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店裡,我第一件事是先檢查一下有沒有人,不管是活的還是死的。沒有找到任何人,也沒有找到任何線索能告訴我特恩奎斯特是怎麼進入我店裡、又怎麼會加入他那些在天上畫室裡的祖先們的。卡洛琳把輪椅推到店後面的房間裡,我幫她摺疊起來。「我會坐計程車把它送回去的,」她說,「不過我要先喝點咖啡。」
「我去買。」
「不要到那家中東燒餅店買。」
「放心。」
我帶著兩杯咖啡回來後,她說我不在的時候電話響過。「我本來要接的,」她說,「不過還是沒接。」
「應該是明智之舉。」
「這個咖啡好多了。你知道我們應該怎麼做嗎?在你這裡或我那裡弄一臺那種機器,這樣就可以整天都有新鮮咖啡喝了。那種插上電就會滴咖啡的玩意兒。」
「甚至還可以再弄個電磁爐和咖啡壺。」
「是啊。當然啦,這樣你就得整天給顧客倒咖啡,而且也永遠擺脫不了基希曼了。他會陰魂不散地天天在這裡。我剛才真的是把他噁心得嚇跑了,是不是?」
「他生怕跑得不夠快。」
「嗯,我就是要他這樣。我想我說得越噁心,他就會跑得越快。我本來是想等他走掉的,你知道,想著只要我一直不出來,他可能就會走,但看起來他不上廁所是不會走了,所以——」
「我都差點跑了。你噁心的不止他一個。」
「哦,對。你不知道我是編的。」
「當然不知道。我不知道里面有個死人。」
「也許我說得太詳細了。」
「別擔心。」我說,這時電話響了。
我接起電話,沃利·亨普希爾說:「伯尼,你還真難找。我以為你棄保潛逃了呢。」
「我不會做這種事的。我在哥斯大黎加沒有認識的人。」
「哦,你這種人不愁交不到朋友。聽著,關於這個蒙德里安你知道多少?」
「我知道他是荷蘭人。」我說,「一八七二年出生在一個叫作阿姆斯福特之類的地方。你也許記得,他一開始是畫寫實風景畫的。隨著他逐漸找到自己的風格,他的藝術日趨成熟、作品也越來越抽象。到了一九一七年——」
「這是在幹什麼,美術館演講嗎?翁德東克公寓裡有一幅畫不見了,價值將近五十萬美元。」
「我知道。」
「在你手上?」
「沒有。」
「要是你能交出這幅畫,可能會有點用處。這樣我們就至少還有個討價還價的籌碼。」
「要是我把克雷特法官交給他們呢,」我說,「或者癌症療法。」
「畫真的不在你手上?」
「不在。」
「那在誰手上?」
「或許在殺他的那個人手上。」
「你沒有殺人,也沒有偷東西。」
「對。」
「你只是去那裡留下指紋而已。」
「顯然是這樣。」
「瘋子。這樣你接下來該往哪兒走呢,伯尼?」
「原地打轉吧。」我說。
我掛上電話,進到後面的房間裡,卡洛琳跟著我。書桌旁有個類似櫥櫃的東西,裡面滿是我沒來得及丟掉的東西,另外我還放了一件t恤和一些跑步用的裝備。我開啟櫃子,把東西找出來,然後脫下身上的襯衫。
「喂。」她說,「你在幹什麼?」
「脫衣服。」我邊說邊解開褲子的皮帶,「你覺得我在幹什麼?」
「天哪。」她說著轉過身去,「如果這是個含蓄的暗示的話,我心領了。首先我是同性戀,其次我們是好朋友,而且——」
「我要去跑步,卡洛琳。」
「哦。跟沃利一起去?」
「不跟沃利一起去。我要到華盛頓廣場好好跑一圈,讓腦子清醒一點。現在我腦子裡一團亂麻。誰都冒出來跟我要一幅我從來沒碰過的畫。他們都要我把它弄到手。基希曼聞到了賞金的味道,沃利聞到了一大筆律師費的味道,至於其他人聞到什麼我就不知道了,八成是油畫顏料的味道吧。我要去跑一跑,把腦子裡的這團亂麻解開,也許就可以開始看出一些事情的端倪了。」
