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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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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西端大道上的一個門廊下面,看著兩個慢跑的人朝著公園前進。他們跑過去之後,我稍稍探出身,眼睛直盯著我住的那幢建築的門口。我一直看著,幾分鐘之後,一個熟悉的身影出現了。她走向人行道旁,嘴邊晃晃蕩蕩地叼著那根永遠少不了的香菸。一開始她朝北轉去,我有點沮喪,然後她轉向南走了半個街區,過街向我走來。

她就是赫施太太,住在我對面的鄰居,永遠不吝於提供咖啡和安慰。「羅登巴爾先生,」她說,「還好你打電話給我。我一直很擔心你。你肯定不會相信那些渾球說的關於你的壞話的。」

「只要你不相信就好了,赫施太太。」

「我?當然不了。我知道你的為人,羅登巴爾先生。你做什麼是你的事情——人總是要賺錢謀生的。而且你是個再好不過的鄰居了。你是個好年輕人。你不會殺人的。」

「我當然不會。」

「那麼我能幫你做什麼呢?」

我把我的鑰匙串給她,解釋哪一把鑰匙開哪一個鎖,並告訴她我需要的東西。十五分鐘後,她提著一個袋子回來,叫我小心。「大廳裡有個男的。」她說,「普通打扮,沒有穿制服,但我想他是個愛爾蘭佬,而且看起來像個警察。」

「可能兩者皆是。」

「還有,那邊那輛深綠色的車子裡也有兩個看起來像警察的人。」

「我已經看到他們了。」

「我幫你拿了你說的那套西裝,一件乾淨襯衫,還幫你挑了一條搭配起來很好看的領帶。還有襪子和內褲,你沒提,但我想帶著又有什麼不好呢?還有其他那些我不需要知道是什麼的東西,我也不想知道你是怎麼用它們來開鎖的,不過你把它們放在那裡真是聰明,藏在插座後面。你可以幫我裝一個那樣的裝置來放東西嗎?」

「下星期就辦,如果我不用坐牢的話。」

「因為最近小偷鬧得實在太兇了。你幫我裝了那個很好的鎖,但還是令人擔心。」

「我一有機會就幫你弄個藏東西的地方,赫施太太。」

「倒不是說我家裡有大鑽石之類的東西,但何必冒險呢?現在可以了嗎,羅登巴爾先生?」

「我想是的。」我說。

我在一家咖啡店的廁所裡換好衣服,把盜竊工具塞進不同的口袋,換下的髒衣服丟進垃圾筒,英國人管這個叫字紙簍,最近是誰這麼告訴過我?是特恩奎斯特,而現在他已經死了,胸口插著一根冰錐。

我在藥店買了一把日拋型的刮鬍刀,在另一家咖啡店的廁所裡很快地使用一番,隨即就把它扔了。我還在同一家藥店買了一副太陽鏡,和特恩奎斯特被我們推著滿城跑的時候戴的那副很像。後來在我們回書店的時候,那副眼鏡戴在我臉上,現在則放在我書店後面的架子上。我在兩天之內到藥房買了兩副太陽鏡,真是不尋常。通常我好幾年都不會買一副太陽鏡。

今天是陰天,我不確定太陽鏡有幫助;它雖然遮住了我的眼睛,但同時也讓我頗為引人注目。我暫且戴著它,搭地鐵到十四街去。在第五大道和第七大道之間有形形色色的便宜商店,廉價出售雜七雜八的東西,商品就擺在路邊。有一家店擺出一張桌子,上面堆了一大堆帶度數的眼鏡。想省下驗光費用的人可以一副接一副地試,直到找到一副似乎有點幫助的眼鏡為止。

我一副接一副地試,直到找到一副沉重的牛角框眼鏡,看出去的東西似乎都不會變形。非驗光佩戴的眼鏡因為會反光,所以看起來總是很像舞臺上的道具,但這副眼鏡既能改變一些我的外貌,看起來又不太像偽裝用具。我買下它,然後又到不遠的一家店裡試戴各種帽子,直到找到一頂看起來和戴起來都合適的灰色紳士帽。

我在一個攤子上買了一個煎餅卷和一罐可樂,試著告訴自己說這是早餐,然後打了兩個電話,在第三大道和二十三街交叉口等到一輛相當破舊的雪佛蘭出現。照這傢伙受賄的程度,應該買得起比較時髦點的車才對。

