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晴天,熱得要命。」
「好吧,謝謝你配合我工作,我以後可能還會來麻煩你。」
「那是應該的。」
沈雄和葉主任走出肖良田家,又去走訪了十幾個村民,瞭解馬小杰的性格和張天向的為人,以及劉滿山大爺,大家一致認為馬小杰是個聽話有禮的好孩子,幾乎每個人都不相信他會殺人。
走訪結束後,快下午三點,沈雄把電話留給葉主任,叫他有機會去省城找他玩,然後和他握手告別,開車回縣城了。
第二天,沈雄去縣一中,走訪馬小杰當年的班主任,班主任的說法和馬坳村村民的說法大同小異,認為馬小杰殺人可能性比較小。
第三天,魯院長回家了,沈雄走進魯院長的辦公室,魯院長定睛一看,立即和他親切握手說:「沈老師,什麼風把你吹來的?」
沈雄不覺得愣了一下,他可不認識魯院長:「魯院長,我們在哪裡見過嗎?」
「真是貴人多忘事啊,10年前,你曾經到我們市裡講課,全市的法官都坐在臺下,聽你講課,你當時講的是《如何減少錯案的發生》,你講課時引經據典侃侃而談的瀟灑風度,給我的印象很深,我真想多聽你講幾次課,受益匪淺啊,哈哈……」魯院長爽朗地大笑著。
「魯院長,你過獎了,當時是為了掙錢,才硬著頭皮應邀前往的,沒承想能給你留下那麼深的印象。」
「沈老師,這次怎麼會到我這小地方來?」
「不瞞你說,我是來辦案的,這事還得求你呢。」
「老師要學生什麼,學生絕不敢說半個不字。」
「我可感激涕零啊。是這樣的,你知道馬小杰的案子嗎?」
「哦,那是好幾年前的事了,怎麼了?」
「當事人不承認他殺人,委託我來松蔭複查,所以,我要看當時辦案的卷宗。」
「我想起來了,當時馬小杰才17歲,所以沒被判死刑,怎麼,你覺得這是案子有問題嗎?」
「不敢肯定,但有些蹊蹺。」
「當時我是陪審員,整個案件證據充分確鑿,犯罪事實清楚,作案動機明確,作案人沒在法庭上翻供,我看這案子很難翻。」
「但我覺得還是有問題,聽當事人說,警方是由死者門把上的指紋、留在現場的足跡、鄰居大爺目擊馬小杰案發時從死者家跑出來,以及在馬坳村後的風水林找到的兇器來給馬小杰定罪的。當然,還有馬小杰當時的口供。」
「差不多吧。」
「我覺得這些證據不能構成一條完整的證據鏈。」
「現在辦案是需要更多的證據來支撐,從而形成一條完整的證據鏈,但是,當時公檢法三家都認為這些證據和馬小杰本人的口供,已經開成了完整的證據鏈。可以判決他的刑。」
「馬小杰說案發時,他去張天向家,幫助他女兒王鳳枝做功課,結果王鳳枝上山採茶了,馬小杰見屋裡沒人,正想回家,這時他聞到了一股血腥味,他才推開張天向臥室的門,看見張天向被殺死在床上,他怕得要命,趕緊跑了。所以,他的指紋才會留在門把上,也才會被鄰居的大爺所目擊。」
「雖然馬小杰這麼說,但兇器扔在了村後的風水林裡,馬小杰總不可能為了認罪而未卜先知吧?」
「所以,我要檢視當時的卷宗,根據馬坳村的村民和馬小杰的同學與老師反映,馬小杰是一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而且生性本分內向,不像個殺人犯。」
「這個嘛……當時負責辦案的刑警隊長黃峰,現在已經當上副縣長,正分管公安這塊,假如這真是一樁錯案的話……怎麼說呢?假如你想複查,我怕會引起他的強烈不滿……」魯院長似乎有些為難。
