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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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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好像不太對,」卡洛琳說,「提格謀殺了兩個人,最後竟然脫身了。」

此時大約四點半,我們聚在饒舌酒鬼酒吧的角落,卡洛琳看起來精神很好,點了一杯蘇格蘭威士忌加冰塊;我則已經體力不支,啜著啤酒。

「基希曼太太需要一件新大衣。」我說。

「她得到了,提格也全身而退。可是正義何時能獲得伸張?」

「正義到頭來終將得到伸張,」我說,「而且通常會伸張得很徹底。問題在於,沒有足夠的證據將雷斯莫里安定罪,就算他不在審判前逃離這個國家也一樣。他最後不會去坐牢,而現在這個方式,至少他得離開美國,其他人也得走。」

「除了查諾夫還有誰?」

「當然還有威爾弗雷德。讓威爾弗雷德和雷斯莫里安離開美國,這就解救了無數人的性命。他們這對殺手,我從沒見過這麼冷血的。」

「結果他們現在聯手了。」

「天佑歐洲,」我說,「不過他們也有可能會自相殘殺。查爾斯·威克斯也打算離開美國。只要處理掉薄伽丘大樓的公寓,他就會立刻搭上去法國的協和式飛機,他們三方都認為自己有機會找出那個瑞士銀行賬號,奪得遺失已久的安納特魯利亞寶藏。」

「他們會找到那個賬號嗎?」

「有可能。」

「那你認為真有個安納特魯利亞寶藏等著他們掠奪咯?」

「如果他們真能弄到那個賬號,」我說,「那他們會遭逢吉拉多闖入艾爾·卡彭金庫以來最大的失望。但我知道些什麼?也許那些錢在過去七十年為了付銀行的費用而被耗光了。也許保險箱裡面只有沙皇債券和一些毫無價值的憑證。但也有可能有辦法拿到賬號的人,會成為皇家荷蘭石油公司的股東。」

卡洛琳想了想。「我想對他們三個人來說,重要的是參與這場遊戲,」她說,「最後誰贏,或者賭注是什麼,都無所謂。」

「你說的沒錯,」我說,「威克斯甚至也說了類似的話。他只是想參與遊戲。」

她拿起酒,搖一搖,讓冰塊撞擊,發出悅耳的叮噹聲。「伯尼,」她說,「我真高興最後那一場的大部分我都參與了。以前我從沒見過什麼國王。」

「今天你碰到的那個,我可不確定他是國王。」

「這個嘛,跟我預期的很接近了。對了,毛克利也覺得很難忘。他說他看到了當今書店業全新的另一面。」她啜了口酒。「伯尼,」她說,「有幾件事情我不太明白。」

「哦?」

「你怎麼知道是提格?」

「我知道一定是某個人,」我說,「雷斯莫里安出現在書店的時候,我以為坎德莫斯跟他提過我。後來知道坎德莫斯早就死了,我猜他臨終前一定講了些什麼,也許就是告訴了殺他的那個人。雷斯莫里安只知道我的名字,卻沒見過我,所以他一定沒有跟蹤坎德莫斯或伊洛娜到我的店裡,也不是看到我和赫伯曼在一起而跟蹤過我。」

「那你怎麼知道查爾斯·威克斯打了電話給他?」

「我打電話給威克斯,去他公寓的那次,」我說,「他不知道我想幹什麼。起先他還真以為我名叫比爾·湯普森,只是在電梯裡遇到赫伯曼隊長。後來我說我想跟他談談,他也許以為我聽說赫伯曼死了,但沒想到我跟偷竊事件有關。」

「但如果提格告訴他……」

「提格告訴他坎德莫斯僱了個小偷去偷國王的公寓。但威克斯不知道小偷就是那個曾在門口跟他講過兩句話的人。後來,我們一交談,他就把兩件事情湊在一起了。」

「然後呢?」

「然後他想裝蒜、故作不明所以。可是他犯了一個小錯。我告訴他雷斯莫里安知道我的中間名,他說:‘格林姆斯。’他怎麼會知道呢?」

「也許你告訴過他。」

我搖搖頭。「直到我離開的時候,他還是叫我比爾·湯普森,假裝他不知道那不是我的真名。如果他知道我的中間名是格林姆斯,他就會知道我姓羅登巴爾,名叫伯尼。所以他知道的比他表現出來的要多,而他談到當年幹情報員的事情時,也處處保留。我陪他兜圈子,但我從一些蛛絲馬跡中知道,他不僅僅是赫伯曼的老友,也不只是進入那幢大樓的入場券而已。他在整件事情裡面涉入得很深。」

「那你是什麼時候知道坎德莫斯就是土撥鼠的?」

「比我應該發現的時候晚了些。是護照上的那些名字給了我線索。不是蘇斯利克,我查了很多參考書才知道蘇斯利克是什麼,但我認得馬莫特(marmot)這個詞,雖然坎德莫斯在那本比利時護照上把這個詞加了個法文的字尾,改成marmotte。然後我看著‘坎德莫斯’這個詞,發現它所代表的聖燭節跟土撥鼠日是同一天,只是多了讚美詩和薰香。」

「威爾弗雷德最喜歡的節日。」

「沒錯,這可不是個大發現嗎?」我把瓶裡的啤酒倒進杯子裡,然後舉杯喝了一口,「我應該早點猜到的。我第一次去坎德莫斯的公寓時,就在他的一堆小古董裡面注意到了一個日本的小根附。」

