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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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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點十五分,我坐在位於七十街和西端大道拐角處一家叫作「赤焰」酒館的吧檯上。面前放著一杯咖啡和一個梅子牛角麵包,而我對它們都沒什麼興趣。另外還有兩個客人,一對十幾歲的情侶坐在後面的包廂裡,他們只對彼此有興趣。櫃檯後面的侍者對什麼事都沒興趣;他站在咖啡壺旁邊嚼著薄荷味道的牙線棒,凝視著對面的牆,那兒有一幅浮雕,畫面上是一群有著橄欖色皮膚的年輕人在希臘山坡上追逐著羊群。他不時地搖搖頭,顯然懷疑自己在這裡幹什麼。

我一直看著窗外,心裡也有相同的問題。從我坐的地方往上城方向看去,大約一個街口遠的地方就是我家。稍早前我在人行道上已經近距離看過一遍了,但還沒有近到足以讓我看清楚附近有沒有警察在監視。理論上應該沒什麼關係,不過理論上大黃蜂應該不會飛,所以你對理論還能有什麼信心呢?

那對情侶中的一個咯咯地笑了起來。侍者打了個呵欠,抓抓癢。我朝窗外看了第四十一次,看到卡洛琳在半條街外,在西端大道上朝南走來,一手提著我的小手提箱。我把錢放在櫃檯上,走出去和她碰頭。

她神采飛揚。「小事一樁,」她說,「沒什麼嘛,伯尼,幹小偷很簡單呢。」

「你有我的鑰匙,卡洛琳。」

「它們的確有幫助,毫無疑問。不過,我還是得把對的鑰匙插進鎖孔啊。」

「你輕而易舉地就進到屋裡了?」

她搖搖頭:「赫施太太實在太完美了。門衛透過對講機跟她講話,她讓我上去,然後在電梯裡和我碰面。」

我稍早的時候打電話給赫施太太安排了這一切。她是一名寡婦,就住在我的對門,她看來像是那種可以將朋友和鄰居情誼看得比偷竊這個缺點更為重要的人。

「她不需要見你。」我說。

「她想確定我找對了門。不過我認為她其實是想要看清楚我長什麼樣子。她有點擔心你,伯尼。」

「媽的,我也有點擔心我自己。」

「她認為你已經改邪歸正了,有個書店什麼的。昨晚當她在新聞裡聽到了波洛克謀殺案之後便開始擔心。不過她認為你沒有殺任何人。」

「她真好。」

「我想她喜歡我。她請我進去喝咖啡,不過我告訴她現在不是時候。」

「她煮的咖啡很棒。」

「她也是這麼說的,還說你非常喜歡她煮的咖啡,說你需要的就是一個全天候為你煮咖啡的人。我感覺她好像認為住在西區卻在東區偷東西是羅賓漢似的俠盜行為,但年輕人到了生命中的某個時刻還是應該要考慮結婚安定下來。」

「你們倆處得還真好。」

「唔,我們只聊了幾分鐘,然後我就闖進你的公寓了。」她提了提箱子,「我想我什麼都拿了。闖空門的工具,小型手電筒,所有你提到的東西。還有襯衫、襪子和內衣。裝襯衫的抽屜裡還有一些現金。」

「有現金?我想是有一些。我總會在那兒放幾塊錢。」

「三十八塊。」

「那就是吧。」

「我拿了。」

「哦,」我說,「嗯,我認為拿不拿沒什麼差別,不過拿了倒也不錯。」

她聳聳肩。「你說你總是會把現金拿走,」她說,「所以我就拿了。」

「那是條不錯的原則。你知道嗎?我們絕對不要搭計程車。」

「下雨的時候絕不要。我們可以搭地鐵嗎?不,不能招搖過市。有沒有公交車可以到七十九街?」

「當你因謀殺罪被通緝時,搭公交車並不是一個好主意,實在太公開了。」

「我想我們遲早得搭計程車。」

我一手提著箱子一手挽著她的手臂,「管他呢,」我說,「我們開車。」

那輛龐帝克還在我當初停放的地方。有時拖吊部門的效率不會那麼高,這回這輛龐帝克的車主就是他們怠惰的受益者。我把靠人行道那邊的門弄開,讓卡洛琳進去,她坐進去幫我開另一邊的門時,我順手把壓在雨刷下面的罰單拿了下來。