「難道他為了面子,讓一個錯案永遠錯下去?讓馬小杰在監獄呆一輩子?我相信黃副縣長有改正錯誤的胸懷和勇氣,何況這案子又不是他一個人辦的。」
「好吧,我明天叫保管員把卷宗拿給你看,順便把當時的辦案人和黃縣長都請來吃飯,到那時你和他們商量。」
「還是我來請吧。」
「那可不行,你不遠千里來到我的地盤上,哪有你請客的道理,你是我的老師,我必須盡一下地主之誼。」魯院長一揮手,示意就讓他做東。
6
第二天傍晚,魯院長打電話給沈雄,叫他去他辦公室拿案卷,然後一起去松蔭大酒店吃飯,他差不多把當年偵辦馬小杰案子的人都請來了。沈雄很高興,沒想到這事還挺順利的。
他穿好襯衫,打好領帶,再穿上黑色的西裝,在鏡子照了照,覺得挺滿意,於是拿起手包,下樓去開車,他把車停在法院樓下,到來魯院長的辦公室,魯院長正好在打電話,示意他等一會兒,5分鐘之後,魯院長放下電話,把一袋子厚厚的案卷交給他。沈雄把案卷放進手包,在上面摁了一下,生怕它會跑掉一樣。
魯院長坐沈雄的車來到松蔭大酒店,他倆乘電梯來到三樓,被服務員領進一個裝修華麗安靜雅緻的房間坐下,此時是傍晚6點,但其他客人還沒來,他倆坐下邊喝茶邊閒聊。魯院長說唯一沒來的是江一山,因為他已經調到省城濱海區分局當刑警隊長了。沈雄認識江一山,和他打過幾次交道,他是個業務水平很高的刑警,但是,江一山當年怎麼沒看出這是一樁冤案呢?這讓沈雄百思不解。
一會兒,他們陸續登場了,魯院長一一把來賓介紹給沈雄,第一位是副縣長黃峰,他已年近5旬,中等個子,偏壯的身板,但並不臃腫,臉上泛著紅光,神采奕奕,顯出精明強幹的氣質。
第二位是當年的劉所長,現在已當上公安局副局長,他高大粗壯,臉上有不少麻子,眼睛凹陷,但很有神。
第三位是幹警陳華,他年過40歲,身材高瘦,微微有些佝僂,眼睛不大,戴著一副眼鏡,內斂而謙卑地看著沈雄,似乎想從他身上看出什麼來。十年過去了,別人都升官了,他還在刑警隊當幹警,只是肩上的警銜多了一顆星。
第四位是當時的鄭法醫,他最年輕,不到40歲,一直勤勤懇懇幹著法醫這行,他是一個不愛說話的人,眼睛流轉的速度很慢,似乎總在沉思著什麼。
沈雄站起來,和他們握手寒暄,然後雙手遞上自己的名片,說著請多多關照之類的客氣話。
魯院長說:「沈律師是北大法學院的博士生,也是我的老師,他不辭辛苦來到我們的山旮旯,是我們的榮幸,我曾經在市法院聽過他講課,那可真有水平,我的視野一下子開闊了。今天把大家叫在一起作陪,希望各位和沈老師多多聯絡感情,傾聽他的教誨,也讓我們沾點仙氣。」
「魯院長你高抬我了,我哪配當你老師,那次講課太匆忙,沒準備好,至今我都感到害臊呢。」
「沈老師,又謙虛了是不是?我這輩子就是書讀得太少,從部隊退伍後,只混個電大畢業,所以,我最佩服有學問的人,來,我先敬你一杯。」黃峰雙手端起一杯松蔭老窖站起來,沈雄最怕喝白酒,他最喜歡喝葡萄酒,第二是啤酒,但見黃峰誠意相敬,只好倒滿一杯,和黃峰幹了。這一杯下去,沈雄覺得像喝下一團火一樣難受,他連連咳嗽。
他趕緊喝下一杯茶,食道和胃壁才好些,可是還沒等他緩和過來,魯院長也拿起酒杯敬他,他知道這樣喝下去去,肯定要醉不可。但是,沈雄寧願傷身體不傷感情,他把魯院長敬的酒一口氣幹了,贏得了大家的喝彩聲。
