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鐘後,我們坐在百老匯的胖球餐廳,計劃著要犯下的罪行。這可把我們跟其他顧客區分開了,因為他們看來早就過了計劃階段。
開始我告訴多爾我不想介入。我遠離盜竊一年多,然後只是動了動念頭要進公寓行竊,結果就在監獄裡過了一晚。
「我是想幫忙,」我說,「你有些衣物留在盧克的公寓,當然想拿回來。不過依我看,除了非法闖入以外,還有其他幾種選擇。你可以等他回來以後打個電話過去,要不也可以跟馬丁借筆錢上街採購。」
「衣服就算了。」她說。
「確實。衣服就算了,再買新的。」
衣服的事你就當沒聽過,她說。進入盧克公寓的首要目的是找回馬丁的棒球卡。如果盧克出城是因為接到電話說要給他工作,他沒準連棒球卡都沒機會出手就匆匆走了。不過也可能他並不急著套現,或許打算等風頭過去再說,同時想想怎樣賣才最划算。
她覺得只要能順利進入盧克的公寓,我們就一定可以找到棒球卡。而且如果我們能把卡還給馬丁,就能洗清我盜竊他公寓的罪名。到時指控取消,豈不是很好?
「呃,好當然是好,」我告訴她,「不過照我的律師所說,反正他們原本就有可能撤銷指控,因為他們沒有足夠的證據,更別說定罪了。你知道你這是在讓我幹什麼嗎?我等於犯下一樁案子來洗脫我根本沒犯的另一樁案子。這似乎不太值。」
事實上,她繼續說,說不定我還有利潤可撈。她很肯定會有賞金。畢竟,馬丁是個很慷慨的人。棒球卡收藏對他來說是至寶。我為此冒險自然百分之百可以期望他會重重犒勞我。
我對賞金能有多高表示懷疑。不管馬丁付我多少他都得自掏腰包,而當初他可已經為那些棒球卡付過一次錢了。他總不至於願意再為它們掏腰包吧?
「你知道,」她說,「他向保險公司報失了,我估計他們已經在處理賠償問題了。要是我私下跟他談談,告訴他你怎麼費心找回棒球卡,也許他就不會告訴保險公司卡已經找回來了。」
「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
「嚴格地說也不算偷,」她說,「應該說是順其自然、不加干涉,對吧?如果保險公司理賠五十萬——這很公平,因為卡片真的被偷了——馬丁想買回他的收藏就得再花出這麼多錢。要是他能花上——比如說——二十五萬從你手上購得類似的棒球卡收藏,他就是贏家。」
「我也會是。」
「當然。我們兩個都是。」
「我們兩個,嗯?」
「五五對分,」她說,「我需要靠你開啟盧克的門,你需要我從中與馬丁協調。伯尼,一人可以分到十萬多。」
「這種分配比例我可不敢苟同。」我說。
「還有什麼比五五分賬更公平的嗎?」
「可這真的是五五分嗎?你我對分馬丁付的款項,從這個角度看也未嘗不可。不過整個生意的油水可是五十萬——」
「馬丁分一半,咱們分另一半。」
「前提是你把你和我算成一夥的,多爾。」
「我覺得咱們合作會很成功的,伯尼。」
「這我相信,不過還可以換個角度考慮,也就是說你和馬丁已經成了一夥,於是你們這夥可以弄到五十萬美元的四分之三。」
我們坐了二十分鐘,為了一盒保險公司還沒理賠、我們也沒見過的棒球卡爭吵不休。她很不情願地做讓了步,最後我們達成的共識是:錢分三份。馬丁跟保險公司不管拿到多少都會付我們每人三分之一。
「不過別想著今晚動手,」我說,「人們通常都浪漫地認為行竊就該在夜裡,其實這個時間最危險。越晚越糟糕。現在已經過了半夜,不管是誰,就算什麼都沒幹也會顯得形跡可疑。」
「可是——」
「你四下看看,」我說,「這兒有一群良好市民在喝咖啡吃甜甜圈,可就因為現在是三更半夜,他們看來就像一堆雜碎和垃圾。」
「他們就是啊,伯尼。」
「瞧,我說的吧。」
「可是——」
「明天下午,」我說,「牛仔褲和夾克穿在你身上挺好看,不過明天可別穿出來。好好打扮一下,兩點和我在書店碰頭。咱們直接從那兒過去。」
第二天早上,我十點十分到達書店。我首先打電話給卡洛琳。「我在店裡,」我告訴她,「你說了會過來幫我喂拉菲茲,可你還沒抽出空來,對吧?」
「我還在喝我的第一杯咖啡。」
「它看起來像個饑民,」我說,「不過我已經能做到不相信它了,先問清楚再說。我會喂的,你不用過來了。」
「我本打算十一點左右過去的。你怎麼開了店?星期天你從來不開的啊。」
「呃,也許這麼多年來我犯了個錯,」我說,「星期天關門也許讓我損失慘重。」
「你真這麼想?」
