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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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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氣喘吁吁地將我送到九樓,彷彿多年前在轉換成自助電梯的手術中耗盡了元氣。終於進入了方便我行事的空蕩蕩的走廊,往右轉,經過門上標著9d和9c的兩家,然後發現走錯了。我又向後轉,經過電梯,遠遠地看見走廊盡頭的那扇門上標著9g(goldilocks的g)。我走到那裡,把手上的兩個購物袋分別放在黃麻門墊的兩旁,凝神靜思,想知道里面到底有沒有人。

世事難料。也許紐金特一家提前回來了;也許哈倫的小工廠給他發了個緊急通知;也許瓊思念她的龜背竹,一小時也不能忍受了;也有可能是多爾·庫珀弄錯了公寓號,他們其實是住在樓下的8g——就在剛離開公寓牽著他的羅特韋爾犬出去散步的功夫大師樓下。

我拿出聽診器,把聽筒塞進耳朵,把另一端貼在門的正中心,仔細聽著。

你不會以為聽診器只是個偽裝吧?如果我只是打算冒充醫生,我會拎箇舊的公文包假裝登門看病。我用聽診器的目的和醫生一樣,是為了探知內部情況。

如果9g是個人的話,我會合上他的眼皮,再往他腳趾上掛個牌子,因為我一絲聲響也沒聽到。

不過這到底能說明什麼?紐金特夫婦有可能在睡覺。功夫大師有可能在睡覺。連羅特韋爾犬都有可能在睡覺。

讓他們睡,我這樣告訴自己,你不需要到這裡來,為了追求快樂而冒著失去生命和自由的危險。你可以拎著你買的東西回家去。那些吐司和麥片你可以自己吃掉。誰知道,說不定你真的會愛上喬古拉伯爵麥片,而且紙巾經久不壞,可以像水果糖一樣在貨架上放一輩子。所以——

我按下門鈴。

其實發出的是嗶嗶聲,在聽診器的幫助下我聽得……呃,跟嗶嗶聲一樣清楚。我緩緩放開按鈕,聽著那寂靜的聲音,然後再次按下,這次時間長一些,然後傾聽更多的寂靜。

低沉的門鈴聲這會兒也安靜下來。接下來可就一帆風順了。我把聽診器放回口袋,拿出一小串探針工具開始辦正事。

這是天賦。有的人擅長接弧線球,有的人擅長數字遊戲。

我擅長開鎖。

誰都可以學。我教過卡洛琳一次,很快她就可以不用鑰匙開啟她公寓的門了。不過對大多數人來說——即使是那些努力學過的人,即使是靠這個行當汲汲營生的人——撬鎖可是勞心勞力的事。你撬啊摸啊挖啊,就好像打算讓鎖煩到不勝其擾投降為止,你忙到手指麻木、兩手抽筋,而且沒準你會乾脆說聲「去死」,索性把鎖弄壞,或者稍微往後退些一腳把門踹開。

除非你恰好有這種魔指。

紐金特家的門有兩把鎖。一個是普拉德——你有可能看過廣告,他們保證無人能開。另一個是雷布森——沒有什麼保證,不過確實牢固可靠。

兩把鎖總共花了我不到兩分鐘。

怎麼說呢?這就叫天賦。

嚴格說來,我不覺得這叫破門而入。如果你真的精於此道,根本不用破壞任何東西。

除非有防竊警鈴。如果這樣的話,你一開啟接上電源的門或窗戶,就會切斷電流。這時通常會響起高八度的哀鳴,而且你會有一定時間——通常是四十五秒左右——找到鍵板輸入密碼,告訴系統你有權出現在這個地方。過了這個時限你就會得到全面的禮遇,包括鈴聲和口哨聲,然後幾名保安人員便會帶著武器出現。

當然,到那時候,任何頭腦正常的竊賊都已經奔回家裡了。

我深吸一口氣,轉動門把,然後開啟門。

沒有警鈴。

呃,這一點其實我無法確定。還有一種叫無聲警鈴的東西。開啟門後沒有警告性的哀鳴,除了天籟之聲外沒有半點動靜。鍵板藏在某個地方,但是你不知道要去尋找,於是四十五秒鐘後,一切都晚了,因為此時警鈴已經通到了保安公司的辦公室,他們會在你往枕套裡塞珠寶的時候攜槍現身。

問題在於,目前幾乎沒有人安裝無聲警鈴——除了將它當作後備系統。安裝防竊警鈴的目的在於把賊擋在門外,而不是等賊上門再伺機抓住。說來還真汗顏,竊賊通常只想輕鬆撈錢。他們對這個行業沒有使命感。萬一破壞了系統,聽到昭告天下的警報聲,大多數賊就會奪門而去。有的人——包括打破窗戶或者踢門而入的癮君子和小混混——會花幾分鐘順走一臺收音機或者翻翻梳妝檯的頂層抽屜,然後離開。