沈雄怕其它三位再用白酒敬他,他趕緊說:「非常感謝各位的盛情款待與相陪,本人實在不勝酒力,請容許我喝紅酒吧。」
魯院長說:「行,喝紅酒和喝白酒1比3,喝啤酒就1比6,由你自己選。」眾人都同意,沈雄還是選擇了紅酒,喝紅酒是他的強項,他在家或者在事務所空閒時,常拿著高腳杯倒一杯紅酒,一邊慢慢品嚐,一邊思考問題。
接著劉副局長敬沈雄,然後是鄭法醫和陳華敬,於是,沈雄連續喝了9杯紅酒,一瓶紅酒已經被他喝了一大半。沈雄知道中國人的辦事方法,很多事都是在酒桌上解決的,他沒來松蔭之前,就聽說松蔭人很好酒很能喝,特別喜歡在酒桌上斗酒,素有「酒城」之稱,松廕生產的松蔭老窖全省出名,甚至輻射到周邊的城市。
來而不往非禮也,沈雄回敬各位每人一杯,這樣一瓶紅酒剛好喝光,魯院長叫站在身邊的小姐開酒。
沈雄說:「等一會兒再開吧,我們光顧著喝酒,菜都幾乎沒動過呢。」
「是啊,沈老師,桌子上都是山上的野味,省城可能很難吃到,這是麂肉,這是山羊肉,這是兔子肉,這是野豬肉,這是眼鏡蛇肉,還有田雞肉……都很新鮮。我們是這裡的常客,老闆不敢忽悠我們。」魯院長介紹著。
沈雄一一嘗過,讚口不絕,真的比省城吃到的新鮮多了,吃過幾道菜之後,黃峰又來敬酒了,沈雄說:「黃縣長,酒已經喝得差不多了,我必須把此行目的告訴各位,要不,等一會兒喝醉了,就沒機會說了……」沈雄停頓了一下,看各位的表情。
黃峰問:「有什麼說吧,只要我們能幫得到的,一定幫。」
「我這次來松蔭,是受人委託來複查馬小杰一案,在座的各位都是當時的辦案人,所以,沈某還望各位多多關照。」
「馬小杰的案子有問題嗎?」
「當事人馬小杰說他是被冤枉的,我聽了他的詳細口述後,覺得這可能是一樁冤案……」
「怎麼可能呢?人證、物證、口供都有,已形成一條完整的證據鏈,怎麼會是冤案?」黃峰愣了一下說。
「我已經從魯院長那裡拿到了案卷,但還沒開始看,就來赴宴了,假如這真是一樁冤案,黃縣長會支援我嗎?」
「這是肯定,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我堅決照辦,我們絕對不冤枉一個好人,也絕對不放過一個壞人,只要這個案子是錯案,你不要給我和大家面子,面子在真相面前輕如鴻毛。」
「好,有黃縣長的這句話,我可以大膽地幹了。來,黃縣長,我敬你一杯,你胸懷大局的作風讓我無比欽佩!」沈雄站起來,雙手高高地舉過酒杯,和黃峰的杯子「當」一聲碰在一起,然後一仰脖子,把酒喝乾,接著又喝下兩杯,黃峰也把一杯白酒喝光。
黃峰問:「沈律師,你覺得此案的疑點在哪裡?」
「一是馬小杰是個好學生好孩子,這是馬坳村民和一中老師公認的,以此我們可以推斷馬小杰殺人的可能性極小;二是鄰居的劉滿山大爺的證詞,我為此專門去了一趟馬坳村,當時他看到馬小杰從案發現場跑回家時,馬小杰手上沒有那把剔骨刀。要把一把30多釐米長的剔骨刀藏在身上跑很難做到。我對現在還很健朗的劉滿山做了詳細的詢問,他斷定當時看見馬小杰是從張天向家後門跑出來的,他目睹了馬小杰跑回家的全過程。當然,我還沒看案卷,如果看完案卷後,疑點可能更多。」
「馬小杰會不會先把剔骨刀先藏到風水裡,再跑回家呢?」黃峰邊問邊沉思著。
「我聽說剔骨刀是在馬小杰家後面60米左右的風水林裡找到的,刀的位置在馬小杰家的上方,和馬小杰家呈直線,和張天向家呈斜線,而張天向的家和馬小杰的家相隔20米,他怎麼可能把兇器藏到山上後跑回張天向的家,然後再從張天向的家裡跑回自己的家呢?難道他不怕第二次跑到張天向家時被人發現嗎?」