「那我呢?你在模仿阿爾貝託·薩拉查的時候我該做什麼?」
「你可以把輪椅拿去還了。」
「是啊,這事我遲早都得做,不是嗎?伯尼?不知道會不會有哪個看到你坐輪椅的人認出你在華盛頓廣場跑步。」
「希望不會。」
「聽著,」她說,「要是有人說什麼,就說你去了盧爾德。」
華盛頓廣場公園是長方形的,四邊的人行道總長大約八分之五英里,也就是一公里左右。如果你步行的話,會覺得路面是平的,但跑步的時候就會明顯感覺出來有坡度,如果你跟幾乎所有人一樣順著逆時針方向跑,就會在公園南側往東前進的時候感覺到斜坡。我跑第一圈的時候很明顯地感覺到了坡度,因為我的腿還因前一天在中央公園遭受的酷刑而隱隱作痛,但後來就感覺不出什麼了。
我穿著藍色尼龍短褲、黃色背心和酒紅色慢跑鞋,有一刻我發現自己在想,不知道蒙德里安會不會喜歡我的裝束。我的結論是猩紅色球鞋會比較適合他,或者硃紅色,就像那畫廊的名字。
我跑得很慢、很輕鬆。很多人從我旁邊跑過,但就算扶著鋁質助步器的老太太從我身邊呼嘯而過,我也不在乎。我只是專心地輪流移動兩隻酒紅色的腳,差不多到第四圈的時候,我的心思就不知道飄到哪裡去了,後來我想我又跑了三圈,不過我沒有數。
我沒有想蒙德里安,或者他的畫,或者那些想要他的畫的瘋子。我其實什麼都沒想,跑完四英里之後,我到公園西南角,從一個在下棋的人那裡拿回我託他保管的那個塑膠袋。我謝過他,朝西慢慢往阿伯巷走去。
卡洛琳不在家,於是我用帶在身上的工具進入了她的公寓樓,然後進入她家。門廳的鎖是小事一樁,其他的鎖則不然,於是我想,不知是哪個古怪的惡棍撬開了這些鎖,卻沒留下半點蛛絲馬跡,而且既然他這麼厲害,為什麼不乾脆自己去把休利特美術館的那幅蒙德里安偷出來算了。
我進屋把門鎖上,脫下衣服衝個澡,這才是我到阿伯巷來的目的。我擦乾身體,換上我在跑步之前穿的衣服,把溼淋淋的短褲和背心掛在浴簾的杆子上。然後開啟冰箱找啤酒。沒找到,我做了個鬼臉,用飲料粉泡了一杯冰紅茶。喝起來正是意料中的味道。
我做了個三明治吃了,然後又做了一個,正吃著,外面有個傢伙突然狠踩剎車、猛按喇叭,於是尤比跳到窗臺上去一探究竟。我看著它把頭伸出鐵窗,鬍鬚正好掃到兩邊的鐵條,這讓我想起阿齊的鬍鬚,還很不尋常地為那隻可憐的貓感到難過。已經死了兩個人,我被控謀殺了其中一個,而且很可能還會被控謀殺另一個,而我腦子裡卻只想著卡洛琳的貓一定很孤單淒涼。
我查了一個電話號碼,拿起話筒撥號。鈴響第三聲的時候,丹妮絲·拉斐爾森接了電話,我說:「我是伯尼,我們從來沒通過這個電話。」
「有意思,但我倒記得很清楚,好像就是昨天的事一樣。」
「關於一個叫特恩奎斯特的藝術家,你知道多少?」
「你就為這個打電話來?問我對一個叫特恩奎斯特的藝術家知道多少?」
「正是。他差不多六十歲,頭髮和山羊鬍子一樣偏紅色,牙齒很糟糕,衣服全是二手店買的。脾氣不太好。」
「他在哪裡?我想我要嫁給他。」
丹妮絲有一陣子是我的女朋友,後來頗為突然地變成了卡洛琳的女朋友,不過也沒維持多久。她是個畫家,在西百老匯有個叫作窄廊畫室的地方,是她的住處兼工作室。我說:「事實上,有點來不及了。」
「他怎麼了?」
「你不會想知道的。聽說過他嗎?」
「應該沒有。特恩奎斯特。他除了姓之外有名字嗎?」
