量,不過彈性不大。「他們拒絕過好幾個人。」她說。

他們不會有機會拒絕我。我不想買他們的公寓,連偷都不想。我進來已經是非法了,這點確定無疑,所以我可以跨過犯下重罪的那條界限,偷點東西,但我的動機其實很單純。

我只想找個地方,睡七八個小時。

可是我挑的是什麼鬼地方!如果能坐在一把舒服的椅子裡一定很棒,但這裡沒有椅子——舒服或不舒服的都沒有。如果能在一張有頂蓋的四柱大床,或大大的銅床,或一個軟軟的長沙發上伸展四肢,一定很棒,但這裡都沒有,地板上連個舊床墊都沒有。

如果能泡在澡缸裡一定很棒。公寓裡有兩個裝置完善的浴室,其中一個有嶄新的現代淋浴裝置,另一個有傳統爪形撐架的巨大澡盆。我開始想象自己洗澡的情景——前面二十秒,水流出來都是鏽紅色的,但接下來既順暢又清澈。然後我想到沒有毛巾。無論如何我無法想象自己在浴缸裡洗了個舒服的熱水澡之後,站在那裡等身上的水自然蒸發。我的手提包裡有一些有用的東西,有可以明早換上的乾淨襯衫,有刮鬍刀、牙刷、梳子,但我確定沒有毛巾。

我放棄洗澡的念頭,再四處看看。感謝上帝,留下了衛生紙,但據我所知,這是唯一沒跟他們一起去斯科茨代爾的東西。

我不怎麼困了,如果環境舒服一點的話,我會困的。上帝知道,這一天我真是累壞了。但現在看來,我應該還能清醒好幾個小時。

至少我有東西可以閱讀。我收拾行李的時候,在袋子裡塞了一本沃德豪斯的平裝小說,我和卡洛琳後來都沒動它,所以書還在裡頭。我可以把書拿去浴室,窩在澡盆裡面,關上門,開啟燈,很安全。

每個步驟我都做了,可是去開燈時,什麼反應都沒有。我又去另外一間浴室嘗試,得到了同樣的結果。好吧,是這樣的,既然沒人住,為什麼還要付電費?幸運的是,我還有手電筒。這當然不是全世界最佳的閱讀燈光,就像廁所馬桶不會是理想的閱讀座位一樣,但眼下還過得去。

然後這一切都運作理想,直到我讀到第六章,手電筒光線漸弱,成為柔和的黃色微光,這種光線很適合——比如說,做愛吧,但用來看書可不夠。如果我是那種天生做事周到的人,袋子裡面就會有幾節備用電池,但我不是那種人,袋子裡面沒有,於是今夜我的閱讀只能到此為止了。

夠了,我到另外一個房間——客廳,或者是另一個臥房,誰知道,誰在乎——然後在地板上攤平。我知道有的地板比較硬,我很幸運能睡在木頭地板上,而不是水泥地。話是沒錯,可是休想說服我。我並不覺得睡在釘床上會比現在更痛苦。

衣櫃裡面沒有衣架——那些渾蛋,真是搬得一乾二淨——所以我把褲子和外套搭在原來應該掛浴簾的杆子上,至於浴簾,也被拿走了。我脫掉鞋子,和衣而睡,用手提包當枕頭。既然要用地板當床,那我的手提包也完全可以充當枕頭。

可不能睡過頭了,不過我當然沒帶鬧鐘。但我不認為這會是個問題。

我真的非這樣不可嗎?難道我不能去別的公寓?這是假日的週末,薄伽丘大樓的許多住戶一定出城去了,最早要到星期一晚上才會回來。

假設我去開另一扇類似的門,如果沒人在家,我就可以進去睡覺。就算有人在家,又有什麼大不了?我偷過那種主人已入睡的公寓,甚至還在睡著的人的臥室裡爬來爬去。沒有人會說那是輕鬆的工作,但是面對這種狀況,你只能說:至少你知道主人在哪裡,不必擔心他們突然回家嚇你一跳。

現在狀況不同,可主人睡在臥室,我就不能睡在客廳的沙發上嗎?我確定自己會醒得比他們早,就算出事——他們發現我在壁爐前面睡著了,難道我不能編個說辭脫身?我會說,哎呀喝醉了,迷迷糊糊地聳聳肩。走錯公寓了,真奇怪,走了什麼運,我的鑰匙正好開得了門。非常抱歉,保證不會再有這種事情,我馬上回家。

這樣的情形我完全不能接受嗎?我應付得了,不是嗎?