「想想也是,當時和我一起辦案的江一山也對此案產生疑問,但迫於上級領導限時破案的壓力,就把此案結了,交給檢察院不久後,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結果馬小杰被判無期徒刑,不過,有一點我想不通:為什麼馬小杰不在法庭上翻供呢?」
「馬小杰說當時他不敢翻供,他認為翻供也沒有用,他是個膽小懦弱的未成年人,心智根本不成熟,怎麼敢和強大的公檢法作對呢,所以,他只能承認。」
「想想也是,當時為了早點結案,容不得我們想那麼多,包括江一山提出的疑問我都聽不進去,如果這真是一樁冤案,我首先有重大責任,我願意向上級領導檢討,向受害人道歉。」
「這不是你一個人的責任,要道歉我們專案組一起道歉。再說這事公檢法三家都有責任,我代表公安局和檢法兩家一起道歉。」劉副局長說。
「好了,我們不說案子了。等沈老師看完案卷後,再說也不遲。」魯院長叫大家動動筷子,別浪費一桌子好菜。
又喝過幾輪酒之後,沈雄說不勝酒力了,想回賓館休息,看看也差不多9點,於是結束了晚餐,沈雄和各位握手告別,把車停在松蔭大酒店,走路回縣賓館。
7
沈雄因為昨晚喝多了,今天醒來時已經上午9點,他趕緊穿好衣服,洗臉刷牙,到樓下超市買一瓶牛奶和一塊麵包當早餐,他邊吃麵包邊走回賓館,他急於看手包裡的案卷。
這是一份整理得很規範的案卷,裡面有檢察院的起訴書、訊問被告人的筆錄、現場勘查筆錄、現場照片、屍檢報告、法院開庭筆錄、法院判決書底稿、法院刑事判決書、案犯提押票、起訴書送達記錄、法院宣判筆錄等等。沈雄全身心投入閱讀案卷中,邊檢視邊抄摘,他首先仔細查閱現場勘查筆錄、現場照片、現場全貌、屍體照片、兇器照片等,由於他到過張天向被殺的臥室,對現場的所有照片並不陌生,感覺是依照真實現場的模樣拍下來的。
沈雄又查閱了屍檢報告和死者血型報告,屍檢報告說:死者身上一共有4處刀傷,最深的一刀為16釐米,沈雄見過很多被利刃刺死的死者,刀傷一般在16釐米到22釐米之間,也有兇手一刀捅穿死者的整個身體,但比較少見。張天向最淺的一處刀傷為10釐米,從刀傷的深淺度來看,這確實是個少年或者力道不足的兇手所為,也有可能是生病的兇手所為。
屍檢結果斷定張天向為失血性休克死亡,其中致命的是刺向心髒的一刀,造成冠狀動脈出血壓迫心臟,引起心包膜填塞而死。屍體照片周邊的床上和白石灰牆上都有噴濺狀血液……
看到這裡,沈雄覺得有什麼不對勁,他陷入沉思……突然靈光一閃:兇手殺害張天向時,死者的血液肯定噴濺到兇手的身上,對,如果能找到馬小杰當時穿的衣服,那就好辦了,因為馬小杰衣服上肯定有血跡。不管時間過去了多久,也不管把衣服洗過多少次,照樣能從中提取到張天向的血跡。因為物證中沒有馬小杰的血衣,這點非常重要,為什麼當時專案組會忽略它呢?
他先把這點想法記在筆記本上,接著看案卷。
沈雄把案卷翻到警方訊問馬小杰的筆錄部分,這裡有6份警方訊問馬小杰的筆錄,每份都有馬小杰已閱讀的宣告和他的簽名,以及馬小杰的手印。第1份筆錄內容摘要如下:
問:你的姓名?
答:馬小杰。
問:知道為什麼把帶到公安局嗎?
答:不知道。
問:你知道張天向被殺嗎?