「瞧,」有一個人說,「你被開罰單了吧,我不是告訴過你會被開罰單的嗎?」

我一開始沒認出這個人是誰,然後我看到了他手上繩子尾端的拳師狗。

「早晚會的,」他告訴我,「他們要是把車拖走,你怎麼辦?」

「再弄一輛車。」我說。

他搖搖頭,不耐煩地扯著拘繩。「行了,麥克斯,」他說,「有些人就是沒辦法跟他們講道理。」

我坐進車裡,直接用電線發動引擎。卡洛琳看著整個過程驚訝不已。直到我駛離路邊之後她才開口問我,那個人是誰,想幹什麼。

「他想幫助我,」我說,「不過他是個不折不扣的討厭鬼。不過那隻狗還好,它的名字叫麥克斯,我是說狗的名字。」

「它看來還好啊,」她說,「不過它應該會很難洗。」

我把龐帝克留在一個汽車站附近,然後準備離開。卡洛琳說車可能會被拖走,我說就算被拖走也沒關係。我從手提箱裡拿出了工具和零件,然後把箱子和箱子裡的衣服留在那輛龐帝克的後座。

「如果他們拖了那輛車,」她說,「如果他們從洗衣店的標籤得知衣服是誰的,那麼他們就會知道你在這裡,那——」

「你電視看得太多了,」我說,「車子被拖後,他們會把它放在哈得孫碼頭那兒等車主去認領,但不會去檢查車裡有什麼。就算後備箱裡有具屍體他們也不會知道。」

「我真希望你沒說這話。」她說。

「後備箱裡沒有東西。」

「你怎麼能確定?」

我們轉過街角。似乎沒有人在盯著這幢有著棕色石牆的雅緻公寓。一個女人站在會客廳的角窗前,用一隻長嘴澆花壺澆著盆栽。澆花壺是閃亮的銅做的,一盆盆的植物綠油油的,整個場面洋溢著中上階層居家的靜謐。而我站在外面看著這一切,而且被雨水漸漸淋溼,我覺得自己好像是小說中維多利亞時代的街頭兒童。

我往上看,三樓和四樓的窗戶透出燈光,不過並看不出什麼。讓我感興趣的是後面的公寓。

我們走進門廳。「你不需要跟進來。」我說。

「按門鈴,伯尼。」

「我是認真的,你可以在車裡等。」

「真是妙極了,我坐在一輛停在車站的贓車裡會安全嗎?我為什麼不在地鐵裡等?我還可以搭地鐵逃之夭夭呢。」

「你可以在街角的酒吧裡等半個小時。萬一我們走進一間全是警察的公寓該怎麼辦?」

「按鈴吧,伯尼。」

「我實在不願意讓你惹上麻煩。」

「我也不願意,不過我們可以像以前那樣配合啊,不是嗎?我分散其中兩個人的注意力,讓你在樓下從容辦事。以前我們就這樣幹過,伯尼,那時行得通,現在也一樣。如果你對什麼是危險、什麼不危險如此在意的話,我可以告訴你,花六個小時站在大廳裡爭辯可能也挺危險的,所以,何不就按鈴讓我們繼續呢?」

於是,我按了波洛克家的門鈴。我按了三次,等了半分鐘,然後又輕輕地,很正常地按了一次。我其實並不希望有人應門,果然沒人應門,值得高興。我的手指從波洛克家的門鈴移到布林家的門鈴。我按了一聲長兩聲短,「嗶」的開門聲彷彿緊接著就響了。我一推,門就開了。

「討厭。」卡洛琳說,我看著她。「唔,我本來以為我可以看到你如何撬開這扇門呢,」她說,「不過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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