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感謝上帝,」我說,「我都開始擔心你了。」
「你是哪位?」
「一個完全為你利益著想的人。聽著,你這會兒在家了,這很重要。演出怎麼樣?」
電話裡傳來用力吸氣的聲音。然後他說道:「你知道現在幾點嗎?」
「我的表是十二點過九分,不過最近快了一分鐘左右。喂,輕鬆點,馬丁。我只是想祝你和埃德娜萬事如意。現在你上床休息去,好嗎?」
我掛上話筒,扭頭看見卡洛琳正對著我一個勁地搖頭。「好吧,我是得意忘形了,」我說,「跟馬丁開了個無傷大雅的小玩笑。呃,我看他欠我一份情。我為了讓他家避免今晚被闖空門耗費了多少心神!」
「我明白你的意思。你要走了嗎,伯尼?其實不用,你可以留下過夜。」
我考慮了一下。現在已經很晚了,而且如果留在卡洛琳在西村的公寓過夜,明早可以步行去上班。不過我還是決定早上應該換上乾淨的衣服,還有今晚我要睡自己的床。
致命的決定。
幾名醉酒的遊客在哈得孫街搶先我一步跳上了一輛計程車,這時我做了第二個致命的決定。見鬼!我不坐車了!我決定到謝里丹廣場去搭地鐵。我坐到上城七十二街,買了份最新的《紐約時報》,站在路邊等著綠燈亮起,好走回家看報。
「抱歉……」
我轉向那聲音,眼前是個身材窈窕、留著暗色頭髮、長著心形臉蛋的女人。她五官均勻小巧,膚色柔嫩得像洗面乳廣告,穿著深色上班套裝,戴一頂紅色貝雷帽。她很漂亮,而我冒出的第一個念頭是:如果她是在幫都會賣花籌款的話,我會大失所望的。
「我實在不想打擾你,」她說,「可你就住這附近,對吧?」
「對。」
「我想也是。你看上去很面熟,我肯定在這附近見過你。說來可笑,我剛才下了公共汽車往家走,感覺有人跟蹤。這話我自己聽著都像演肥皂劇,可這感覺沒錯。而且我住得很近,叫計程車好像沒必要,再說……」
「我陪你走回家好嗎?」
「你願意嗎?除非完全不順路。我住七十四街和西端大道交會口。」
「我也住西端大道。」
「哦,太好了!」
「在七十一街。」
「哦,」她說,「那你就得特意多走兩個路口送我,再走兩個路口回家。多走四個路口。不行,我不能讓你這麼做。」
「當然可以。別人要我做的常常還遠不止這些呢。」
「你確定?有計程車來了。要不我們坐吧?」
「就兩個路口?還是節約點吧。」
「呃,你陪我走到西端大道就行了,」她說,「然後我只要自己走過那兩個路口,而且——」
「別再說了,」我說,「我一直陪你走到家。真的沒關係。」
致命啊,致命。
她告訴我,通常她不會這麼晚回家。今晚有課,下課比平時晚了點,之後又跟幾個同學出去喝咖啡,大家聊天聊得忘了時間。
我問她都聊些什麼。
「什麼都聊,」她說,「開始是談到我們早先排過的一場戲,之後又說起體驗派表演法的種種道德問題,然後,呃,從一個話題岔到另一個話題,沒完沒了。」
通常都是這樣。「你是演員。」
「嗯,是修表演課,」她說,「也許算是演員吧,不過現在說這個還太早。這就是我上這個課的原因。我想知道答案。」
「而與此同時——」
「我是律師。只是這樣說也不太貼切。我其實是律師助理,目前在攻讀法律專業準備當律師。每週一三五到曼哈頓法學院上課。」
「星期四上表演課?」
「星期二和星期四。」
「白天你做律師助理?」
「對,一星期五天,朝九晚五,在哈伯與克羅威爾事務所。不過他們幾乎每星期都要我週六也去,我也幾乎都到。你或許覺得我的時間表實在排得太滿了,沒錯,可我喜歡這樣——至少現在如此。這陣子幾乎沒什麼空餘時間,不過我很願意這樣。我知道這些都是私事,而且人們通常也不會跟陌生人談自己的事。不過我有點害羞,也許該說是有點怕生,再說反正你也不算陌生人,因為你就住在這一帶。再說這裡是西端大道,如果你沒有紳士風度的話我們早就各走各的了。你還沒告訴我你叫什麼。可話說回來你哪有機會開口,對吧?都是我在不停地講。我叫格溫多林·庫珀,你是……」
「伯尼·羅登巴爾。」
「伯納德的暱稱。不過大家都叫你伯尼?」
「通常是這樣。」
「格溫多林就有好幾種選擇了。我可以叫作格溫、溫蒂或者就叫琳。」
「或者多爾。」
「多爾?哦,第三個字。多爾·庫珀。或者朵莉,不過不行,真的不行。多爾·庫珀。你能想象這名字出現在戲單上嗎?」
「總比出現在法學學士文憑上要容易想象。」
「哦,恐怕那上頭得寫‘格溫多林·比阿特麗絲·庫珀’才行——假如我能堅持到那時候的話。多爾·庫珀。你知道嗎?我喜歡這個名字。」
「它是你的了。」