答:聽說了。
問:有人看到你案發時,去過張天向家,我們有理由懷疑是你乾的。
答:不,我沒有殺人,我也沒去過他家。
問:胡說,有人親眼看見你從張天向家慌慌張張跑出來。
答:誰看見了。
問:你鄰居劉滿山看見的。
答:哦,我當時是去了他家,本來和他女兒約好去幫她做功課,後來看她沒在家,我就出來了。
問:就這麼簡單?
答:是的。
問:那你的指紋怎麼會留在張天向臥室門的門把上?
答:啊?當時我正想回家,忽然聞到了一股血腥味,我就推開他的臥室門,竟然看見張天向被人殺死在床上,我嚇得趕緊跑回家了。
問:為什麼剛才你不說?
答:我怕你們懷疑我,所以我不敢報警,也不敢承認去過他家。
…………
第2份筆錄:
問:你對你的問題想得怎麼樣了?
答:我都說了多少遍了,我沒有殺人。
問:你當時有沒走到張天向的床邊?
答:沒有,我推開門,看見他被人殺死在床上,我嚇得趕緊跑了。
問:你沒走到他床邊,怎麼會有你的腳印留在他床邊?
答:這個……我經常在他的臥室裡教他女兒做功課,可能是以前留下吧。
問:你還在狡辯。根據王鳳枝本人說:你教她做功課時,大多在她的廚房完成。
答:不,有時也在她爸爸的臥室裡教,因為臥室的燈比廚房的燈亮。
…………
第3次和第4次筆錄和前兩次差不多。第5次筆錄就不太一樣了:
問:馬小杰,想好了嗎?
答:想好了。
問:是你殺了張天向嗎?
答:是。
問:你是用什麼東西殺死張天向的?
答:我忘記了。
問:是不是用剔骨刀?
答:哦,是的,我用他家掛在廚房牆上的剔骨刀殺的。
問:一共捅了他多少刀?
答:我記不清了,好像是捅了幾刀吧。
問:是不是捅了4刀。
答:是的。
問:你為什麼要殺張天向?
答:他欺負我爸爸媽媽,我從小就很恨他。
問:那你為什麼還經常去他家玩?
答:我喜歡和他女兒在一起玩。
問:你把剔骨刀藏到哪去了?
答:扔到馬坳村大橋下的水潭裡。
…………
第6次筆錄:
問:馬小杰,你到底把剔骨刀扔到哪去了?
答:讓我想一想,當時我很害怕,腦子一片,真的不知道扔到哪去了。
問:是不是扔在你家後面的風水林裡?
答:好像是吧。
問:如果不是怎麼辦?
答:是……肯定是扔在風水林裡。
…………
這6份筆錄每份都註明做筆錄時的時間、地點、問訊人和記錄人,還有筆錄的編號。有趣的是:每份筆錄的時間都相隔8到9小時,有兩份分別為凌晨2點鐘,都是在三天內完成,只有第6份筆錄是在馬小杰認被刑拘後的第5天做的,問訊人和做筆錄人幾乎都不相同。沈雄看了有些興奮,這些筆錄的時間說明了當時的專案組使用了疲勞審訊法,而且訊問人有明顯的誘供嫌疑。
一個未成年人在強大的專案組折磨下,不得不承認自己犯罪了。可想而知,當時馬小杰是處於生不如死的狀態,要不,誰都不會承認自己殺人,當然,筆錄不可能把訊問人威逼被訊問人的話寫在上面。當時沒條件在預審室裡安裝錄影,不可能把逼供馬小杰的細節呈現出來,但沈雄已能想象出當時馬小杰承受著多大壓力。
逼供和誘供是中國部分辦案人慣用的手法,一是沒有敬業精神,不去查詢更多的證據來證明嫌疑人有罪,而是逼嫌疑人承認自己有罪;二是迫於上級領導限時破案的壓力,沒時間讓辦案人有更充足的時間去查詢罪證,從容地破案。當然,還有別的各種原因。其中大氣候的原因最為重要。據不完全統計,「文革」時中國冤死了近一百萬人,這就是個證明,多麼殘酷血腥的數字啊!