「應該有吧。大部分的人都有,除了特雷法尼亞人之外。也許他沒有姓,特恩奎斯特就是他的名字,很多人都是這樣的,比如希爾嘉德、崔姬。」
「比如利伯雷斯。」
「那是姓。」
「哦,對。」
「特恩奎斯特聽起來耳熟嗎?」
「連三分熟都不到。他是哪一種畫家?」
「死掉的那種。」
「那正是我擔心的事。嗯,他不缺同伴。倫伯朗、埃爾·格列科、喬託、波希——這些人也都死了。」
「我們從來沒通過這個電話。」
「什麼電話?」
我掛上話筒,在曼哈頓的電話簿裡查特恩奎斯特,只有一個,叫麥克·特恩奎斯特,住在東六十幾街。事情從來不會這麼簡單,而且他的打扮絕對和那個地址不搭,但管他呢。我撥了那個號碼,幾乎立刻就有一個男人接起了電話。
我說:「麥克·特恩奎斯特?」
「我就是。」
「抱歉。」我說,「我一定是打錯了。」
管他呢。我又拿起了話筒,撥了九一一。接電話的是個女人,我說:「華盛頓街的一個建築工地上有一具屍體。」然後我把詳細地址告訴了她,她想問我什麼,但我沒讓她說完。「對不起,」我說,「我是那種不想捲進什麼事情的人。」
當鑰匙插進其中一個門鎖的時候,我正迷失於什麼東西之中,可能是思緒吧。鑰匙轉動的聲音重複了幾次,因為有人接著在開另外兩把鎖,我花了兩秒鐘想如果來者不是卡洛琳的話我該怎麼辦。說不定是那個納粹又來偷另一隻貓了。我環顧四周,沒看到尤比,然後門開啟了,我轉過身看見卡洛琳和埃爾斯佩絲·彼得斯。
只不過那不是埃爾斯佩絲·彼得斯,只要再看一眼就很明白了。但我看得出來我的密友為什麼要多看一眼那個姓彼得斯的女人,因為她們的確長得很像。
我也看得出來她為什麼要多看這個女人不止一眼,她顯然就是那個搞稅務的艾麗森。她至少和埃爾斯佩絲·彼得斯一樣吸引人,至於彼得斯小姐身上那種很適合舊式女詩人和二手書的不食人間煙火的氣質,在艾麗森身上則換成了一股腳踏實地的力量。卡洛琳介紹我們認識——「艾麗森,這是伯尼·羅登巴爾。伯尼,這是艾麗森·沃倫。」——艾麗森則用堅定有力不輕浮的握手方式證明了她在政治和經濟方面作為女同性戀的資格。
「我不知道你要來。」卡洛琳說。
「哦,我是來借用洗澡間的。」
「對了,你剛才在跑步。」
「哦,你慢跑嗎?」艾麗森說。
我們談了一些這方面的益處。卡洛琳去煮咖啡,艾麗森坐在沙發上,尤比跑出來坐在她腿上。我走到爐子旁,卡洛琳正忙著弄咖啡。
「她人很好吧?」她小聲說。
「棒極了。」我也小聲回答,「把她弄走。」
「你一定是在開玩笑。」
「不是。」
「看在上帝的分上,為什麼?」
「我們要到美術館去。休利特。」
「現在?」
「現在。」
「哦,我才剛剛把她帶回來。她坐得舒舒服服的,腿上還趴了一隻貓。我至少該給她一杯咖啡吧。」
「好吧。」我說,聲音仍然很小,「我先走了。你儘快出來,到休利特門口和我碰面。」
我遞過去兩張一美元的紙幣和兩個二十五美分的硬幣,那位休利特的職員頗為好心地指出,他們不到一個小時就要關門了。我跟他說沒關係,然後接過了一個小別針。這段對話讓我清楚地記起了已故的特恩奎斯特先生,還有他口沫橫飛、激動不已地對我們發表的那段關於藝術的宏論。先前為了帶著他的屍體滿街跑,然後棄置,我想我是把他身上「人」的因素抽離了,而且這麼做也是必需的。但現在我重新把他當作一個人來看——任性、說話不客氣、性格鮮明,這讓我對他的死感到很難過,更難過的是,我在他死後還把他當作一齣恐怖鬧劇的道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