如果唯一的警鈴是無聲型的,賊就不知道它的存在——畢竟,這就是警報的目的所在。於是賊就會做他該做的事,如果他是癮君子或者其他什麼人的話,也很可能會在武裝保安出現之前就離開了。就算交通不擁擠,警方做出回應也需要些時間,當然如果堵車的話就不用再往下想了。

除此之外,無聲警鈴對屋主來說也很麻煩。既然它沒聲音,也就沒法提醒你應該按下密碼。過了一段時間你自己便忘記了,於是保安人員會在你忙著調臺看列諾或雷特曼脫口秀時登門造訪。這種事情只要發生幾次,你就會連警報密碼都懶得設了。

我拿著購物袋跨過門檻,進入破門而入的階段。我用身體把門撞上,阻斷了來自走廊的光。現在我所站的地方黑漆漆的,安靜得像一座墳墓。

天哪,這感覺太棒了!脈搏加速,指尖刺癢,胸膛放鬆,不過這可遠遠不足以描述我在這種情況下的感覺。我跟卡洛琳說過這種刺激和亢奮,但其實遠不止於此。滿足感包圍著我,似乎這就是我存在於世的理由。我是個天生的賊,現在正在做賊,原先我怎麼會想到要洗手不幹呢?

我放下購物袋,戴上一次性手套。我拿著那個細小的手電筒,結果不小心掉在了地上,於是一邊詛咒黑暗一邊趴在地上摸索,終於找到了。我按亮手電筒,然後站起身來藉著那道細長的光線在公寓裡轉了一圈。確定每扇窗戶的窗簾都拉上後,我開啟幾盞燈,再次謹慎地巡視這塊領地。

我從一個房間走到另一個房間,就像鄉紳騎馬巡視自家的地盤。不過做這事有個方法。很久以前,我在東六十七街一所高檔公寓的客廳偷東西時,公寓的主人已經躺在另一頭的臥室門口死了。他是死於——我不得不說——非自然因素:有人謀殺了他。警察偏偏就在我忙著拿東西的時候出現,毫無根據地將我列為最可能的致死原因,害我折騰了很久才洗清罪名。

這種事不會有誰想再經歷一次,相信我。從此我學會了進門做賊首先花點時間四處搜尋一下有沒有屍體,當然從來沒有找到過。它們就像警察和計程車一樣,想找的時候永遠不在。

結果我找到的是被房地產經紀人稱為經典六間的套房——這在上西區的戰前公寓中並不少見。進門一個玄關——我之前在此摸索過我的手電筒——裡面是一間客廳、一間正式的餐廳、一間有窗的廚房、兩間寬敞的臥室:一間擺了兩張單人床,另一間顯然是客房兼瓊·紐金特的工作室,裡面的畫架上有一幅完成了一半的畫作——穿著小丑服的男子正在吹奏牧神之笛。巴勃羅·畢加索,你不行了喲。

算上玄關,這裡正好是六間房,不過我覺得這麼說也不準確,因為廚房過去還有一間屋子。我不知道原先是做什麼用途的,估計是餐具室吧,要不就是用人房。現在它是哈倫·紐金特的小窩。裡面有一張書桌,上面放了電腦和資料機,書櫃裡大都是科幻驚悚小說,以及《如何從即將來臨的冰河期中獲利》之類的非虛構類圖書。書桌上方掛了一幅鄉間景色畫,我看得出那是紐金特夫人的作品。

我得承認,有那麼一會兒,我陷入了無盡的悲傷之中。這套公寓寧靜得難以用語言形容,屋裡掛著厚重的布幔,厚厚的地毯上點綴著東方情調的小毯子,房裡裝飾著法式傢俱、壁燈、老式的牆壁嵌線和天花板上的圓形浮雕,外加牆上藝術——手工上色、描繪遠方景緻的鋼雕製品,以及紐金特太太從廉價商店裡弄來的那些具有奇怪安神作用的丙烯畫。我怎麼就不能好好地享受這一個小時非法闖入的愉悅呢?盡情享受過之後,我怎麼就不能讓屋裡保持原樣離開呢?

我想這是因為拍照留念式的狩獵遠足雖然是一種美妙的體驗,可是對天生的獵人來說未免有些乏味。我可以說服自己把紐金特公寓當成國家公園,只拍下景色,只留下腳印,不過這不行啊。我是賊,凡是有資格被稱為賊的人都不會將空手而歸的夜晚稱為豐收之夜。

於是我便開始工作了。我從廚房入手,先將購物袋裡的東西掏出來,將上面的指紋擦乾淨後又將它們放進櫥櫃(也許紐金特夫婦會喜歡喬古拉伯爵)。然後我開始檢查冰箱,裡面沒有任何容易腐壞的食品——這表示瓊和哈倫會離開一個星期或者更長時間。裡面——哦——也沒有任何現金,冷凍庫裡也一樣。很多人喜歡把現金放在冰箱裡,我覺得這裡倒也不比別的地方差——至少在眾人都開始如法炮製以前。不過紐金特的冰箱沒有冷凍的鈔票,於是我便轉移了陣地。