沈雄翻到開庭審筆錄部分,審判長對馬小杰進行了以下對話——
問:馬小杰,你是否承認起訴書中所指控的殺人行為?
答:是的,我有罪。
問:你是怎麼殺害張天向的?
答:我拿著他家的剔骨刀,跑到他臥室裡,見張天向在床上睡得像死豬,就連續捅他4刀。
問:你在公安局交待的屬實嗎?
答:屬實。
問:辦案人有沒打你?
答:沒有。
問:有沒誘供?
答:沒有。
問:你有什麼要說的嗎?
答:沒有,我自作自受。
…………
沈雄整整用了一上午才看完所有案卷,一看已經下午1點了,牛奶和麵包早已不知消化哪去了,肚子在「咕咕咕」地向他提出抗議,他才把案卷放下。在吃午飯時,他邊吃邊想,覺得馬小杰一案90%以上是個冤案。他很有把握能把此案翻過來。
8
沈雄再次來到魯院長的辦公室,魯院長問他看了案卷以後有什麼發現和收穫。
「看了案卷後,我有九成的把握證明這是一個錯案,一是辦案人有逼供和誘供的嫌疑,三天三夜不讓馬小杰睡覺,足以讓一個未成年人的精神崩潰,這點從馬小杰的筆錄上可以看出來,前5份口供筆錄的時間是連續的,相隔不到9小時,而且是三天之內完成的;二是目擊者劉滿山沒看見馬小杰從張天向家跑出來時,他手上握有那把殺人的剔骨刀;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假如張天向是馬小杰所殺的,那麼馬小杰的衣服肯定會噴濺上張天向的血跡,如果能找到當時馬小杰所穿著的那套天藍色校服,拿去檢測一下,看看是否有張天向的血跡,如果沒有,就能證明馬小杰是無辜的。因為從勘查現場的照片上看,張天向的床上、牆上都有噴濺狀血跡,那麼他的血跡肯定會噴濺到馬小杰的衣服上。」
「沈老師,我承認你的觀察力很強,分析得很有道理,推理也很有說服力,但是,這麼多年過去了,誰知道當年馬小杰穿的那套衣服是否還在?如果真的找到那套校服,能不能化驗出來呢?」
「如果那套衣服還在話,即使馬小杰洗過100次,血跡被稀釋一萬倍,也照樣能化驗出來張天向的血跡。農藥殘留問題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
「這案子看來真的有漏洞,可是為什麼當時我們都沒有發現呢?當時就應該把馬小杰的衣服拿來化驗,可惜大家為了早日結案,都忽略了這點。還好當時馬小杰未滿18歲,沒被死刑,要是被判死刑,那可真是個冤死鬼。唉,我們法官的也有責任啊。」魯院長皺著眉頭說,額頭上的皺紋像剛剛犁出來的地,更像個有智慧有思想的人。
「我現在必須趕到馬坳村去,找到馬小杰的父母,看看當年馬小杰穿進案發現場的那套校服是否還在。」沈雄向魯院長告辭,走了樓下,開啟奧迪車,啟動馬達,向馬坳村駛去。
到馬坳村之後,沈雄打電話給葉主任,葉主任說在山上分山,沒那麼快回家,他說他馬上打電話給羅支書,讓他帶沈雄去找馬小杰的父母,叫沈雄在村委會門口等。
五分鐘之後,羅支書來了,問他是不是沈律師,沈雄說是,他沒想到羅支書已經快70歲了,頭髮都很白了,但還挺有精神。
羅支書帶沈雄走進一棟土坯房,這種老式的土坯房已很少人住了,村民大多數住上了新樓房,只有勞動力弱的家庭還住在裡面。
沈雄走進馬小杰的家,家裡沒什麼像樣的傢俱,連電視也是12寸的黑白電視,別人都用上了煤氣爐和電磁爐,他家還用老式的土鍋灶,屋子裡也沒鋪水泥,因為住在風水林下,地上很潮溼,走進屋子裡,鞋子會沾上一層粘土。沈雄看了後,一陣心酸,假如馬小杰沒被錯判,這個家絕對不會這樣。
