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或許我可以——」
「去搜他的房間。」
「嗯,對。」我承認,「去找出兇手。」
「有人已經把他的房間翻遍了,伯尼。如果不是你的話,那就是別人。」
「嗯,那絕對不是我。你們在那裡找到了我的名片,不是嗎?我搜死人的房間時,是不會特地留下名片的。」
「你也不會特地殺人。也許你嚇壞了,於是變粗心了。」
「雷,這話連你自己都不信。」
「是啊,我想我是不信。但你已經被全面通緝了,伯尼,你的保釋被撤銷,而且你最好出來投案,否則你的麻煩就大了。你現在在哪裡?我來帶你,你可要乖乖投降,不要找麻煩。」
「你忘了懸賞的事了。如果我進了監獄,還怎麼弄到那幅畫?」
「你認為你有機會弄到?」
「我想是的,我有。」
他停頓了很長一段時間,他的驕傲在和貪婪交戰,取捨著是該逮捕重大嫌疑犯,還是該選擇那筆不一定能拿到的一萬七千五百美元。「我不喜歡電話。」他說,「也許我們該當面談。」
我正要開口,一段錄音切了進來,告訴我三分鐘到了。我結束通話電話的時候它還在嘮叨個不停。
四十二街上連一部能看的電影都沒有。這條街上在第六和第八大道之間有八九家電影院,不是在放色情片,就是在放諸如《德州電鋸殺人狂》或《被旅鼠生吞活剝》之類的電影。嗯,這也有道理。要是去掉了性和暴力,又怎麼能知道時報廣場處於世界的中心樞紐呢?
我選了第八大道附近一家連映兩部功夫片的電影院。我以前從來沒看過功夫片,現在印證了我看法的正確。但電影院裡光線很暗而且人很少,我又想不到有什麼更安全的地方可以消磨幾小時。要是警方真的費了工夫,那麼我的照片現在已經傳送到各家旅館去了。報紙也隨時就要開始賣了。睡在地鐵站是可以,但交通警察會注意我,而就算他們不注意我,我也還是會覺得窩在鐵軌上都比那樣安全。
我選了靠邊上的位子,就坐在那裡看著銀幕。片子裡的對話不多,只有人們胸口被踢或飛出玻璃窗時發出的音效,觀眾一般也相當安靜,只有當某個角色死得特別難看的時候——這種情況不時會發生——他們會發出輕微的讚歎聲。
我坐在那裡看了一會兒,時睡時醒。銀幕上放的可能是原來那部片子,也可能是另外一部。我讓畫面上的暴力把自己催眠,然後不知不覺中,我思考起了整件事情,一切都開始於一位優雅的紳士出現在我的店裡、請我去給他的藏書估價。這本是一件很文明的事,我想,接下來的發展卻很殘酷。
等一下。
我在椅子上坐直身體,眨了眨眼,這時銀幕上一個東方男子正用胳膊肘狠狠撞擊一個女人的臉。我幾乎沒有看進去。反之,我腦海裡出現的是翁德東克在他公寓門口迎接我的景象,他解開門上的鏈條,把門開啟,讓我進去。其他影像也一個接一個在我腦中的視網膜上播放,同時有十幾段不同的對話片段在迴響著。
有幾分鐘,我的思緒狂奔疾馳,彷彿我剛煮了一整壺濃縮咖啡直接注射進血管似的。過去幾天裡發生的所有事情突然變得明白了。同時,在我面前的銀幕上,身手矯健的年輕男人靈活地跳躍著,施展出令人歎為觀止的迴旋踢,又劈又砍地互相痛打一頓。
我又睡著了,不久之後再度醒來,坐直身子眨了眨眼,然後記起了我剛剛想通的地方。我仔細思考一遍,覺得還是非常有道理,並且對於這一切降臨在我頭上的方式大感驚異。
我在過道上朝出口走去時突然想到,我也許是在夢裡解開這謎團的。但就算這樣,我也看不出有什麼差別。不管是想到還是夢到的,都很說得通。而且不管是想到還是夢到的,我都有很多事情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