「我一眼就看到你了,卻沒有認出來。」我坐進他旁邊的前座時,他說,「你應該多穿西裝。很好看。當然啦,你穿慢跑鞋來搭配,整體效果就毀了。」

「現在很多人都穿慢跑鞋配西裝,雷。」

「很多人吃豆子的時候都用刀,但並不表示這麼做是正確的。這頂帽子和這副眼鏡,讓你看起來像個票販子。我應該做什麼?伯尼,我應該把你帶到局裡。這樣你就可以擺脫麻煩,我也可以得到嘉獎。」

「你難道不更想得到賞金嗎?」

「你稱它是賞金,我稱它是可望而不可即。」他嘆了一口氣,一副長期受苦的樣子。

「你這要求真是瘋了。」

「我知道。」

「但我以前也按你的方式玩過,我得承認通常都有收穫。」他看著我的帽子、眼鏡和慢跑鞋,然後搖搖頭。「我真希望你看起來能比較像警察一點。」他說。

「這樣我看起來像是個喬裝不是警察的警察。」

「哦,真是了不起的喬裝。」他說,「誰都騙得過啊。」

***

他把車停在不準停車的位置上,我們走上階梯、經過走道。雷不時拿出警徽出示,相關人員就讓我們繼續前進。然後我們搭電梯到地下室去。

如果你是個來認屍的市民,他們會讓你在一樓等他們把那遭遇不幸的受害者用電梯運上來。如果你是警察,他們就節省時間,讓你下到地下室,然後拉開冰櫃給你看一眼。為我們帶路的職員是個臉色蒼白的小個子,彷彿自從給查爾斯·亞當斯當模特之後就沒再見過陽光。他從檔案裡拿出一張卡片,帶我們走過一間寂靜的大房間,然後拉開一層冰櫃。

我看了一眼說:「這個不對。」

「不可能。」那個職員說。

「那她腳指頭上的標籤為什麼寫著康賽普西翁·維萊斯?」

職員看了看標籤,撓撓頭。「我不明白。」他說,「這是228b,這張卡片上也寫著——」他忽然指責似的看著我們,「——寫著328b。」

「所以呢?」

「所以。」他說。

他領著我們走到另一個冰櫃前,將它拉開,這次屍體腳指頭上的標籤寫的是戈登·k.翁德東克。雷和我在友善的沉默中站在那裡看著。然後他問我看夠了沒,我說看夠了,於是他讓職員把冰櫃關上。

上樓的時候我說:「你可不可以查查他有沒有被下藥?」

「下藥?」

「速可眠之類的。驗屍的時候看不出來嗎?」

「除非有人特別留意。你碰上一個頭被打爛的傢伙,檢查之後判定那就是他的死因,見鬼,你才不會去查他是不是也患有糖尿病。」

「叫他們查查有沒有藥物。」

「為什麼?」

「直覺。」

「直覺?要是你看起來不那麼像賽馬場的販子,我會比較信任你的直覺。速可眠,嗯?」

「或者任何一種鎮靜劑。」

「我會讓他們去查。下一步怎麼走,伯尼?」

「我們各走各的。」

我打電話給卡洛琳,任她不停地聒噪了好幾分鐘,直到把恐慌發洩完畢。「我需要你幫忙。」我說,「你得讓他們轉移目標。」

「這是我的專長。」她說,「你要我怎麼做?」

我告訴了她,仔細解釋了兩遍,她說聽起來應該對付得了。「如果有人幫你會比較好。」我說,「艾麗森能幫你嗎?」

「也許。我該告訴她多少?」

「越少越好。如果有必要,就告訴她我打算從那家美術館偷一幅畫出來。」

「我可以這麼告訴她?」

「如果有必要的話。同時——我在想,也許你應該把貴賓狗工廠關上幾天,到她家去住。對了,她住在哪裡?」

「布魯克林高地。我為什麼應該去她家,伯尼?」

「這樣警察才找不到你,沒法騷擾你。艾麗森現在和你在一起嗎?」

「沒有。」

「她在哪兒,家裡?」

「在辦公室。怎麼了?」

「沒什麼。你不會正好知道她在布魯克林高地的地址吧?」

「我不記得了,但我知道是哪一幢樓。在龐艾普街上。」

「但你不知道門牌是幾號。」

「那又有什麼差別?哦,我敢說你是在找地方藏身,是不是?」

「真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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