正是中午時分,馬小杰的媽媽王招弟在用柴火燒飯,見羅支書帶客人來,趕緊放下手中的活,來招呼他們。
羅支書向王招弟介紹沈雄是省城來的律師,是為馬小杰翻案來的。已經50多歲的王招弟一聽,愣了一下,覺得不可思議,她忽然跑到沈雄面前,要給沈雄下跪,沈雄趕緊拉住她,按著她坐在凳子上。她淚水漣漣地說:「我家前世修的福,終於盼來了包青天,我家的小杰真的不會殺人啊,沈律師你一定要為我們做主呀。」
「大姐,我一定會盡力的,請相信我,不用多久馬小杰就會回家了,還會獲得一大筆賠償金,你們再也不用住這土坯房,過清苦的日子了。」沈雄緊握著她顫抖的手說。
「我真的不曉得要怎麼感謝你才是……」她喜極而泣,說不下去了。
「當年馬小杰穿的那套天藍色校服還在家裡嗎?」
「校服?哦,在在在!那套衣服是我們家最貴的衣服,我還儲存在箱底,等有一天我兒子回家,再讓他穿呢。」
「太好了,這套衣服很重要,你把衣服拿來給我,我要帶回去化驗,如果上面沒有張天向的血跡,你兒子就有救了。」
王招弟疾步走進屋子裡,把那套校服拿出來,交給沈雄,沈雄把衣服裝進塑膠袋裡,提在手上,他安慰王招弟一會兒後,才向她告別,臨走時,他塞給王招弟500元,王招弟死都不肯要,但在羅支書的勸說下,她收下了。
沈雄提著衣服到劉滿山家裡,把衣服開啟,問劉滿山這套衣服是不是馬小杰當時從張天向家跑出來時穿的那套,劉滿山說絕對沒錯,就是這套衣服。
沈雄稍稍放心了。
沈雄回到縣城,把衣服交給鄭法醫檢測,檢測結果當天就出來了,上面根本沒有任何血跡。這讓沈雄喜出望外,精神振奮。為了證明那套衣服就是馬小杰的,沈雄把繡有「松蔭一中」字樣的衣服隨身攜帶,開車到當時一中訂購校服的廠商那裡,把衣服拿給廠長看,廠長很肯定地說這是他們當年生產的衣服,當時松蔭一中在他們廠訂定982套天藍色的校服,校服上的廠標、設計、用料都是獨一無二的,其中纖維為36%,棉為64%。廠長把當年的校服樣給沈雄帶回來。
沈雄把檢測報告書給魯院長過目,又拿給黃峰看,把自己推理說給黃峰聽,黃峰同意沈雄的推理,認為馬小杰一案是錯案的機率很高,他主動打電話給公檢法三家的領導,讓他們重新啟動重審此案的程式。
沈雄十分感動,在中國像黃峰這樣自己挖自己牆腳的人鳳毛麟角,他遇到的領導大都是護自己短的,沒一個有黃峰這麼寬廣的胸懷。他慶幸自己幸運,遇到一個這麼好的領導。沈雄不禁問:「黃縣長,難道你不怕此案水落石出後,影響你的仕途嗎?」
「哈哈,我都快50歲的人了,進步也就到此為止,再說,是我的仕途重要,還是馬小杰的前途重要?個人的名譽重要,還是公正重要?」
沈雄唯有感動再感動。
沈雄在松蔭縣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之間跑來跑去跑了半個多月後,松蔭縣人民法院終於開庭重審馬小杰一案,在許多事實和證據面前,在沈雄強有力的辯護下,經過合議庭合議,審判長宣佈:馬小杰殺人一案因為證據不足,無法構成殺人罪,當庭釋放,並給馬小杰予以經濟賠償,賠償金的數額另作商議。沈雄走到問馬小杰面前,問他是否願意接受這樣的結果?
馬小杰緊緊握著沈雄的手,感激涕零地說:我非常感謝你和政府,十分高興接受法庭的判決。
到此,馬小杰一案已圓滿落幕。雖然歷經了兩個多月,但和其它已經成功翻案的例子相比,算是很快了,有許多冤案要經過幾年,甚至十幾年的努力,才會有這種美好的結局。