「不,我跟人約了兩點在這兒見面。」
「你早了四個小時。」
「那又怎樣?總得找個地方待著吧。你要是願意的話就過來陪我吧。」
「我不知道,」她說,「你昨晚確實待在家裡的對吧?所以現在雙眼發亮,精神百倍。我不知道能不能受得了。」
「受得了什麼?」
「你的好心情啊。」
我想了想。「你昨晚沒有老實待在家裡。」我說。
「我原本是這麼打算的,」她說,「可結果我去了dt胖貓酒吧。心想喝上一杯我會睡得比較好。」
「你睡得好嗎?」
「等他們打了烊,我心甘情願地回到家,睡得不錯,」她說,「我今天不過去了,伯尼,不過明天一定跟你碰頭。餵貓去吧,它一定餓壞了。」
我將它的餐碟盛滿,又倒好水,衝了它用的馬桶,然後回頭看著它吃。這才想起自從昨晚吃過木須肉以後我一直沒再進食,於是我到熟食店買了兩個麵包圈和一杯咖啡。把特價桌搬到外面擺好後,我便坐到櫃檯後面開始吃早餐。拉菲茲過來在我懷裡坐了一會兒看我吃,不過吃東西這種事只有自己是主角時它才提得起興致。它跳到地板上,坐在那兒好像在等待什麼東西出現。
我吃完一個麵包圈,把包裝紙揉成一團。那聲音吸引了拉菲茲的注意,它立刻有了反應——和普通的貓一樣。我讓它朝我這邊看。它扭開頭的一瞬間,我又把包裝紙揉了揉,噗的一聲扔過它的頭頂。不過沒有越過去,因為拉菲茲已經躍向右方,噌地一跳抓住它,然後左撥右弄地玩耍起來,愚蠢地追著紙團在走道里來回亂跑,拍打著紙團。最後它認為紙團已經死了,不會起死回生,這才掉頭走開。
「拿回來,」我說,「給我再扔一次。」
我發誓它瞪了我一眼,而且我發誓接下來那個沒說出口的想法大約是:見鬼,你以為我是誰,該死的拉布拉多犬嗎?
這是它的遊戲,規則由它定。我拆開另一個麵包圈,又把包裝紙揉成團玩弄起來。
卡洛琳一直沒出現,於是她跟大多數人有了一個共同點。我花了幾個小時揉皺一張張紙,試圖扔過拉菲茲的頭頂。兩點一刻,前門開了,是多爾。
她打扮得像朵花一樣——身穿海軍藍洋裝,腳踩高跟鞋。洋裝無比完美,讓她看起來和美國濟助協會那些有閒、有錢、有地位的年輕會員一樣值得尊敬,同時也不容置疑地宣告她是她所屬族類的雌性成員,而且顯然屬於哺乳類。
「漂亮,」我告訴她,「這身打扮無可挑剔。」
「還行嗎?我試穿了皮熱褲跟酷死牌t恤,可你知道嗎?上回我洗的時候t恤縮了水,穿起來胸部太緊了。」
「那可不行。」
「是的,」她說,「你看來也不錯,伯尼。你平時應該多打領帶穿外套的。伯尼,你店裡的地上怎麼全是紙團?」我四下尋找拉菲茲,可它躲起來了。我嘩啦啦又揉了一張紙,它便露出頭來。「仔細看好。」說著我便把紙團扔到它左邊,這小淘氣噌地跳起來,啪的一聲把紙團拍下來。
「你養了只貓。」她說。
「不算養的,」我說,「它只是在這兒工作。不算寵物。」
「那它算什麼?」
「員工,如此而已。」
「那這是在幹嗎,員工福利嗎?星期天可以跟老闆玩接球?」
「我們沒在玩,」我說,「我是要鍛鍊它的反應能力。」我俯身撿起散落在四周的紙團——不是第一次了。「它不肯銜過來。」
「它不是狗,伯尼。」
「它就是這麼說的——如果它能講話的話,我是說。」我又扔了個紙團過去。「你瞧,」我說,「我發誓它可以當游擊手。它剛才那一撲,就連奧齊·史密斯都望塵莫及。當然,奧齊會轉身扣住,傳到一壘,不會把球幹掉。所以人家奧齊在打大聯盟,可拉菲茲就只能在書店裡捉老鼠。」
「它的尾巴怎麼了?」
「你知道它們總愛追著自己的尾巴玩吧?所以,你知道它的反應能力有多快了吧?有一天它真逮著自己的尾巴了。」
「然後把它幹掉了?」
「沒有,它猛地一跳把尾巴拋到一壘去了。有什麼好笑的?」
「你啊。」
「我只是有點緊張,多爾,」我信誓旦旦地說道,「只要到了那兒我就能定下心來。」
乘計程車到上城也沒能讓我們倆定下心來。上帝賜給了我們一個顯然相信自己最大的出路在於投胎轉世而且越快越好的司機。我們倆誰也沒多說話——除了默默祈禱——直到我們穩穩地停在西端大道三○四號的正前方。我無法想象門衛會刁難一對打扮入時、乘計程車抵達的男女,不過值班的傢伙其實也沒怎麼注意我們。他的注意力全集中在一個小老太婆身上,她想知道當天早上吵得雞飛狗跳的情形究竟是怎麼回事。
「走廊裡全是警察!」她說,「而且是星期天早上!我們這幢樓向來挺好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