不,我堅定地告訴自己,不行。

我翻來覆去,試圖找出一個最舒服的姿勢,直到我沮喪地發現,剛才那個就是最舒服的姿勢。我深深嘆了口氣,閉上眼睛。我就像一隻小臭蟲躺在光溜溜的地板上,而這並不是語言上的隱喻。這將會是一個漫長的夜晚。

這是漫長的一夜。

每過一個小時左右,我就會醒來一次——算是醒吧,然後看看錶。接著我會再度閉上雙眼睡覺——如果那也算睡的話,直到我再度醒來。

不斷重複。

到六點半,我放棄了。我起身往臉上潑點水,用衛生紙擦手,穿上褲子和鞋子。我袋子裡面有乾淨的襯衫、襪子和內褲,但我看算了,等有機會洗澡再換吧。

天亮了,於是我可以看書了。我回到那本小說的故事裡,主角說的和做的每件事情在我看來都合理極了,我覺得這是個壞兆頭。

到了七點半,我探了探走廊,有兩個人在等電梯。我無聲地關上房門,兩分鐘後,又看了一次,那兩個人走了,可是又有其他人在等電梯。看來這種豪華大廈的假日早晨,電梯還挺搶手的,顯然薄伽丘大樓的住戶們很上進,不賴床。說不定他們跟我一樣睡在地板上,所以才會像我這樣急著起床幹活兒。

我第三次開啟門時,走廊裡還有一個人,不過看起來是個清潔工,剛從電梯裡出來,往另一頭的公寓走去。我走出來,把門帶上,沒有像往常那樣費事去上鎖,麻煩夠多了,懶得花那個閒工夫。這戶空蕩蕩的公寓接下來會有好一陣子只有個彈簧鎖護身,意思就是,任何人拿信用卡就可以進去,和那捲衛生紙親密接觸一下。

就這樣吧。我輕快地走到樓梯間,把防火門在身後輕輕關上。

目前為止一切正常。

我爬了七層樓,邊爬邊告訴自己,很多人在健身房的機器上做同樣的事情,還得花好多錢。我承認,途中我停下來休息了一兩次,不過我還是爬完了。

到了十二樓的樓梯間,我停下來喘氣,直到呼吸正常為止,花的時間比我願意承認的要久。然後我把門拉開大約一英寸半,往外看,我挑對了樓梯間,從我站的地方恰好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房門,雖然視野窄了點。

我蹲了下來,有好些年,我以為只有在西部片裡才有機會看到蹲著的人。後來才知道,任何地方都可以蹲著,就算在公園大道的豪華大廈裡也不例外。這樣長時間保持同樣的姿勢不容易累,而且我也不容易被人發現;一般人只會看到自己雙眼水平視線範圍內的事物,現在我躲在走廊盡頭一扇微開的門後,視線比平常低了一半,這樣不太顯眼。

我看看手錶,還有十七分鐘就八點了。看起來我的時間還很充裕,但待不了五分鐘,我就開始擔心自己錯過他了。

根據他的說法,他是個習慣動物,每天早上在同樣的時間離開公寓,出門例行散步。前一天早上,我曾在大樓門口的馬路對面一邊喝保麗龍杯裡的劣質咖啡,一邊等著他出現。他在八點十分的時候出來,而如果今天他遵守日常行程的話,應該是在七點四十五分到八點半之間離開公寓。

除非他並不遵守這套行程。

如果他比昨天晚,我等著就行了。我又不趕火車,也不是要去赴一個拖延已久的牙周病預約診療。但如果他提前了,比如早過七點半,那我在這裡等他離開的這段時間內,就會看到他回來。

不妙。

要想神經過敏,自我折磨,只消花一點點時間斜視那扇關著的門,等它開啟就行了。我沒法阻止自己繼續胡思亂想。我告訴自己,我犯了個大錯,在那戶空公寓裡面浪費了太多時間。我以為我錯過了他,以為正當我像個便秘的傻瓜蹲在這裡的此刻,那戶公寓其實根本空無一人。七點來會好一點,六點半就更好了。

另外,我能在這個樓梯口蹲多久?不會有人出現,問我他媽的為什麼蹲在這裡嗎?樓梯間似乎不太可能擠滿人,不管是住戶還是工作人員。我也不認為會有很多人來來去去,但只要有一個心懷好奇的人,那麼接下來我能期望的最佳狀況,就是馬上被請出這幢建築。

時間慢慢地過去。換了鮑嘉會怎麼樣?我知道有一件事情他會做,就是抽菸。到了八點十分(這是他昨天出發的時間,見鬼,他現在到底在哪裡?),樓梯間會有一堆菸屁股和菸灰。鮑嘉會很冷靜地把菸屁股扔掉,狠狠地踩扁,毫不考慮地踢下樓梯。他會發瘋似的猛抽,好一管煙槍,但到了採取行動的那一刻,上帝作證,他會面對一切。

但如果我直接過去,不顧一切地按門鈴呢?此刻,再也不能空等下去了。如果他早走了,我就直接進去,不必在這兒待一整天浪費時間。如果他還在家,就會來應門,好吧,反正我總能編得出一些說辭的。

比如呢?

他的門開啟時,我正在思索該講些什麼,而且認真想了半天還是想不出個頭緒。然後他出現了,看起來很整潔,穿著法蘭絨長褲和碎格子外套,戴著我第一次看見他時戴的那頂帽子,就是他替赫伯曼隊長開門後看到我也在場,很驚訝地眨眨眼睛的那天晚上。

等電梯等了很久,但他非常有耐心,讓我很想效仿。電梯門開啟時,一對年輕男女從e戶或f戶公寓出來,男的喊了一聲叫住電梯,讓女的鎖門。然後他們加入威克斯的行列,進入電梯,一起下樓去了。

我鬆了一口氣,看看錶。八點十五分。

三分鐘之後,我進了他的公寓。

沃德豪斯(dehouse,1881—1975),英國作家,以幽默短篇小說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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