「對,我就是多爾。你做什麼職業,伯尼?如果你不介意我這麼問的話。」
「我賣書。」
「就像多爾頓或者沃頓書店那樣嗎?」
「不,我自己開店。」我告訴了她店名和地址,這才發現她的最大幻想就是自己開一家二手書店。
「而且還開在格林尼治,」她說,「聽來真是太完美了。你肯定很喜歡。」
「確實如此。」
「每天上班的路上,你嘴裡一定都哼著歌。」
「呃——」
「要是我就會。啊,我就住這兒,有遮陽篷的那幢。你真要陪我走到門口?我原來還在想如今真正的紳士都到哪兒去了,看來他們在格林尼治賣書。」
門衛坐在一把摺椅上,目不轉睛地盯著一本八卦雜誌。他在看的那篇文章的標題暗示外星人和加州的彩票之間有某種關聯。「嗨,艾迪。」她說。
「哦,你好呀。」他說,眼睛都沒抬。
她扭過頭,做了個翻白眼的動作,然後又扭頭看著門衛。「艾迪,你知道紐金特夫婦什麼時候回來嗎?」這次他抬頭了,一臉茫然。「紐金特夫婦,」她說,「住在9g的。」g是g點的g,我想著。她又說:「他們去歐洲了。你知道他們什麼時候回來嗎?」
「哦,這可問住我了,」他說,「你得問那幾個值白班的。」
「我總是記不住,」她說,也許是對我說的,因為八卦雜誌又佔據了門衛的注意力,「我早上從這裡出去的時候腦子一片茫然,只知道找地鐵站。哦,天哪,看看現在的時間!明天早上我會比平時更茫然的。伯尼,你真是天使。」
「你是多爾。」
「我現在是了,這得謝謝你。」她微微一笑,露出一口完美的牙齒,然後踮起腳,吻了吻我的嘴角,便消失在大樓裡。
然後我往南走了三個街口,朝我家的夜班門衛點了點頭,也得到了個點頭作為回報。自從發現我每次半開玩笑般地練習西班牙語的物件原來是亞塞拜然人以後,我對門衛就沒那麼熱情了。現在我通常只是點點頭,他們也是一樣,現在大家真正需要的人際關係也就是這樣了。
我上樓回到自己的公寓,在黑暗裡站了好一會兒,感覺像是立在高臺上準備跳水。
呃,至少我可以再朝邊緣移一點,甚至把腳趾鉤在上面。
我開啟燈忙活起來。我脫掉腳上的富樂紳,套上一雙舊跑鞋;然後從臥室櫃子裡的小夾層掏出一串像鑰匙一樣的工具——雖說不是鑰匙,不過只要落到合適的人手上,它們完全可以發揮鑰匙的作用,甚至更多。我把它們放進口袋,又塞了一支光束很細,並且照不遠的手電筒。接著我來到廚房,在放塑膠袋和鋁箔的抽屜裡找到一卷一次性塑膠手套,醫生和牙醫都喜歡用這個,更別提那些把拳頭當成動詞使用的人了。
我以前都用橡皮手套,把掌心部分劃開以便透氣。可是你得跟著時代前進。我撕下兩隻塑膠手套,塞進口袋。
我今天一直都穿著藍色開領襯衫,外罩棒球夾克配上卡其褲。現在我加了條領帶,再把棒球外套換成海軍夾克,又從梳妝檯抽屜裡抓了副聽診器塞進夾克口袋完成最後一道工序——耳塞無意間稍稍露出來一點,只有敏銳的眼睛才能看到。
出門前我又花了一分鐘檢視白頁電話簿裡住戶的號碼。不過我沒打。不能用我自己的電話撥號。
一點二十四分,我收拾妥當、志在必得,離開我住的大樓走向七十二街,然後多走一個街區來到我遇見多爾·庫珀的路口。我往投幣孔塞了一枚二十五美分的硬幣,撥了我剛才查到的號碼。
四聲鈴響。然後是電腦合成的人聲,請我留個口信給瓊或者哈倫·紐金特。我掛上電話,邁上百老匯大道走向七十五街的韓國熟食店,買了滿滿兩袋子東西。我專挑又輕又大的物品——三盒麥片、一條吐司,還有幾捲紙巾。沒必要把自己累得氣喘吁吁。
出了商店後往左,走過一個街區回到西端大道,再次向左,走到七十四街轉角處她住的那幢樓。還是同一個忠實的門衛。「嗨,艾迪。」我說。
這次他抬起頭來。他看到一個穿著講究的傢伙,一整天都在忙著摘除脾臟,在享受短暫但應得的休息前要先完成最後一點家務瑣事。他有沒有注意到聽診器從我側面的口袋探出頭來?如果注意到的話,他知道那是什麼嗎?你和我都只能猜測。
「嗨,你好呀。」他說。
我輕鬆地過了他這關,上樓拜訪紐金特家。
金髮姑娘(goldilocks),民間故事中的人物,她在森林裡散步的時候看到一間房子,房子的門開著,於是便進去檢視一番。
查理·羅斯(charlierose,1942—),美國電視脫口秀主持人。
多爾(doll)是朵莉(dolly)的暱稱。
有一部舞臺劇叫《哈囉,朵莉》。
多爾(doll)有洋娃娃的意思。
富樂紳(florsheim),美國皮鞋品牌,一八九二年誕生於芝加哥,是美國首屈一指的男鞋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