廚房沒什麼值錢的東西可拿。櫃子上有一套八件組的藍邊白瓷小罐,上面的圖案是荷蘭風格的——風車、鬱金香、腳踩冰刀的男孩、頭頂湯碗髮型的胖臉女孩。有個容器裡面放著三十美元左右的零錢,可能是用來給送貨員的小費吧。我把錢留在原處沒動。

哈倫·紐金特小窩裡的那張書桌有個抽屜上了鎖,我首先就向它出擊。鎖通常都沒什麼複雜的,眼下這個則更是個小玩具。抽屜裡有本日記,我想上鎖的目的是要避開紐金特太太的雙手。我看了幾頁,希望能看到些情色內容。如果仔細找的話說不定真有,不過我翻的那幾頁正巧沒有,我只看到了哈倫·紐金特個人有關生死的思考筆記,立刻把這小本子像塊燙磚頭一樣扔到了一邊。洗劫他的公寓對我來說已經是在侵犯個人隱私,我可不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再去打劫他的靈魂。

曾經鎖著的抽屜裡除了日記以外,還有三個比一般信封稍大的牛皮紙信封。第一個裡面是份保單,第二個裡面是一份遺囑,這兩樣我都是看了一眼就把它們各自放了回去。我差點懶得開啟第三個——而這將會是一個錯誤。裡面裝滿了鈔票。

全是百元大鈔,厚厚的一沓。我脫下手套,飛快地數了一遍,心想留下指紋也沒什麼。這些鈔票會跟著我一起回家。

總共八十三張,外加一張孤零零的五十美元。八千三百五十美元無跡可查的舊鈔。是老哈倫不想報稅的私房錢?或許有完全合法的解釋。畢竟,擁有現鈔在美國還屬合法。

呃,如果是沒報稅的收入,紐金特可就不用再承受壓力了。我把鈔票塞進口袋,空信封放回抽屜。

之後我又拿出工具將抽屜鎖好——純屬炫耀。

我挪動了很多掛在牆上的畫,但沒找到任何暗藏的保險箱。也沒在壁爐邊找到半塊鬆動的磚頭。事實上我並沒有真的期待能找到保險箱或者藏寶貝的夾層——如果有的話,那八千三百五十美元就會藏在那裡,而不是在用根修眉鉗就能輕鬆開啟的書桌抽屜裡。

餐廳的一個邊櫃裡有不少漂亮的銀質餐具——看樣子是英式風格,我估計是喬治王朝時期的。抽屜裡還有更多同樣的東西。多年來我認識了三個收購精緻銀器的好顧客。一個死了,一個在吃牢飯,第三個兩年前退休去了佛羅里達。(他可能有時還會買下不配套的有蓋湯碗,不過你可不會想拖著一堆銀質贓物上飛機。怎麼才能帶著它們通過金屬探測器呢?)

我沒有動銀器,也沒有動那些優質的蕾絲和亞麻餐巾,而是走到主臥室——紐金特太太把她的珠寶放在安妮皇后梳妝檯上的迷你銅把手盒子裡。盒子有個鎖,不過她沒用,說明她還是很明理的。眨眼的工夫我便能開啟箱子,不過比較粗俗的賊會把東西整個兒塞到腋下,回到家再慢慢開鎖。

有些人像我精通鎖類一樣精通寶石。他們一眼就能知道那是來自南非的戴比爾斯集團還是出自網上購物中心號稱一輩子只有一次機會的贗品大拍賣。天青石和方鈉石的差別在哪裡,尖晶石和紅寶石有何不同,他們一看便知,而我連琥珀跟塑膠珠子或者赤血石珠跟鋼珠有什麼區別都說不清楚(雖說其實沒什麼區別,全都不值得偷,不過總該懂得分辨吧)。

我沒這個天分,不過這種玩意兒如果你偷過幾次,便會琢磨出哪些該拿哪些該捨棄,這其中可有奧妙。如果無法決定,就全拿走。我放棄了顯然是贗品的珠寶。比如說,那裡有條項鍊,上面巨大的寶石如果是真貨的話就應該是克洛普曼鑽石。有的耳環是非洲珠子製成的。我拿到了一些好貨,也可以詳細描述它們的外觀,甚至提供八九不離十的估價,可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後來的事將證明這完全是多此一舉。

***

在紐金特公寓待了半個小時後,我準備離開了。我沒有睡過一張床也沒坐壞任何一把椅子,而且搜尋一遍也沒見著小麥粥。我將珠寶、一塊表和哈倫的幾個袖釦分別塞進兩個塑膠袋,然後將它們分別放進我帶來的購物袋裡。珠寶分別放在長褲正面的兩個口袋裡,現金插進外套襯裡的胸前口袋,聽診器收進外套正面的口袋,工具和手電筒則亂塞一氣——從側面看我或許有點畸形,不過總算是騰出了兩隻手。

我在公寓裡進行最後一次巡禮,並不是期待更多的戰利品,而是要確定我此行沒留下痕跡。我有潔癖。就在我準備結束今晚漫長的工作時,目光偏偏落在一扇先前我沒注意到的門上。另一個衣櫥?這地方滿是衣櫥,可裡面沒半樣東西值得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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