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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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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應該直接到店裡開門做生意的,不過在牢裡待了一晚就另當別論了。我回到家裡沖澡、刮鬍子、換上乾淨衣服。回到市中心時已是中午過後,從拉菲茲的舉止看來,已經有人餵過它了。櫃檯上的一張紙條消除了所有疑慮。

我把特價桌拖到外面,打電話到貴賓狗工廠。「我剛開店門,」我告訴卡洛琳,「謝謝你餵了拉菲茲。另外也要謝謝你打電話給沃利,謝謝你把保釋金轉交給他,總之就是謝謝你像童子軍一樣日行一善。」

「舉手之勞,伯尼。」

「還要多謝你打電話給耐心女士。」

「實際上,」她說,「我是請沃利打給她的。」

「為什麼?」

「我覺得這樣會好些。記得吧,我已經打給她一次幫你取消約會了。如果從沒見過面的女人連打兩個電話給她,你說她會怎麼想?」

「明白了。」我說,然後開始解釋沃利幫我取消他認為的心理醫生預約所採納的特異方式。「沒有責怪你的意思,」我向她保證,「你的想法沒錯,沃利也一樣。只不過翻譯過程出了差錯。」

「我馬不停蹄地把我自己的戀愛生活搞得一團糟,」她說,「說來好像已經夠忙了。天知道,我竟然還有時間和精力去壞別人的好事。我還能說什麼?我搞砸了,伯尼。」

「扯平了,」我說,「你餵了一隻貓,可又把另外一隻從袋子裡放出來了。」

「你打算怎麼跟她說?」

「這我還沒想好。不過,我已經送了花給她。」

「這又是幹什麼呢?」

「是沃利提議的。」

「是嗎?也是,僱律師不就是為了採納他的建議嗎?」

「我也是這麼想的。」

「你送的哪一種?混合花束?」

「不是,」我說,「我不知道該送鮮花還是盆栽植物。你知道,就是可以活久一點的那種。」

「等她甚至都忘了認識過你這個人之後,還能保留在身邊的東西。」

「正是這個意思。我無法決定是買一束紅玫瑰,還是一株植物——種在精緻小陶盆裡的非洲紫羅蘭。」

「我希望是紅玫瑰。」

「事實上確實如此,可為什麼?」

「還有紫羅蘭,對吧?你附上一首詩沒?」

「哦。」

「聽著,我得走了,有個女人帶了只長毛匈牙利波利犬過來。你下午都在,對吧?」

「當然,」我說,「除非又被捕了。」

這話似乎言之過早了。一小時以後,我正按下收銀機賣書給一個老顧客——聖文森特醫院的急診室醫生。她每個星期天都會來,一次買一打,只買偵探小說,全都是硬漢派男作家的。「最有效的放鬆方法,」有一次她這樣對我說,「就是冷眼旁觀別人故事裡的血腥和血塊。」

我們還在閒聊她鍾愛的小說時,雷·基希曼走進了店裡。通常他行事都有分寸,我有顧客時他會耐心等候,不過今天有個地區檢察官辦公室的小子和他一起過來,於是他就霸道地打斷了我們的談話,「啪」地一聲在櫃檯上放了張紙。

「抱歉,女士,」他說,「不過這張搜捕令是授權給我搜查此處的。」

「如果我知道你在找什麼,」我平靜地說,「也許可以幫你省點時間。」

「你可真是體貼周到,」他說,「不過我知道我要什麼,也知道該上哪裡去找,因為昨天我在這裡看見了。」他領著助理檢察官到體育書區,從那兒的架子上抽出一本書,然後又花了些時間再選兩本。他把三本書全交給他年輕的同伴。小夥子拿到櫃檯上放下,一邊用百分之百由教區附屬學校訓練出來的字型寫下收據。

「‘茲收到伯納德·格林姆斯·羅登巴爾三本書,’」雷大聲念道,「‘書名如下:《敏特先生的棒球卡投資指南及藏品大全》;《運動卡價格百科全書》,第三版;以及《棒球卡入門》。’我昨天只看到敏特先生這一本。其他的你都塞在下面的書架上。」

「為的是混淆你的視聽,雷。聽著,如果你要這些書,買下來不是更簡單?照我看,這可比申請搜查令來得容易。價格大全之類的書我通常都相當於白送,因為其實它們進我店門的時候差不多都已經過時得不會有人看了。如果你想要稍微入時一些的東西,我推薦第五大道和十八街交會口的巴諾書店。他們的存貨甚至還會有折扣,雖然我知道這離免費贈送還有一段距離,不過——」

「這些都是證據。」小夥子說道。照他遞給我的收據看來,他的名字應該是j.菲利浦·弗林。

「證據。」我說。

「事先知情的證據,」j.菲利浦·弗林說道,他舉起書,「你有東西可以裝書嗎?」

我強壓下一股衝動,遞過一隻購物袋。雷說:「還假裝不知道棒球卡值得偷呢,伯尼。這個主題的書你手邊不止一本,而是三本哪。」他搖搖頭,彷彿人類背信棄義的本性讓他失望不已。