「伯尼,你講的這個詞是一種齧齒類動物吧?」

「你知道,就是日本人收藏的那種象牙小雕飾。原來的功能類似釦子,是扣在腰帶或和服上面的,但現在已經成為了一種藝術品。坎德莫斯的那個根附我沒仔細看,但我猜是象牙材質的,我原本以為是個海獺,但是尾巴斷掉了。」

「結果其實那是個土撥鼠?」

「昨天還在那裡,」我說,然後從口袋裡掏出一個袋口用細繩束緊的天鵝絨小包,從裡面拿出那個列申科夫的骨雕土撥鼠,「如果當初我注意看的話,就會知道這不是海獺。這跟查爾斯·威克斯的那枚老鼠剛好是成套的——兩個骨雕泛黃的程度一模一樣。你知道,查爾斯把那個老鼠給我看的時候,我感到一陣小小的興奮。」

「又是個齧齒類動物,對吧?」

我看了她一眼。「只是一種感覺,」我說,「我覺得那個老鼠有點眼熟,但想不出為什麼。總之,坎德莫斯就是土撥鼠,這些年來,他一直儲存著他的象徵物。我想他原來也收藏著那隻老鼠,後來交給赫伯曼,又轉給了威克斯。」

「他為什麼要找赫伯曼?如果他是土撥鼠,用不著赫伯曼,他自己就認識威克斯啊。他為什麼不自己護送你進薄伽丘大樓呢?」

「這我不確定,」我說,「他可能害怕威克斯會對付他。別忘了,有謠言說坎德莫斯出賣了安納特魯利亞。坎德莫斯知道自己沒有,但他怕萬一威克斯真相信了這謠言怎麼辦?他不敢冒這個險。總之,老鼠很可能不會歡迎他的來訪。」

「所以他覺得利用赫伯曼比較安全。」

「結果還是不夠安全。」我說。

她還有其他問題,而我大半都有答案。然後她打算再叫一輪酒,我抓住了她的手。「我不要了。」我告訴她。

「啊,行了,伯尼,」她說,「我們已經有好幾個星期沒在工作後小聚喝一杯了,更何況今天是假日,你為什麼不好好喝個痛快呢?」

「我們應該懷念在戰爭中死去的人,」我說,「而不是加入他們。總之,我還要去一個地方。」

「去哪兒?」

「你猜吧。」我說。

在《重擊》中,亨弗萊·鮑嘉扮演的伯恩公爵是個職業罪犯,他希望洗心革面,因為如果他第四次被定罪,就會被判終身監禁。但他沒法洗手不幹,於是又參與策劃了一樁武裝搶劫案。幫派的首腦是個騙子律師,律師的太太是鮑嘉的老情人。她不想讓鮑嘉冒生命危險,便用槍強迫鮑嘉留在她房裡,不讓他參與劫案。然而,一個證人從前科犯檔案中指認出他來,這讓我很懷疑警方怎麼可能這樣辦事,但這當然是我的職業思維在作祟。

律師嫉妒鮑嘉,把他的不在場證明破壞了,於是他被關進監獄。然後又發生了越獄事件,鮑嘉逃了出來,結果發生了一連串的陰錯陽差,鮑嘉找到了那個出賣他的律師,殺了他。不過他也中彈了,最後死在醫院。

這是今晚的第一部電影,之前我沒看過。我被劇情深深吸引,也許因此沒吃多少爆米花,或者是因為我在饒舌酒鬼酒吧吃了太多花生米。總之,中場休息時,我的爆米花還有大半桶。我得去上廁所——喝啤酒必然的後遺症——但我去了又回來,沒繞到前頭的販賣部去買吃的。

我沒見到那個山羊鬍,或者其他曾經見過的常客。我只是孤單地坐在黑暗中,看著電影。

第二部電影是《長眠不醒》,把這兩部電影安排在一起放映的人一定是故意的,因為電影的名字如此相近。但當然,這部電影是經典傑作,改編自錢德勒的小說,編劇則是福克納,演出的有鮑嘉和勞倫·白考爾,還有一群傑出的好演員,包括多蘿西·馬龍和小伊萊莎·庫克。我不打算在這裡介紹劇情,一部分是因為說不清楚,另一部分是因為你們一定看過了。就算沒看過,好吧,以後你一定有機會看的。

電影開始十分鐘,我正沉浸在劇情中時,忽然聽到衣服的窸窣聲,又聞到一股香水味。然後有個人在我旁邊的位子上坐下,一隻手伸進了我的爆米花桶裡,握住我放在裡面的手,沒鬆開。

我們一起看著銀幕,兩人都不發一語。

電影放映完畢後,我們是最後離開劇院的人。當銀幕上出現演職員表,劇院燈光大亮時,我們還坐著。我想,我們彼此都不希望這一切告終。

到了街上,她說:「我買了一張票,然後檢票口的人叫我把錢拿回去。他說你替我留了一張票。」

「他是個好人,不會對你撒謊的。」

「你怎麼知道我會來?」

「我沒認為你會來,」我說,「我根本不知道還能不能再見到你,親愛的,但我認為值得一試。」我聳聳肩,「畢竟,那只是一張電影票,而不是一顆綠寶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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