「我有整整半個書架的書都是關於赤手空拳制勝法的,」我說,「但我還是不會一手抓著警察,一手抓著律師,然後把他們的腦袋互相撞。我知道你聽了會大吃一驚,雷,不過店裡還真有幾本書我抽不出時間讀呢。」

「哈,你馬上就會有時間了,」他說,「而且依我看時間充裕得很。」

然後他便走了出去,j.菲利浦·弗林緊跟其後。我轉向我的顧客,為談話被人打斷而道歉。

「警察,」她若有所思地說,「現在是星期六。再過十二小時咱們的城市就會變得到處都是刺傷和槍擊案,可那兩位英雄卻在沒收書本。我原以為他們一定是在搜查兒童色情類的書,不過那些書講的是棒球卡對吧?」

「恐怕是的。」

「我還不知道棒球卡是違法的,」她說,「怎麼,口香糖裡有致癌物?」她舉起一隻手,彷彿要把這想法趕走。「真讓人頭昏腦漲,」她說,「哦,嗨,拉菲茲。你剛才是在躲那些壞蛋警察對吧?哦,你真是個小可愛。是的,沒錯!是的,沒錯!」

「喵。」拉菲茲說道。

店裡沒人或者顧客看起來踏實可靠時,我都習慣拿著一本書讀。有人開門時小鈴鐺會叮叮地響,不過如果我真沉迷於閱讀的話也不是每次都會聽到。

四點半左右發生的就是這樣的事。我回到史前時期,和女主角一起為那些不瞭解她的尼安德特人而沮喪,這時櫃檯對面刻意清清喉嚨的聲音把我拉回現實。我把眼睛從書頁中的原始野獸上移開,望向波頓·斯托普嘉德豬一樣的小眼睛。

「看來你是要我找錢。」我說。

「什麼,前天沒找的錢?哦不,當然不。當時你要找錢我沒拿。你以為我會專程過來討?」

「也許不會,」我說,「除非你原本就要到這附近驅逐孤兒寡婦。」

「你看錯人了,羅登巴爾。」

「哦?」

「完全看錯了。誰會在九月驅逐孤兒寡婦啊?要趕也該選在聖誕夜才對。」

「‘聽,城裡的警察在唱歌。’」

「我最喜歡的聖誕歌曲,」他說著咯咯地笑起來,然後湊近櫃檯,「事實上,今天下午我還真是專程登門的,不過不是為了買書,而是道歉。那天話不投機,而且錯在我。我把你想錯了。」

「是嗎?」

「幹我們這行常有的風險,羅登巴爾。我得當機立斷,而且通常我都看得挺準。不過誰也不可能每次都準,所以偶爾有那麼一兩次我會捅婁子。」

「難免。」

「事情是這樣的,」他說,「我走進門來,打量起這家店,又打量著你,便立刻得出了結論。我對自己說,這個可憐蟲千辛萬苦地在夕陽行業裡一年賺兩千塊,要是他租約到期,讓市場規律提早結束他的痛苦,對他對大家都好。」

「經濟安樂死。」我說。

「這個說法挺好。不過有個問題我弄錯了。我當時完全是以貌取人,之後我才發現你根本不是一本正經在走敗家運的賣書人,其實你是個賊。」

「呃,斯托普嘉德先生——」

「好了,」他說,「叫波頓就行。」

「呃。」

「那我該叫你什麼呢?伯納德嗎?」

幫我叫輛計程車吧,我心想。我說:「呃,嗯,大夥通常都叫我伯尼。」

「伯尼,」他說,「伯尼。這我喜歡。」

「那我就留著這名字吧。」

「竊賊,」他說這個字眼的樣子就像邁阿密海灘某個老祖母在唸「醫生」或者「律師」或者「專家」一樣。「這裡,」他說著胡亂甩了甩手,似乎在否定什麼,「這可不是表面看來的窮途末路的商店。恰恰相反,這是精心設計出來的煙幕彈。恭喜你,伯尼。」

「呃,謝謝,」我說,「不過——」

「據我聽到的訊息,你可不是普普通通的無名小賊。看來你幹這行稱得上是個天才。能對付得了你的鎖目前還沒出世——照那位警察所說——而且我還真得說,他的聲音聽來可不是隻有一點點崇拜呢。」

這人在拍我馬屁。可是為什麼?

「所以,你想到房租要提高自然會火冒三丈。店鋪對你有用是因為它是維生工具,開銷又不高。不過萬一房租接近市價,那麼除非你進行全面改造,否則想維持收支平衡恐怕比登天還難。還有個辦法是靠其他的收入來源,不過這樣的話肯定有人會知道錢從哪裡來。這可不妙,對吧?」

「對。」

「你需要的,」他說,「是以你目前的租金再續約一段足夠長的時間。你沒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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